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整件事情中,最让我感慨的不是案情,也不是国内媒体和群众的众生相。
而是,灯塔国真TM的是一个法治国家啊!
【美国律所宣布调查京东失实披露刘强东案情】据外媒,5日下午消息,Rosen、Schall、Pomerantz三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分别在官网宣布调查京东是否失实披露刘强东案情,并且邀请遭受损失的股东参与调查和可能的集体诉讼。 据悉,日前京东官方曾发布声明称刘强东“遭遇到了失实指控”
那京东说了什么呢:
京东的态度也明摆着,刘强东经过警方调查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完全是诬告,所以刘强东先回国了,你们说的那些什么5级性骚扰之类的都是小道消息。
这其实在国内挺常见的吧,公司负责人出事儿了,有事儿没事儿PR出来先洗一通,再追究一下某些散播谣言的不良媒体的责任。
但灯塔国不是这个打法啊!
你刘强东出了事情,案底留的明明白白,京东一个美股上市公司虚假披露CEO涉嫌违法信息,没有如实向SEC披露高管的涉嫌犯罪信息,股东因为听信你的虚假信息所遭受的损失,全得算到你头上。
美帝的律师业和金融业一向是抱团迅速且嗜血的,京东可能没有想到在国内弄一下虚假声明糊弄群众,把自己还糊弄进去了。美国的律所最喜欢打这种有机可趁的集体诉讼官司,何况这证据确凿到连取证都可以省了。
总结一下,如果因为京东不顾事实的公告给股东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京东是要负全部责任的。
对比A股,我今天算是知道美股为什么比较健康了,再感慨一下灯塔国司法之健全,在我国糊弄群众那一套到了美国,可是要被告到掉裤子的...
截止9月6号早上前的这么多天里,刘强东的收监照、手铐照、警方的手续文件等信息都被公开,而受害人的身份信息未知,大家都不知道受害人到底是谁,连打码照也没有。 跟国内出现类似案件(我印象深刻的是新东方那件案子,还有最近几次滴滴案),经常流出受害人的照片,却给嫌疑人打码的情况截然相反。
谢邀
这下阴谋论患者应该会暂时闭嘴了吧
前两天网上众人(包括知乎)持一种“受害者有罪论”,当事女生玩儿仙人跳的观点时,我就科普过明州的法律
明州的强奸罪分为5级,最高的一级就是强奸,而最低的五级的话,未经允许摸屁股也算。刘强东当时被捕的罪名是criminal sexual conduct,现在警方判定是一级强奸重罪(Criminal Sexual Conduct in the First Degree)
另外也请各位看清楚了,受害女生当时已经选择报警了,这就不可能是要私了的节奏。因为强奸公诉是和解不了的,除非证据弱到连警方都认为无法成立,才会选择不予起诉
并且在明州强奸罪的赔偿金额是极少的,最高1级(强奸幼女),仅仅会被罚4万刀,这点儿钱很多吗?
所以你们觉得女生要钱的话需要去找警察吗?私了是拿最多的。再说一遍,选择报警就不可能是仙人跳了!
忍不住感慨,这两天骂我的私信一直就没断过,质疑受害女生的声音也越来越大,现在终于就快要真相大白了。还是那句话,如果各位对受害女生不能抱以同情和怜悯,那就安安静静地吃瓜好了,别那么恶臭
既然亮了就再多说几句
限制出境与否由评估潜逃风险决定
明州警察的判断逻辑应该是:京东是美国的上市企业,刘强东作为大机构的管理者不太可能抛弃所有的商业利益潜逃,然而。。。
更新一下
京东之前的第一份声明,为了给刘强东辩护,就造谣说美国警方已经结束调查,强东没问题。然而实际上调查还在继续。
可以说这不仅仅是失实的问题,作为美国的上市企业,京东的行为还涉嫌触犯了美国联邦证券法中的相关法律法规(Regulation S-K ITEM103),即没有如实披露公司高管所将面临的法律诉讼问题,果然现在麻烦来了
Rosen、Pomerantz和Schall三家美国法律事务所分别宣布在调查京东是否失实披露刘强东案情 链接如下
09.20 彭博社报导,此案件已经送检。纷纷扬扬这么久,基本大势已定。
The Minneapolis Police Department has turned the investigation of http://JD.com Inc.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Liu Qiangdong over to prosecutors.
可是09.20之后,还是隔三差五有新闻,说是更多细节爆出。这已经不是追求真相和公理了,成了窥私欲和猎奇,对受害者是一种伤害。从案件一开始爆出,网上就出现了一波又一波的带节奏,先是用身材惹眼的瑜伽达人照片来搅乱浑水,后是声明此案系诬告,各种恶意的言论,诸如:钱没给够,之类。不敢去想象受害者和家人在这段时间是顶着什么样的心理压力,一个普通家庭,面对一个超级富豪的打压,不仅从身体上被侮辱,精神和名誉也被侮辱。
关于神秘的关键人物崔教授,找了下明大的网页:
Tony Haitao Cui
Deputy Associate Dean for Global DBA, Margaret J. Holden and Dorothy A. Werlich Endowed Professorship in Marketing, Professor of Marketing
Marketing
这位崔教授,本科清华,博士沃顿商学院,简历可谓金闪闪,论文发得量多质优,长江学者,在中山大学,人大,长江学院,还有其他数不过来的学校商学院,都拉了EMBA或者MBA项目。虽然我不是学商科的,看不出他论文灌不灌水,但怎么看这位教授也是学术和拉资金两把抓的好手。这就是明明可以靠学术吃饭,偏要走这条邪路。
我并不是要把所有的商科项目都得一竿子打死,但是有确实一些MBA项目,中美联合项目,水深难探,藏污纳垢,成了一些掮客左右逢源的机会。
然后再看一下这个Tony老师跟京东的关系:
JD chief’s PhD study follows a long line of Chinese executives seeking academic credentials to gilt their resumes
...
But the overarching driver may be a hunger to learn how to coax their Chinese companies into a new economic era. The country’s businesses -- especially those in tech -- are increasingly sending their most promising graduates in unprecedented volumes for further study to learn how Western businesses use technology to deal with economic upheaval.
Spearheaded by seasoned academic, table-tennis enthusiast and Chinese citizen Tony Haitao Cui, the Minneapolis doctorate program only produced its inaugural class of graduates in May of this year. A news report posted by Kweichow Moutai showed its executive manager Cai Fangxin getting his certificate from Carlson School of Management dean Sri Zaheer. Other graduates onstage that day included Chen Jianhua, chairman of Hengli Group and Wu Xiaoli, deputy-director of information for Phoenix Media Investment. All are considered business elite.
...
也就是说tony老师再明大搞了一个在职商科项目,专门招中国大企业高层来镀金,哦不是,来学习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顺便大家一起交流经验。这不就是国内名校MBA的套路。
侨报记者追踪刘强东案细节:当事女生饭局中就报过警
【侨报记者章宁9月5日明尼苏达州平县报道】记者在明尼苏达大学采访时了解到,8月31日,刘强东一行在当地一家著名西餐厅有了那顿饭局,酒单、人数、等细节之后全部曝光。饭局上,一名刚刚转学不久,可能是“交换生”的女生出现在饭局上,很多同学都不认识她,一方面新来,一方面,并不属于长年就读于明大的留学生大圈子,由此,很多学生们否认这名女生和明大有关系,甚至否认整个事件和明大有直接关系,因为“他们都是外面来的。”
接着,在饭局现场发生了一些事情,这名女生哭着跑出餐厅。联系到一名男同学后协助报警,这是事件的第一次报警。警察来了之后,或许不想“事情闹大”,或许“证据不足”,直接告诉警察没事儿了,由此警察离开。之后,再次事发,有人联系了另外一名男生,哭诉要求协助报警,并表示“有证据,可以报警。”
在8月31日上午,刘强东来到卡尔森商学院二楼214号。那是一间非常小的仅可容4-6人的小教室,门上有玻璃窗,夜间商学院锁门。就是在那里,刘强东警察带走,时间是中午1点左右。
5日上午,刘强东美国律师弗里德伯格(Joseph Friedberg)在与律师同行交流时表示,将和警方、检察院协商,下午就撤销刘强东案件。然而,至下午下班时间前,弗里德伯格并未能成功将案件撤销,检察院媒体发言人则表示,尚未决定是否起诉,且警局还没有提交完整报告。
宴会中间已经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最后居然还是刘理查送被灌酒的女生回家,与宴的所有人良心不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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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提已经曝出了晚宴当时的照片,一个拘谨青涩的女孩子坐在理查.刘旁边,照片上只看到一个女孩子,其他都是中年男性,桌子上各种酒混着来。星岛日报也已经用这张照片来报道了,但是给受害人打了码。
这个套路的意味太浓了,这种场合,叫女生去的崔教授显然是把这个女孩子当成了讨好大佬的贡品。在北美华人圈,这个套路见多了,总有不择手段的人把身边有姿色的女生当成一种资源,各种人情绑架花言巧语就把女孩子骗去大佬面前,这种人一般在当地华人圈挺会组织活动,影响力挺大,华人圈就那么大,受害人一般害怕下套人的影响力,怕以后在当地华人圈混不下去,就忍了,不少女生毕业就回国,开学新来一波女生,不知道这些事儿,又开始这个套路。
这些年,在美国见过不少这种套路,也年少无知被人套路过,只不过对方不是这种咖位的大佬。
理查刘这事儿也不是第一次干了,属于熟练工种。青楼画舫的不要,非要糟蹋那青涩的果儿,这回被鹰啄了眼了吧。15年,澳大利亚。
各位吃瓜就吃瓜,没打码的那张照片就别传播了。
好的吧,修改一下。各位同志以下这个全是中老年男人的大咖场合,叫你去你去吗?
按照很多网友的逻辑,居里夫人每次去开学术会议,是不是都该别去了?
有些人是水军,有些人就是对权贵膝盖软。
其实从这件事折射出来最恐怖的是,我们所有人都相信这种事如果发生在国内,压根不会有后面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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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这么多赞,诚惶诚恐,说实话我在这里也不好说太多,已经被删了太多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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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你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我们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在中国我们或许连消息都听不到,事实上我最近特意问了我接触到的人,他们都持有这种想法。
高赞答案说,本次事件看出美国警方的被害人保护措施到位,和国内出事曝光被害人信息却给嫌疑人打码相反,令人深思。
我倒觉得,本次事件让人看到了我国的希望。
1.相比于美国警方,最先知道这件事的是谁?是被害人同学。事情最先从哪里爆出来的?明大的留学生群。而迄今为止,这些最先知道消息的同学对于被害人信息都选择了守口如瓶。
2.唯一一个想通过曝光被害人信息来蹭热度的,微博资料显示为明大学生的用户“二重心”,不但没能蹭成热度,反而遭到了网民的反感和攻击。随后“二重心”删除照片并改名。如今搜索二重心,相关内容已经被新浪清空。微博关联词赫然显示“真丢人”
3.从“滴滴案”吃被害人人血馒头的二更食堂被封开始,如今评论区的人们会主动要求媒体们给受害者更多的保护。吃人血馒头的,轻则迫于压力删稿道歉,重则直接被举报到封号。
社会舆论基调已经开始逐渐奠定了。
推动它的力量,来自评论区里坚持保护受害人的每一位用户。
4.有不止一篇报道提到:被害女生的校友,有美国律师执业资格的明大法学院学生愿意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另一方面,包括“北美留学生日报”在内的部分媒体宣称收到了京东压力而被迫撤稿。
什么意思呢。
知道你京东方面有权势,会施加压力。但不是每个人都惧惮权势和压力。
即使掉进了老虎嘴,也要拔下它两颗牙来。
我们都知道如今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泄露有多严重。在这样背景下,人们尽可能的、最大程度的拖延了京东公关水军和不良媒体人肉被害人的速度。
太燃了。就像明史故事里,满皇宫的太监宫女妃嫔都知道有个不该出生的朱祐樘,但是所有人都瞒着打胎队长万贵妃一样。
紧接着,人们发现,原来仅仅保护受害人是不够的。原来“装聋作哑把水搅浑”式公关,我们以前习以为常听到的那套公关,是可以因为报道失实而面临起诉的。
纣王要打,助纣为虐的人也要打。不打不长记性。
我们突然意识到,原来司法进程是可以在网上公开查询的。原来很多事情是不应该也不能被“和谐”的。
要保护被害人,要让撒谎的人付出切切实实的代价,要司法公开。以上三点,算不算某种程度上的“开民智”。
我们可能目前媒体和司法确实跟美国还有差距,但这件事让我看到了希望。
即使它还很微弱。
我们没有办法灭绝所有的恶意,但是善意的人越来越多了。
年轻人,那些睁开眼睛看世界,咬紧牙关不松口的年轻人,是希望本身。
年轻人有希望,国家就有希望。
分割线…………
现在已经有京东水军通过二重心的微博开始人肉受害女生,发布当事女生照片。
一群三无小号,没有任何其他回答。同一时间在多个问题下面用照片刷屏。
请大家看到后直接举报。举报点“不友善”➡️“其他”➡️填写“涉嫌引导舆论,恶意消费受害者隐私”
知乎管理员会帮忙删帖封号的,响应速度很快
感谢知乎管理员。
谢邀,首先回答题主的疑问,不回答容易让人往阴谋论的方法联想。
美国警方不能无限期羁押嫌疑人等待检方起诉,如果72小时内检方没有提起公诉,那么警方必须放人。但是,刘强东是周五(31)被羁押的,周一是美国人民的劳动节,造成了一个问题:36小时内不可能提起上诉,所以刘强东必然被释放。所以逮捕了马上释放不意味着没证据,只是遵照法律办事。
以一级强奸罪起诉是侵入式或者对象是幼女。后者显然不可能,所以检方认为刘强东侵入了。我们看看美国的司法程序:
案件的审查和指控程序,不同的州差异很大,最常见的是警察在逮捕嫌疑人数小时内将案件交给地区检察官(District Attorney),由地检负责正式提起指控。事实上因为缺少可信的证据或者证人,或者仅仅是检察官主观上的原因,有39%的重罪案件检察官决定不起诉或被法院驳回,随后只能以较轻的罪名起诉或者转为民事程序,这一现象被称为“案件磨损”
我调查了一下最新进展,
Chuck Laszewski, a spokesman for the Hennepin County Attorney’s Office, said prosecutors were still waiting for the case file from police investigators before they would be able to make a determination about any potential charges.
亨内平郡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Chuck Laszewski称,检察官仍在等待警方调查人员提供案宗,然后才能决定是否可能提出指控。
如果检方起诉,那么检察官必定认为证据是足够的,否则就会进入民事程序。
题主问和解?怎么和解?如果起诉了,那么就是刑事了,很多人不理解这是什么意思。
在刑事案件中,法院的案由是“合众国诉刘强东”或者“明尼苏达州诉刘强东”,检察官代表是国家或者州,被害人只是案件中的一个证人,而证人,是没有放弃诉讼利益的权利的。同样,要求证人改变口供而导致诉讼无法进行的,不论在中国和美国,都构成犯罪。
刘强东的机会还有,那就bargin plea(诉讼交易)
诉讼交易,又称辩诉协议,是指被告和检控官或公诉人之间达成的一项协议。一般来说,被告以承认有罪或对犯罪指控不予抗辩,来换取检控官取消或减轻对他的某些指控,或者请求法官提出令检控官和被告双方都能接受的特定判刑。据有些专家介绍,在美国,90%多的刑事案件是通过诉讼交易或辩诉协议解决的,这意味着只有10%的刑事案件是通过庭审解决的。
这个只能保证刘强东判轻一点,是没办法无罪的,要无罪只能上法庭抗辩。能让他少判几年,但是不能让他无罪。如果刘强东用钱收买被害者让她改口,这个行为是犯法的,因为受害者只是证人,她自己也需要受到惩罚,对于她和刘强东来说危险很大。
除非受害者不了解美国司法系统,否则这件事不是什么“仙人跳“,明州强奸的民事赔偿也就4万美金,为了这点钱,至于吗?
对案件的发展,我觉得这件事对刘强东非常不利。
美国法律高度保护女性,强奸罪是疑罪从有的,也就是说除非刘强东能证明女方陷害了她,否则陪审团一般倾向于认为强奸罪成立。这点矮大紧在节目中科普了几次。不需要女方体内存有精液这种证据,只要有录像证明两个人进入了同一个房间,女方的衣服被扯了,身体有磨损,告你是分分钟成功的。所以即使是情侣一起开房,动作大了点,女方告男方成功也是有可能的。
至于很多人想的什么美国人联合陷害刘强东,我就只能呵呵了。我查了查美国各大门户网站,这个消息并不是什么头条消息,如果他们要陷害,肯定得把事情炒热,这样好左右陪审员,但是美国人对这件事不是那么热心,毕竟刘强东在美国不那么出名。如果jack ma出了这事情那才会比较热门,因为他在美国蛮出名的。
参考资料
另,不论最终结局如何,完全不认可拿中美贸易战相关的阴谋论。京东仅是一家有规模有特色的地方性商贸企业,既无关国际格局,更没有有可能挑战美国产业地位的黑科技,还轮不到被美国整。
不做具体预测,只谈一下接下来可能会需要了解的一些美国法律常识,用Q&A方式呈现。
12.22
Q:检方宣布不起诉决定,接下来还可能如何发展?
A:明尼苏达州法律中不存在类似国内「刑事自诉」的机制,当事人在检方做出不起诉决定后,无法自行发起刑事诉讼。
但理论上,尽管存在不起诉决定,但当事人还可以就相关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举证标准(burden of proof) 会低于刑事案件。
另外,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可能被缺席判决,而民事诉讼中如果一方在程序规定期限内没有应诉,法院是可以做出缺席判决(default judgement)的。另一点不同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受第五修正案保护,可以拒绝作证。而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以通过传票,强制法院认为有必要的证人作证。
9.21更新:
汉宁平郡检察官Mike Freeman称已经收到警方提交的完整报告,正在评估是否起诉,至于何时做出起诉决定并无时间限制(链接:Investigation Of Chinese Billionaire's Sexual Assault Allegations Handed Over To Prosecutors)。
问:为什么检察官说“没有时间限制”?
答:根据明尼苏达州刑事诉讼程序(Minnesota Rule of Criminal Procedure)628.26(F)条,有一类犯罪是没有诉讼时效的,也就是说检方可以在事发后的任何时间提起公诉。这类犯罪是:已经收集了DNA证据,且该证据得以妥善保存的一级性侵案件。对于其他受害者为成年人的一级性侵案件,起诉期限为9年。
检察官说出这句话,很可能表明检方已经掌握了相关DNA材料,确信提起刑事诉讼不受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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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Q:事件发生这么久了,为什么没有起诉?
A:在美国,检察官对于刑事案件是否提起公诉具有完全的自主裁量权(discretion),受害者或受害者家人不能自行提起刑事诉讼。这一点和我国有所不同,我国部分案件是允许“自诉”的。
检方是否起诉,要考虑证据是否确凿,关键的证人和证物能否被获取。
在证人这方面,刘强东受到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保护,如他拒绝作证,法院不得强迫其走上证人席。之前网传有一些明尼苏达大学的学生和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但他们如果仅仅是转述自己所听闻的,由他人口述的情况,那么将无法作为法院可以采纳的证据,因为法庭很有可能将其作为“传闻”(hearsay)加以排除。例如,如果证人说“那天我听受害者说如何如何”,辩护律师可以轻易地要求法院和陪审团不要采纳这句证词,因为证人只是在转述自己的传闻。(也有例外,比如excited utterance和present sense impression等,美国法学院的朋友肯定很熟悉,不多赘述。)
这样看来,检方所能仰仗的王牌证人可能只有受害者本人了,如果受害者出于各种原因难以全力配合,那么检方也可能不会贸然起诉来打无准备之仗。
Q:如果检察官不起诉,受害者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怎么办?
A:想要通过司法途径让检方改变决定是非常困难的。检察官享有豁免权(qualified immunity).根据Hartman v.Moore, 547 U.S. 250 (2006)等一系列有利于检察官的判例,哪怕检方在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时存在较明显的过失,利益相关方也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受害者或许可以考虑用民事诉讼的途径维权。哪怕强奸案件检方不予起诉,如果有相关证据支持对应主张的话,受害者也可以提起“非法限制自由”(false imprisonment),“故意导致精神伤害”(intentional infliction of emotional distress)等民事诉讼。当然,民事诉讼的救济一般就只限于经济赔偿了。
Q:如果检方起诉了,而刘强东拒不出庭,那怎么办?
A:首先,刑事案件不可能“缺席判决”,而中美之间有没有引渡协议,美国警察不可能来中国强制刘强东出庭。理论上,刘强东即使被起诉了,只要不涉足美国和其他与美国有相关司法协助条约的国家,就不可能被定罪。
实践中,如果堂堂一个美国上市公司高管一辈子不能踏上美国的土地,对企业的利益损害极大。有可能导致公司的投资者提起“股东代表诉讼”(derivative action),让京东为刘强东的行为承担责任。
如果刘强东在被起诉后没有应诉,可能会因为“蔑视法庭”(contempt of court)惹上更多的刑事责任,面临新的指控。如果说强奸案尚有一些可以举出“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而脱罪的疑点,那么一旦因为藐视法庭被起诉,那么证据将会相当清晰完整,没有多大的辩护空间了。
Q:如果刘强东因为强奸被定罪了,面临的刑期是多久?
A:这个问题上,目前很多公众号都说错了。有的说三十年,有的说十几年,这可能都是光看字面上的法律条文,而不理解明尼苏达州司法系统量刑实务操作所导致的。
明尼苏达州刑事案件量刑采取一套结合了犯罪严重程度(severity level)和犯罪历史记录(criminal history)分值的打分体系,两项分值综合考虑,得出法律默认的刑期范围。
上图这一份表格就能解释这种量刑体系的工作方式:找到第一列中的犯罪类型,在对应第一行中的犯罪历史记录分值,就能得出默认刑期。我们可以看到,严重程度为IX级的一级性侵(强奸)加上0分的犯罪历史记录(刘强东在美国前科清白),得出的默认刑期是81-91个月,不到十年。在实践中,法院根据具体犯罪事实有可能超越81-91个月的区间,但需要比较特殊的事实作为依据,例如手段极为残忍等。
当然,这只是个人基于目前案件进展和其他公开信息所作出的常识解释,不构成任何预测,我也会在这个回答中根据案件进展随时更新的。
最新消息,财新独家奉上skrskr。
日前,美国明尼苏达州亨内平郡检察官办公室接受财新记者独家采访,称当前检方与警方就刘强东案有沟通,而刘强东的律师并未与检方有任何交流。检方接到案子后一般会在一周内决定是否起诉。检方还称,如果决定起诉,刘强东“绝对必须”出席正式审判。
目前尚不知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何时能够结束调查。此前,明市警方曾对财新记者表示,最早可能在本周五(9月7日)有结果。
如果警方结束调查后认定刘强东涉嫌强暴,即“一级性行为犯罪”,案件将移交至亨内平郡检察官办公室,由检方决定是否起诉。当地时间9月6日,亨内平郡检方发言人拉泽夫斯基(Chuck Laszewski)向财新记者详解了办案流程。
财新记者:案子提交到检方后,一般需要多长时间决定是否起诉?
拉泽夫斯基:这取决于案子本身的复杂情况,一般会在数天内决定,且一般不超过一周。
财新记者:如果决定起诉,被告人是否必须出席审判?
拉泽夫斯基:是的。正式审判前有庭前会议(Pre-trial hearings)。庭前会议或可以偶尔有一次不出席,但大部分情况下必须出席。正式审判,绝对必须出席。
在决定起诉以及审判开始前,有几次庭前会议,内容包括向法官展示论据,比如什么证据应该允许在庭审中纳入等。第一次庭审时,被告人必须要在场,因为他要告诉法庭他的官方姓名、地址以及设定保金等。
财新记者:如果性侵受害者不想作证,检方是否很难起诉嫌疑人?
拉泽夫斯基:在大多数情况下,受害者都愿意作证。但是,有一些少见的情况,受害者不愿作证,但我们同时有许多其他证据,因此我们可能会依然提出指控。
当警方将案子报告给检方的时候,检方会将所有情况考虑其中,然后做决定:包括受害者是否愿意作证以及其他证据情况。
财新记者:如果受害者不愿做证,检方起诉的胜算是否会变小?
拉泽夫斯基:我们在做决定前会评估这些条件。需要具体案例具体分析。针对每个案子,在我们决定是否起诉前,我们都必须确保我们有足够的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地( beyond reasonable doubt)向陪审团证明其犯罪指控成立。
采访全文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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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财新记者收到明尼阿波利斯警方提供的最新公共信息报告。该文件为京东CEO刘强东被逮捕过程中的警局纪录。
文件显示:
案件目前状态是仍在调查中 (Open/Active)
涉嫌罪行等级为“重罪”(Felony)
涉嫌罪行描述为CSC – Rape – Completed (犯罪性行为-强暴-既遂)
这一罪行的法律编号为“F 609.342”,根据明尼苏达州的法律,609.342为性犯罪五级中的一级重罪(Criminal Sexual Conduct in the First Degree)。
明尼苏达州法律根据案情严重程度及被害人的年龄将性犯罪行为从重到轻分成一至五级,其中一级最为严重。一级罪名通常为在严重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侵入性行为,或者受害人年龄低于13岁。一级性犯罪是重罪 (Felony),若被正式定罪,最少判12年,最高判30年。
了解详细内容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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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逐一回答提问者的问题。
Q:疑惑的是为什么刘强东被逮捕了又放了呢?
刘强东作为嫌疑人因“犯罪性行为”(criminal sexual conduct)在美国当地时间8月31日23时32分被明尼阿波利斯市警方逮捕,短暂拘留后于当地时间9月1日下午4时许保释出狱。
明尼苏达州法律规定,警察逮捕嫌疑人后最多可合法扣留36小时,若在此时间内未搜集到充足证据继而对嫌疑人起诉,就须将其释放。
Q:为什么没交保释金就放了呢?
就零保金释放原因,美国明尼苏达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警察局公共信息官约翰·埃尔德(John Elder)表示,因刘强东当前并未被指控任何罪名,因此警方不能设定保金数额,但这也并不能说明这是个证据薄弱的案子。
埃尔德继续说道,在可关押的最长期限前释放刘强东,并不罕见:“这并不意味着什么。不能就此推断这是个证据薄弱的案子;不能推断我们没有证据。我们有信心在释放他后,能够在必要的时候再次联系到他——除此以外,不能推断出任何事情。”
在明尼苏达州执业的美国刑事律师周东发对财新记者表示,无保释金释放与案件本身严重程度并无关系。从已有信息以及警方表态来看,警方当前掌握的信息不足,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尚未就此案起诉,因此无保金释放嫌疑人。
Q:如果情况属实,还有没有可能达成和解和赔偿?
美国刑事律师周东发表示,目前的情况下,私了已不可能。刑事调查是司法行为,已非受害者本人可以决定是否起诉。除非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决定不起诉,或者受害者坚称未受到伤害,此事才可能了结。如果受害人坚称未受伤害,则可能面临此前对警方说谎的指控。
Q:怎么理解「probable cause」?
在美国法律中,如果警方认为存在正在发生犯罪的 " 合理依据 "(probable cause),就可以不经法院签发逮捕令而当场实施逮捕。
也就是说,警方掌握了一定的合理依据才实施逮捕。
了解详细内容请点击:
以上。
天眼查引用品玩报道内容,发布了一条推送
然后评论区长这样
天眼妹十分惊恐,好像强暴女大学生的人是我?
而我只是转发了一篇新闻,还是记者独家采访的新闻。
天眼查微信公众号也授权转载了品玩的文章,骂我们的人前所未有的多。
天眼妹真的怀疑品玩的文章了,但是怎么查证都是没错的,记者真的写的很好。。。
这时突然出现一点小感动
有个力挺我们的领导(泪目) @胡晓丰 比心
跑题了
说回这些骂我们的人。
天眼妹没法查证他们是不是水军
这个文章只是把实际的调查情况、资料展示给大家。
如果不是水军,能不能把文章看完了再说话?
京东公关这两天忙坏了吧╮(╯▽╰)╭
再说到司法流程之类,天眼妹着实不懂
公众号小声比比又发了篇文章,对后续流程做出了自己的推测,天眼妹再做一次搬运工吧~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女受害人是中国留学生,中国国籍。这也就是意味着,中国也有司法管辖权!由于涉案双方都是中国人,女受害人不仅可以在美国提出控诉,也可以在中国提出控诉。
一句话,刘强东麻烦大了。
=====
有人评论说取证困难,这个确实。但是第一,口供肯定有啊!第二、万一女受害人有物证呢?
1.论拥有私人飞机的重要性
2.谁造谣资本主义社会是金钱社会,钱可以搞定一切?人家明明是法治社会好伐。强哥对美国的认识还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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