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说两句,李子柒和前段时间的张策朱一旦分家,都是典型的平台和公司倒挂的情况。
什么意思呢,大家觉得微念公司是平台,李子柒是个体。
但实际上,李子柒才是平台,微念才是这个平台上的个体。
李子柒是现象级网红,超级头部,甚至是中国文化海外输出代表。大众的辨识度是在她身上,整体的流量也是在她身上,甚至官方的支持和扶持都是对着她去的,希望她能更好弘扬中国文化。
在这个流量和官方扶持下,微念才可以顺利的用螺蛳粉等产品变现,甚至和柳州等地方政府合作。仔细想想,如果没有李子柒的知名度和国民度,地方政府能给出同样的扶持吗?
显然不行啊,为什么?原报道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梁旭辉提出,下一步柳州螺蛳粉产业发展要向500亿产业进军。其希望李子柒团队发挥品牌效应,专注于柳州螺蛳粉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把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柳州螺蛳粉和企业品牌的双赢”
“希望李子柒团队发挥品牌效应”翻译翻译什么意思?
我不差做螺蛳粉的人,我缺的是李子柒团队这样能做品牌的人。
你说我微念有电商团队有螺蛳粉供应链,问题是这些东西柳州地方政府拿不出来吗?差的是烧菜大厨不是差你一千斤大白菜。
所以在这个案例中,李子柒才是那个提供了流量和政策的“平台”。微念在她搭的台子上开展了商业变现业务。
张策朱一旦案例也类似,看起来朱一旦公司是平台张策是导演,但摊开一算,张策是导演编剧策划配音一条龙全包的,核心内容全在他这里,等于说张策才是提供了故事的那个平台,朱一旦王布斯马小玲他们都是这个平台上的演员。这就是为什么分家后张策很快做起来了朱一旦那边却崩了。
谁提供了更不可替代的核心价值,谁是真正的流量和资源发动机,谁就是平台,而不是谁是公司谁是平台。
这才是最近这几个网红纷争案的真实情况,不是什么个体和平台谁重要,而是现在很多公司压根就没理清定位,一段合作中究竟谁才是提供了流量和核心资源的那个平台。
为什么过去音乐公司唱片公司能维持签约经纪模式?
因为过去唱片公司是真的平台,
首先,他们有资深的音乐人制作人,掌握内容核心,
其次,他们有唱片销售渠道和宣传渠道,能保证唱片的传播和售卖
最后,他们往往还有团队对接粉丝会后援会等业务。
明星签约后只要负责唱歌就行,其他的都可以交给公司,当然你自己有创作能力更好,但哪怕不会作词作曲,唱片公司也是可以帮你搞定的。(质量两说)
这才是真正的平台。
他们是真的可以把一个素人孵化成明星的,也能解决明星的大部分问题,所以那时的唱片公司们做的往往就是四处找有天赋的“好苗子”签约然后培养孵化。
前期有大量培训投入,中期打造专辑唱片,后期解决渠道销售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的签约经纪长期绑定的机制。
而现在的网红经纪公司,号称是平台,但这个平台提供了什么呢
流量?仔细想想,流量是你提供的吗?
流量是微博铁厂我乎某音等真正的大平台提供的,扶持也是这些平台给的。
现在好的内容博主,大平台都是会主动扶持甚至要花大价钱签约的,你说你经纪公司MCN给流量,你凭什么给啊?你有流量分配权吗?砸粉条买粉丝?问题是这些操作有门槛吗,我自己买不了吗?
有人说运营人脉,但是目前只要你内容做得好,各平台运营都是会主动找上来的,为什么还要隔你一个中间人?
所以这种话只能唬外行,逻辑上压根就不成立,谎话说一百遍把自己也骗了就搞笑了。
那有人可能会说,内容。
但现在问题恰好就是,几乎所有网红经济公司自己都没掌握内容,内容全靠创作者们自己捣鼓,经纪公司往往只负责买流量和买粉丝。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经纪公司签约要求你有内容能力的原因,他们自己没有内容能力,所以寄希望创作者自带,但问题是,内容创作已经成熟的作者,往往不会选择签约。。。
而很多新手阶段,没有找到内容创作思路的作者想签约经纪公司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又解决不了~~整个一套娃死循环。
有人说,那变现呗
说对了,现在几乎只有商务变现这块,是创作者很难兼顾,需要经纪公司来做的。这也几乎是目前所有内容创作者签约经纪公司的原因。
商业变现,需要一定的法律商业知识,又涉及大量业务细节交涉,时间精力投入极大,所以创作者很难自己解决,往往都会选择外包给经纪公司或者寻找服务商。
事实上,微念在这块做的,还真算是不错的,相比很多网红经纪公司只会开直播接广告,微念至少想到了自己去开个店铺乃至做自己的品牌。我称之为比较有理想的经纪公司了。
但是,新问题又来了,分成。
网红专注内容,公司负责商业变现,大家都有出力,那赚钱一起分,这是应该的,但怎么分合适?八二还是二八?
这是一个核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散伙的公司不在少数。
按照刚刚说的核心竞争力规则,显然应该是网红八公司二。听起来没毛病吧,但是老板们往往不乐意,我公司上上下下这么多人这么折腾,才拿二?你网红一个人就分八?凭什么啊?
但如果公司八网红二呢?网红又不乐意,电商团队商务团队满大街都是,我才是核心竞争力凭什么我拿少呢?别家公司开的高点我直接就跳槽了。
内容这块人少,但核心,商业化团队庞大,但可替代性强,如何分钱其实是很难平衡的。
所以,流量要靠网红自己从平台获取,内容要靠网红自己琢磨,只有最后的变现能提供帮助,这就是目前很多经纪公司MCN的现状,这样的情况下,要搞长期签约要分成大头,你觉得人家会答应吗?
显然不会啊。当然要和你闹分家了啊!
杭州整个网红行业在被这个问题搞怕了后,有了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你老板不娶大网红,你们不是夫妻店,我直接不投资。
你看这得是多惨痛的教训才能有这么魔幻的共识。
ps:薇娅成功的一个点就是,很多人认为她不用和老板互相提防。
所以,现在问题回到李子柒这里。
第一,你老板和李子柒是夫妻是亲戚吗?不是吧,那好,那就得实实在在的给钱了,做好股权分配。
第二,既然要分配股权,那么微念和李子柒,谁是核心竞争力谁拿大头?要证明这个也很简单,你不是网红经纪公司吗?再孵化一个李子柒出来就行了,做到就是你厉害,做不到就意味着她才是不可替代的。这个答案大家显然也看明白了。
所以最明智的方法是赶紧给股权,调整分配继续绑定,但之前大家披露出的那套股权结构,负责盈利的公司里居然就没李子柒股份,这个似乎就有点~~当然这块已经很多人讨论这里不展开赘述。
第三,李子柒是文化输出代表,好不容易的一张海外输出名片,你觉得官方是会围观还是吃瓜?
显然,这个答案也有了,9.29新华社采访已经黄牌警告第一次了,各路自媒体都嗅到风向了你不会觉得没关系吧~
“热爱可抵漫长黑夜”,思考题来了,黑夜是谁?
A 拜登 B 川普 C 就是正常夜晚 D 某资本公司
第四,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你认为人民大众会站在那边?
这个局显然已经很难玩了,即便官司能赢,后续也基本没法玩。
字节等退出,也是可以意料的。
最后,我认为目前经纪公司和MCN,可能要及时转换思路,把自己从内容行业转化成服务行业。
诚然,有的经纪公司确实有能力孵化网红,但更多的是大量经纪公司本身并不是内容主体,其内容创造高度依赖网红本身。这种情况要大分成,即便一开始签约下来,后来网红做大反映过来,也肯定是要闹分家的。
所以,索性不如放弃内容这块业务,全程转向商业变现等服务业务,就专注帮网红做好服务,不拿大头拿小头,但是通过大量签约网红来完成扩张,甚至放弃绑定签约,变为灵活化合作,这个方向可能才是新形势下比较靠谱点的方向。
简单来说,MCN们,可能要把自己从唱片公司定位,转变为会计公司定位。
不请自来,抛个砖。
要看字节为什么退出微念,就要看字节当初为什么要投资。
无论是头条时代,还是抖音时代,字节都是一个本身不生产内容,只聚集内容的平台。打通内容上下游,一直是字节布局的一个重点。所以,内容算是是字节对外投资的基本盘。过往每年字节的投资中,内容向的投资都具有较高的比重。如网文平台掌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商“贝乐嘉创”等都算是内容投资布局。
视频MCN机构也是字节投资的一个方向。2020年,字节就投资了专注赶海视频的MCN机构风马牛传媒。当时赶海正是西瓜视频重点打造的一个品类。
内容产业的角色中,有创作者,平台方(快抖微知乎等),还有如微念这样的MCN。平台承担基础设施的角色,内容创作者是产业的上游和源头。不管是广告、电商等各种商业模式,都是基于创作者生产的内容而起。
对于平台而言,优质、丰富和独占性的内容是他们所需要的。所以,我们也经常能看到,平台之间相互抢创作者的情况。尤其是头部创作者,运营得当,可以对带动整个品类的生态起到很大作用。
所以字节投资微念,也就不难理解了。字节最看重的就是微念在传统文化品类的头部IP——李子柒。如果字节投资成功,很大概率会发生的是,在国内,我们只能在字节系的App中看到李子柒发布的内容,或者会设置内容时间差。
现在,微念拥有的这个核心资产发生了重大的变故。李子柒这个IP强烈依赖的个人李佳佳已经与微念分崩离析。字节已经失去了投资微念的理由。
微念的角色呢?如果本身不具备强大的内容生产能力,MCN更多的时候像内容创作者的一个商业外壳。好的MCN可以为创作者插上商业的翅膀,反哺创作。从李子柒螺狮粉的销量上看,微念的商业化能力其实确实不错。
但是,这种与创作者的绑定究竟有多深呢?
事实上,头部创作者,基本上都已经在某一内容领域实现个人垄断,甚至打造了一个内容品类。张小策在魔幻现实微电影领域,李子柒在传统文化领域,便是如此。他们要么拥有一般人难以拥有的创作能力;要么IP与创作者本人高度绑定,经过长期积累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粉丝圈。
事实上,一旦形成了这种个人垄断,他们要为毁约和迁移所付出的相对机会成本就越小。他们就可以从一个平台迁移到另一个平台,也可以从一个MCN迁移到另一个MCN。
MCN或许可以在短时间内,凭借合约、股权设置等商业手法,成为创作者的商业代言人,从创作者身上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甚至限制创作者的流动。但一旦不平衡到达一种强烈的程度,创作者完全可以脱掉这层外壳另寻他家或自立门户。
创作者出走,MCN也就只剩下了一个没有灵魂的外壳。
资本理应摆正自己的位置。资本要明白只有创业者才是公司的核心,要有甘心为创业者服务的思想,而不是处处想方设法占尽创业者的便宜。现在都什么时代了。银行利率一降再降。理财产品一个个失去了人们的信任。房地产也失去了投资价值,太多太多的人都想用自己手中的余钱寻找一些回报率高的项目。现在是流动性充裕的时代。资金已经不是什么问题。现在缺乏的就是敢于创新的人才,缺乏的就是先进的技术,缺乏的就是独创性的项目。在与资本的合作中,创业者需要受到尊重,需要占有更多的股份,只有这样,创业者和创业团队才有前进的动力和激情。
记得以前曾经听到过许多非常有名的投资人在诸多场合表达的一个观点,就是他们在投资一个创业团队的时候,一般都坚守着一个底线原则,就是在与创业者谈股权的时候,他们投资人总是主动表示他们占的股权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这是投资人主动限制自己的股份的,为的就是让创始人今后还可以招聘一些有才华的人加入创业团队,让新加入的这些人也能有一定的股份,以此激励新成员为创业项目贡献他们的聪明才智。同时这样也有利于今后进一步的融资,毕竟后面B轮C轮的投资方非常在意前一轮投资者所占的股份大小。如果前一轮投资者所占股份过大,后面一轮的投资方是不会投资的。投资者一定要尽早!
这样主动为自己规定底线自我设限的投资人,才是有长远眼光的投资人。毕竟,创业团队垮了,你投资人就是占有再多股份,又有什么意义?你签署的所谓的投资协议还不是一张废纸。
微念公司显然还活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还以为现在是资金稀缺的年代。这次显然踢到铁板上面了。影响当然就是双方一旦谈不拢,创业者李子柒不会有什么损失,而微念就要遭受沉重打击了。
我建议创业者有时候可以把寻找投资人的视野再放大一些,比如,可以和国内的许多同行业的公司合作,也可以找单纯的从事创投的公司合作,注意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还可以把融资的对象扩充到全球。现在欧美的许多财团也在我们中国开始布局创业投资业务。比如微软公司等等都有相关的业务。
当然,国内的一些实力雄厚的央企也可以考虑作为你的创业项目的投资人。比如华润集团公司旗下的润加速产业加速器,招商局集团旗下的招商局创投,现在也都在大力扶持国内的创业团队。这些央企不仅仅有雄厚的资金,还有众多的其他资源扶持创业者。
当然,如果可以找到一个稳定的盈利的业务,也可以慢慢自我发展,不急于寻求外界的投资。当你可以用具有竞争力和吸引力的产品证明你的项目的价值的时候,各种资源必然会汇聚到你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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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谁的作用不可替代,谁又是可以被替代的。那么,不可替代的一方就应该占据主导地位,就应该拥有多数股权。谁可以被替代,那么其作用就小,就只能拥有少数股权。微念显然没有明白这一点,是严重高估了自己的实力,严重高估了自己的作用。
36氪的文章说:
字节跳动当初投资微念,主要是因为看好李子柒。
如今李子柒和微念陷入分歧,字节跳动决定根据投资协议退出微念,字节跳动已于10月16日启动退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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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8月份微念估值已经涨到100亿了,既然投资人都是看中李子柒才投资微念,但李子柒却是0持股,投资人难道会不知道吗?
投资人明知道李子柒是0持股还要投资,是觉得李子柒傻好骗么?还是已经用其他规则把李子柒锁死了?
不管是哪种原因,都是太自私了。
原本是一个出钱,另一个出力的合作,互惠互利才可能实现共赢。
资本是专业做投资的,但李子柒高中没毕业,也许当时并不懂这些吧。
如果精明的一方利用对方的无知,把他人变成自己赚钱的工具,这种合作是很难持久的。
李子柒能做出其他人都做不出的产品,她也不可能一直这么傻下去吧?
过度利已,最后的结果只是损人不利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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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最容易替代的资源,而特定的人却是不可替代的。
有再多的钱也出不了第二个李子柒,但有李子柒却可以找到更多可替代的钱。
很多人都说人很重要,但分配股权时却把人给忽略了。
动态股权设计,钱和权分离,把握股权分配五个原则,以不变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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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打官司是用四川子柒的名义起诉杭州微念,其实李子柒不一定能赢官司,而且这官司还不一定能打下去。但就算微念赢了官司,微念和投资人都是输了,不只是输了人气也输了钱,没有了李佳佳,这公司还能值钱吗?
因为李佳佳是四川子柒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她可以用公司的名义起诉。
但因为杭州微念在四川子柒持股51%,如果没有特殊设计,他们可以更换法定代表人,那样李佳佳连想起诉都做不了了。
在《公司控制权》的书里有法院判决的案例,A股东盖章后用公司的名义起诉B股东,后来B股东把法定代表人变更自己后,直接去法院申请撤诉了。
微念公司认为,你李子柒能火起来,那得靠我专业的摄影师,剪辑师这些人,才能把你种田那些瓜瓜菜菜的事拍的美丽动人,才有人看你的视频。
嗯,其实这个逻辑我倒是信的,李子柒的视频我看了几个就没兴趣了,那个画面,那个多镜头拍摄,那个剪辑,妥妥的专业水平,我真不信一个农村姑娘(听说是高中没毕业?)能够做到。
所以微念公司的想法就是 你就是我打造出来的,当然商业变现大头是我来拿,这理所当然。我吃肉,你只能喝汤。
不过,看现在的消息,微念公司也太狠了点,李子柒应该汤没喝上,估计只喝了点洗肉的水。
我的看法是,李子柒的成功确实和公司有很大的关系,但是!
她个人的品牌效应已经非常大,这时候还让李子柒喝洗肉水,显然是不明智的。
公司吃肉,李子柒起码应该吃骨头,这样合作的话,公司能开心的继续赚钱数钱。
真搞成一拍两散,不说一拍两散了,李子柒几个月没更新,这都是公司的财务损失啊!
因此,我支持李子柒诉讼。
只喝洗肉水确实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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