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了,肖战要出来了。
几年后,郭敬明、于正要复出了。
看似是规范演艺行业,实际是给了一些明明会被永久封杀的艺人复出的空间。
只要不要学zs、范冰冰那样被国家点名锤死,资本就有操作的空间。
问题来了,谁会是第一个被永久封杀的人?
这类xxxx协会,就跟香港的大律师工会一样,名义上在道德层面约束协会成员,其实就是资本想要更大的权力。
前一阵阿里太子蒋凡申请高层次人才公示期被举报然后取消了,
理由当然是他的品性够不上一个高层次人才。
杭州市民不是人人都是杭州高层次人才,这不是那一年的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或者时代周刊封面,
艺人也不是个普惠的头衔。
一个“素人”,经过曝光,变成了“演艺人员”,在演出行业里登记在册,这个过程当然就像蒋凡申请高层次人才一样,是有门槛的,是有标准的,
不管艺人干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嫖娼吸毒、偷税漏税、或者明目张胆地抄袭,违反公序良俗挑战社会底线了,他就应该丧失这个资格,
而不是什么“1年至永久的”所谓处罚,
否则什么都可能拿来罚时,
高层次人才如果犯了错或者被人举报了,杭州表示,那就罚他一年不许高层次吧,明年接着高层次了,
这不是开玩笑呢么,
当这社会是拉力赛吗?
我希望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视自己的职责,在出台所谓《管理办法》前听取主管单位的意见,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社会上总是把革命先烈、人民楷模、道德模范、科技先驱等等值得人们学习景仰的对象,统统与艺人做比较,
与那些高片酬低水准,高曝光率却鲜有好作品,甚至一些劣迹斑斑却仍然站在台前的艺人做比较,
这是为什么?这是在比较什么?
这是不是表示这个协会一直存在监管不到位,准入不严,管理不当,退出机制不明的问题呢?
时下一些艺人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序良俗,对青年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甚至与社会主义国家的价值观相悖,更有甚者已经触犯法律、触犯刑法了,
进了监狱和看守所的艺人数见不鲜,
难道艺人的刑期都比雪藏期要长么?
他自己在里面还没放出来,行业协会表示我们这边联合抵制期已经过了,一出来新戏就可以立马开机了。
一个低于刑法量刑的行业管理办法,我不知道这是监管还是挑衅。
我个人觉得,演艺行业事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事关青少年价值观形成,事关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长治久安,
应该像网信办监管网络安全一样,由中宣部来监管,而不是文化和旅游部主管,由一个大学教授当会长的行业协会来管,
劣迹艺人应该承担后果,后果就是不报道,不曝光,不上台,不上镜。
严重违法,违法公序良俗,造成严重后果的艺人,应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让其付出与其收入相称的罚款,以惩罚他的错误行径,也警告后来者和社会大众,
只有这样,才能震慑那些空有皮囊的文盲法盲,和那些只顾流量,只做粉丝经济和软色情,忽视道德底线和社会公益的娱乐公司。
在我们这个时代,
很多年轻人是这样的,一方面他们被奶头乐裹挟,疯狂消费着偶像,嘴上替所有他喜欢的艺人辩护,另一方面他们选择不生育,因为他们其实心里也清楚,这世界根本不够好,没有什么对自己小孩应有的垂范,生出来自己根本没法教育,于是就干脆不生了。
一个优秀的社会,理应是好的文化,好的艺人和更好的文化产品,更好的艺人同台竞技,
而不是说让烂文化烂艺人也有自己的生存空间,让好的不仅比好,还要比烂,
同一个泳池,有人在比赛游泳,有人在比赛谁尿的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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