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面有人提到的,罗马农业并不差,但和中国比就相对弱些。
罗马单位面积产量
农业生产主要看口粮作物的单位产量,在瓦罗的《论农业》(公元前37年)中提到过埃特鲁里亚种收比是10倍到15倍(即收获是种子的10-15倍),最高为100倍。
在《剑桥经济史》中则明确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分析,并认为种收比100倍以上是不可信的,罗马的种收比根据肥沃程度大致有8-10倍,10-15倍和4倍三个数据,其中10-15倍是在非常肥沃的火山土地区,而罗马普遍情况是4倍。
如果仅仅看这个数据是看不出什么的,对于古代研究,我们不可能拿着现代农业去带入,只能以同时期其他国家或区域来比较。
中国单位面积产量
同时期的中国,也就是秦汉时期,也留下了很多农业数据。
如下图截取自《睡虎地秦简》(公元前217年),该简文提到禾和麦的种子,每亩一斗。
在另一份竹简《银雀山汉简》(公元前140~前118年)中,又提到了亩产:忽略土地肥瘠和年份后,中田中岁每小亩产20斗。
两枚竹简年代相近,土地制度变化也不大。可以认为,在秦至汉代早期,大致每小亩种1斗,能收获20斗。
即种收比为20。考虑到银雀山汉简已经提到了上田亩产和下田亩产,可以认为20是一个平均值。
此外,银雀山汉简还提到了小亩,秦汉小亩与大亩比值约2.4,若睡虎地秦简与银雀山都为小亩,则种收比为20。若睡虎地为大亩,则种收比可能高达48。不过综合分析,大亩秦时尚未普及,所以种收比取20更合适。
中国公元前100年前农业平均种收比已经高达20,而罗马平均仅为4,肥沃区域(火山土)才达到10-15。由此可知,罗马至少与中国相比,农业水平是相对较低的。
提个大家似乎都忽略的问题,葡萄和橄榄在罗马可不是单纯作为一种经济作物存在的,这两个和谷物一样都是罗马人热量的主要来源。目前学术界普遍认为罗马人会喝很多酒,平均每人每年大概消费100公升。大概能提供165000千卡,相当于每年摄入热量总量的四分之一。就橄榄油来说,罗马人平均每人一年摄入20公升,再加上还有大量作为水果食用的橄榄,预计能提162000千卡。这两个加起来就解决了一半的热量需求。
而葡萄和橄榄种植在罗马时期是非常普遍的,葡萄都种到不列颠岛上了,光维苏威地区的葡萄种植区每年就能产出约1亿公升的葡萄酒,能满足100万罗马人年需求。而在罗马农业中,一公顷小麦地能产出72万千卡的热量,同样面积种葡萄则能产出330万千卡的热量,种橄榄最终能得到340万千卡的热量。单以热量产出来看葡萄酒和橄榄油都是优于谷物的。葡萄酒和橄榄油本身就是罗马维持高人口的法宝之一。
所以对于一个一半热量来源靠葡萄酒和橄榄油的社会,单去考虑谷物是不是不太合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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