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上我赞同 @刑律小陈 的分析。
但是这个案件有一个引申的最终的目的,那就是“杀鸡儆猴”。
我们也看到了,因为电瓶丢了,报案可能的结果就是石沉大海;但是加上了毒花生的描述,这个案件的侦破就很及时的完成了。
如果此次行为没有得到一定的处罚的话,后续的结果就是效仿。一旦类似这样的案件频繁发生之后,就会滋生一定的事实基础上夸大的事由,导致调动大量的警力和财力进行侦办。
所以,从警方的态度看,也是这个目的。开始是批评教育然后变成了现在的行拘。
这个地方的警方不受群众信任,
导致群众要编理由报案,
现在又执法犯法,
对一个一个行为处罚两次,
批评教育是行政处罚,
拘留也是处罚,
我建议当地政法委好好查一查,
查查当时负责人,
政法类专业是怎么毕业的。
我给大家支一招,
对付无赖就要有无耻的办法,
下次去报案,
就要让自己70岁的奶奶去,
看着帮家伙怎么搞!哈哈哈哈!~
1、破案时要考虑实情,
惩处时严格按照法律。
2、休假时严格执行制度,
安排加班考虑工作实情。
都是对的,
还能有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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