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离完婚后,男方还可以自诉前妻诽谤罪,继续索赔一笔。
这妹子,貌似真的脑子不太好用的样子:这种网暴,如果没证据,回头要赔钱+刑罚(小概率)的。
业务实在不熟练,别人都是说 灰色地带词语:皮油A, 异域症,再不济就提丧失 关明权。(以上内容就是字面含义和评论无关)
再者,女方的出轨的某高管,目前肯定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结果这妹子继续要把事情搞大,这还怎么搞money?
ps:离婚过程中要求一方赔偿多少数额,属于正常协商,跟敲诈勒索 边都扯不上。
这个妹子简直是爽文的缔造者啊。
再次证明我一直践行的那句话 是多么靠谱:
给老实人提供法律武器,某群体将无处收割。
这也难怪我上了她们的头号黑名单。
第二战场,公号:邹博士的火车
家暴说法一抛出,田园女权估计就要下场为此女助拳了。
从社会公众角度而言,我比较关心的并非出轨,而是陈某的生活作风问题以及其它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又会怎么处理。
现在有一种趋向,就是有些人处心积虑地想把个人生活作风问题从社会道德标准中剥离出来,想把生活作风纳入所谓的个人隐私之中。
出轨有理,乱搞自由?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我只觉得恶心欲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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