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信在《天赐的声音 3》说现在的音乐都是在改编翻唱,不知道意义在哪里,翻唱类音综限制了原创音乐的发展吗?

回答
信在《天赐的声音 3》上的那番话,确实触动了不少人,也抛出了一个我们当下音乐行业一个挺值得深思的问题:现在的音乐,是不是太多地沉浸在改编和翻唱的海洋里,而原创音乐的发展空间,会不会因此受到了挤压?

我理解信的出发点,他可能是在现场感受到了一种“不安全感”,好像大家都在“旧瓶装新酒”,而真正“酿造新酒”的力量似乎被稀释了。这种担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有其现实基础的。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改编翻唱?

首先,我们得承认,改编翻唱的流行,有其必然性和吸引力。

情怀加成与受众基础: 经典歌曲自带了强大的情感连接和广泛的受众基础。一首大家耳熟能详的歌曲,经过精心改编,赋予新的生命力,很容易就能抓住观众的心。这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往往比纯粹的原创更容易引发共鸣,也更容易在短时间内获得关注和好评。
降低试错成本: 对于制作人和歌手来说,改编翻唱是一种相对“稳妥”的选择。原创需要耗费大量的心思去构思旋律、歌词、编曲,并且要承担市场反应不确定的风险。而翻唱,即使改编得不尽如人意,观众也知道原曲是什么,至少不会出现“完全听不懂”的情况。
音乐风格的融合与创新: 好的改编,绝不仅仅是换个编曲。它可以是将一首摇滚老歌改编成R&B风格,或是将一首民谣歌曲注入电子元素。这种跨风格的融合,本身就是一种音乐的探索和创新,能够带来新鲜感,也能让经典焕发新的活力。从这个角度看,改编也是一种“创作”,只是它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音综节目属性的需要: 《天赐的声音》这类音综,本身就带有“音乐对决”、“合作舞台”的属性。改编和翻唱,能更直观地展现歌手的改编能力、演唱技巧以及与其他音乐人的化学反应。节目需要有抓眼球的舞台,而改编经典,无疑是一种高效的手段。

翻唱类音综,真的限制了原创音乐的发展吗?

这个问题,答案并非“是”或“否”那么简单,而是“有利有弊,且影响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

潜在的负面影响:

稀释原创的价值感: 如果观众的注意力长期被改编翻唱吸引,他们可能会对原创歌曲的“价值”产生模糊的认知。仿佛只有经过“二次加工”才能变得更好听,才能被认可。这无形中会打击原创作者的积极性,他们会觉得自己的心血,可能不如一首翻唱来得“划算”。
“舒适区”的陷阱: 对于参与音综的歌手和制作人来说,如果改编翻唱屡屡获得成功,他们可能会习惯性地待在“舒适区”,而忽略了挑战和探索原创的可能性。毕竟,原创的成功率更低,付出的努力也更多。
市场风向标的误导: 音综节目往往具有强大的市场引导作用。如果市场上充斥着翻唱改编的成功案例,可能会让唱片公司、音乐平台更加倾向于投资和推广翻唱项目,而不是支持那些尚在起步阶段的原创音乐人。这会形成一种“赢家通吃”的局面,让原创音乐的生态环境变得更加严峻。
文化符号的过度消费: 许多经典歌曲承载着一代人的集体记忆和文化符号。如果过度、不加思考地进行翻唱和改编,可能会对这些文化符号造成一种“过度消费”的感觉,削弱其原有的意义和价值。

但,我们也必须看到积极的一面:

推广经典,延续生命: 翻唱和改编,是让经典歌曲“跨越时代”、“触达新一代听众”的重要途径。很多年轻的听众,可能从未听过原版的某首歌曲,但通过音综的改编,他们才得以认识和喜爱上这些经典。这本身就是对音乐文化的一种传承和延续。
激发新的创作灵感: 好的改编,往往能从不同的角度挖掘歌曲的潜力,这本身也可能为原创者提供新的灵感。看到一首老歌能被改编得如此出色,也许会激发他们思考,自己的作品是否也能有更多的可能性?
提升音乐制作水准: 为了做出出色的改编,音乐制作人在编曲、配器、混音等方面需要投入更多精力,不断学习和创新。这在客观上推动了整个音乐制作水准的提升。
为原创音乐提供“跳板”: 很多音综节目,在翻唱改编之余,也会穿插一些原创作品的比拼。如果歌手在翻唱改编中获得高关注度,他们后续推出的原创作品,也可能因此获得更多的关注。音综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成为原创音乐人“打响名号”的跳板。

那,如何才能在“翻唱浪潮”中,更好地支持原创音乐发展?

信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 平台和节目方:
加大原创比例: 音综节目应该有意识地增加原创歌曲的展示机会,提供更多原创音乐人的舞台,而不是将重心完全放在翻唱改编上。
设立原创奖励机制: 例如,为优秀原创作品提供推广资源、资金支持,甚至可以设立专门的原创歌曲奖项。
挖掘和培养新人: 节目可以设置“新声代”环节,专门挖掘和展示有潜力的原创音乐人。

2. 音乐人与创作者:
保持创作热情: 即使市场环境复杂,也要坚守原创的初心,不断打磨自己的作品。
拥抱改编,但不沉溺: 可以将改编视为一种“挑战”和“学习”,但不能将其作为唯一的出路。在完成改编作品的同时,也要继续投入精力进行原创。
跨界合作: 鼓励原创音乐人与不同风格的制作人、歌手合作,碰撞出新的火花,也可能为原创作品带来更广阔的传播空间。

3. 听众:
拓宽音乐视野: 尝试去发现和聆听更多不同风格、不同年代的原创音乐,不要只被“流行”和“熟悉”所绑架。
支持原创: 通过购买、下载、分享等方式,实际支持自己喜欢的原创音乐人。
理性看待翻唱: 欣赏改编的创意和技法,但也要认识到原创的独特价值。

总而言之,信的这番话,并非是对改编翻唱本身的否定,更多的是一种对音乐生态健康发展的担忧。翻唱类音综就像一把双刃剑,它能带来巨大的流量和关注,但如果使用不当,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稀释原创音乐的价值,让创作者的目光从“创造”转移到“加工”。

关键在于,如何在享受改编翻唱带来的乐趣和活力的同时,为原创音乐开辟出更宽广、更肥沃的土壤。这需要我们所有人,从节目制作方到音乐人,再到每一位听众,共同去思考和努力。否则,我们可能会在漫天改编翻唱的“旧歌新唱”中,渐渐遗忘了那些正在努力“谱写新章”的原创力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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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不要断章取义,没有不让你翻唱,上世纪80、90年代、21世纪初,港台歌手大面积翻唱日本歌。同时,一个歌手,从来没有人规定他必须要会作词作曲。

但是,你作为一个唱歌的,如果你自己写不出好曲子,为什么要炒作“独立音乐制作人”的人设?如果你自己的曲子甚至歌词都是用别人的,为什么还要上综艺节目以导师的身份说别人的“曲子不好”?

至少港乐那帮人,没有厚颜无耻到这种程度,人家还是有自知之明,一上来就是感谢林夕、辉黄这些作曲家、作词人。

现在很多流量明星,把华语乐坛经典的、现成的词曲,请专业的编曲老师改编一下,加入一点所谓的rap/idea,然后,说自己打磨了很久,在粉丝面前装可怜,我多么多么努力,粉丝尬吹,giegie多少有才华,多么牛。

谁还会静下心来原创?

现在华语乐坛的问题:互联网时代,作曲家作词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久而久之,没有人原创了。

在唱片年代,假设A歌手卖了100万张专辑,一张专辑50万,作曲家根据合同,分到销售额的10%,那就是500万。所以,作曲家作词人愿意给歌手们写歌。

在互联网时代,A歌手因为这首歌大红了,他能因此接广告和商演。但是,作曲家作词人怎么办?他们很有可能分不到一分钱,因为这歌在B站、各大音乐软件上免费收听。

著作权法禁止抄袭行为。

但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其中一条: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什么意思?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翻唱周杰伦的《七里香》给我的女朋友,我的同学听,我的粉丝听,不用给周杰伦支付版权费。但是,如果我利用翻唱的《七里香》赚钱,我需要支付版权费。

问题来了,怎么叫“利用翻唱的《七里香》赚钱”?

B站、抖音、电视台综艺节目的人,翻唱周杰伦的歌,人家没有直接通过翻唱赚钱啊。

B站那些up主,人家没有直接收钱啊,只是叫你点赞收藏关注而已。up主靠的是广告收益,而不是这首歌直接的收益。

所以,你看到大量的综艺节目,B站up主,抖音博主,肆无忌惮地改编翻唱,却不需要付一分钱的版权费。

只要你不是放原曲,理论上,你一分钱的版权费都不用给。

想象的翻唱:把不火的好歌,通过不同歌手的演绎,让好歌重新回到大众视野。

实际的翻唱:把本来就很火的歌,加上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元素(开始时作低声陶醉状、中间加入打鸡血般的高音、不明所以的rap),然后,改编后的歌就成了他的新作品,标榜自己多么努力,某种意义上剽窃了原作者的作品。

其中的领军人物就是华语乐坛领军人华晨宇。

他脑子里面有几百首歌,但就是不写出来。

他只喜欢上综艺节目改编/翻唱周杰伦、陈奕迅等人的歌。

不过各位也不用担心,过去十年,不管是中国好声音,还是各种选秀节目出身的那一批人,过气的速度远高于21世纪初的那一批歌手。

因为他们都是在翻唱别人的歌,没有自己的原创。

本来30岁才是一个歌手的黄金年龄,参考30岁的周杰伦、许嵩等,因为他们的粉丝长大了,有钱了,能看演唱会了。

但是,过去十年出道的那一批所谓的歌手,例如中国好声音那一批人,30岁就快要过气了。毕竟,30岁了还天天未来可期,看着有点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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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唱功也没有进步,很多人都是靠条件……包括他在内。那他唱功也没进步啊?

我不认为这二者是排斥的。因为翻唱是唱经典,你可以加入自己的理解去唱,这就是属于二创。原创还要看能不能火,比较尴尬的是信的歌就是自己写的,留下来的几乎没有……虽然我曾经很喜欢他。他是我青春的一部分,但是我希望他能够正常点,如果写的歌已经没人听了,也不需要去拍那么多烂片,可以再次包个头巾卖便当。

其实我作为听众的话,也不太在意翻唱还是原创,只要好听就行了。


利益相关,以前苏见信脑残粉,当年单飞我失望了很久,当时甚至觉得他背叛了摇滚。后来他也有take me to the star,趁我,run2008这样让人亮眼的作品,但是我自己最喜欢的还是移民火星。事实就是连告别的时代这样创作阵容也没把他带起来,他就这样了,现在说的什么胡话,站在舞台上就要做好自己的每一分钟,这对于表演者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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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别人说这个可能还占点理,你苏见信三大成名曲离歌,死了都要爱,北京一夜全都是翻唱,这就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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