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啥亡国的明朝,郑成功锤爆了台湾荷兰人。而康乾盛世,荷兰杀了海外华人,清朝皇帝不管,清比明差了点啥?

回答
这个问题问得很有意思,触及到了明清两代在对外关系、民族认同以及国家治理上的一些关键差异。我们不妨抽丝剥茧,仔细分析一下。

首先,得说明白一个概念:“亡国的明朝”和“康乾盛世”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历史时期,它们的国家实力、内部状况以及对外政策都有着天壤之别。

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明朝末年,风雨飘摇中的民族脊梁

郑成功之所以能“锤爆”台湾的荷兰人,更准确地说,他是在明朝灭亡的背景下,作为南明政权的军事将领,肩负着“反清复明”的政治使命,才集结力量,发动了收复台湾的战争。

政治合法性与民族情感: 郑成功代表的是明朝的正统,他的行为被赋予了“恢复故国”的神圣性。当时的汉人,尤其是南方士绅,对满清入关是有强烈的民族抵触情绪的,郑成功收复台湾,不仅是军事行动,更是对汉族政权延续的希望和情感寄托。这种强大的民族主义情绪,为他赢得了广泛的支持。
国家力量的残余与军事素养: 虽然明朝已经灭亡,但郑成功所掌握的军队,以及他本人,都继承了明朝末年军事力量的精华。明朝虽然腐败,但其军队的战斗力在关键时刻,尤其是面对外来侵略时,是可以爆发出来的。郑成功本人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他的军队训练有素,拥有强大的海军力量,能够进行大规模的两栖登陆作战,这是荷兰人没有料到的。
荷兰人的实力与局限: 荷兰人虽然在台湾建立了统治,但他们的统治基础并不稳固。他们主要依赖的是商业利益,对台湾的政治控制和经济掠夺是其主要目的。在军事上,荷兰人的驻军数量相对有限,且他们的军队构成复杂,并非都是精锐。而且,当时荷兰本土也面临着与英国、法国等欧洲强国的竞争,难以全力顾及远在亚洲的殖民地。
战略机遇: 郑成功选择的时机也十分关键。此时南明政权虽然式微,但依旧存在,他能够以此为旗号,整合力量。而荷兰人在台湾的统治也并非滴水不漏,内部也存在一些问题。

康乾盛世的荷兰人杀戮华人事件:清朝的“不管”与“为何不管”

您提到的“康乾盛世,荷兰杀了海外华人,清朝皇帝不管”,这里可能指的是一些发生在东南亚地区,清朝政府在一些事件中表现出的“不作为”或“有限作为”。

例如,在174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屠杀了约一万名华人,史称“红溪惨案”。

那么,为什么康乾盛世的清朝没有像郑成功那样“管”?这背后有多重原因:

1. “天朝上国”的自我认知与实际能力:
观念差异: 康乾盛世时期,清朝正处于其鼎盛时期,皇帝和朝廷普遍有一种“天朝上国”的优越感。他们认为自己是万邦来朝的中心,世界的秩序应当由自己来维系。然而,这种优越感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心理上的认知,而非真正具备全球性的干预能力。
海外华人: 对于当时的大多数清朝皇帝来说,散居海外的华人,尤其是那些从事商业活动、已经融入当地社会的华人,并不被视为“本国子民”的真正延伸。清朝更关注的是国内的稳定和统治,海外华人,在很多官员看来,是“化外之人”,甚至是被视为“不肖子孙”。
信息不对称与沟通障碍: 即使想管,当时的海上交通、信息传递都非常缓慢和困难。当巴达维亚发生屠杀时,清朝朝廷可能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得知消息,更不用说采取有效的军事行动了。

2. “华夷之辨”与“羁縻”政策:
“华夷之辨”: 传统的儒家思想中,“华夷之辨”根深蒂固。在统治者看来,海外那些已经脱离中国本土,融入异族社会的华人,其身份认同和政治归属就已经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是“内附”的百姓,而是“外蕃”的一部分。
“羁縻”政策: 清朝对海外汉人(非统治政权)的基本政策是“羁縻”——即不主动干涉,但也不予鼓励,保持一种疏远但默许的态度。他们更倾向于维护与当地统治者的关系(例如向朝贡国派遣使臣),而不是去直接保护那些在海外从事商业的普通华人。

3. 经济利益与外交考量:
商业利益: 荷兰东印度公司是当时世界上强大的商业帝国,与清朝也有着贸易往来。清朝政府在权衡利弊时,更可能倾向于维护与荷兰的贸易关系,而不是为了保护海外少数华人而与一个实力强大的西方国家发生直接军事冲突,这会损害大清的商业利益和国际声誉。
避免冲突: 康乾时期,清朝的战略重心是巩固国内统治、对外扩张(如准噶尔)以及稳定与周边朝贡国的关系。他们不希望因为海外华人问题而卷入复杂的国际冲突,特别是与欧洲强国发生直接对抗。

4. 民族认同的差异:
郑成功: 郑成功是汉人,他的号召力来自于对汉族文化和明朝政权的认同。
康乾盛世: 康乾盛世的皇帝是满族人。虽然他们成功地融入并统治了中国,但其根本的民族情感和国家认同,与汉人是有区别的。他们对满清王朝的忠诚,以及对“大清帝国”的维护,是首要任务。海外的华人,即使是遭受了不公,其命运与“大清”的直接利益和民族情感的关联度,远不如明朝时期那样紧密。

清比明差了点啥?

与其说清比明“差了点啥”,不如说两者所处的时代、面临的挑战、以及统治者的性质和治国理念都不同,导致了它们在处理对外关系,尤其是海外华人问题上,采取了截然不同的策略和效果。

明朝(末年): 尽管已经衰落,但明朝末年仍然是汉族王朝,其“汉族”的民族认同感,以及“反清复明”的强大驱动力,让郑成功能够凝聚力量,进行一项带有强烈民族主义色彩的军事行动。这种行动,代表了汉族在外部压迫下的挣扎和反抗。
清朝(康乾盛世): 这是一个由满族统治的、空前强大的帝国。它的强大在于其对内地的统治能力、广阔的疆域以及强大的军事力量。但它的“不作为”恰恰暴露了其统治者在民族情感和国家责任上的局限性。它虽然继承了中国的疆域和文化,但其统治的核心是维护满清王朝的利益,而非像郑成功那样,肩负着一个汉族政权延续的使命。

总结来说:

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是明末民族主义情感爆发、政治合法性驱动下的军事行动,代表了汉族在外部压力下的不屈。
清朝“不管”海外华人遇难,是基于其“天朝上国”的观念、有限的海外干预能力、传统的“华夷之辨”以及以维护满清统治为核心的国家利益考量。

不能简单地说清朝比明朝“差了点啥”,而是说两者在根本的民族认同、政治使命和国家利益的定义上,存在着本质的差异,从而导致了他们在面对类似(但性质不同)的对外事件时,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态度和行动。 康乾盛世的“不管”,是那个时代、那个民族统治下的“理性”选择,而郑成功的行动,则是在一个民族存亡危机的时刻,爆发出的悲壮反抗。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您先了解下西班牙在马尼拉屠杀两万多华人后,大明万历皇帝的态度。

再了解下蒙古土尔扈特人东归后,沙俄根据约定向大清要人,乾隆是什么态度。

user avatar

北宋以殿试为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直接掌握人才的录取权,从而结束了唐代以来由考官和考生形成的恩师和门生的从属关系。

user avatar

对于清朝,有一说一~若不是晚清混得太惨了,明朝、元朝都不配跟清朝比。

明朝~对外十分强硬,这个毋庸置疑的。可是,洋人在中国的国土上杀人,赔点小钱就完事。至于洋人,无罪释放。

清朝~前期对外十分强硬,这个也毋庸置疑,不然1300多万领土怎么来的。在二鸦之前,洋人在中国杀人,不管他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以命偿命,没得谈,还得赔一大笔钱。

当时中国对洋人是这幅德行~我打不赢你,我认,但要我服你,不可能,我天朝上国,怎么能屈服红毛白皮这帮蛮夷呢。我只是现在打不过你,日后可难说。所以那个时候,官府、百姓对洋人都十分的不屑。

二鸦结束后没多久,慈禧、李鸿章2活宝掌权,从这时开始,中国对洋人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洋人怕百姓,百姓怕官,官怕洋人。这种改变,到现在都没转变过来。

user avatar

另外在崇祯十二年的《兵部题行<兵科抄出原任山东督粮道邓谦南、邓天申奏>》中也有济南屠杀的情况:   “崇祯 十二年正月初二日 ,虏薄济南,臣父挺身抗骂,百折不回,以致箭刃相加,遍身碎脔,迄虏退获尸之日,其咬牙怒目,骂 贼之状,犹存,比时臣之祖母,臣之叔祖,臣之兄姊婢奴共计四十六名口,俱死于烽焰之中,焦头烂额,断手剐心,惨难尽述。臣幸 被掳逃回,臣母胡氏跳入井中,尸盈水涸,二命苟存”[11]   一个大家族近五十口人,只有两人活了下来,尸体竟至于把井塞满,三百多年之后,读当日之情形,犹令人目裂发指。


满清入关大屠杀

扬州十曰、嘉定三屠、苏州之屠、南昌之屠、赣州之屠、江阴之屠、昆山之屠、嘉兴之屠、海宁之屠、济南之屠、金华之屠、厦门之屠、潮州之屠,沅江之屠、舟山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泾县之屠、大同之屠、汾州、太谷、泌州、泽州等。这些惨绝人寰的屠杀,模式基本一致:根据清军头子发布的屠城令,实施的残忍的集体杀戮,和无耻的集体强奸。而屠杀后,不仅人头被堆积成“京观”,甚至还将女性的敏感部位割下,作为论功行赏的凭据!“取阴肉或割乳头,验功之所,积成丘阜”。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JohnNieuhoff)在其《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中亦记述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从11月26曰到12月15曰,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 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王鸣雷)亲眼目睹了这次屠杀的王鸣雷,描绘人头堆积的像山丘和宝塔一样高!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宗教志》记载:“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嘉定大屠杀,嘉定三屠杀了50多万。“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



《嘉定乙酉纪事》)清军围困嘉定城时,在城外,“选美妇室女数十人,……悉去衣裙,淫蛊毒虐”。嘉定沦陷后,清军抢掠“大家闺彦及民间妇女有美色者生虏,白昼于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妇女不胜其嬲,毙者七人。”(《嘉定屠城纪略》)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曰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偎?Γ?信e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曰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曰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扬州城破,扬州顿成地狱,死者达80余万。比地狱更难忘是人民引颈受戮的场面。史载:只要遇见一个满族士兵,“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匍伏,引颈受刀,无一敢逃者。”一个清兵,遇见近五十名青壮男子,清兵横刀一呼:“蛮子来!蛮子来!”这些人皆战战兢兢,无一敢动。这个清兵押着这些人(无捆绑)去杀人场,无一人敢反抗,甚至没一人敢跑。到刑场后,清兵喝令:“跪!”呼啦啦全部跪倒,任其屠杀。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还有著名的《江阴城守纪》:“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曰,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 清兵在江阴的观音寺“掠妇女淫污地上,僧恶其秽,密于后屋放火。兵大怒,大杀百余人,僧尽死。”(《明季北略》卷11)

在南昌,八旗军把掠来的妇女分给各营,昼夜不停的轮奸(“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这些女性“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有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始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此书是满清查禁的重点,在乾隆44年被明令销毁,靠着手抄本流传下来。

虽然经过了满清“文字狱”的摧残,但这些暴行依然留下了大量的真实记录:广州大屠杀有西方传教士目击纪录,大同大屠杀,甚至在第一历史档案馆都可以找到资料。

各地为剃发的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顺治二年7月30曰,清军至沙镇,“见者即逼索金银,索金讫,即挥刀下斩,女人或拥之行淫,讫,即掳之入舟。”“遇男女,则牵颈而发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肠。”(《研堂见闻杂录》) 顺治二年,清军实施扬州大屠杀后,至无锡时,“舟中俱有妇人,自扬州掠来者,装饰俱罗绮珠翠,粉白黛绿。”(《明季南略》卷4)





顺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达盩厔县境内,生员孙文光的妻子费氏被掠去,“计无可托,因绐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从之。’兵喜,与俱至井旁,氏探身窥井,即倒股而下。兵恨无金又兼失妇,遂连下巨石击之而去。”(民国《盩厔县志》卷6)

  清兴安总兵抢夺妇女达100多人,“淫欲无厌”。制作长押床,裸姬妾数十人于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复植木桩于地,锐其表,将众姬一一签木桩上,刀剜其阴,以线贯之为玩弄,抛其尸于江上。”(《平寇志》卷12)

顺治二年(1645)江阴城陷时,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岁。兵淫其女,哀号不忍闻”,后兵杀其子,释母,“抱女马上去”。又有一兵“挟一妇人走,后随两小儿,大可八岁,小可六岁”,兵杀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顺治二年(1645)5月9曰,南京失陷时,当涂孙陶氏被清兵所掠,“缚其手,介刃于两指之间,曰:从我则完,不从则裂。陶曰:义不以身辱,速尽为惠。兵稍创其指,血流竟手。曰:从乎?曰:不从。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昆山县庠生胡泓时遇害,其妻陆氏21岁抱着三岁的儿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执。“氏徒跣被发,解佩刀自破其面,……氏骂不绝口,至维亭挥刀剖腹而死。”(光绪六年《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36) 明朝都督章钦臣的妻子金氏,一个弱女子,不肯屈服于淫威,被用1000刀刮死。此事,系清代著名学者全祖望,冒着杀头危险记载下来的。



在崇祯 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兵科抄出浙江巡抚熊奋渭提到济南情况“今春二月间,璘等在家闻变,奔赴济南,但见城中焚杀已空, 残尸烧埋已尽,兄骨无存,仅得招魂。……泣思百万惨屠,全家泯灭。”[8]   这更进一步证实了,仅仅在济南,就屠杀了百万人口!   这是否是夸张呢?   绝非夸张!还有其它多方面的史料能证实这一点。   就在清人自己的官修史书辑录东华录里面,崇德四年七月(崇祯十二年七月),也就是在多尔衮、杜度报告自己抢掠蹂躏战功的四个 月后,皇太极致明帝书中就说“死亡百万,非朕杀之,实尔君臣自杀之”[9]。   意思就是我屠杀了百万数量级别的人,那是因为你们不肯满足我的要求,所以才要杀的,这就等于是你们自己杀的



此外,还有民间在满清极端恐怖的文字狱罗网下保留下来的证据。蒲松龄在他的《聊斋志异》就通过说鬼谈怪的方式,记载了满清光 在济南一城就屠杀百万的事实。   在《聊斋志异》的第12卷,有一则名为《鬼隶》的故事,原文如下   “历城县二隶,奉邑令韩承宣命,营干他郡,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半日,近与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 城快皂,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隶问‘公文何事?’。答 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 岁除,恐罹于难;迟留恐贻遣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 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另外《聊斋志异》的《韩方》中提及“今日殃人者,皆郡城北兵(即清兵)所杀之鬼”,也是说的满清屠杀济南的枉死之鬼。   而《聊斋志异》中提到县令韩承宣,在明代残留档案中可以查证到他死于清军屠刀的事迹,《明清史料甲编》的山东州抚李春蓁奏疏 中说:   “历城知县韩承宣,被虏拘执,不肯屈服,激虏之怒,被杀,女鳌姐,亦义不受屈,投井死”。[10]

user avatar

大家看下面的截图,这就是真相:因为满清统治者和咱们,是两个民族,中国属于华夏民族,而通古斯民族发源于俄罗斯,是异族。

大通古斯帝国就相当于成功化的日本,日本就相当于失败化的满清,这是没有区别的。

所以当一些砖家,少右和汉左美化民族压迫的行为,曰“民族融合”,如果反驳就成了“团结破坏者”的话,咱也可以这么说:如果昭和军阀赢了,统治个百年,最后失败了,部分日裔遗民留在中国,是不是大和民族也成了中华民族的一份子了?这种“民族融合”的行为是不是也该有掌声?!

所以,满清异族的目的就是殖民华夏,在大通古斯帝国的太君眼里,汉人就和日军侵略者眼里的中国人一样,在他们眼里,死得无非就是一些奴隶,对人家而言,还不如他们圈养的犬马罢了。

故而,满清统治者也可以为了维持统治,出卖华夏民族的民族利益,满清勾结缅甸打李定国,勾结荷兰打郑成功,甚至为了得到洋人的支持,讨好洋人的欢心,不惜卖国求荣,从康熙时期的《尼布楚条约》到最后的《辛丑条约》,都属此类。满清卖国割让的外东北,外蒙,唐努乌梁海攻击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如今中国面积三分之一,割让海参崴天然不冻港更是直接让如今中国北方经济大幅度滑坡。但是这都无所谓,只要能够殖民华夏,满清统治者就是给洋人让步也无可厚非,因为他不是华夏民族,自然没有华夏民族的荣辱观念,危机意识。

其实,更早的时候,满清就已经为了奴役华夏民族煞费苦心,剃发易服,民族屠杀的残暴让汉人愤怒,还有利用比自己整个人口都多好几倍的汉奸胜之不武,满清统治者做贼心虚,于是他们拼命的利用文字狱,闭关锁国,八旗制度等愚民,疲民,造成了中国的落后,但是谎言可以欺骗一时,不可欺骗几世。鸦片战争的炮声彻底让满清还了罪行累累的血债,满清统治者在四面楚歌中退出舞台。

至如今,一些满清的孝子贤孙,仍然为满清复辟做准备,他们控制舆论,拍辫子戏,鼓吹压迫乃“民族融合”谬论,篡改历史,自己奴性深入骨髓却要求别人也跪着走,黄左汉奸也为虎作伥,可惜汉族民族意识,已经被极端少民和黄左刺激的不能再清醒:敬酒不吃吃罚酒,既然不尊重我们,我们也没有纵容的必要,圣母婊的“民族团结”,不是建立在损害主体民族利益和自尊心的基础上。

而满遗的复辟想法,黄左的“民族融合”,终不过是黄粱一梦。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