粗读一遍以上文章,足够了解子弹杀伤的各种原理。
另外
@韩小虎的回答实在有些漏洞,兼之评论里也有一些奇怪的回答,纠正全放他评论里了。
===上:2014.1.21;下:2015.10.18===
@韩小虎的答案竟然上知乎日报了,而“近距离手枪反而比步枪威力大”之谬论竟然也被转载了上去,看来一个链接在知乎上并不是好的回答。
以此图来反驳这个观点。
图上前两种弹药是美军中流行的9mm Parabellum弹和.45 ACP弹,都是手枪弹。
而第三个是美军通用的5.56×45mm NATO小口径步枪弹的M855型号。
第四个是5.56mm小口径步枪弹的民用版本.223 Remington(Winchester可能是误标)。
第六个是.308 Winchester,7.62×51mm NATO的民用版本。
3、4、6三种弹药都是步枪弹,人体的厚度大概就在黄线到白线之间,在空腔的意义上讲,毫无疑问步枪弹比手枪弹的“威力”更大。
而实际上,“威力”这种模糊的描述并不能很好的用来研究创伤弹道学。
同样,通过这张图可以得出:
“由于手枪子弹药量相对步枪子弹要少,初速也要低,弹头容易留在目标体内,就不会伤害到匪徒身后的围观群众或者人质”
这也是谬论,很明显手枪子弹和大口径步枪弹更容易穿透人体,误伤歹徒身后的无辜者,而小口径步枪弹则在击中人体后碎裂成细小的碎片,比较安全。
当然,
葛雷瑟安全弹,或者最近受到关注的“RIP”一类的特殊的可碎裂弹药,可以避免手枪误伤的情况。注意,图上的“达姆弹”,即可变形的空尖弹则不行。.
最后,这张图的真实性里面在爱好者圈子里有一些争论,以及弹道明胶并不是创伤弹道学终极的研究方案,所以只能用来进行一些常识性科普,不要对它过分信任。
上图的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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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篇老文章:《
轻武器基本常识之:枪弹是如何杀伤人体的?》
作者
三土,是最早的一批国内轻武器爱好者之一。原文出处现在被作者设为不可见,我只好从铁血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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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弹的致伤效果是侵彻作用与空腔效应的有机结合。图中从上至下分别是.45-70政府型裸铅弹头步枪弹、6.8毫米SPC全被甲步枪弹和5.56毫米全被甲步枪弹的伤道剖面。可以看出,枪弹初速越高,其空腔效应越大,但侵彻作用却相对越小。
从1848年起人们就试图探索相关的奥秘,但直到上世纪40年代初,才出现了现代创伤弹道学,它专门研究枪弹等投射物在人体内的致伤效应和作用规律,以解答标题提出的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大量试验证实,枪弹对于人体有两大基本致伤机理:
一是侵彻作用。它与刺伤类似,同时伴随撕裂和挤压。枪弹的穿透力愈强,侵彻作用越大。如果弹头最终穿过人体飞出,即造成贯通伤道,如果弹头留在体内,即形成盲管伤道。对于骨骼等坚硬组织,侵彻作用也可能使其碎裂。除非击中重要的器官或大血管,否则单纯的侵彻作用带来的致伤效果并不明显,死亡常因为持续流血、感染或疼痛休克而引起。对于低速、钝头、大口径和全被甲弹头而言,造成侵彻杀伤的可能性更大。
现代突击步枪所使用的5.56毫米高速步枪弹射击明胶时形成的巨大瞬时空腔。空腔略呈螺旋形是因为弹头本身的自旋造成的。
美国5.56毫米M193弹的典型伤道剖面图(弹头重3.45克,初速943米/秒),该弹曾因近距离内杀伤力巨大而被称为“黑弹”。图中各部分为:A.瞬时空腔;B.永久空腔;C.肌肉损伤处;D.残留在空腔内的弹头残片。
二是空腔效应。它是由高速弹头穿过人体组织时的压力波而产生的,相对侵彻作用它造成的伤害要严重得多。由于人体密度远高于空气,弹头在身体内高速运动时会挤压组织,形成压力波,就象往平静的池塘里扔下一块石头一样,体液会将这种冲击力向外一圈一圈地传递。对于软组织,压力波会使侵彻作用产生的初始伤道急剧扩张,形成的瞬时空腔直径最高可达弹径的30倍。这种力量促使空腔剧烈反复震荡,严重损伤肌肉、血管和神经,还可折断未直接命中的骨骼,中弹者会迅速丧失作战能力乃至死亡。对于颅脑、内脏等粘稠组织,压力波更容易引起其广泛损伤,甚至出现血肉横飞的“爆头”现象。这种压力波持续的时间只有1到数毫秒,但它消失后,受到严重损伤的瞬时空腔再也不能恢复到初始伤道的状态,最后形成大小介于两者之间的永久空腔。能够造成该效应的枪弹,必须具备一定的速度和动能,而且通常高速步枪弹的空腔效应要明显高于低速手枪弹。
枪弹的实际杀伤效果通常是由上述两种机理综合形成的。因此,提高枪弹的杀伤力也就是分别提高上述两作用。常见的一种思路就是促使弹头变形,增加伤道直径,甚至使弹头在体内破裂,尽可能地增加伤道的复杂程度和永久空腔的体积。其代表即臭名昭著的“达姆弹”,它通过露出部分铅芯的办法,使弹头迅速膨胀扩张,从而极度扩大出口,造成严重创伤,出于人道考虑,海牙国际公约禁止其在战争中使用。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随着军用步枪小口径化的进程,另一种方案开始出现,即在弹头构造上做文章,采用空尖或钢/铅复合结构,同时提高其初速和动能,使其击中人体后失稳和侧向搅动,产生出口远大于入口的喇叭形枪伤。由于其造成的瞬时空腔很大,形成的负压还会把外界杂物吸入伤道而造成感染。前苏联5.45×39mm枪弹是其中的典型,其弹头又长又尖,弹尖处有一段空腔,仅重3.45克,初速却高达900米/秒,因此命中人体后极易失稳翻滚,弹芯也易与被甲分离,使其实际杀伤效果远远超过了当年的“达姆弹”。
空尖弹头击穿明胶的瞬间。由于该弹容易变形,因此有穿深不足、在对付有防护目标时容易失效的缺点。其实该弹也是一种典型的“达姆弹”,目前只限于警用或狩猎等合法用途。
不过,正象本文开头提出的那样,枪弹的实际杀伤效果是很复杂的,取决于多种外部因素。特别是人体本身构造复杂,各部分差异很大,而弹头的侵彻力与扩张变形性能是相互制约的,扩张效果好的弹头虽然伤道大,但穿透能力差,可能在未接触到重要器官前就已停止不前,而对于较薄的人体部位,可能弹头尚未来得及扩张,就已经穿透。即使是高速的现代小口径步枪弹头,在飞行一段距离后,速度也会明显下降,在击中人体时可能只有侵彻作用而无明显的空腔效应。
同种7.62毫米NATO铅芯步枪弹在不同距离上射击后回收的弹头。左侧的为近距离射击,强烈的冲击和翻滚使得弹头已完全解体和粉碎。右侧为远距离射击,由于初速降低,弹头基本保持原状。
===2015.10.21===
我再来两张图好了
M193弹在不同速度下对明胶侵彻后碎裂的效果图,可见命中目标速度越高(距离近)杀伤力越大,而速度越低(距离远)杀伤力则越弱——5.56×45mm NATO ――〖枪炮世界〗
葛雷瑟安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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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希望大家能点进去看一看我放的链接,老一辈军迷为我们铺平了知识的康庄大道,我觉得有兴趣的朋友们,很有必要认识一下他们。
答主韩小虎回答相当精彩,但有几点权当交流。1.我国当前作战部队配发的主流手枪为92式,使用的是尖头的子弹。2.当前我国作战部队的士兵及军官是不配发防弹衣的,原因应该是战场上面对的武器,防弹衣完全无用,还影响行动灵活性。我们平时见到的战士穿着在迷彩服外侧的是单兵携行具,无防弹作用(电视剧里还是不要真信的好。)当前也有部分部队配发了一种叫单兵防护组件的玩意,穿上去像铠甲勇士一样,主要是针对反恐防暴任务使用的,与战场无关。所以,步枪子弹做成尖头为了穿透力更好是没错,主要是为了穿透一般性遮蔽物(比如水泥墙,木头等等),以及穿透人体造成更大伤害。3.答主对子弹伤害作用表述非常精彩,斗胆一小点补充,以当前我军主要使用的5.8mm步枪弹为例,出膛后延纵轴自旋(即平行与前进方向的轴线),遇到密度不规则物体(即人体,遮蔽物如木头铁块密度规则的物体不会)后发生延横轴旋转(即垂直于前进方向的轴线),所以进人体只是指头大小的弹孔,出来可能达到巴掌大的出口。所以被12.7毫米机枪弹之类的大口径子弹击中,很可能发生肢体直接断裂的状况(本条内的内容主要来源于教材,没有真的亲眼验证过)。4.最后回答下题主的问题,一般来说,20mm一下口径的武器叫枪,使用的弹药为子弹,以上就是炮and炮弹。炮弹杀伤主要依靠破片和冲击波为杀伤手段,而子弹的杀伤作用主要是穿透。上一条里说了,12.7mm以上口径子弹击中人体会断裂,那么击中那个部位致命没啥讨论意义了。步枪现在全世界范围内都使用相对小口径的子弹(7.62的估计也就只有恐怖分子最热衷了),穿透力强,而且便于携带更多。步枪一般有效射程200-400m不等(不含狙击步枪),在此距离内,击中头部心脏一般能当场致命,击中上半身其他部位,也会因为创面过大战场上无法及时救治而导致死亡。如果击中四肢,且没有伤及大动脉,那么命幸许能保住。手枪一般有效射程100m以内,但通常战场上使用手枪射击25-50m的目标(当然25m以下也可,主要因为手枪瞄准基线太短,精准性不高,远了不容易打中)。被手枪击中的伤害效果与距离关系很大,近距离击中很可能贯穿造成与步枪差不多的结果(尤其是我国以前配发部队的54式手枪,那穿透力吊炸了),距离远了,那么手枪的致命性要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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