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超市长期用糖果代替找零,大妈攒够糖果「付款」,双方的做法合理吗?

回答
超市用糖果代替找零,大妈攒够糖果“付款”,这事儿乍一听,挺有意思的,有点像童话故事里的情节,但仔细琢磨一下,这里面涉及的双方行为,究竟算不算“合理”,还得掰开了揉碎了聊聊。

先说说超市的做法,用糖果代替找零,这事儿合理吗?

从法律和商业交易的角度来看,超市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违规的。

1. 找零的本质是货币的兑换和结算: 顾客在购物时,付的是法定货币,超市也应该依法退还等值的法定货币作为找零。法定货币是国家信用背书的支付手段,具有普遍的购买力。糖果虽然也有价值,但它是一种商品,而不是法定货币。用商品代替找零,本质上是将找零的义务“商品化”了,这绕开了货币支付的基本原则。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很多国家和地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用价值不确定、且可能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商品代替找零,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和支配其财产权的权利。如果顾客需要的是零钱,超市却给了糖果,那么顾客的“找零权”就没有得到满足。

3. 等价交换原则的违背: 商业交易的核心是等价交换。顾客支付了大于商品价格的货币,差额部分就是找零,这部分钱是顾客的财产,超市理应如数归还。用糖果代替找零,如果糖果的实际价值低于应找的零钱,那么超市就变相少退了钱,损害了顾客的利益。即使超市声称糖果的“面值”与应找的零钱相等,但糖果的实际使用和储存都有其局限性,对消费者而言并非绝对等价。

4. 强制消费的可能性: 虽然大妈是自愿接受糖果的,但超市长期这样做,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消费。顾客可能并不喜欢吃糖,或者家里已经有很多了。但如果超市总是不给零钱,顾客为了方便,不得不接受糖果,这等于变相让顾客购买了自己不一定需要的商品。

5. 缺乏透明度和公正性: 找零的金额是精确的,而糖果的价值则相对模糊。比如,一颗糖果的面值可能标的是一元,但它是否真的值一元?如果是一堆杂乱的糖果,如何精确计算其总价值?这种做法缺乏透明度,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再来看看大妈的做法,攒够糖果“付款”,这事儿合理吗?

大妈的做法,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她个人对超市这种不合理做法的一种“适应”和“反抗”,但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她就完全合理。

1. 个人选择与无奈: 大妈可能是出于以下几个原因这样做:
节省麻烦: 也许她觉得每次都因为零钱不够而烦恼,不如攒着糖果来一次性解决问题。
对超市的回应: 她可能也知道超市的做法不规范,但又不想与超市发生正面冲突,于是采取了一种“以牙还牙”或者说“将计就计”的方式来回应。
个人偏好: 她可能本身就喜欢吃糖,或者家里的孩子喜欢吃糖,所以接受糖果对她来说并非完全没有好处。
缺乏其他选择: 如果这个超市是她经常去的、离家最近的,她可能也没有更好的替代选择。

2. 并非理想的“付款”方式: 虽然大妈用糖果“付款”了,但这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支付。她是将之前超市“欠”她的找零,以商品的形式又“还”给了超市。这更像是一种以物易物,或者说是用一种“债权”(超市应找的零钱)去抵消另一种“债权”(她购买商品的价款)。严格来说,这并不是顾客正常支付的过程。

3. 潜在的风险: 大妈这样做也有一定的风险。
糖果的品质和有效期: 如果超市提供的糖果质量有问题,或者临期食品,她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
价值的损失: 如果超市选择的糖果价值低于应找的零钱,她可能就吃了亏。
引发误会: 如果她一次性拿出大量糖果付款,可能会引起收银员或其他顾客的困惑甚至不满。

总结来看,这次事件中的双方做法,只有超市的做法是明确不合理的、违背商业交易原则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大妈的做法,更多的是一种“在不合理环境下的个人适应策略”,带有一定的无奈和个人选择的成分。她的行为本身可以理解,但从规范的交易流程来看,也并非理想的、完全合理的行为。

更理想的场景应该是:

超市: 按照规定准备足额的零钱,进行准确的找零。如果零钱实在不便,可以提前告知顾客,并提供其他替代方案,如优惠券、积分等,但不能强制性地用商品代替找零。
顾客: 在遇到超市找零不便时,可以善意沟通,也可以选择接受超市提供的非强制性替代方案(如果愿意的话),但如果超市强制用商品代替找零,顾客有权拒绝,并要求按规定找零。

大妈的故事,虽然有点趣味性,但它折射出的是超市在遵守基本商业规范上的不足,以及消费者在面对这些不足时,有时不得不采取的一些“变通”方式。这更像是一个提醒,提醒商家要规范经营,也提醒我们在面对不合理情况时,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这种事很难相信在超市里发生,在我印象里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路边个体户小卖铺才会做的事。

当时的个体户小卖铺确实有给个糖代零钱的情况,但如果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方式的话,都是街坊邻居的,老板也愿意记个账甚至口头记个账,下次来买东西说上次有几毛钱没找,老板就把零头免了。

现在这个时代,会有找零麻烦的,恐怕确实只有不会用智能手机的中老年人群体,而超市说实话,确实面临着零钱现金不足的情况:大部分年轻人购物都刷二维码了,哪有那么多零钱储备着?

也是个不得已的办法。

能把糖果当做等价物花出去,那么我觉得也是可以接受的。

user avatar

你大妈永远是你大妈!你做初一,我就做十五!永远不会吃亏。


其实,用糖果代替找零这种事,在许多地方都会遇到。


买49.5元的东西,付款时支付50元,超市说没零钱,给你5个糖代替,这在以前属于司空见惯的事情了。许多人为了少麻烦,也都接受了。


但这种事情,真较真起来,超市已经违法。


超市的这种做法,事实上是强行将糖果卖给了顾客,而且这些糖果的价格往往比正常价格要高。这种行为是一种强买强卖行为,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也违反了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不过,现实中,由于金额很小,很少有消费者会因此进行举报,让许多商家把这种违法行为当成理所应当了,也让许多消费者误认为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现在这位大妈也算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你拿糖果找零,我也用糖果付款,公平合理,没毛病。


不过,还是希望相关部门对这家超市的行为进行纠正,防止以后再次出现这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最后,相信随着手机付款的普及,这种用糖果代替找零的行为,即便没有相关部门的追究,也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了。

user avatar

超时的做法和大妈的都不合理,但大妈的问题更大一些

原因很简单,这是两个交易,一码归一码。当超市给你找零的时候,你可以选择接受,也可以选择不接受坚持要钱。但当你选择接受了,拿糖走了的时候,这个交易就结束了,不管违不违法,违法你别接受。而下次你要把糖果当钱给超市的时候,超市是可以拒绝的,不因为你接受我的糖我就一定要接受你的呀。你去菜场你从卖菜的那里买了一捆菜,你就一定能拿菜去把钱换出来吗?人家可以不要呀。你从地产公司买了套房,地产公司就得接受你卖套房给地产公司吗?你可以卖,人家可以不接受。

严格来讲。

第一,你不是当场退,回去攒了再来的,所以,超市不确定你拿来的糖就是超市给你的,万一是过期了的呢?所以你以退货为名义也行不通,更何况超市也没承诺过永久无条件退换。

第二,超市把糖给你顶钱,你可以理解为超市多卖了几个糖给你,但反过来你忽略了,你是没有经营糖果的营业执照和必要的食品经营所需要的其他证照的,但超市有。所以说白了,超市卖给你合法,只要你接受也是合理的。你还给超市相当于你卖给超市,你显然没有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超市完全可以不接受。

当然了,现实中也许小超市也是私人开的,大家也认识,可能就接受了,但逻辑上,老太太的是有问题的

user avatar

大妈绝对是个经济学鬼才,这才叫真正地把经济学理论活学活用。

虽然民法讲究市场自由原则,一般而言,只要你愿意我愿意,只要不违法(其他部门法)犯罪,那啥事儿都可以。

但实际上是,对于超市这种以糖果代替零钱的行为,大多数人其实不太乐意,只不过涉及金额太小,多数人都不愿意去计较罢了。

而且就算你去跟超市较真,最后也不会有啥太好的结果。我就这么试过一次,有一次购物的时候,支付金额是99.8元,那会儿刚过完年,兜里还有点现金,就给了100块现金,结账的是一个中年阿姨,啥也没说就扔给我俩糖果,我一脸懵逼,就说我没买糖果啊,阿姨一脸不耐烦地说没零钱了。我说那你也应该问问我愿不愿意或者愿意用两毛钱买个啥啊,阿姨还是一脸不耐烦说两毛钱只能买糖果了。

就冲大妈这态度,我瞬间就不乐意了,职业病就来了,我说你这是强制消费,侵犯我的消费者权益。结账阿姨看我来劲了,更加不耐烦了,说“零钱没有,只有糖果!”

我一看后面还好多人等着结账,而且稍微冷静了点,想想就算真计较下去,去投诉吧,两毛钱估计也没人管,而且还浪费大量时间,不值当,就抓起那两颗糖果悻悻地走了。

如果真从法律上论的话,毫无疑问,超市的行为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但简单算个账,你还真拿这事儿没办法。


不过新闻中这位大妈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经济学实践课。如果把超市看作一个独立的社会的话,既然超市都能用糖果代替零钱(也就是货币),那么消费者自然也可以拿糖果来买东西,毕竟货币的本质就是一般等价物嘛。

真是长知识了,以后家里攒的那些糖果再也不会浪费了。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