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问题是“怎样看待”,对着年历看。
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版的家常菜书籍,九十年代的报刊杂志,往往反复强调如何识别变质的肉类、鱼类、禽蛋,因为当年保存条件比较有限。今夕是何年呢。
几十年前,我国确实有些人会将变质程度较低的肉高温处理后食用来“节约”。卖肉的现在这样干,还不告诉消费者,你自己觉得合适么。
“香肠、绞肉之类往往是用劣质肉做的,靠高盐、大量香辛料等盖过异味”也是老黄历级别的“常识”了,大润发这么复古吗。
题目问“暴露了哪些问题”,那至少暴露了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相关商场的管理失职或纵容、监管的力度不足、消费者也不够警惕。当然,这些事都不是一次两次了,“记者比监管部门先发现问题”也不算什么新闻了。
某些店铺常年销售劣质商品,一旦被揭露,就是一通下架、道歉、调查、“严肃处理”,然后用不了多久便“一切如常”:经手的员工明知故犯,周围的工作人员熟视无睹,监管部门眼不见为净。
建议依法处罚,并根据情况上征信吧。
“隔夜肉”在妥善冷藏保存的情况下谈不上危害,在已经符合上面图片列出的变质、酸败、氧化、腐败时则可能含有多种微生物及其制造的毒素,可以对人体造成从“虽然没症状但是很恶心”到腹泻再到食物中毒乃至致命不等的危害。
如果是真的普遍的:
外卖饺子+烧卖+馄饨+煎饺 X
外卖重盐重糖重辣肉菜 X
外卖料理包 X
便宜料理包 X
各种香肠 X
台资超市 X
各种丸子、鱼糜、肉糜 X
懒or不会做饭=被收寿命税 ✓
另外我收回“新京报”所有报道都不能看的那句话并向新京报部分记者道歉,希望新京报再接再厉多干正事,少忽悠。
食品安全这种事情都很多次了,
但是依旧有很多企业不当回事!
前一段时间奈雪的茶相关问题,刚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还不到半个月,又有企业出事!
这让消费者怎么才能安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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