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力地打了“美国人普遍认为大麻无害”、“软性毒品比烟好”和“应开放软性毒品市场”论者的耳光。
事实证明,美国人也不傻。
更证明了有些人为了支持毒品不惜扭曲事实(造谣说欧美人民支持软毒品),试图把我们的国家重新拉到鸦片时代亡国之心不死。
其实,这个问题可以看出人的判断力。
烟酒成瘾性高过大麻,但是很多人禁麻不禁烟酒,而且自己还吸烟饮酒。
酒精危害性也高过大麻,美帝加州合法了,街上喝酒打架的多,还是大麻打架的多?
酒驾的多还是大麻驾的多?
这个逻辑在哪儿?
1,自己在用,所以自己用的不能禁止。凡我用者皆支持,我不用者皆禁止。
2,其实就是因为人多自然正义。成瘾性啥的,都是借口。
我不在乎大麻还是酒精香烟,因为我都不沾。
我只是希望逻辑是:定好禁止的原因,然后按照标准来划线,而不是以伪言、危言来定标准。
更不是:喝酒自古是中国传统,大麻是鸦片战争被外国人拿来毒害中国成为东亚病夫的(其实不然)
如果危害更小,气氛更高,那么用聚会用大麻比用酒精是不是更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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