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离婚要求自建房给女儿,很过分吗?

回答
离婚时要求分得自建房给女儿,这究竟是“合理诉求”还是“过分要求”,其实很难一概而论,这中间牵扯到太多现实的细节和人情世故。

我们得先搞清楚,这套自建房是怎么来的?

1. 房产来源是关键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婚后共同建造: 如果房子是男方(或者女方)在婚前就拿到了宅基地,并且父母出了大部分启动资金,婚后夫妻俩一起出力、一起投入了一部分,那么在离婚时,一方要求将这套房子判给抚养女儿的一方,并且明确表示是给女儿一个稳定的居所,这其中的“合理性”会相对高一些。毕竟,房子本身就有“一方婚前财产”的影子在里面。
婚后父母出资,共同建造: 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决定建造的,父母只是在某个时期出了部分钱支持,那性质就有点不一样了。这更偏向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一方要求将这套房子全部判给抚养女儿的一方,而另一方几乎一无所获,就可能会显得有点“硬”了。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建造,父母几乎没参与: 那就更接近于纯粹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讲究的是公平分割,而不是偏向于某一方为了“照顾孩子”而“全盘接收”。

2. 为什么是“给女儿”而不是“给抚养方”?

这是个很有意思的点。“要求自建房给女儿”和“要求自建房归我,以便照顾女儿”,这中间的意味差别很大。

明确的“赠与意图”: 如果说这句话的人,是想通过离婚分割的方式,实质上是将这套房产的产权转移给女儿名下(或者以女儿的名义居住),这背后可能有很多考量。比如,担心另一方拿到房产后会变卖,影响女儿的未来;或者想通过这种方式,在情感上给女儿一个交代,弥补离婚带来的伤害。
“照顾女儿”的委婉表达: 大部分情况下,说“给女儿”其实是更深层地表达“我来抚养女儿,我需要这套房子来给她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这房子是为女儿准备的”。这种说法更符合离婚时财产分割的逻辑,即考虑子女的抚养需求。

3. “过分”与否,还在于其他细节

房子的价值和家庭总财产的比重: 如果这套自建房是家里唯一的、价值最大的资产,而提出要求的一方,在其他方面并没有付出太多或者要求不多,那么独揽房产确实容易让人觉得“过分”。反之,如果家庭总财产丰厚,房子只是其中一部分,且另一方也能得到其他等值财产,那么为了孩子而倾向性地分割房产,会更容易被接受。
另一方的经济能力和抚养能力: 如果提出要求的这一方,在离婚后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而另一方经济条件优渥,完全有能力为女儿提供更好的住所和生活,那么硬要拿走房产,可能就会显得不够“体谅”。
女儿的年龄和需求: 如果女儿还小,需要一个稳定、熟悉的居住环境,且另一方也认可“孩子留在原地居住更合适”的说法,那么基于女儿的切身利益来分割房产,就显得更加合理。
离婚原因和双方过错: 虽然法律上不直接将财产分割与离婚原因挂钩,但在实际协商中,一方的出轨、家暴等行为,可能会让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做出一定的让步,以“平息”伤害,或者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
沟通和协商的态度: 如果提出的要求是基于理性的沟通和对女儿的负责,并且愿意就其他财产做出相应调整,那么这通常是“合理协商”的一部分。但如果是以一种“强硬”、“要挟”或者“不容置辩”的态度,那么即便要求本身有一定道理,也会让人觉得“过分”。

举个例子来对比一下,看看其中的差别:

相对合理的情况: 夫妻离婚,女儿判给了母亲抚养。这套自建房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建造的,地段优越,生活便利,也离女儿学校近。父亲经济能力强,提出母亲抚养女儿,他每月支付高额抚养费,并同意将这套房子判给母亲,由母亲带着女儿居住,并且明确表示这房子是为女儿提供一个稳定的成长环境,他在抚养费上可以多承担一些。这种情况下,虽然房子给了母亲,但考虑到是为女儿,且父亲也得到了“解脱”和经济上的支持,是可以被理解的。
可能被认为过分的情况: 夫妻离婚,女儿判给了父亲抚养。母亲在外面有情人,且自己有独立的住房和稳定的收入。她却要求将夫妻二人共同建造的、家里唯一且价值不菲的自建房判给自己,并声称是“给女儿”,但实际上是想将房子卖掉,用于改善自己的生活,或者送给自己的娘家人。而父亲则需要带着女儿搬出去,租房居住。这种情况下,要求者明显不是出于对女儿的实际生活考虑,而是以“女儿”为借口来攫取更多的个人利益,这就很可能被认为是“过分”了。

总结来说:

要求离婚时将自建房给女儿,本身不是一个绝对的“过分”与否的命题。它的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

这套房产在家庭财产中的地位,以及其来源。
提出要求者的真实动机,是真正为了女儿的福祉,还是借机为自己谋利。
另一方的经济能力和抚养能力,以及是否能为女儿提供更好的替代方案。
协商过程中,双方的态度和愿意做出的妥协程度。

如果一个家长能够清晰地解释清楚,为什么这套房子对女儿的成长和稳定至关重要,并且在财产分割上愿意作出更合理的让步,让双方都能接受,那么这可能就是一种负责任的财产分割方式。但如果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些私欲,将女儿作为“筹码”,那就很难不让人觉得“过分”了。

最终,这种诉求是否“过分”,还得看具体情况下的具体分析,以及参与其中的所有人的理性与情理。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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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们,我介绍个人给你认识好不好?

你们可以拜把子的。

@榛禾木 你也别气的半夜睡不着,我和你彼此彼此。

我昨天遇到一个姐们。

特牛掰。

我觉得和这位可以凑一对姐妹花了。

啥情况。

孩子六岁,她发现老公出现问题。给我看了短信,我草,这简直是不堪入目。

就渣男和小三的对话,比看小黄书还带劲。

随便一段对话,就刺激的不要不要的。

我给你说两句。

三:你看这件好不好看?

渣男:好看,穿你身上什么都好看,但是容不容易撕开?

三:讨厌,新衣服为什么要撕开。

渣男:撕开了,大灰狼才能吃你啊,所有的肉肉都吃掉……

好了,就这几句,我还都是已经润色了,事实上,真实对话比这个还要黄色,还要暴力。

得,这姐们找我心理咨询。

上来就给我来这么几句话:

我觉得,要是告诉公婆,公婆会不会气出病。

我觉得,我要是离婚,孩子是不是没有一个完整的家。

我觉得,我要是去找领导,他是不是工作不保,是不是应该去警告小三。

看见没有,就这种婚姻里所谓的受害女性,她们说话都有一个通病,就是我觉得。你以为她们受苦受伤弱势?

其实她们内心奴从男性的壁垒比谁都强硬。

你看你这个提问的,去年八月已经发现自己男人出轨,信誓旦旦说要离婚,你看,八个月后,又来问一遍。

知乎对她们来说,不过是情绪垃圾场,每隔一段时间,就来哭。

是不是像极了以前被老公家暴,跑到村委会派出所喊救命,等警察,领导,找男的谈话,批评,甚至要进行刑罚的时候,这些女的往往就跳出来说,我只是希望你们说几句,他听见去就好,何必动真格啊?

然后第二天,又鬼哭狼嚎的喊救命。

不好意思,偏题了。

当时我就立刻反问。

你怎么就觉得,你公婆一定会站你一边,到必须离婚的时候,你觉得你公婆更会维护你,还是更会顾念亲情反水?

你怎么就觉得,你儿子会为了一个没有温度的形式家庭而认为幸福,而不是他长大了之后,因为妈妈的坚决坚强骄傲,

你怎么就觉得,你老公一个家庭事业算是两丰收的男人比一个初踏社会的小三更冲动,更不理智,更不考虑后果呢?

她哑口无言后,给我来了一句:我不想闹得满城风雨,毕竟这么多年,不容易。

如出一辙。

我直接跟她说:

我是心理咨询师,我不是心理安慰师。

男人在婚姻里,肯定是背负更多的责任,那势必注定他要有更多的尊严来约束自己。

而女人在婚姻里,肯定是承担更多的质疑,那势必也注定了她要有更多的骄傲去选择放弃。

可有些人。

她一口一个自己是女人,一口是一个爱。

妇联要给她送牌坊。

女德班要给她送锦旗。

十年一梦,已经兵临城下,四面楚歌了,

这种女人,也只会说一句:如果说他出轨是犯了天底下所有男人会犯的错,那我只是有了所有人应有的脾气,可我的脾气他也从来没有好好哄过我让过我,都是我自己安慰自己别计较,他就是这样的人。

你看,就算男人出轨,只要回来哄哄她,没事。她就可以感恩戴德了。

这满满一大堆的文字,通篇可以汇聚成四个字,叫感动自己。

我们以为倾囊而出的好能感动别人,其实只能感动自己,甚至最后连自己都感动不了。

于是就跑到知乎,膈应别人。

你不停的说自己的付出,而我只觉得,女人做到这份上只能是掉价。

被你男人早就轻贱到蝼蚁都不如的地步,你一个半夜穿着睡衣都能被赶出来的人,居然有底气说出离婚要求自建房给女儿?

姐们,不但STUPIED,还CRAZY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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