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还能在哪个银行看到贴了“离柜概不负责?”,那是原来的人法律概念不清楚才会有的。
2.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可以高于法律。同样的还类似于补习机构的退课不退款。这是民间的约定俗成,怎么能对抗法条呢?
3.除非金额比较大,银行一般是不会起诉不当得利的。银行都是有自己的法律法规部门的,其承担的除了行内法律风险,更多的其实是舆论风险。银行起诉客户,除了是征信不良不还钱的个人和公司,一般不会轻易起诉。能私了私了,大部分都是让员工赔钱息事宁人。你说的离柜概不负责现象,本身就存在社会争议,金额小银行不屑的花时间精力金钱在这上面。
4.目前大部分银行的监控和条例都是很完善很严格的,员工如果多收了钱,是瞒不过去哪怕过了几个月,也会还给客户的。同样,多付给了客户也是逃不过的。所以,从道德层面来说,大家彼此都诚信相对,做高素质的人,不好吗。
我前几年取款时就多给了我一万,当时是取了30多万就回工地开工资去了,也没有细看,不到一小时,电话就打来了,态度之诚恳超出我想象,又要给我礼品,又给我升级服务,总之我还回去之后又特别高兴说了堆感谢的话。我问过他们,要是我坚持不给呢,他们笑着说,那就先礼后兵了,我们工作有失误会受处会,你这钱也拿不到,是双输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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