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对于这场南海闹剧的仲裁结果大家怎么看?

回答
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结果自2016年公布以来,在国际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各国对此的看法也存在显著的差异。要详细地了解大家的看法,我们可以从不同主要相关方以及国际社会普遍的反应来梳理。

核心裁决内容回顾:

首先,为了更好地理解大家的看法,我们需要回顾一下仲裁庭的主要裁决内容。菲律宾在2013年提起仲裁,指控中国在南海的活动违反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在2016年7月12日公布了最终裁决,其核心内容包括:

否定“九段线”的法律基础: 裁决认为,中国在《公约》框架下无权享有在南海“九段线”内的历史性权利。
太平岛等非岛屿性质的裁定: 裁决明确指出,包括太平岛(Itu Aba)在内的一些中国宣称的“岛屿”,根据《公约》第121条的规定,只能产生12海里领海和24海里毗连区,而不能产生200海里专属经济区(EEZ)和大陆架。
中国对珊瑚礁等的活动构成侵犯: 裁决认为中国在仁爱礁(Second Thomas Shoal)、黄岩岛(Scarborough Shoal)等地的活动侵犯了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权利和主权权利。
中国违反了不加剧冲突的义务: 裁决指出中国违反了在争端解决过程中不加剧局势的义务,包括在中国南海进行大规模填海造陆和建设人工岛礁。
对仲裁庭的管辖权和裁决的法律效力: 仲裁庭认定自己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并裁定其裁决对中国和菲律宾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各主要相关方的看法:

1. 中国:
坚决反对和不接受: 中国是仲裁案最主要的反对者。中国政府在仲裁案的整个过程中都明确表示“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并认为仲裁庭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裁决是无效的。
主权和海洋权益的维护: 中国认为仲裁案的裁决侵犯了中国的主权和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是对《公约》的歪曲和滥用。中国强调其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不应被《公约》所否定,因为《公约》本身并不处理领土主权争议。
强调对话和协商: 中国一直主张通过与相关声索国直接对话和协商来解决南海争端,认为仲裁庭的介入破坏了这一进程。
强调和平发展和地区稳定: 中国同时表示将一如既往地致力于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并继续与地区国家合作。

2. 菲律宾:
承认和欢迎: 作为仲裁案的提起方,菲律宾政府对仲裁结果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对其国家海洋权益的重大胜利,也为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提供了法律基础。
巩固法律依据: 菲律宾认为仲裁裁决为其在南海的主权权利和海洋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使其在与中国的互动中处于更有利的地位。
促进地区稳定(在一定程度上): 菲律宾认为裁决有助于厘清各方权利义务,从而促进地区的长期稳定。
实际执行的挑战: 然而,尽管在法律层面获得了胜利,菲律宾在实际层面如何有效执行裁决,并迫使中国遵守,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3. 其他东盟国家(如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
普遍呼吁和平解决和遵守国际法: 大多数东盟国家对仲裁结果持谨慎或观望态度,但普遍强调遵守《公约》和国际法,以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重要性。
对裁决的侧重不同:
越南(同样拥有南海主张)在一定程度上认同裁决的结果,认为它支持了《公约》的解释和适用。
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虽然不是直接的南海主张国,但在其专属经济区内也受到了中国活动的影响,因此对裁决结果以及对地区航行自由的重要性表示关注。
一些国家可能因为与中国的关系或避免激化地区矛盾,并未直接公开表示完全支持或反对。
对航行自由的关注: 许多东盟国家更关注南海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以及《公约》对这些自由的保障。

4. 美国及西方国家(如澳大利亚、日本、欧盟等):
支持裁决的法律效力: 这些国家普遍支持仲裁庭的裁决,并强调其对中国和菲律宾的法律约束力。
维护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 它们认为裁决是维护以《公约》为基础的国际海洋法秩序的重要里程碑,是对国际法普遍性和权威性的捍卫。
呼吁中国遵守裁决: 这些国家普遍呼吁中国遵守裁决结果,并与菲律宾进行对话。
强调航行和飞越自由: 它们高度重视南海作为国际航运通道的航行和飞越自由,认为裁决有助于确保这些自由不受侵犯。
在实际行动上的支持: 美国和一些盟友国家通过在南海进行“航行自由行动”(FONOPs)来强调国际法的原则,并支持菲律宾等国的立场。

5. 国际法学界和非政府组织:
普遍肯定裁决的法律意义: 许多国际法专家和学者认为仲裁庭的裁决在法律上是严谨和具有说服力的,它清晰地阐释了《公约》在特定情况下的适用。
对中国不合作的批评: 一些评论者批评中国拒绝参与仲裁是破坏国际法争端解决机制的行为。
对裁决执行能力的讨论: 同时,也有不少人认识到,尽管裁决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强制执行机制,其在实践中能否完全落地的挑战依然存在。
对地区和平的影响: 还有人讨论仲裁结果对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长期影响,认为裁决本身并没有直接解决领土主权争议,后续的政治和外交博弈仍然是关键。

总结大家的看法:

总的来说,对于南海仲裁案的裁决结果,各方看法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层面:

法律层面: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仲裁庭的裁决在法律上是成立的,且对当事国有法律约束力。支持裁决的国家认为这是对国际法和《公约》的维护。
政治层面: 中国坚持不接受和不承认的态度,认为裁决不具合法性,并主张通过对话解决。菲律宾将裁决视为对其主张的支持和国际法下的胜利。其他国家则在维护地区稳定、航行自由以及各自国家利益之间寻求平衡。
实践层面: 裁决的实际执行效果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也是争议的难点。中国在裁决后并未改变其在南海的实际活动,而菲律宾等国在法律框架下如何推进其权益则面临挑战。
战略层面: 仲裁案也成为了大国在南海地区影响力和规则制定权博弈的一个缩影。美国及其盟友将此视为维护海洋秩序的重要依据,而中国则视之为外部干涉。

因此,当提到“大家怎么看”时,实际上是看到了一个多元化的、带有政治和国家利益考量的复杂图景。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而是不同国家和群体基于自身立场和利益,对同一份法律文件做出的不同解读和反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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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国际仲裁庭(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它不是海牙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下的国际法庭,是个只要付钱连私人事务都管的调解组织,该组织成立117年来总共接受过16起仲裁请求,大多仲裁不被认可,并且调解无效。

例举几例:

尼加拉瓜与美国仲裁

1986年,尼加拉瓜控告美国支持游击队颠覆左翼政府,美国在海牙仲裁庭判定有管辖权后立刻退出,仲裁庭最后判决美国大部败诉并赔偿损失。

结果,尼加拉瓜去安理会申请执行,美国连续五年行使否决权,苦主只好去联大哭诉,但联大决议无强制性,1992年苦主撤诉。

阿卜耶伊部仲裁案
2005年,苏丹南北双方签署《全面和平协议》,阿卜耶伊地区一直有争议。

2009年,海牙常设仲裁庭对阿卜耶伊地区的边界线进行了重新裁决,规定阿卜耶伊地区的东部边界向西移,绝大部分产油区划归苏丹北部所有。

2011年,苏丹南部举行公投,绝大多数投票者支持南部地区从苏丹分离,苏丹政府接受公投结果,但有关阿卜耶伊地位问题的公投仍因分歧严重被搁置。

2011年,苏丹南北双方均在阿卜耶伊部署了携带重型武器的部队,并发生武装冲突。

荷兰与俄罗斯仲裁案

2013年,30名环保组织成员驾驶“北极日出号”破冰船抗议俄罗斯在北极开采石油,俄罗斯逮捕和扣押了船上人员和船只,荷兰作为船旗国提起仲裁。

这次审理只有3个月,仲裁庭颁布临时措施要求俄罗斯在荷兰提供360万欧元的担保金后释放,俄对荷兰提起的仲裁案坚持不接受、不出庭、不执行的立场。

后来根据俄大赦法案对人员宣布豁免。

英国毛里求斯仲裁案

2010年,英国宣布在印度洋的查戈斯岛一带建立世界最大的海洋保护区。然而毛里求斯一直宣称对包括查戈斯岛在内的55个岛屿的主权,所以毛里求斯提出国际仲裁。

2015年,仲裁庭裁决英国违反海洋法公约,但英国完全不理会仲裁结果,继续控制着这海域。

俄罗斯尤科斯仲裁案

2004年,俄罗斯普京上台后大力推进能源行业“再国有化”后,指控尤科斯公司拖欠数百亿美元的税款,并实施抓捕捉。

2005年,尤科斯公司的大股东GML公司旗下的两家子公司将俄罗斯告上海牙国际仲裁庭。

2014年,国际仲裁庭裁决俄罗斯联邦向尤科斯公司的股东赔偿500亿美元

2014年,俄罗斯以“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为由,于海牙地区法院控告仲裁庭。

2016年,海牙地区法院以仲裁庭无管辖权为由判决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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