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后期大量引进西洋火炮时,明朝时人曾对西方火炮的技术特征和威力等与中国传统火器进行了比较。如1623年明人焦勖参考西方技术书籍编著的《火攻掣要》书序中说:“近来购得西洋大铳,精工坚利,命中致远,猛烈无比,更胜诸器百千万倍”。并详细比较了同期中西火器的技术特点。中国火器“铸造无法,其大器不过神威发熕,灭虏虎蹲,小器不过三眼快枪。此皆身短,受药不多,放弹不远,且无照准而难中的。铳塘外宽内窄,不圆不净,兼以弹不合口,发弹不迅不直,且无猛力。头重无耳,则转动不活,尾薄体轻,装药太紧,即颠倒炸裂”。而“西洋火器”其“制亦长短中矩,厚薄适宜,其用能命中致远,坚利猛烈,更以造铸有传,药弹兼精。”
火药配制方面,中国造药缺乏技术标准,“不谙分两轻重之术,配合研捣之功,不能摧坚破锐,及损枪坏统及收凉失事,而延祸极惨”。西洋火药“迅速猛烈,燃之手心不热,纸上不焦及不致损枪法。”
发射技术上,中国“不谙远近之宜,多寡之用,循环之术。或失期妄发,贼至而反致缺误;或发而不继,乘间而冲突而人;或仓皇失火,未战而本营自乱。西洋分仰、平、倒三法,而知弹所到之远近,更辅之于窥远神镜,百发可以命中”。(《火攻掣要.火器总论》卷上)。
从上述明朝人共同的观点可看出,明朝末年中国的火炮制造和操纵技术确实已远远落在欧洲人之后。而且,明朝官绅统治阶层的不少人实际是承认这一点的,远比现代某些粉要心胸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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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说几句话:
明朝真正能够放眼望世界的人还是太少,以高居上位的官绅为代表的主流文化还是以保守为主。如著名的刘宗周身处严重社会危机之中,依然不思具体的改进措施,一再鼓吹“本心”之重要,认为天下“非无才之患”,只有“无本心之患”,一味空洞地力劝皇帝行“尧舜之道”,为“尧舜之学”,宣称“国家大计,当以法纪为主。法纪修,则人心肃,人心肃,则阃外命”。同时,他对西方传入的先进武器不以为然,认为“用兵之道,太上汤武之仁义,其次桓文之节制,下此非所论矣”,“火器无益于成败之数”。这种迂腐空疏的思想言论,完全是几千年辉煌文明所造就的文化自负心理的自然表现。徐光启等人对西方科学文化的态度,也不过是能够正视其功用意义而已,依然没有发生价值信仰的真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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