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个人最好尽快找到,施加处罚,并且尽快展开心理分析和辅导。
他们不只是侵犯住宅,而且进入到阁楼,整体精神状态,肢体动作非常放心,并对一只小猫实施虐杀。
这已经不是爱猫狗人士与否的问题了,这俩人有很强的潜质成为恶性连环犯。
一般来说现代心理学研究认为,绝大多数人都可能做出虐杀昆虫鼠蚁类行为,一旦上升到更大一级别哺乳动物,如兔子,猫狗,则很可能存在心理问题。
如果还是进入陌生人住宅虐杀小猫,这种行为非常不正常。
而且他们看起来非常放松,不紧张。
不加以控制的话,以后可能升级为虐杀幼儿,流浪汉,孤寡老人。
而且这种行为还能够做到二人组队,而不是一人私密性行动,已经有团伙特征。2012年林俊案,他的加拿大同性恋情人就是从虐猫开始不断升级。最后发展到杀人虐尸。
这俩个家伙已经是中学生,中学男生已经具备相当可以的破坏力。将来这俩人做出一单类似“消失的夫妻”那种案子,我也丝毫不会惊奇。
关键问题在于非法入室。并且虐猫的工具是不是自带的?那是不是属于非法携带凶器入室?那这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问题。
某些知乎er看到虐待动物十分兴奋,只记得“猫狗即财物,赔钱就是了”,已经忽视了“私闯民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独居老人没有子女陪伴,没有自保能力,也保护不了自己的爱宠,唯一的慰藉只有一只小猫。小猫被打死,给老太太带来的孤独、痛苦和无助,是难以估量的,也不是照价赔偿可以弥补的。
中学生应该已经有了思考的能力,也清楚自己造成的后果,除支持精神损失费、接受教育之外,也应该承担被视为变态的代价。
我是momo,自由主义者兼人文主义者,愿你自由。
否则都会变成单纯的拉阵营抒发情绪的骂战。
这件事情的本质是啥?
两个未成年人潜入80岁老太家里,打砸损害老太的私人财产,并挟证据逃逸。
说白了这是个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咱先看看成年人的话这个事怎么判吧。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总得来说,假如你是个成年人,你这种行为就已经涉嫌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损害财物罪、寻衅滋事罪。
当然了,后两者有涉案价值的要求。
老人养的猫可能不是什么品种猫,在价值上可能达不到立案标准。但是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有的。
就算再从轻处罚,赔猫的同时也得拘留几天。
但是这事儿的主角换成熊孩子以后,熊孩子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只能找社区和学校去解决。而学校为了降低影响,又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
最后只能求助于教育局解决。
现在很多规定对于那些有部分作恶能力中学小恶魔来说确实是漏洞。
甚至当初看过一个新闻,一个作恶多端多次被抓的未成年人还放出豪言“我知道,我还能为所欲为一年”。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这件事确实无解,管的太松了,这种小混蛋就出来了,连80岁老太都不放过。
管的太严,又会直接断送一个青少年改过自新的机会。
题目中说的心理疏导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解决方案。
毕竟这俩小孩干这个事压根儿就是个损人不利己的事,单纯觉得好玩就损害他人财产,是真的很过分。
我们饲养的宠物大多数时候是一种情感的寄托。
在孤单寂寞的时候能给予我们陪伴。
而对于这个老太的这种情况,老太80岁了,她养的猫咪是她重要的陪伴。
老人家一般都心地善良,看到自己养的猫咪被这样对待,一时间精神上承受不住也是有可能的。
老太只是心里伤心,并把这事告诉了社区,连家人都没说,这已经是非常善良了。
换位思考,谁要是敢这么对我精心饲养的猫猫,我绝对会让他付出代价。
站在关爱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角度上,给这两个学生进行教育,让他们换位思考,想想他们做的这件事有多过分。
另外站在尊重老年人的角度上,让两个学生以及家长积极给老人道歉,征得老人原谅并给予赔偿吧。
如果这件事能妥善解决,还能把两个品行不端的顽劣熊孩子从错误的路线上拉回来。
但是如果轻描淡写觉得这件事没什么,这两个学生将来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其他人对社会都是不利的。
从虐待行为中,从别人的痛苦中获得快乐,本身就是严重的心理问题。
他们清楚地知道怎样做会对人造成最大的伤害。
于是他们就这么做了。
孩子是单纯的,也是混沌的,如果单纯褪去,而混沌没有得到任何纠正和引导,那么掺杂了理智的混沌恶会让你见识到什么是恶魔。
这两个孩子已经是人类教育的失败品了,抓紧捞一捞或许还能从废品回收站捞回来,再放任下去,我们就只能期待他们在更加恶劣的伤害别人之前自我毁灭了。
哦对了,这个问题下理所当然的涌入了「我跟宠物必须死一个」的恨宠物人士,叫嚣什么「不花钱的小土猫照价赔偿就是了」。
否认情感价值的时候别忘了,你家人的最后一张照片,你儿时朋友给你的书信,也不过是一张纸而已。
哎呀,最后一句管理员不让我说,你自己脑补好了。
纸糊关于虐待动物的问题,答案区是什么画风,明显和“虐待动物的主体是什么人”高度相关。
如果问“人虐待动物/虐待动物的行为如何如何”,那答案就容易出现“这没法证明和犯罪相关”,“理性人缓解压力问题不大,压力积蓄才容易报复社会”,“希特勒还很爱狗”之类的XX答案。
如果是“某学生虐待动物被开除”,“外卖小哥虐待动物被解聘”那就“害怕离远党”和“又不违法党”差不多能五五开。
如果是“我男朋友/女朋友虐猫/虐狗/把我们之前养的猫狗杀了”,那答案就只剩下你这男/女朋友妥妥暴力倾向反人类赶紧跑。这时候就也不提什么“财物”了。
以上三种情况,虐待动物的主体明显从抽象往具象转移。换句话说,当虐待动物的主体能具象为身边最亲近的那个人的时候,经常出没的理性人就全不见了。
呵呵。
监控不打码,学校门口循环播放。
重金悬赏到底这两个逼崽子是谁。
作为心理健康的人,十分怕这种有大病的若无其事披着人皮混迹我亲友孩子的周围。
是,孩子小,不一定抓起来。
社死是必须的。
我认为被人收养的猫属于秩序的一部分,应该被社会秩序保护。
而擅自进入老人住宅,这个问题我觉得比虐杀猫更大。
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和少子化,大家都不想在七老八十时候被小兔崽子破门而入一番欺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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