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很多人尤其是老一辈和中年人明明是受害者却不敢举报,甚至害怕举报招致报复?

回答
这确实是一个让人心疼的社会现象,尤其在老一辈和中年人当中,他们明明是受害者,却往往选择沉默,甚至对举报心存恐惧。这背后不是简单的“不敢”,而是复杂的情感、认知和现实因素交织的结果。咱们仔细掰扯掰扯,就能明白这其中的缘由。

首先,根深蒂固的“家丑不可外扬”心理 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咱们中国社会历来注重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尤其是老一辈,他们的成长环境里,“家丑不可外扬”这几个字的分量极重。他们可能认为,一旦将家里的事(比如家庭暴力、亲戚间的纠纷)或者单位里的事(比如职场欺凌、不公待遇)抖搂出去,就是给自己的家庭、家族、甚至单位抹黑,这会让他们觉得非常丢脸,也辜负了长辈的教诲。这种心理会让他们宁愿自己忍耐,也不愿打破表面的平静。

其次,对社会体制和法律程序的信心不足 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顾虑。很多老一辈和中年人经历了社会变迁,他们可能在过去的一些经历中感受过“告状无门”或者“告状了反而被穿小鞋”的情况。他们可能觉得,举报了也解决不了问题,甚至会适得其反。在他们看来,法律程序可能复杂、漫长,自己也难以应对,担心会被人利用,或者被对方钻了空子。这种不信任感,让他们觉得举报更像是“冒险”,而不是一个可靠的解决途径。

再者,对举报后可能面临的报复的真实恐惧 绝对是关键。这种恐惧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现实依据的。在中国很多环境中,举报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掌握权力和资源的一方则更容易操控局面。如果举报的对象是自己的领导、同事、甚至是身边熟悉的亲戚,他们可能担心被举报后,会在生活和工作中受到刁难、排挤、甚至被污蔑。比如,在一些单位,举报不公可能会导致被穿小鞋、失去升职机会,或者被边缘化。在亲戚关系中,如果举报的是长辈或有势力的人,可能面临来自整个家族的压力和孤立。这种“秋后算账”的担忧,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此外,维护社会关系的习惯和情感羁绊 也会阻碍他们举报。尤其是在熟人社会里,很多人都彼此认识,举报可能会破坏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老一辈和中年人往往更重视人情往来,他们可能顾忌到举报会让他们与曾经的朋友、同事、甚至是邻居关系破裂,这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情感成本。他们会想:“举报了,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怎么办?”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因素是“息事宁人”的思维模式。经过岁月的沉淀,很多人更倾向于息事宁人,尤其是当他们觉得自己已经忍受了很多年,再忍耐一下或许就能熬过去,或者事情会自行消亡。他们可能认为,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折腾”,不值得。这种“佛系”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

还有一些情况下,受害者本身的安全感和独立性不足。尤其是家庭主妇或者退休在家的老人,他们的经济来源可能依赖于家庭,或者社会支持网络较弱。一旦举报,他们可能担心失去经济来源,或者失去原有的生活保障,这使得举报的代价变得非常高昂,甚至是“鱼死网破”的选择,他们往往不愿意走到这一步。

最后,对自身能力的评估和缺乏维权支持 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很多老一辈和中年人可能不熟悉现代的法律法规,也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更不知道如何有效地进行举报和维权。他们可能会觉得自己的力量微不足道,无法对抗强大的对手。在缺乏专业法律援助或社会组织支持的情况下,他们更容易感到孤立无援,从而不敢采取行动。

总而言之,老一辈和中年人之所以不敢举报,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有着对传统观念的坚守,对社会体制的担忧,对报复的真实恐惧,对人际关系的顾忌,以及对自己能力的怀疑。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人性与社会环境互动的结果,需要我们更多地理解和支持他们,为他们创造一个更安全、更有力的举报环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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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老一辈,就拿我自己举例吧。

我为下面我所说的文字负法律责任。




2019年,路见不平,用假的身份,新购买的手机卡向某县教体局举报其下属某学校违规违纪行为。

之所以用假身份,是因为我是公职人员,跨系统举报受理后会有很多额外因素干扰。

用新购入手机卡,是怕反追踪,到时候如果遇到某些神秘力量,后面比较尴尬。


县教体局某女性工作人员A接到电话后,表明会将我举报记录在案,并且要求我留下姓名。我自然不方便留下真实姓名,于是留下假身份X老师(X为科目)。

留下假身份后,我一再强调,要求该工作人员对我的身份保密,并且也得到了该工作人员的承诺。(唯一遗憾是没有录音)

诡异的事情来了,几分钟后,一个女性陌生号码打过来,上来就称呼Y老师(Y为姓氏),然后说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我否认为Y老师,告知其打错了。她说号码没错,“你不是学校的Y老师吗?”我询问她怎么知道我这个号码的,她扯开话题,然后迅速挂机。

我随后通过微信搜索和询问该校知情人,这就是xx学校的一名老师。

而Y老师,恰好就是xx学校的X科目的老师,和我年龄差不多。

那么问题来了,我使用假身份,一个新号码,只使用此次举报,为何被这个xx学校的老师得知,并进行试探?

我随后致电县教体局的工作人员,A表示没有泄露我身份。我继续举报到该县纪委和上级市教体局。

然而,事情发生后两个月,并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给我回复。

两个月后,号码销户,此时终结。




怕杠精,解释一下。

号卡为阿里号。

事件并不大,顶多是违规违纪,并不是违法行为。

后续不跟进是因为事情不大,且后续该学校有所改变。

后续不持续举报是因为此事再举报下去精力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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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受理举报? 谁可信?

越级信访, 一般打回属地。 这个逻辑似乎希望源地的小鬼干啥?成佛?


一般不要来霾都, 要来之前, 先找好地点。 别去广场周边问路什么的, 问就麻烦。 运气好点也许有免费返程车票(不知真假)。 霾都的路人和出租车司机等, 多数也会缄默或一问三不知。


信访接待窗口, 一般周一至周五开放, 周二周四下午学习不开放。

霾都大的如中监, 大院门口路边两侧有排队限流杆, 东侧个人西侧群体, 可咨询院门口保安。 由于一天接待量不多, 夏天还好些, 路边通宵地铺不冷。 周边探头比较多, 上班时间离大门远一点的外地车也比较多。

早上8点左右开始上班, 路边限流杆内第一次简单检查, 看看身份证, 交出折叠剪等利器。 进去大院后还要排队。

进院, 西侧国访人少些。 1月中时, 东侧如从9点多开始排到下午4点前, 有可能在最后一两趟进入大厅, 所以一般最好9点前得进大院。 午前从厅门口南排到北, 中午工作人员下班前, 会调整下队形, 排前面的可进入厅门北墙边两排50cm左右宽的限流杆内。 中午, 有人兜售方便面饮料和开水, 一些人尝试翻杆出去找吃的, 不过最好不要出大院门。

队伍里, 有不少七十以上老年人, 年轻的也不少。 年纪大的, 聪明的或以前来过的, 事先就不进这杆里, 但得与保安说好, 等下午进厅门前再来排队。 而杆内的老年人中午翻不出去, 某勾腰半站半坐在包上, 但听到周边聊天的, 时不时接嘴爆发一下戾气语, 然后又畏畏缩缩眼光躲躲闪闪的赶紧闭口。 聊天的也挺逗的, “十万以下别来, 几十万以上的来了也没用, 来也就是给辖地:刷刷黑漆而已”, “别乱相信人, 小心被卖访了”, “年年来, 过年想回家, 就去XX转悠”..。 不过看这些在探头下到处游走调侃的, 他们倒像些潜伏的..

一次一般就几人不到十人放进大厅。 有幸进入大厅, 先留下饮料瓶杯, 再次过地铁安检机, 如果有录音笔需交出来单独存放, 然后存包, 可携带手机和纸资料进入大厅。

进入大厅, 取号分窗口。 厅内有几个窗口, 每个窗口对着一长排十多二十个类似车站候车椅子。 因为在厅外限流, 厅内每排最多2、3人, 每个窗口内一个工作人员, 窗口外每窗口平均2、3个锦衣卫保安。 年纪大的, 这时候可以受到厅内锦衣卫保安们的优待, 可以被搀扶着提前去窗口问询并赶快礼送走。

窗口内如同银行, 不过柜台比较高, 窗内坐着的比窗外站着的高, 一般就拍照下部分资料, 简单问询下瞧瞧键盘, 即使窗外叫嚣要XX人了, 也多敲几下键盘, 心平气和无更多表情语气地问问还有没。 基本5分钟左右就可以走了, 不愿意走的, 咆哮的, 一般会在锦衣卫们满脸微笑友好的同情劝解下围出门去。

出门, 记得取包取饮料取额外的录音笔, 出大院门记得取回折叠剪刀等。

像中监这类, 有些用, 但等半年后, 100的恶也只变为90而已。


至于所局部这些, 部局进门前一般也有检查, 不过进门后只有简单的填纸片, 似乎没啥效果。 别用手机录音, 更不要一出门就取出来被保安看到... 另外, 某巷子里, 夏天门口没有遮阳伞, 不像天一他妈去时的宣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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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招致报复?怎么可能是害怕呢,是实打实的行动啊。

我说个我的真实经历:

好多年前,我住的一个小区旁边有个著名车企的烤漆工厂。当年我是常驻海外工作。一次回来,就有邻居买菜的时候给我说这个烤漆车间有味道,能闻到,可能对身体不好。我说我我咋没感觉呢,邻居说你晚上出来散步就能闻到了。我散步了一次,还真是有点味道。我刚好有个同事也住着个小区,然后我们赶班车的时候就一起聊起了这个事情,同事说小区好像有人在组织活动,让车企能够尽快弄好污染治理设备,以免影响健康,也联系了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协调。

所有关于此事的讨论就仅限于这两次偶遇性质的当面拉家常,我没有再做任何事情,也没上网做过什么,也没跟人邮件或者QQ聊过。大概一周后,我又出国常驻了。突然有一天我睡觉的时候(和国内有时差),一个中国的电话号码拨打了我的当地手机。接到后,对方说:我是公司工会的负责人,给你这个电话的目的是想通知你,希望你不要再参与和组织针对该车企的任何活动,我们作为工会已经通知到了,希望你能明白后续的事情。我说我在国内一共也才不到一个月,就跟邻居买菜聊过,然后就出国了,咋可能组织和参与? 而且我也的确有闻到味道。

明白了吧。一个车企自己的环保工作做的不到位,一个普通人仅仅是拉家常聊了几分钟的事。这个车企就有能量联系到另外小区中住户的各个所在单位给下马威。而且还能让工会的人来下达通知。

什么叫害怕招致报复? 你倒是给我说说,啥叫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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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入棺人日常鼓吹“塔不会自己过来,有被迫害妄想症以为说句话就治罪的,请出门大洋彼岸美利坚”。

然而他们是真的见过自己走过来的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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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建议修改就挺有意思,新闻报道也怕发,果然不正能量是不行。

删三遍了。

彭宝泉、郭元荣

2010年,湖北十堰市市民彭宝泉,因拍摄群众〇〇照片被送进〇〇〇,随后被〇〇〇〇送进精神病院。出院后,彭宝泉起诉十堰市〇〇局茅箭〇局行政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利,但一审、二审尽皆败诉。
在精神病院中,彭宝泉结识了因举报上司违纪,并对调查结果不服,坚持检举,于1996年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郭元荣。在彭宝泉的帮助下,以网络上虚拟身份发帖“女子卖身救父”,最终救出了郭元荣。2011年1月4日,郭元荣脱离了困束他十四年的精神病院。

孙法武、老时

2008年,而今已经在逼乎上沦为臭名昭著的新京报发文《上访者的“精神病院”》

“(2008年)今年10月,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赴京〇〇时,被镇政府抓回送进精神病院20余日,签下不再〇〇的保证书后被放出。记者调查发现,在新泰,因〇〇而被送进精神病院者不是个别。
部分〇〇者及家属称不曾被通知精神鉴定,不过〇〇手里握有他们的鉴定书。家属反映,〇〇不经家属同意甚至未通知家人,便送〇〇者入院,而当事者坚称自己没病,并因此质疑政府限制人身自由。
相应医院承认许多“病人”是〇〇者。而当地〇〇表示信访压力巨大,若出现越级〇〇,会受上级处分。”
“因镇煤矿长期采煤,老孙所在的大沟桥村地面大面积塌陷,地没法耕种了,村里大量房屋也斑裂毁坏。1988年起,泉沟煤矿向大沟桥村多次补偿。
按补偿标准,老孙家可获4万多元。但据老孙及村民徐学玲等人讲,全村300多户都没领到补偿款。
而村干部称已发放,具体到老孙,说老孙盖了印章了。老孙坚称造假。
2001年起村民选出数名代表去〇〇,老孙是代表之一。
2003年11月,新泰市纪委调查组调查后,认为孙法武等村民的补偿款已发放。调查报告显示,村里“尚欠孙法武1块4毛钱的房屋斑裂补偿”。
2004年12月26日,(泉沟镇大沟桥村村民孙法武)老孙从国家〇〇〇门前被“接回”新泰,因“扰乱社会秩序”被拘留14天。
老孙等人不服,2004年9月28日他们向新泰市纪委递交了审计该调查报告的申请。
三天后,当年10月1日晚,十多人闯入老孙家打砸。当时老孙没在,老孙的儿子、新婚第五天的孙贵强被砍成重伤。据孙妻张学芳回忆,那些人喊着,“再〇〇弄死你们全家”。
2005年1月14日,泰安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老孙作出1年零9个月的劳教决定,理由是“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大声吵闹滋事,扰乱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老孙被送进了山东省少年劳动教养管理所劳教。
2007年7月12日,再次赴京的老孙,再次被“接回”。
老时秘密进行着自己的“任务”,迄今,他记录了18名被关进医院的上访者
对于老孙的经历,老时说,他在偷偷记录这些事,准备向外举报。
84岁的老时是天宝镇的退休干部,因与邻居宅基地纠纷长期没得到解决,曾多次到北京上访反映镇政府不作为。
2006年6月14日,老时被天宝镇信访办人员从北京“接回”,直接送进新泰精神病院。
后出于多种因素,天宝镇政府和医院后来多次通知老时出院,但老时不走了。
“你们强行把我送进来,又吃药又打针,必须申请权威机构对我进行鉴定,给我个说法,我才出去。”
没有讨到说法,老时就一直待着。至今已两年5个月。这期间,他利用“放风”时间搜集材料,发现“很多上访的人被关进来”。
老孙能证实的是,他有次跟一个女〇〇者说话,护士说:你们〇〇的人再在一起说话,就绑起来多灌几次药。
两年多时间里,老时秘密记录了18个因〇〇被关进精神病院的人。
老时还写日记,2006年6月的一篇日记老时写道:“一些精神病人老是打我,只要我和医生、护士顶了嘴,等他们走后,几个病人一定会打我,掐我脖子。肯定是这些医生指使的。”

徐武

2011年4月中旬,“被精神病”的武汉钢铁职工徐武,模仿电影情节,用被单搅断铁窗,逃出了囚禁他长达四年的武钢二院精神科。
“你认为你有没有精神病?我们家要做鉴定,这帮家伙不让做,你说我有没有?”“他的条件是我不打官司才能放我出去,你懂这个意思没有?”
飞跃疯人院后,徐武南下广州重做精神鉴定,并接受媒体采访。但好景不长,徐武在广州没待几天,就戏剧性地被武汉〇〇跨省抓捕,再次送入精神病院。
根据“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5月日后续报道
徐武的自由仅仅持续了8天。4月27日,徐武在广州接受电视台采访后被武汉〇〇以“涉嫌危害社会安全”跨省“抓回”。本月1日,武钢宣传部门及当地〇〇通过新华社发布通稿称,徐武现正在医院继续接受治疗,文中没有提及徐武的身份及“出院”时间。
徐武是病人还是罪犯?武钢医院和武汉〇〇各执一词,医院说〇〇同意放人就放人,〇〇却说医生认为病治好了就放人,徐武的父亲却说警方要徐武保证不再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才放人。
面对质疑,武钢发言人白方本月3日的回应引起轩然大波。白方称媒体采访耽误了他和老婆泡温泉,并强调:“徐武的事去看新华社通稿,不要来找我,你们爱找谁找谁去吧!”
昨日,本报记者试图再次联系徐武父母,但被其邻居告知,他们于3日傍晚被武钢方面带走,至今未归。武钢方面还提醒包括徐武邻居在内的知情人士不要再跟记者接触。

徐学玲

2016年12月底,山东泰安新泰市54岁访民徐学玲因之前在〇〇过程中两次被送入精神病院,她以“被精神病”为由继续〇〇,之后又被法院判寻衅滋事罪,获刑4年。让她意想不到的是,被判刑前,官方再次对她进行鉴定,结果是:“无精神病表现”

胡羊群、孙书平、郭新山

2010年,《民主与法制》第三期发文《精神病院怎能成上访疏导站?》,直指2009年河北邢台市郊区农民胡羊群等多名〇〇群众被当地村镇干部强送至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随后,《民主与法制》跟踪此事再发文,(2010年)3月8日上午,胡羊群等3名受害人拟向沙河市法院起诉,状告沙河市第二医院(即精神病院)的侵权行为,但却遭拒。

徐林东

据《法制日报》2010年报道。徐林东是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大刘镇东王村农民。他的邻居张桂芝一家三口都是残疾人,1997年,张桂芝发现儿子的土地使用证宅基面积被人改小,多次交涉无果后,张桂枝将大刘乡政府告上法庭。
因同情邻居张桂枝一家人的遭遇,徐林东主动充当了张桂枝的诉讼代理人,并不断向各级部门反映问题。2003年10月30日,大刘乡政府强制把他送进了精神病院,直到今年(2010年)4月25日,经媒体披露后,徐林东才回到家中。
“在驻马店精神病院的时候,很多医生们都知道我没有精神病,还劝我说,只要不告状,就可以回家。”徐林东说,“我还帮医生护士干一些活儿,比如白天帮护士值班,晚上帮她们去查房。哪位精神病人乱喊乱叫,我就去劝他不要喊了。”
2009年12月,徐林东被大刘镇〇〇工作人员从驻马店市精神病院转移到漯河市精神病院。
据了解,漯河市精神病院规定,任何一名患者被送到以后,都必须组织专家对患者进行会诊。而从该院1993年至今收治的1.19万名患者的专家会诊结果来看,这些人里,没有一个人不是精神病人。(新华网2010年报道《“被精神病”六年半续:多人因上访被关》)

詹现方

2000年,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白云街道农妇詹现方,因举报村支书贪污多次〇〇,被金华市第二医院精神病司法技术鉴定认定为“偏执性精神病”,并多次被送入医院接受强制治疗;
2000年6月30日,詹现方出院后认为自己是“被精神病”,希望为自己讨回公道,遂向东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东阳市法院一审判决:东阳市公安局对詹现方采取强制监护治疗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詹现方不服,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确认东阳市公安局行政行为违法。

姜和娥

据《中国新闻周刊》2012年报道,江苏省丹阳市粮食局职工姜和娥由于多次向上级单位——丹阳市粮食局实名举报司徒粮管所时任所长张荣金〇〇〇〇问题,于1997年8月30日被关在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收治”。在姜家人强烈要求下,姜和娥在1997年11月12日被放了出来,此时她已被“药物治疗”了72天。
2002年6月,丹阳市粮食局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31个基层粮管所的1300多名干部职工统一实施身份置换,以经济补偿的方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该群体自然也波及到姜和娥,“当我得知被要求下岗后,我马上又开始上访。”姜说。
2002年11月,姜和娥再次来到北京〇〇。期间,姜和娥在天安门周边散发传单、打出诉冤条幅,被北京〇〇控制,后由丹阳市〇〇〇和〇〇〇派人将其带回丹阳。
姜和娥称,11月8日她被从北京带回后,直接关在了丹阳市花园大酒店,20天后,她再次被送进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家属同样是几天后才被告知。
2005年9月18日,手术愈后的姜和娥,趁着医护人员不注意,逃出病房直奔火车站,又一次进京上访。
2006年3月全国〇〇前夕,姜和娥再次被丹阳市粮食局和丹阳市公安局派人带回,并直接送入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精神病科“收治”至今。
经姜志勇统计,三次收治时间累计近10年:1997年首次被收治72天;2002年11月28日至2005年9月18日共收治近3年时间;2006年3月9日迄今(2012年)被关6年。丹阳市〇〇〇相应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三次收治〇〇〇〇均是配合粮食局作相应工作,也是根据市〇市〇〇的指示行事。

邓爱仔

2014年5月7日《南方都市报》刊发报道《上访户得精神病究竟是谁诊断》,江西农妇邓爱仔,已在新余第二医院的精神病科“关”了6年。她否认自己“有病”,被送到医院的原因是因为“上访”。6年前的一个冬天,她去江西省政府〇〇,被水北镇政府从南昌接回,“他们骗我说回家,然后强行把我拖到了这里。”邓爱仔的病例记录,主诉“行为乱,反复状告〇〇5年多”。

吴春霞

2014年5月22日《京华时报》刊发报道《农妇“被精神病”132天“病根”在哪》,曾因上访“被精神病”132天的河南农妇吴春霞,状告周口市〇〇〇行政违法。2014年5月21日,河南省高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认定〇〇〇〇将吴春霞送往河南省精神病院,没有相应的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属违法。
在京华时报对当事人的采访中,吴春霞提到:他们让我吃各种药,把我双眼蒙上,从我头顶直接刺入钢针,还要通电,每周三次,我越喊越证明我有精神病。我跟他们说我没有精神病,求他们放我回家,但是没有用。后来我就好几次自杀,他们终于叫家人接我回家。

王帅

中国青年报2009年4月8日报道《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
(2009年)3月6日下午两时左右,王帅正在上班,忽然有两名着便装的男子来到他们公司。其中一位对他掏出证件,证件显示对方是上海〇〇〇〇的〇员。他们要求王帅“跟我到公安局走一趟,我们有点事要问你。”
“我还在想是不是我租房的地方有什么事了,就跟他下了楼。”容不得王帅多想,两名便衣将王帅带进了一辆桑塔纳轿车。在车里,王帅见到了两名灵宝的老乡,没有亲切的招呼,只有一副冰冷的手铐。后来王帅得知,他们是灵宝市〇〇大队的何艳伟和〇〇大队的李平。
此时王帅明白了,肯定是自己在网上发帖披露老家河南灵宝非法征地,引来了祸端。
2008年5月28日,当地政府以建设五帝工业聚集区为名,“租”用了大王镇农地28平方公里,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约3万余农民将失去土地。
王帅的老家在大王镇南阳村,他在电话中得知此事后,感觉政府所为明显违法,就上三门峡土地局、河南省国土厅网站查批文,并通过网络在线〇〇多次向河南省国土厅递交〇〇〇,但一直没有结果。
“农民们大多以为土地是国家的,不知道土地是集体的,国家什么时候想征就征了,只要补偿附着物补偿金和青苗费就行了,有关人员在宣传时也故意这样误导。”王帅专门买了一本农村土地法律的书籍,让村民们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帅向记者出示了《土地管理法》,其中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而大王镇村民目前得到的补偿只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本没涉及。
2月12日,在多次求助无果的情况下,王帅“迫于无奈和义愤,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于是将照片发布到网上。”
“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你看看他在网上说的这些,简直是胡说八道。什么‘抗旱绝招’,明明是混淆视听。这些地被征了,农民让羊把麦苗吃掉,这是很正常的,没什么好炒作的。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灵宝〇〇〇〇〇一位王〇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
2009年4月14日,央视《新闻1+1》就此事播出节目《河南灵宝,你该如何面对民众的质疑?》。
节目中,主持人的一句话颇耐人寻味——那么这件事情经过媒体的报道之后,可以说是舆论一片哗然。在面对像潮水一般的批评的时候,灵宝市〇〇表现出来的态度却是有怨无悔。

王鹏

现代快报2012年12月2日《知情人士透露王鹏被拘并非因其举报官员子女》)2010年11月23日,宁夏吴忠市〇〇〇利通区分局〇〇赴甘肃省将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刑拘。王鹏此前多次发帖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马晶晶父亲系宁夏自治区〇〇〇副主任,母亲系宁夏吴忠市委〇〇、〇〇主席。
2010年12月1日,有媒体称,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涉嫌“诽谤罪”刑拘,是因为其举报了马晶晶的父母有“经济问题”,而不是此前媒体所称王鹏仅举报了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作弊一事。而据记者了解,这种说法显然与利通〇〇此前对外公布的说法不一致。据媒体报道,11月30日下午,宁夏吴忠市〇〇就“跨省追捕”案召开紧急会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员透露,王鹏被拘,主因并非举报马晶晶,而是举报马晶晶的父母。该人士称,从2007年开始,王鹏以匿名信方式向吴忠市各大〇〇机关,举报马晶晶父母存在“经济犯罪问题”。此事已震动当地政界,“并对马家正常的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该人士透露说,今年10月,马晶晶及其父母就匿名信事件,向吴忠市〇〇〇〇求助,要求立案侦查。吴忠市警方根据王鹏的笔迹、指纹,认定匿名信系王鹏所为。因马晶晶及其父母户籍所在地均为宁夏吴忠市,〇〇认为王鹏行为造成的危害“涉及该地”,因此11月23日,吴忠〇〇赶赴甘肃兰州,对正在工作的王鹏实施“跨省追捕”。但这种说法显然与此前吴忠市警方的说法不一致。
为了弄清王鹏到底是因为诽谤谁、诽谤什么问题被刑拘,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了利通区公安分局,但该分局总值班室、政工科、主任室等电话均无人接听,记者从下午3点一直拨打至下午6点,电话都没有人接。为此,记者联系了吴忠市公安局秘书处,但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清楚”。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北京一家媒体的同行,据了解,昨天下午时点多,有多名记者在吴忠市利通公安分局苦等八小时,等待采访跨省追捕大学生一案,一开始公安局让记者继续等待,不能确定是否接受采访。但在记者等待的同时,公安局接受央视采访,并将其余记者关在个别房间禁止旁听,而且利通区〇〇还称“央视已经采访了,就不用接受你们采访啦”。
北京一家媒体的记者称,他事先与利通区〇〇〇〇一位叫马生海的队长取得了联系,对方表态“你们来,来了我跟你们说!什么都说”。但当记者赶到吴忠市利通〇〇分局时,对方却避而不见。

李思侠

2019年5月6日,新京报刊发报道《女子发帖举报28次被抓,当地〇〇高调审判宣传成“首起涉恶案”典型》。
2019年3月31日,陕西省石泉县双喜村村委会墙上,贴着《石泉县〇〇〇关于征集李思侠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多年以来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双喜村两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情况。2017、2018年两次参与组织村民在村道设立限宽墩,限制矿山车辆通行。在2018年的双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李思侠因护路事件深度介入选举,上述种种行为由检方认定为涉嫌恶势力犯罪。
检方列举李思侠的7项罪名中,还包括向村民索要“跑路费”、拒不退还征地款等个人犯罪行。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在石泉县人民法院的宣传稿中,此案被称为“石泉法院自〇〇〇〇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根据“上游新闻”后续报道。
从被刑拘到拿到《不起诉决定书》,李思侠案历时近两年。
8月16日晚,石泉县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依法对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作出不起诉决定》时,并未提及不起诉决定的原因。
据知情者透露,此前,辩护律师在阅卷时发现,李思侠案在前期侦办期间,办案机关在讯问过程中,对多人存在恐吓、引诱等情况。以该案同案嫌疑人张海成为例,张海成是名盲人,侦查阶段,根本无法查阅笔录。办案人员给其宣读笔录时,张海成发现,两名办案人员宣读的内容不一样,并拒绝签字,为了逼张海成签字,办案人员还敲打了张海成。
此前,〇〇还曾对张海成说,“你说完李思侠的事情,我就把你放回去。”二审开庭时,张海成当庭向李思侠致歉。他说,自己当时想早点回家,在法庭上说了违心的话,对不起李思侠。
石泉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经本院审查认为,认定被不起诉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强行索要污染费和道路使用费的主观目的证据不足,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认定被不起诉人李思侠任意占用村委会1万元的主观目的证据不足,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依照法律规定,决定对李思侠不起诉。
“这个《不起诉决定书》并没有说我有没有犯罪,而是说因没足够证据起诉我,但并不代表我无罪,这是我完全不能接受的,我要的是清白。”李思侠说,就在《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前一天,她家人还专门前往石泉县检察院进行沟通,表达了查明真相的想法,“他们答应了阅卷,可不到24小时就给了结果,这个我真的无法接受。”
李思侠的家人表示,针对《不起诉决定书》,他们将向上级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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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说一件事。

我是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对手是个个体户,开一个小文具店。说身份是为了表示举报难就是举报难,跟身份无关。我举报的不是领导,不是以个人去举报一个团体,一个利益集团,我个人举报的仅仅也是一个个人而已。而且是证据齐全,实名举报,就是这么难。

为单位采购时拿到了假发票,到单位才发现。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我来找到这家店,说明我要报销,请他们给我真发票。

这是一个很小的个体户文具店,店主不在,营业员说话阴阳怪气冷嘲热讽,我一怒之下不让他们换发票了,准备去举报。

是的,我举报的原因不是因为假发票,是店员态度。我在遇到假发票第一时间还是宁可自己花时间搭路费过去换真发票的。

复印固定证据,然后去市国税局(当时还分国税和地税),举报这家店用假发票,国税局人员做记录。刚回到单位,一个电话打来了,说他接到我的举报想问问我发生了什么,我以为是办案人员,后来证明这是店主。

也就是说,我举报完半小时不到,店主已经找到我了。

后来国税局给我打电话,说协调过了,让我再去那家文具店,那家文具店答应了给我开正规发票。我不愿意,因为开假发票的是文具店,大热天我已经去他们店一次过,举报了最后的结果还是我再顶着太阳跑一趟,这到底是惩罚开假发票的人还是惩罚我?

我拒绝了,说我不会过去的,要么他们过来,要么这个钱我不报销了,发票我不要了。国税局的人居然愤怒了,说你不过去让人家怎么开发票,给你解决事你还这么多事。我说我去举报假发票,那是违法你们就觉得给我重开个发票就算解决了?你们立案了没有?一般程序还是简易程序?对方说简易程序。问结案了吗,处理结果是什么?答没结案。我接着问:你们案卷在哪里公开,你把网址给我,我会关注的。

对方捂着话筒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换了一个人接电话,很客气的说这个案卷他们正在制作,等挂到网站上公开时候会给我打电话,到时把网址告诉我。

接下来是文具店老板重新开发票给我送到单位,我没有再追究。也果然没有等到国税局的电话。

如果我不是也从事执法工作,知道执法程序,知道案卷要公开,知道依法行政年年要监督检查考核,也许这件事真的不了了之了。我作为举报人,在国税局的执法人员面前竟然被训斥,就因为不愿意跑一趟去取真发票。那个文具店老板,使用假发票,竟然就这样换张真的就完了。

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我绝对绝对不会去举报了。大热天打车几次三番的跑,被店员嘲讽,被国税局工作人员训斥。违法的是文具店啊。

唯一有收获的是,在向国税局举报同时我网络上向银联举报了,银联查证后给我充了五十块钱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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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挨了社会的毒打。

真实举报过的举个手,以为12年后真的会大变样,隔年职务竞聘,热血青年的我量化打分评价第一,最后排名第三,举报了第一名的荣誉、学历作假,当然第二名顺利上位,我别说提拔各种借口被打压5年正常工资奖金都发不全,找关系调了单位才结束了噩梦。

新单位领导作风……被举报了17条问题,上级调查组调查半年,挨个回答17条问题并不存在,只是工作中存在作风粗暴的问题。然后,结局大家知道的,调走辞职了30多人。这是去年的事情。

17年兄弟单位好不容易有个有理想热血青年领导上位想要改革,精员强干,减员增效刚动到资料档案岗,就被举报拿下了,多么的讽刺……

现实生活不是B站视频弹幕,不会让人热血沸腾,不服就干来生还在种花家这种……

现实是一桶冰水兜头浇下来,不让你心灰意冷也会索然无味,要不然工作之后的佛系青年怎么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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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就吃过亏,中国举报人有一个很大的错误认识,就是以为自己举报的那点破事上面领导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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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稍稍注意过某乎上热议的一些院士、校长、院系领导被举报学术不端,

很多案例的共同特点是:

- 举报人信息对被举报人是透明的,甚至是被举报人第一个知道

- 发起者人在海外,甚至很多已经转行,即使院士也鞭长莫及

- 学校/单位承诺调查,热度过后不了了之

敢在国内冲塔的我只见过饶毅一个,是真的大写的服,不过以饶教授的地位,仍然像一拳打在棉花上,李,裴,耿,舒,王还是刀枪不入,屹立不倒。即使是友邦惊诧的韩春雨,也是虚晃一枪,仍然担任河北省科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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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2日上午8点,湖南省新晃县的邓世平去新晃一中体育场工地上班后失踪,2003年1月25日,邓世平妻子谭某到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报案,邓世平家人称,怀化市教育局案发时还接到一封匿名信,反映新晃一中操场修建中的经济问题,这封信转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杜少平(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外甥)怀疑这封信是邓世平所写,所以对邓世平更加嫉恨。


2019年4月,新晃公安局查获该县晃州镇杜少平等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等犯罪行为,经审讯深挖,杜少平及其团伙成员罗某某、高某某供认其杀害邓世平及埋尸的犯罪事实。2019年6月20日凌晨,湖南省新晃县公安局在新晃县某学校跑道内挖出疑似人体遗骸物。


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


这就是去年震惊全国的操场埋尸案。这个案子不是什么少数个例,老一辈的人是真的见过举报以后被报复甚至人间蒸发的事情,所以怕事是很正常的。写举报信最后举报人的举报信直接落入被举报人手里,这种事到现在也不罕见。学生给教育局写举报信举报学校违规补课,然后老师拿着举报信让学生叫家长过来这种事现在还是很常见。老一辈的人怕被打击报复不是因为他们傻,而是这种事真的有。


再补一个评论区提到的全家被砍的。湖南省邵阳市,2020年4月14日晚,渣土车来倒垃圾,陈礼给村干部打电话反应,“渣土车又来倒垃圾”,同时陈礼将此事举报给了当地渣土办。当晚在与渣土办通电话不久,一位姓颜的男士来到家里,把自己砍倒在地。陈女士被凶手持刀砍伤,与她同样遭遇的还有67岁的父亲、64岁的母亲,更令人痛心的是她两岁的儿子也难逃厄运,一边脸被凶手用刀砍开露出了腮腺。


2010年就修改法律泄露举报人信息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实际处理上,很多情况下并没有追责泄露举报人信息。这里我想表达的不是说遇到事就应该忍气吞声,但是确实一直都有举报以后被报复的事情在发生。做好预防措施,避免举报以后被报复这确实是有很大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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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成本太高。我国现在大多数维权,是属于做公益,而不是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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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落入了被举报人手里,仔细想想,信息量蛮大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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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举报信,下午入监狱。

别误会,这“入监狱”的不是你举报的那人。

下面是我个人的真实举报情况,举报对象为一个明目张胆搞诈骗瑟青的场所,就在一个广场边上,我去了之后给XX区的打电话话举报,以下为个人统计情况。

1.去年在我举报后我等了一个月后再去看,已经显示【停业装修】,今年再去看已经把挂牌儿和大屏显示屏幕取下来了,断定已经凉凉。

2.去年举报时,我是以“朝阳群众“的身份进行举报,即只说了个人见闻,但死活不说自身信息。在此期间我起码接到过五个电话,电话号码三个一样的,两个不一样的,都说自己是XX区的警察,需要我的个人信息。

但我以【我是匿名举报】【我是新时代雷锋】等等瞎扯的借口搪塞过去,电话那边也没用威胁语气跟我说什么。


注意,这家搞事场所是A区的,因为某些考量,我打的是市公安局电话。

最后复盘下来,最后两个陌生不同的电话毫无疑问是准备送我一程的地狱来电,我的电话被泄露了,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如果当初我傻傻的把自己跟脚都报出去,那么现在估计已经在世界各地了。

这就是【举报】极大可能要付出的代价,而老一辈那时的环境比现在严酷十倍不止,他们都是这么经历过来的,你说怎么害怕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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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这问题的是没经历过那种举报信经过层层转批最后回到被举报人手上的恐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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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一辈子以来长期的经验告诉他们——

这种事情真的会被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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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个现成的例子:

我被吉祥航空的飞行员用裸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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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题主可以试试举报一下必胜客企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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