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观视频工作室《睡前消息》50期马前卒关于的华为251事件的观点?

回答
观视频工作室的《睡前消息》栏目,尤其是马前卒(马超)对于华为“251事件”的解读,无疑是围绕这一事件讨论中一个非常独特且具有影响力的视角。想要理解他的观点,需要从几个层面去剖析,包括他对事件的定性、对背后逻辑的分析、以及他想要传达的更深层含义。

首先,马前卒在解读“251事件”时,倾向于将其置于一个更宏观、更结构性的视角下进行审视,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个案的道德审判或法律程序上。他不太会纠结于被羁押员工具体的“罪名”是否成立,或者说,他认为这些细节虽然重要,但并非事件的“核心”。

他更关心的是:

1. 华为作为一家企业,其内部管理和价值观是否存在某些“硬伤”? 马前卒常常将企业管理类比于社会治理,他会去探究华为在面对“疑难杂症”(比如他所指的“优化”问题)时,其管理层采取的手段是否过于“简单粗暴”,是否缺乏人性的考量,或者是否形成了某种“企业文化”上的惯性。他可能会质疑,当企业内部出现问题,特别是员工出现“违规”或“错误”时,企业内部的“权力结构”和“激励机制”是否会驱动其走向一种“严酷”的解决方案,而这种解决方案是否可能与个体的合法权益发生冲突。

2. 法律与企业内部治理的界限在哪里? 这一点是马前卒经常触及的。他可能会探讨,当企业内部的纠纷或者管理层认为的“违纪”行为,一旦被引入到司法程序中,会呈现出怎样的面貌。他会思考,企业内部的“规则”和国家法律的“边界”是如何交织的,是否存在某种“模糊地带”使得企业可以通过利用法律程序来解决本应属于内部管理范畴的问题,或者说,当司法介入时,是否会因为信息不对称、证据呈现方式等原因,导致普通人难以在复杂的法律体系中维护自身权益。他可能认为,“251”这样的事件,是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和管理效率时,与个体法律权利之间发生碰撞的典型案例。

3. “奋斗者文化”的负面效应。 华为的“奋斗者文化”是一个被广泛讨论的标签。马前卒很可能会从这个角度切入,分析这种鼓励加班、奉献、甚至不计个人得失的企业文化,在极端情况下,是否会剥夺员工应有的休息权、健康权,甚至在出现问题时,让他们成为企业利益的“牺牲品”。他可能会认为,当企业将“奉献”和“牺牲”内化为一种企业价值时,一旦员工的付出被企业认为是不“对等”或“有损”的时候,企业就可能更容易采取强硬的手段来“划清界限”,甚至不惜动用法律手段来“清理”那些被认为是不符合“奋斗者”定义的员工。

4. 信息不对称与舆论导向。 马前卒作为媒体人,也深知信息传播的重要性。他可能会分析,在“251事件”中,由于信息主要掌握在企业和司法机构手中,普通民众和涉事员工个体,往往处于信息劣势。他可能会质疑官方或企业单方面的陈述,并尝试从“零散”的信息中,勾勒出事情的全貌,同时他也可能警惕被片面信息误导,呼吁更深入的调查和更全面的信息公开。他可能会强调,在信息不透明的环境下,个体很容易被淹没,而企业则可以通过控制信息流来塑造公众认知。

5. 对中国社会发展模式的反思。 更为宏观地说,马前卒将“251事件”视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企业崛起、企业治理以及劳资关系演变的一个缩影。他可能会藉此引发对中国社会发展模式的更深层反思:在追求经济增长和技术突破的同时,我们是否忽视了对个体权利的保障?在资本日益强大的今天,如何平衡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如何在快速变化的时代,建立更公平、更人道的社会规则?他不是在简单地指责华为,而是在利用这个事件,来审视整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和挑战。

总的来说,马前卒看待华为“251事件”的观点,不是一个简单的“华为对不对”的判断,而是试图从企业管理逻辑、法律制度的适用、企业文化的影响以及社会发展背景等多个维度,揭示一个“看似个案”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问题和普遍性矛盾。他更像一个社会观察者和评论员,试图通过对具体事件的解构,来引发公众对更广泛社会议题的思考。他提供的视角,往往是那些在主流叙事中可能被忽略的、关于个体在庞大机构面前的无力感,以及在快速发展中可能被牺牲掉的人性关怀。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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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工其他的说法姑且不论,取保候审制度,看守所的上级从公安转变到中立的司法局,这两个应当提上日程

看守所中的嫌疑人的权利,看守所的硬件设施,这两个改革毫无疑问应当立即进行改革。

或许有一天看守所发现关一个嫌疑人的成本实在太高,倒逼检察院和公安局搞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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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一下马前卒在B站第50期睡前消息中对251事件反映的制度缺陷问题:

正常来说一个公民因涉嫌违法被告,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之前,是疑罪从无原则的,这种情况下比较适用于 “取保候审 ”程序,找人担保或交保释金甚至有些国家直接无需保释金即可在公安,检察机关调查事情的过程中无需被拘押,从而不影响公民(此时还未判决)的正常生活。这本是一项基本权利,在很多国家公民都是享有的,在我国,取保候审制度也有,然而魔鬼在于细节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须”,这使得公安,检察机关倾向于只要有一丁点嫌疑就实施关押而不是取保候审,且关押过程中的权利比判刑在监狱中的权利还少,不允许外人探视,也不许与外界联系(“这也是为什么李宏元直到19年4月份才有机会指导家人找到录音设备,也就是说在关押期间连自证清白都难以做到”) 在公安,检察机关寻找证据的过程中,拖得时间越长,对检察机关也不利,因为如果关押时间长而对方“违法” 程度低的话(通常不能让判决的监禁时间比关押时间短)对检察机关的面子以及连带责任也不利,所以关押时间会加长以找出“犯罪证据”,而为了照顾公检法面子,法官通常也倾向于加重惩罚。(这里并不清楚资方与公检法有无某些交流,没有证据不能说有,但也要正视某些可能性)。

可以说华为法务部门充分利用了这一漏洞或制度缺陷,对李宏元进行控告,使其“合法”地被关押251天,不怀好意地说,这是“公器私用 ”,至于中间的指控理由变化可能存在的问题督工没有细说。

这种利用法律或制度漏洞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进行“合法”的关押和教训是所有人都应该警惕的,一旦这个缺口一开,很可能会被其他企业效仿,这将是所有处于弱势地位的员工的灾难和浩劫,每个员工都将战战兢兢,以后谁还敢进行对不合法不公正的抗争呢?同时我们要看到,如果不是因为李宏元有先见之明保存了录音笔,那么他的结果是不是会更悲催呢?

也请大家不要忘了对政府呼吁修正“取保候审”从“可以”到“必须”的漏洞,或者有条件的添加适用细项,对社会危害极大的,有杀人倾向的加以更多限制,而对于普通如民事纠纷对相关公民实施更合理的保护,这才是防止悲剧再次发生,被某些企业再次利用,才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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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看到这件事的时候就说——不管是警惕大资本家大财阀的左派,还是重视个人自由个人权利的右派,华为“可以轻易把一个公民送进监狱”的风格、做法、权力,都让人恐惧,完完全全触及了除了资本家之外所有人的底线,这也是这次反弹如此剧烈的原因。

这两天看到知乎上的舆论,包括著名左派(虽然是工业党)马前卒的言论之后,印证了我的猜想。

左派渴望大政府,右派渴望个人自由和文化多元,都是正常的政治理念,都是可以商量的,但是一旦要出现财阀治国的苗头?哪怕有一点点苗头,都摒弃一切分歧,齐声反对。

往左走往右走,至少可以讨论,跳崖就绝对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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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督工不愧是督工啊。

虽然屁股有点歪。(大工业党的屁股向来喜欢靠近资本家)

但是内容直至核心。

甚至于,马前卒的视频将整个事件所讨论的内容提高了一个档。

也就是说,现行制度下,由于取保候审制度的缺失,导致了犯罪嫌疑人被抓就等于被监禁,那么这一点如果被有心人利用的话,那么只要大公司想,将一个人理论上可以无限期关押下去,这是非常恐怖的事情,这意味着,只要不结案,那么就有理由,将一个永久的,合法的,限制人身自由。

所以说,督工的视频,等于说是直至核心了。

再说一次:

督工不愧是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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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


结合观察者网发的这篇洗地文,食用风味更佳关于HW251那个案子,华为前HR又发了个回应_风闻社区


总体来说,华为目前的公关已经回过味来了,知道不能表现得过于傲慢,开始回应问题了,但是具体战术上却还是老一套,试图从道德上来打倒员工李。


但是,这种拙劣的公关反而更加暴露了实际问题:


第一,员工12年连续工作,实际补偿本来就是可以拿2N的,什么叫做“威胁”、“敲诈”?我知道有些人会提到《奋斗者协议》,但这东西严格来说,不仅是不道德,而且本身就是故意扭曲劳动法,华为钻法律的空子还要引以为荣了吗?


【鉴于评论区里面一堆人在争“为什么可以2N”,我特别补充一下,以12年的工作年限来说,2N一直都是正常(至少符合劳动法48条)的离职补偿要求,并不是什么天价要求。现在,国家也已经认定员工李某不是敲诈勒索。有些人如果要抬杠说华为一直会重签合同所以员工要求过分,那么我说是“不仅不道德,而且扭曲劳动法”。


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不同意也可以协商,先给钱然后把人送进看守所几个月顺便没收电脑是什么意思?】


第二,补偿给他的钱是怎么来的,跟员工有什么关系?员工要的是补偿金,他有什么义务去关注公司是从哪里找出钱来给他的?至少现在国家已经认定了,他拿这笔钱并不违法。


最后,华为还是回避了两个重要的问题: 为什么华为可以轻易让人251天出不来?如果员工在私人电脑被收走之后,拿不出被保存在其他地方的录音,那么他会是什么下场?


这两个问题华为始终不回答,我估计它也不可能回答。


虽然马前卒其他很多问题我有很多并不认同(比如社会化抚养之类),但是他这个视频倒是讲出了真正的核心——合法合理地超期羁押,以及公权力被大企业借用甚至盗用。这两个问题是如此触目惊心,以至于李到底是不是好人已经无关紧要了


到了现在,华为如果有反省的话,他们究竟会反省什么?是会反省自己的公关失误,还是会反省别的什么?


最可怕的是,他们可能会反省在收缴证物之后居然有遗漏,以至于让咸鱼翻了身,准备下次改进。


还是那个问题,如果员工在私人电脑被收走之后,拿不出被保存在其他地方的录音,那么他会是什么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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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观看睡前消息的同学应该知道,马督工一直在追踪李宁院士被超期羁押的问题。李宁院士的遭遇更可怕,被连续羁押长达五年,不审不判不放。每到最长羁押期限,吉林地方法院便向最高法院提交申请延长羁押,最高法院连续十几次批准延长羁押。如果说251事件仅仅是地方政府被大企业绑架的话,那么李宁院士的问题就是中央地方一起被某些势力绑架。督工非常露骨地说道,吉林省不敢放李宁院士出来,因为李宁院士出来,就意味着很多人要进去接他的班。所以,马督工这次把关注的核心放在滥用公权力上也是可以理解的。

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我也认为这件事的核心在于公权力。华为这次表态明显是摆错了位置,拿对付农民工和小资的手段对付政府机构。中国人是一个容忍度很高的民族,很多人可以做奴隶,只要给钱就肯加班,上没上过985都一样。但华为把人关进去,几乎是让人想做奴隶而不得。华为可以对平头百姓弃之如敝屐,但不可以对政府机关弃之如敝屐。深圳地方公检法系统被华为胁迫,顶着掉乌纱帽的风险给华为卖命,最后一败涂地赔钱认怂。在新闻闹大后华为竟然还把自己的责任撇的一干二净,想司法系统承担所有责任,简直欺人太甚。对此我只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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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 ,不是是否取保候审,而是看守所比监狱还没人权。(未被定罪)无罪比(已经定罪)有罪的人权力还少,几十年没有实质改善,这是很不正常的。

公、检机关倾向于只要有一丁点嫌疑就实施关押而不是取保候审,这做法可以评说。毕竟潜逃也好,指示伪证/打击报复证人也好,总会有相反的情况。

然而关押过程中的权利比判刑在监狱中的权利还少,不允许外人探视,也不许与外界联系。这就很有问题了。

要知道,监狱是有异部门任职的驻监检察官的,每周一次会见,是可以请求驻监的检察官为自己调取证物、证词卷宗,提交冤罪申诉。目前来看,这个制度还是运行的比较良好的,相当多的冤案都是驻监检察官去看了原卷宗,发觉里面证据链有问题,于是协助申诉成功的。

而在看守所里,公、检机关可以阻挠律师会见,拒绝家属探视。也不允许你向外联系。说实话你就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且看守所极其拥挤且条件恶劣,甚至远比监狱差得多,再加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处境,对一个无罪的普通人来说,其摧残是极其严重的。

宁愿认罪进监狱,再申诉,也比在看守所被摧残好的情况,在历年无罪改判里并不鲜见。至于无罪而被迫认轻罪缓刑的情况就更多了。

公安机关可以自行认定案情复杂,自说自话就把关押期延长到30天(加上第30天才提交检察机关批捕后7天协商期),实际上公安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合法的把你关上37天。可以说和现在的改革方向完全是逆流不动了。

检查机关提前介入制度现在还没有系统化,司法机关提前介入制度现在还在探索。呼吁起来很困难。

但是,效法驻监狱检察官制度,由异辖区/异部门的检察机关交叉互派驻监检察官,派驻看守所,我认为是完全可以实现的,而且能够立竿见影的极大缓解此类冤屈事件。提高人民群众的人身保障、有效提高国家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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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工在B站混的比在知乎好多了(所以说少刷知乎)。视频冲击力更强,工作室的账号更强健(不容易翻车),读者(观众)也更热情,他可以肆无忌惮的输出观点。

回到观点本身,他更关注于巨型企业影响当地公权力,而更细节的在知乎说了会禁言,不说也罢。他还是很警惕的,而且他不是盲目乐观或者悲观。蛮好的。即使你不同意他的观点,也应该为存在另一种警惕的声音感到高兴。

(如果一个题目的所有答案都没法开启赞赏,则说明已经被限流了。所以无论多水的发言我都开始赞赏当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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