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西安一小区蔬菜保供点被曝使用八两秤,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涉事人员或将承担哪些责任?

回答
西安一小区蔬菜保供点被曝使用“八两秤”事件,作为一种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属实,涉事人员可能面临多方面的法律责任。我们将从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可能的刑事责任三个维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 行政责任

这是最直接也最有可能承担的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处理此类价格欺诈、计量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退一赔三等民事责任。虽然这里主要指的是民事赔偿,但价格欺诈本身也是一种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依据其他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虽然“八两秤”直接对应的是计量违法,但其目的是实现价格欺诈,诱导消费者以正常价格购买到数量不足的商品,这属于变相的价格欺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性的处罚:《计量法》第二十条规定,制造、销售、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由监督检验机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使用,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对制造、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以制造、销售数量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具体到“八两秤”: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计量法的规定,即使用了不合格、不准确的计量器具,或者对计量器具进行了不当操作以致不准确。涉事人员(可能是经营者本人、员工或负责称重的操作人员)可能会面临:
没收不合格的电子秤:这是强制性措施。
罚款:根据具体情节(如涉及的金额大小、欺诈次数、造成的损害程度等),会处以一定的罚款。罚款的幅度会根据《计量法》及相关配套规章来确定。
责令改正: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并更换合格的计量器具。
警告: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
吊销营业执照:如果涉事的是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并且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监管部门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意味着其经营资格被取消。

3. 《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据此规定对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罚。虽然“八两秤”是计量问题,但其导致的后果是消费者支付了高于实际商品价值的价格,属于价格欺诈的一种。对经营者实行价格欺诈,欺骗消费者,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罚款的额度通常是违法所得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4.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该办法中明确了经营者不得有“利用虚假的或者容易引起误解的计量方法以及谎称或者制造假象欺骗消费者”等行为。使用“八两秤”就属于这种欺骗行为。一旦查实,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涉事人员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主体:

经营者(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如果保供点是独立的经营主体,则其单位会成为行政处罚的直接对象。
直接操作人员:如果是受雇佣的员工,根据单位的规定和实际的指示,可能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如作为经营者授权的代表)也可能被列为处罚对象。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于单位的违法行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例如被警告或处以罚款。

二、 民事责任

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涉事经营者主张民事赔偿。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或者与经营者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不履行或者拒绝履行义务的,消费者可以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质及损害程度等习惯,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退货、退款、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退一赔三”制度: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一倍。
具体到“八两秤”:消费者购买了数量不足的蔬菜,这属于商品数量的欺诈,直接导致消费者遭受了经济损失。消费者可以:
要求退还差价:要求经营者退还因缺斤少两而多支付的金额。
要求退货退款:如果消费者不愿意接受该商品,可以要求退货并全额退款。
要求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购买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金。这里的“价款”通常是指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
主张其他损失:如果消费者因此事件遭受了其他实际损失(例如,因为买了不合格的商品而耽误了时间、产生了额外的交通费等),也可以一并要求赔偿。

涉事人员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主体:

经营者(单位):这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
直接责任人(员工):如果员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实施了欺诈行为,单位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向该员工追偿,但消费者通常直接向经营者索赔。

三、 刑事责任

虽然“八两秤”通常属于行政违法或民事侵权范畴,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如果行为极其恶劣、规模巨大、造成严重后果,并且能够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果涉事的“八两秤”是通过非法改装,并且是批量生产或销售,用于销售不合格产品,可能触犯此罪。但通常“八两秤”本身不属于“伪劣产品”,而是通过计量手段实现对产品数量的欺诈。
诈骗罪:如果通过使用“八两秤”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且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涉及金额巨大、欺诈行为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
其他可能涉及的罪名:如对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等,可能性较小。

需要强调的是,将“八两秤”直接定性为刑事犯罪门槛较高,一般需要证据证明存在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且涉及的金额或后果达到一定的刑事立案标准。大多数情况下,“八两秤”主要被作为行政违法或民事欺诈行为处理。

总结

涉事人员(主要是保供点的经营者或其雇员)在此次事件中,最可能承担的是行政责任(如罚款、没收不合格器具、责令改正、甚至吊销执照)和民事责任(如退还差价、退货退款、向消费者支付三倍赔偿金)。在极少数极其恶劣且金额巨大的情况下,也可能触及刑事责任的边缘。

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调查至关重要,他们会根据查实的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事方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而消费者则可以通过协商、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时光倒退40年,这都不是事。都是日常,日常。所以菜市场才有公秤处,最早菜市场是没有的。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非常好的保留了40年前的生活形态,思维模式。是社会学的活化石。极具研究价值。

责任?那就按照法律来定。但又能如何呢?也许对他们来说,法律太超前了。

user avatar

说个 比较远的话题。

世界上那么多穷国,很多人都说是发达国家剥削吸血的结果,如果发达国家能和他们公平交易,他们也能发展起来。

事实上,一个国家之所以穷,之所以落后,是因为这个国家从精英到民众,普通都很落后,因此他们也无法创造出先进的文明成果,而西安在这次疫情中的表现,就有力证明了这一点。

西安不是独立王国,它是中国的一个省的一个市,纵向接受中央的有力领导,横向和沿海发达地区也有密切的交流,但即使如此,它作风官僚,思想落后,观念保守等一系列问题,也无法得到解决,这里我再把山西和东北拉进来,因为都是一样的问题,同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就如此之大,很多人还寄希望于带动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那可是独立的国家,不接受你的领导,自己本国的落后地区都带不起来,怎么去带动那些落后的国家?

所以,一个国家和地区落后,就是当地人的问题,人落后,所以地区落后,没必要去怪发达国家或发达地区在剥削你,他们之所以富裕,是因为他们创造了更先进的文明成果,同样一件事,他们就是比你做的好,在抗疫中,上海表现最好,所以它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广州深圳也不错,所以它们是一线城市,武汉的表现比不上北上广深,但在那种情况下,它也还可以,所以它是强二线,是区域经济中心,而西安的表现,只能算是弱二线或者三线城市了。

user avatar

翻开秤盘:「吸铁石。」

user avatar

利益相关 本小区业主


在家验了下是六两秤而不是八两称。现在年轻人用手试不出来八两秤的,这次是少的太离谱了才引起怀疑的,结果一看只有6两左右。

user avatar

百年企业,传统技能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