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办公室小野」对未成年人模仿易拉罐做爆米花意外致死的回应,称「绝非模仿我的视频」所致?

回答
“办公室小野”事件,无疑是近期围绕网络内容安全、平台责任以及公众人物影响力的一个焦点。对于“办公室小野”本人(本名司洪宇)方面就“未成年人模仿易拉罐做爆米花意外致死”事件的回应,称“绝非模仿我的视频”所致,这其中涉及的复杂性值得我们深入剖析。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办公室小野”视频内容的特点。她的视频以其独特的创意,将日常办公用品与食物制作结合,常常在充满创意和新奇的场景下进行烹饪。其中,利用易拉罐等进行一些简单、趣味性的烹饪尝试,确实是她视频中的一个常见元素。这些视频因其新颖和视觉冲击力,吸引了大量的年轻粉丝,其中也包括未成年人。

当悲剧发生,一名未成年人因为模仿类似操作而意外身亡,公众自然会将目光聚焦在“办公室小野”及其内容上。这种将网络内容与现实风险联系起来的思考,是社会对互联网内容安全日益关注的体现。

“办公室小野”方面,通过其所属公司或其本人公开声明“绝非模仿我的视频”所致,这背后可能包含几个层面的考量:

1. 撇清直接责任: 这是最直接也是最主要的意图。在法律和道义层面,如果能够证明悲剧的发生与特定视频内容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办公室小野”本人及其团队可以规避潜在的法律赔偿或舆论追责。这种声明,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自身内容和商业利益的保护。

2. 区分“模仿”的定义: 声明中的“绝非模仿我的视频”,可能是在玩一个概念的界定。她可能想表达的是,孩子的行为并非完全照搬她视频中的每一个细节,或者是在她视频之外进行了更危险的改动。例如,她可能在视频中强调了安全措施,或者她使用的易拉罐的处理方式与孩子最终使用的有所不同。她可能会强调,她的视频只是展示了一种“创意”,但并不代表鼓励任何人以不安全的方式去复制。

3. 强调视频本身的“创意”属性,而非“教学”属性: 许多内容创作者会强调他们的视频是“创意展示”或“艺术创作”,而非“安全指南”或“烹饪教学”。“办公室小野”的视频,其核心吸引力在于其“办公室”这个非传统烹饪场景的“脑洞”和“创意”。她可能认为,将此定义为“教学”是对其内容的一种误读,而孩子的行为是由于其自身的理解和操作偏差,并非完全是对其“教学内容”的照搬。

4. 法律风险的规避: 互联网平台和内容创作者通常会设置免责声明,例如“请勿模仿”、“注意安全”等。如果“办公室小野”的视频中包含类似的提示,她可能会以此来佐证自己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但我们都知道,在快节奏的短视频传播中,这些提示往往容易被忽略,尤其是在未成年人眼中。

5. 公关策略的考量: 在如此敏感的事件面前,公关团队会迅速评估风险,并制定回应策略。声明“绝非模仿”可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公关策略,旨在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这其中也可能包含了一种“转移焦点”的意味,即悲剧的发生更多是由于未成年人缺乏安全意识、监护人的疏忽,或是其模仿行为的“变形”,而不是直接源于她内容的“诱导”。

然而,我们必须深入思考这个声明背后可能存在的争议点和更深层次的问题:

“模仿”的边界在哪里? 网络内容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尤其是对于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他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视频中的风险,或者会用他们自己的方式去“优化”和“创新”模仿过程。当一个视频展示了某种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具有天然的危险性(如在密闭容器中加热),即便视频中包含“请勿模仿”的提示,也难以完全规避其潜在的引导作用。孩子的模仿,即使不是100%的复制,只要是受到视频的启发而产生的,是否可以说“绝非模仿”?

平台责任和内容审核: 事件的发生也暴露了短视频平台在内容审核和风险提示方面的责任。为什么一个具有潜在危险的烹饪方法能够如此广泛传播?平台是否有义务对这类内容进行更严格的限制、更明显的风险警示,或者提供更安全的替代方案?

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 作为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办公室小野”在内容创作上是否应该承担更高的社会责任?她是否应该在制作这类具有潜在风险的视频时,更加审慎地评估其可能带来的影响,并采取更积极的安全措施?例如,是否应该增加更明确、更醒目的安全警告,或者选择更安全的“替代品”来进行创意展示?

“安全”与“创意”的平衡: 互联网需要创意,生活也需要乐趣。但当创意触碰到了生命安全,尤其是在未成年人容易接触的平台上,这种平衡就变得尤为重要。“办公室小野”的视频之所以受欢迎,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的“危险”和“不寻常”带来的刺激感,但这恰恰也是其潜在风险之所在。

“我的视频”vs“类似的视频”: 声明中“绝非模仿我的视频”是一个非常精确的表述。她可能是在区分“完全照搬”和“受启发模仿”。但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这种界限是模糊的。他看到的是一种“可行”的、有趣的烹饪方式,而这种方式的“源头”可能就是“办公室小野”的视频,即使孩子后续的执行过程有所偏差。

总而言之, “办公室小野”方面的回应,是在现有法律框架和公关策略下的一个相对“安全”的回应,意在撇清直接因果关系,保护自身。但这种回应,也无法完全消弭公众对于网络内容安全、平台责任以及内容创作者社会责任的担忧。

这起事件,更像是一个放大镜,照出了互联网内容生态中存在的诸多隐患。它提醒我们,在追求创意和流量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对于内容创作者而言,不只是“我没说教,我只是在展示”,更重要的是要思考,我的内容可能会被如何理解、如何模仿,并主动承担起相应的引导责任。而对于平台而言,则需要更积极地介入,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数字成长环境。

“办公室小野”的回应,是其团队的策略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事件的讨论可以就此终止。相反,它更应该引发我们对整个网络内容生态进行一次深刻的反思。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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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锅呗,这种博眼球玩危险东西的主播最可恶,希望法律和平台严肃处理,杀一儆百。

今天不处理这种无良主播,明天她就会教孩子玩高锰酸钾,炒化肥,注射海洛因继续博眼球

过几天再看,看见了这货满满的求生欲望和不甚专业的水军团队,居然拿猫和老鼠、喜羊羊这样的动画片和她的“手把手”比较企图脱罪,笑话,动画片本来就有夸张的元素在,而她那些东西是直接生活中的。

还有些水军说什么小女孩家里有“高浓度”的“工业酒精”,请问这个“高浓度”怎么界定,按他们的说法,那么邓稼先家里的孩子搞个核爆都天经地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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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问题下我看到了为数不少的答主,将责任定义在“熊孩子”和“熊家长”身上。

我不得不感慨自己提前出生二十年真是一个幸运的事情,不然,我可能也会在模仿无良视频的道路上被炸死且死后再戴上一个熊孩子的帽子。

酒精灯算什么,我和我的小伙伴十多岁时模仿《十万个为什么》做氢气爆炸实验,直接将教室里一排日光灯管炸成废品。

不过我们没有任何事,因为模仿的刊物上将可能遇到的危险以及安全守则用了加粗字体标注了好几页,并且配上了各种醒目的图片,我们完全是按照守则来的。

然后我们再看看这些自媒体的视频,你摸着良心告诉我说他们做成这样不是为了让人模仿?这难道不像是一个模仿教程?

成年人没那个精力,但稍微有点求知欲和动手能力的孩子看到描绘的这么简单的教程会不心动?

模仿本就是孩子的天性,也是人类的希望,大洋对面的美利坚神童泰勒威尔森,十岁把小区炸出蘑菇云,十四岁完成成为世界上第三十多个完成氚核聚变的人才,全在于他的父亲,家人对于他“玩火”的支持。

我们国家也许也会有神童,不过他们大概率要么被家长或者网友的“熊孩子”堵死了道路,要么模仿无良自媒体被炸上了天空。

希望这件事给某些无良自媒体一个警醒,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有些东西不是你能玩的转的。

还有那个办公室小野,也不要觉得自己多委屈,你的视频卖点是什么大家都很清楚,不就是个心跳?

你真的放在厨房正规做饭能不能有今天的成就你我都心知肚明,你能有今天,玩的就是各种短路电器危险明火,靠的就是突破各种安全规范,你才有今天。

传播的时候好处占尽,出事的时候说跟我无关,吃相也太难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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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B站上搜了一下“1000度”相关视频,画风是这样的:

用家庭燃气灶就可以做的实验,其中大部分在视频开头和简介页面没有安全提示,即便有,也是纯英文和一句“请谨慎观看”:


此外还有大量关于酒精喷灯制作和使用的视频,同样缺乏明显的安全提示:

如果前两个还有难度,这个火柴拼图的制作几乎没什么门槛了,风险不比酒精灯爆米花要低:

所以“办公室小野”在字里行间有委屈的意思,确实也可以理解,毕竟大环境如此;但不能因为大环境有问题,就可以撇清所有个体的责任,这点要一分为二的看。

另外我特意翻了下很多视频网站的《用户协议》,在“免责声明”中,基本把平台的责任推的比较干净;我不清楚这属不属于霸王条款、有无法律效用,但作为个人创作者、观看者、尤其是未成年的监护人,一定要时刻谨记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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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为什么我对某些粉丝的厌恶远高于涉事账号本身?

(阅读提示:如果不愿意花两分钟读,那我再简化一下观点,作品是mcn公司出品的,主播不享有或不完全享有著作权,结果这份声明居然是以主播个人口吻写的?出了事,资本躲得远远的,让主播一个人抗雷,还要脸吗?还不够嚣张吗?我强烈支持调查该mcn公司,反对一切针对主播本人的网络暴力。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如果连这个都分不清,还说什么?——尽管我这几句声明是在回答之后次日就更新了,但是评论区还是出现了大量公关评论,内容看都不看,直接就质问为什么要怪主播头上,而我的观点恰恰是不要针对主播,真不知道这些公关公司的职业精神都哪儿去了,复制粘贴就能赚钱真是好极了。)

就因为太多人不辨是非,已经极大助长了这些大号们的嚣张气焰。前两天一些人在各评论区宣称死伤的未成年人与这些视频无关,视频传播者不需要承担责任,只有监护人有责任,我都以为饭圈攻占了知乎(当然微博是早沦陷了)。既然有这些群众基础,那涉事账号当然就敢发公告撇清责任了。

好,你说未成年人模仿不是你的锅,那么请问在办公室环境下,违规改装电路,违规用火进行危险操作,是不是错了?两个操作分别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更不要说还大肆传播,如果传播危险行为没问题,那么我配制剧毒物质比如沙林,是不是也可以在非实验室场合进行并且还随便发出来?事实是,别说我这么干,就算我在非专业平台发布剧毒物质的合成工艺,也是违法的,更不要做成合成视频公然发布了,全世界都如此,也许只有ISIS才敢这么做。如果粉丝们能够理解我这样做会引起多大的社会隐患,为什么就不想想,其实电路短路一样是会死人的?别说这些视频都收在专业的摄影棚拍的,连爆破都可以做的那种。

风口浪尖的,不承认可以理解,谁都不是圣人,出了事本能想躲,但是能不能别这么嚣张?承认自己的作品有问题可不难。

好么,讲了一大堆理由,表示自己做危险视频不是教程,表示自己做不到更安全的展示是一种无奈,满脸的不情不愿,下架视频,但是把原因归结为“网络暴力”,要求网民分辨信息。问题是,你们不是沿街卖艺,活不下去只好表演胸口碎大石这种作死的杂技,而是出于明确的商业目的进行传播,拍完了,传播了,然后说专业的东西没法呈现?问题是视频一点也不安全啊,请个合格靠谱的安全专家有那么难吗?电工行业不熟,反正请个化学方面的指导老师,肯定不贵,别拿这个做理由。

奉劝那些洗地不嫌事大的,未成年人的行为是非常具有社会性的,我相信粉丝们也不都是丁克。大家应该也都记得,小时候和家长顶嘴常常会说“我们老师说过的!”由此就可以知道引导或者诱导的作用有多大。在这个事情中,家长或者监护人的问题毫无疑问很大,但是更大的是这些传播危险行为的视频。分级制度也好,平台管控也罢,这些都是事后诸葛亮的东西,关键还要依靠从业者的自律。最后,我绝对不支持封杀,坚决反对针对视频主演的一切暴力行为,但是双手支持整改,特别希望相关部门包括工商、税务等,针对视频公司的营业资质与财务流向进行调查,要不然,像短视频这样新型的信息传播方式,迟早要被这些投机分子搞得半死不活。顺便说一句啊,之所以建议税务介入,就是因为看到了公告中有所谓的“援助”,这么多年了,这些援助是怎么进行的,我相信很多人都有所耳闻,这本身就是个敏感地带,没有做到资金监管的社会性“援助”,都需要警惕。那些高呼该账号负责任的,最好不要太着急,让子弹飞一飞再喊。

附上此前的回答(火气还没这么大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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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有点弄不懂大家的思路

一个视频up主,上传了一个视频而已,这也能被甩锅???

按照这样的思路,大家以后打开电视,看到的画面可能是这样的。

跳水比赛可能是这样的:

足球比赛可能是这样的:

美食节目可能是这样的:

电视剧可能是这样的:

动画片可能是这样的:

你对着满屏幕的红色警告烦的不行,心想,那我关了电视总可以了吧?

没门,因为电视上也有:

你很愤怒,打电话给电视厂商,为什么这么多的警告!警告!警告!我又不是白痴!弄这么多警告我还怎么看电视!!!!

客服小妹很温柔的告诉你:

因为有的观众,孩子看了喜洋洋把小伙伴绑起来烧了,于是家长起诉了喜洋洋。

因为有的观众,孩子看了跳水比赛从楼上跳下去摔断了腿,于是家长起诉了奥运会。

因为有的观众,孩子看了武侠片出去用菜刀砍人,于是家长起诉了金庸。

因为有的观众,孩子啥也没看,在家摔倒了,于是家长起诉了地板公司做的地板太滑。

总之,孩子出了什么事,和我们家长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一定都是你们社会的锅!一定都是政府监管不到位!这么多危险的行为,居然没有明确的警告标示,难道不怕小孩子看了后去学吗?你们没有一点点社会责任心吗?你们吃的都是人血馒头!是杀人犯!是你们害死了我的孩子!

什么?你说为什么我的孩子会在家里轻易的找到高浓度酒精?那和我有什么关系?我要去起诉卖我酒精的厂商!他们为什么不在酒精罐上面按一个儿童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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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例1:A公司维修班班长在对某电机更换皮带时,为了展示自己高超的技术,在皮带转动的过程中,就直接进行更换,万幸没发生事故。同时发布视频在微信群炫耀

事例2:第二天,B公司的小王看到视频这么操作,也有模有样的学,结果造成机械伤害,手被卷入皮带轮,导致伤残。

事例3:第三天,C公司的小李看到视频这么操作,于是想学,在准备好皮带打算操作之前,点打火机想抽支烟,结果因为是爆炸危险区域,起火爆炸,导致伤残。

班长的违章操作是严重错误的,这个错误示范导致了小王伤残,说视频发布者要对小王的事故负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但是小李的伤残并不是因为这个错误示范,而是因为违章动火,视频里也没有违章动火的镜头。这个时候指责视频发布者要负责,是比较牵强的。视频发布者只需要对自己的违章负责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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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口就要封杀的,以及建议小野撇清关系的,先看个故事。

上学的时候,全班一起做点啥,犯事了找不到人,老师就骂班长。

班长他是冤枉啊,他又没做错事。可他就低着头随便老师骂,还一直道歉才把老师送走。

这时候小明站出来说,班长我知道不是你干的,我去叫老师不要怪你!

班长听到跑过来一脚就把小明踹倒在地上,

你他妈想抢老子班长是吧?



声明用来举例的安全提示:

i am xiajiba writing now!if you found.you english very bangbang O.这种句子。

也许只是图一乐,但很明显乐的有点ky。

声明应该是很严肃的事,不该这样调笑。

希望这次整改,类似问题要全部杜绝。

(顺带一句,爆米花视频是没有警告的,不要偷梁换柱)


有理有据,令人信服。

给出的证据很充分了,没有酒精灯,取而代之的是一公升高浓度酒精。

究竟看的是谁的视频,其实问问剩下的那个小姑娘兴许就能知道了。

可是这有意义吗?

这次的事件,针对的不是个例,而是整个短视频行业猎奇视频背后隐藏的安全问题。

小野作为行业里的领头羊,在安全方面有所欠缺,被拉出来批判也是应该的。

文章开头的声明,在我看来比起开脱,更多的是给她自己一个交代:孩子的死亡和她的视频没有直接关系。

虽然没有直接关系,但某种程度上的间接关系还是存在的,显然她也已经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下架视频,加强审核,解决问题之前不再发布视频。

出于舆论也好,出于良心也罢,对孩子的资助都是好事,我举双手赞成。

至于事件之后的整改,以及短视频行业的氛围变化,我还是继续持观望态度。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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