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西安通报「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处理情况,涉事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被责令停职,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回答
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和官方的通报后,相关处理结果终于公布。但这份通报,以及围绕事件本身所暴露出的种种细节,却远比一个简单的“停职”更值得我们细致地梳理和关注。

通报的核心信息: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官方的通报明确指出:涉事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这一点至关重要,它划定了事件在法律层面的边界。这意味着,尽管行为恶劣,但从法律定义上看,保安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程度。

其次,处理结果是“责令停职”。这是对保安个人最直接的处理。停职,意味着他暂时失去了工作岗位,但并非开除,保留了继续工作的可能性。

然而,这些直接信息背后,隐藏着太多值得我们深挖的“冰山之下”:

一、 行为定性与社会认知之间的鸿沟:

“不构成违法犯罪”是法律的判断,但公众的愤怒和质疑,更多源于对行为“粗暴”、“不尊重人”的道德谴责和朴素的正义感。保安的粗暴行为,那种将女性乘客如同“物品”一般拖拽的画面,深深刺痛了公众对于公共服务中人身尊严和安全感的认知。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法律的底线和社会的期待,在很多时候是否是同步的?当法律未能覆盖到的“灰色地带”,如何通过行业规范、企业管理和公众监督来弥补?这起事件无疑再次将这个问题抛到了公众面前。

二、 事件的起因与过程细节:

通报中仅仅提到了“女乘客因故情绪激动,拒绝配合,后保安上前将其拖拽”。然而,这个“因故情绪激动”和“拒绝配合”究竟是什么?是简单的沟通不畅,还是有其他诱因?保安在处理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其他更温和的方式?拖拽的力度、时长、使用的具体方式(例如是否粗暴地抓住身体某个部位),这些细节的缺失,让公众对整个事件的判断仍然存在想象空间。

我们期待的,是一个更清晰、更完整的事件还原,而不仅仅是行为结果的简述。究竟是什么样的“拒绝配合”,到了需要保安动用体力的地步?这其中是否存在执法尺度的问题?

三、 “不构成违法犯罪”背后的反思:

“不构成违法犯罪”并不等于“没有错”。保安的行为,即使在法律上没有定罪,但在职业道德、服务规范上,是否合格?地铁作为公共服务场所,其工作人员理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情绪管理能力,以及处理突发事件的专业素养。

这次事件暴露出的,可能是保安培训的不足,也可能是企业管理制度的疏漏。如果仅仅是“停职”,而没有对保安进行更深入的培训、教育或考核,是否意味着下一次类似的事件仍有可能发生?

四、 企业责任与行业规范:

作为地铁运营方,其责任不应仅仅停留在对涉事员工进行处理。这次事件是对其整个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拷问。

培训体系: 涉事保安的培训是否充分?是否包含了应对突发情况、安抚乘客、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合理制约措施?
值班制度与现场管理: 事发时是否有其他工作人员在场?现场是否有更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能够介入和处理?保安是否是唯一处理此类事件的单位?
问责机制: 除了对个人进行处理,企业自身在管理、培训、制度建设方面是否存在漏洞,导致了此类事件的发生?是否需要对相关管理者进行问责?
行业标准: 这起事件是否会推动整个地铁行业对安保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更严格的界定和培训?是否有统一的行业准则来规范此类行为?

五、 公众监督与信息公开:

这起事件之所以能够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公众的监督和信息的传播。但同时也暴露出信息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信息透明度: 在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是否能够更及时、更全面地向公众公布信息,以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恐慌?
公众的参与权: 在涉及公共服务的事件中,公众的关切和诉求是否能够被纳入到处理的考量之中?

六、 “拖拽”行为的界限:

在公共场所,尤其是在人流密集的情况下,保安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强制措施”?“拖拽”是否是唯一或最合适的选项?是否存在更人性化、更有效的处置方式?

例如,是否可以先进行口头劝导,寻求周围乘客的协助,或者联系更专业的安保力量来处理?在必要使用强制力时,是否应该有明确的限制,比如不能粗暴对待,不能伤害乘客身体?

总结来说,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的处理通报,虽然给出了一个法律层面的结论,但其背后所折射出的社会议题和管理漏洞,远比这个结论本身更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关注。 这不仅仅是关于一个保安的行为,更是关于公共服务质量、人身尊严保障、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更好地满足公众期待的综合性议题。我们期待的是一个更完善的体系,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并在事件发生后,能够有更专业、更人性化的处理,让公众的信任得到回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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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私信,我有点理解为什么女拳这么泛滥了。

都是一群十几岁的心智的小姑娘,逻辑和思辨能力为零。









女拳就那么几个套路。

1.断章取义,只讲女性被拖拽,衣服被撕烂。不讲事情发生的原因,不讲可能对地铁运营造成的影响。问就是,再怎么样也不能撕衣服。

2.打共情牌,这要发生在你母亲/老婆/女儿身上,你能受得了,不能打死那个保安。 问就是,没同情心。

3.搞性别对立,激化矛盾。要是这事发生在彪形大汉身上,保安动都不敢动,就是欺负女性弱势群体。 那你怎么不问,要是发生在文明礼貌,不撒泼闹事的女生上,什么事都没有呢。

4.提高高度,打人性牌。在场那么多人没一个人出来帮忙,都是冷漠无情的人,哪怕给女孩一件衣服盖上。还得举jc给失足妇女披衣服的例子对比。 那是人家肯配合工作,不反抗,你是没见过警察对反抗逃跑的人的手段。

目前主要就这么几个话术套路。在我评论区欢迎来点高级的。

曾经的深圳11号线安全员。

这个处理结果没有任何意外,太标准太官方,完全预想的到,处理过程中确实存在不中,已开除涉事保安。

保安公司会因为此事被罚款,估计金额在十万左右。


庆幸没有被舆论挟持,给出一个颠倒事实的结果。保安处理方法不当,方式太粗暴,这确实是错误,这保安也收到了处罚。被开除,估计工资十有八九是拿不到了。

很多女拳都在讲,什么扒衣服,猥亵,这就是纯粹的断章取义在打拳。是保安在让女乘客下车的过程中,方式太粗暴导致了女乘客衣服破损,而不是保安是为了猥亵女乘客而去故意撕扯衣服,故意扒女孩内衣。主观目的不同,差着十万八千里。

很多女拳人说,西安地铁怎么怎么样,以后打死也不去西安。这就是典型的地图炮,这事全国各地都有,非要挂上地域有意思?我敢说这事发生在任何地方的地铁,最后的通告和处理都是这样的。你爱去不去。

当然了,这些搞女拳的脑子就这些东西,搞地图炮很正常,当看猴戏就成。

如果给了保安猥亵罪,会怎样?

什么以后冷漠,默不作声这都是轻的。现在做保安都要无犯罪证明,如果因为这事让保安有个犯罪记录,那他以后找工作会很难,这会把一个人往绝路上逼,那这个社会才真的完了。

在讲讲我的看法。

反正我在当安全员的时候,遇到这样的事,我一般都装做没看见,换个车厢走。遇到早晚高峰,我都找个角落躲起来。

因为我知道我惹不起他们。没有执法权,你说了不听,你又不能动手,动手就是解释不清楚。对方动手自己受伤了找谁去,医药费还得自己出,还得好几天上不了班。装作没看见,最多被领导批评一顿。

你们可以喷我没责任心,没职业道德。我确实没有,就是个底层垃圾,臭咸鱼。


讲一些建设性的话。

这事发生在高铁和飞机上,会有这么多的舆论吗?为什么,因为飞机高铁上有执法权的乘警。而地铁上只有苦逼的临时工安全员。所以地铁应该像高铁一样,每趟车配备一个有执法权的乘警,什么事都没有了。至于这么大的一笔支出,地铁票价涨一涨就好了嘛?怎么那些搞女拳为了安全,多花一块两块都不肯?

对那些普通的女生来说,在外态度好一点,文明礼貌一点,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先让自己站在无错可以挑的高地上,然后你想怎么玩都行,开心了,就当他们傻逼,不开心打电话投诉,让地铁和保安给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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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安保问题背后是地方和铁道部几十年的互相不顺眼罢了,这个知乎上有太多的内容我就不赘述了。

事实上轨道交通和其他交通工具的不同点在于,轨道交通高度依赖于运行图来调度和安排行车的。换句话说为什么国铁离开车还有一段时间就停止检票?就是怕影响到列车准点发车,从而影响一大片列车运行图。

国铁比地铁腾挪空间大得多:

第一国体主要运行区段在地面,就算出大事也就只是两列车及两列车上的所有人完蛋而已,附属设备也就是线路、通号、触网完蛋而已,而且几个世纪以来还没有两列车追尾所有旅客死亡的案例。地铁追尾影响的是这一段地下线路的整体安全,不仅包括车辆和设备,还包括隧道本身。

第二国铁规划的时候就规划了大量的联络线、避让线、停车线,一趟列车出问题可以引导它从正线撤出,到联络线、避让线甚至停车线上临时停车待避,这种操作是国铁的日常。地铁它就没这个条件,一公里几个亿而且是每个城市自己负责自己的,怎么跨城市规划?一旦前车发生问题,那么整条线都要降速甚至停车。

这就涉及到行为的性质转化问题了,如果是在交通工具外,那就是一般的推搡或者肢体冲突,但是场景在地铁列车上,这就是危机到行车安全的推搡或者肢体冲突,需要立刻喝止,如果不喝止就要借助警械的停止作用逼迫其停止这一危害行车安全的行为。

这才是关键,保安确实没执法权,也没有警械,那就只能像搬布袋一样把人搬出去。一旦抵抗那就只能王八互咬,谁也好看不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很简单,要么和铁路协商,请铁路公安带着警棍和泰瑟枪过来执勤,要么像莫斯科一样,市警三人一组带着警棍泰瑟枪和警犬登车巡逻。

凡是在列车上发生肢体冲突的,直接喝止,给30秒反应时间,如果不听的直接泰瑟枪电倒;停止的需在最近站下车由乘警带往派出所做笔录,还是给30秒反应时间,拒绝下车的可强制带离,蛮力对抗的完全可以电倒之后扛出去。该罚款罚款,该拘留拘留,这种事情本质上和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导致动车组正线意外停车一样都是严重危及到行车安全的。

这两个人的行为已经危害到行车安全,如果认为这次保安的行为是错的,那么之后会天天有人在地铁上发生肢体冲突,或者是发生其他危及行车安全的事情。那全国每日几千万乘地铁的乘客人身安全还有没有保障了?

所有这类危及到行车安全的行为,包括肢体冲突,霸座,吸烟,在疫情期间不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设备,都应该被严厉打击,这样才能确实保证每一位乘客的乘车安全。


看来评论里有些人白左病病的不轻啊。交通运输算生产一线,生产一线所有的规章制度都是人命教训攒出来的。长发女工进机加工车间必须带帽子,没见过机床的是不是要高喊这是性别歧视?歧视具有明确女性特征的产业工人?

事实上是长头发和传动机构搅在一起,轻则头皮全部剥离,重者脑袋直接被传动轴驱动杆当场干爆,这是保护不是歧视。真不知道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学历还不怎么样的怎么一个个这么觉得自己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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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呀。

看了许多的回答,包括很多高赞的回答。我只想问一句:“是谁给了保安这样的权利?”

保安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权利吗?

是谁把“使用暴力把一位乘客强行从公共交通工具中驱逐出去“,这样的公权力,赋予了一家公司的雇员呢?是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吗?

前一段时间,因为疫情的原因,丹麦政府下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佩戴口罩。

但是,地铁的员工和保安,没有执法权。他们遇到拒绝戴口罩的乘客,无能为力。他们只能免费向他们赠送口罩。如果乘客仍然拒绝,他们就只能报警。而在等待警察到来之前,也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位乘客张着大嘴,吐露各种微生物。

规则可能会带来代价,不便,甚至危险。但是,从历史来看,坚守规则,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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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在看待社会现象时变得「魔怔」呢?我建议分为三步走:

1、先对事件中人物的行为进行定性,明确行为的性质是什么;

2、再对人物的行为定量,如果这种行为是错的,那么错误的有多严重,给他人造成了多大程度的影响;

3、结合事物的性质和量级,思考什么是合适的处理方式。

试试看,先来定性:

将女乘客拖走的当事人,属于受雇于地铁公司的保安员,从法律性质来看,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权,受到《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约束。

尽管存在使用暴力的情况,但是,从警方通报来看,并没有客观证据表明保安员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不正当欲望故意脱去乘客衣物,不应将其行为定性为猥亵。

再来定量:

根据官方通报,车厢中的女乘客和他人爆发争吵,并具有一定肢体接触,但不至于造成他人发生身体伤害。这显然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因为涉及扰乱公共秩序,往严重的程度说,还有可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做出惩罚,但距离刑事犯罪还差一点。

然后思考一下,合适的处理方式是什么,这里可以从相关法律法规中寻找依据,也可以结合生活常识和经验来进行讨论。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至于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属于「侮辱他人」、「采取暴力的手段处置纠纷」,这一点不同人可能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有不同的判断。但至少可以思考一点:如果存在其它劝阻、制止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那么保安人员是否可以采取更加妥当的方式履行职责?

之所以说这一点,是因为我们家里真的有一头牛。相比于神秘莫测的利维坦,保安人员其实是日常我们经常需要打交道的对象,不管是进出住宅小区、出入写字楼、搭乘交通工具还是遇到和私人机构的纠纷,不受约束任意使用暴力的保安,都会真实地伤害我们自己那头牛子:

这甚至和「公权力」无关,如果一个人有错,请让公权力行使执法权;如果乘客真的危害了一车人的生命安全但公权力来不及介入,保安当然也可以挺身而出,随意拖拽,事后给他发一个见义勇为好市民的三吨重大奖章。

这跟公权力无关,但需要关注权力的分配,一方面,不能让另外一名受雇于企业的个人,披上一层看着像是公权力的皮,就可以为所有为,这种权力下放到私人机构手中,等于豢养了自己的打手;另一方面,如果保安面对扰乱公众秩序的行为,一根手指头也不能动,只能劝阻,在像这样的个案中,也会引发不满。

归根结底,还是需要对保安的执法权给出更明确的定义,明确哪些方式属于合理的劝阻,哪些方式属于违法违规的暴力行为,由公安部门予以培训,形成行业标准操作流程,这可能比执着于性别矛盾更有建设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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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的。

我知道写出这些话会被喷,但我还是要写。

首先,保安确实没有暴力执法权,更没有强行把乘客拖出地铁,甚至拖到衣服撕裂,露出私处的权利。 这叫滥用职权,停职调查是最轻微的处分了。 保安劝说无果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受过更专业的训练去处理这类事件。


再来,哪怕是我们这种有警官证,有执法权的警察,也不会选择用这种方式把女乘客拖出地铁。 在接到报警的第一时间,我们会问清楚该乘客的性别。如果是女乘客,我们至少会叫上一个女警,如果有需要搜身等身体接触,也是叫女警来执行。


如果当天特别忙,没有空闲的女警,在场的警察也会按照现场情况去处理事件。 如果该乘客没有影响到列车正常运行,就是没堵门,没有攻击别的乘客,我们也不会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拉她下车。我们会“护送”她,到她下车为止,以确保她不会伤害到别的乘客。

如果她影响到列车运行了, 比如堵门,或者不让其他乘客上下车了,我们才会强行带她离开车厢,但也不会去拉衣服,第一是影响不好,第二是衣服很容易撕裂。 我们会拉胳膊,拉肩膀,或者给她架出去。 而且在那之前,我们也会多次警告她,如果再不配合我们执法,我们就要采取强硬措施了

如果在执法过程中,不小心把她衣服撕裂了,露出了她的私密部位,我们也会第一时间脱下外套给她盖上,防止她走光, 这是尊重她的基本人权。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保安有权利使用这种极端手段拉她下车。 就是在她已经开始伤人、打人、甚至开始砍人的情况下,保安为了保护其他乘客的人身安全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这种情况下别说拉坏了衣服,哪怕拉掉了一层皮,也是没毛病的。


有人会问, 如果保安没有执法权,那他们到底能干嘛?

其实说白了,保安就是用来吓唬人的。 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穿上一身类似警服的衣服,多多少少能起到一些警示作用,让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不敢胡来。 这就和酒吧门口的保安是一个道理。

如果有人大声辱骂,寻衅滋事,保安可以用很严厉的语气喝斥,但还是不能上手。除非他已经开始动手伤人了,保安才有权利上手。但如果犯罪人停止犯罪了,保安也必须停手。 这属于保护他人安全的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都有的正当防卫权,理论上说,保安可以做的,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 我们不能做的,保安也不行。


很多人认为,西安地铁不把监控放出来是为了保护女性受害人,这种猜测无可厚非。 但有没有可能是西安地铁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而不敢放出来呢? 既然都是猜测,那这也是有可能的对吧?

我也办过不少鸡毛蒜皮的案子,一般情况下,理亏的那一方一听到我们要调监控就直接道歉认怂了。反观这件事,是女乘客一直大喊着“看监控!看监控!” 而明明一小段监控就能解释明白的东西,西安地铁却迟迟不肯放出来,你们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嘛? 一丁点都没有???

你放出来了,损失的可能是女乘客的名誉,你不放,损失的可就是你自己的名誉了。 以西安地铁wb从事发以来表现出来的态度来看,我觉得他们没有高尚到哪怕忍辱负重也要保护女乘客名誉的伟大情操。


还有, 我一看到有帮女性受害人说话的回答,评论底下总会有人说: 那希望你坐地铁的时候也能碰到这样的女乘客,到时候别怪保安什么都不做。


那我反问你: 假设你老婆,或者你女儿,在地铁上被人碰坏了伞, 在讲电话的时候因为说话太大声和别人起了冲突。 保安冲上来把她拖下地铁,拖到衣服撕破,露出私密部位,现在还被全网看到了,你是否可以接受?

我承认女乘客有做的不对的地方, 但哪怕是杀人犯,也是直接被拉去一个小房间注射死亡。 而不是把他脱光了游街示众啊。 大清都亡了!


最后, 就因为保安没有主观撕衣服的意图,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嘛?

那以后,qj犯是不是也可以说,我没有主观qj她的意图,我只是想用丁丁测量一下她体内的温度?

杀人犯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说?

要知道,哪怕是过失杀人,那也是重罪!

撕了就是撕了,大庭广众之下撕了妇女的衣服算不算侮辱妇女?

如果只是因为他穿了一身保安制服就没事了。 那我现在也可以直接上网订一套保安制服,注册个保安公司(反正保安公司也是民企)然后我就上街到处逛, 只要看到有女孩子和别人吵架,我就冲上去撕了她的衣服, 然后我就说:“我是保安,我在拉架,我没有主观撕你衣服的意图”。 就好了是嘛?就没事了是嘛?



有人说我太过想当然了: 报警处理? 是全地铁的人原地不动等警察到场?还是地铁正常行驶,但是警察到场后发现地铁已经在十站开外了?

….

你们是把警察同志当傻子嘛?

正确做法是:保安站在她身边,确保她不会伤人,并且保证列车正常行驶。同时报警,出警的同志会第一时间联系地铁运营公司,确认地铁的行驶速度和地铁的地理位置,之后出警的同志会提前2-3站蹲点埋伏,等地铁停下来之后把女乘客带走。

如果乘客提前下车,那就更方便了,只要叫地铁工作人员连哄带安慰的拖上5分钟,等警察到场就可以了。



最后再说一句:

警察在抓人嫖娼的时候,都会给嫌疑人们带上头套,以防他们被熟人认出。

警察在抓小偷的时候,在给嫌疑人扣上手铐以后,都会用外套把手铐包住,以防小偷被人群羞辱。

是谁给了保安在大庭广众之下撕烂妇女衣服的权利? 更何况女乘客犯的也不是什么大错, 哪怕顶格处理也只是个寻衅滋事而已!

你说保安不是故意的? 那好,那么撕烂了以后呢?保安有没有停止撕扯? 保安有没有试图遮拦一下女乘客已经严重走光的身体?

没有吧?

第一次不是故意的,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呢? 我打了你18拳,我说我每下都不是故意的,你信嘛?

没有就算了, 当女乘客大喊“我包还在里头” 然后冲回去拿包的时候,保安还往人家内裤上扒, 你想干嘛? 鬼子进村嘛?

停职真的算轻的!


央视发声:“让相关人士依法承担责任”



我也很反感女拳,我甚至在知乎上公开怼过女拳:

以及

但这题和乘客是男是女还是人妖都没有什么关系。

这就是由一个行为过激、滥用职权、暴力执法的保安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和受害者的性别无关。咱就别搞性别对立了。



九月三日更新:

24小时回答破万赞还是让我有点受宠若惊的。

在写这篇回答的时候我就有预感会被喷,也确实被喷的很惨。咒我家人,骂我女儿,甚至新开回答人身攻击我的的也不在少数。 不过在我拉黑了100多人,删了几百条评论以后就清净多了。 不是我对线对不过,只是不想浪费时间而已。

(最近这样的私信简直不要太多,反手举报+拉黑是基本操作)

哪怕破万赞了,回答排名依旧很靠后,不过也无所谓,一开始这回答可是被踩到了150多名,现在能回到前排证明还是邪不胜正的。



挂个人:

他评论: 按照你的逻辑, 女士们在地铁上被人咸猪手了,也不能找保安帮忙了,毕竟没有执法权了是吧?周围的人也不能帮她,因为没有执法权了嘛。

我回答: 女士们被咸猪手了,那叫非礼。 妇女有捍卫自己身体尊严的权利,周围人帮她,那叫见义勇为,根本就不需要叫保安。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管。

随后我拉黑了他,不想和他继续争论下去,因为我知道我说了他也听不进去,何必浪费时间

然后他删除了自己的评论,自己写了个新回答开始人身攻击我:



让我觉得好笑的是: 保安没有执法权这一点,几乎是没有争议的。辅警都没有,一个民企雇佣的保安怎么可能有。

在wb、知乎上说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没有10万估计也有8万了,怎么不见得他一个一个怼过去呢。

关于“保安没有执法权”这一点,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大家,确实没有。 不信你可以去询问职业律师,身边公检法的朋友,得到的答案都会是一致的。

法盲到这个程度,甚至特意写了一个新回答来反驳和人身攻击我, 这不是自取其辱嘛。╮(╯_╰)╭


这是人民法院官方wb说的话, 和我说的基本一致, 不如 @LIGHTIC 你去怼一怼人民法院? 你这么杠肯定不怕的吧, 还是你只会欺软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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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一流大学隔壁某校工作期间,我曾多次观摩校内保安处理“有人闹事”。“闹事”者从少不更事的学生、到女青年、再到老大爷都有,“闹事”理由也是千奇百怪,但是保安的处理方式基本一致,那就是:

①站在当事人身边一步不离,②打开录音录像设备,③劝阻当事人停止XX行为,④劝阻无效则报警处理。

具体操作因人而异:如果人家只是静坐,那就站在边上看着,但不能把人围起来,因为围起来算限制人身自由。如果当事人试图展示一些不合时宜的海报和标语,那就要明确警告、尽力遮挡,如果对方张贴出来,你可以撕下;但如果是举着的,你不能抢,除非领导另有指示。如果是双方有矛盾,那就得站中间隔开双方,分别劝解,并引导当事人报警解决。

总之,保安没有执法权,无权主动对“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另说)。

保安动手,轻则丢工作,重则违法犯罪,所以我劝某个群体,口嗨归口嗨,可别脑袋一热真动手啊。。。评论区想象力丰富的老哥好多,又是要在地铁上点火抽烟的,又是要100分贝外放音乐蹦迪的,又是要拉屎的……我劝你们理智,“寻衅滋事”识得唔识得啊……

另外,我一个干保安小队长的朋友跟我说,他们新人培训的重点就是两句话:被打都不能还手,动手就要丢饭碗。(当然是一般情况下,真有违法犯罪行为还是可以动手的)针对工作压力过大的情况,他们还开发出了买沙金大项链、脖子上贴纹身贴的工作方式,可以说是十分讲究方式方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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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报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似乎淡化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那个和郭某发生口角及肢体冲突的陈某。

郭某在地铁内大声说话当然不对。但是,那位陈某做了什么呢?在事件从吵架升级肢体冲突的过程中他扮演了什么角色?现在通报里语意暧昧,提醒是怎么个提醒,善意提醒和问候全家是一回事吗?轻微肢体冲突是怎么个冲突,谁先动手,有没有谁的物品被损坏(网上流传的郭某雨伞被打坏是真的还是谣言)?于是我们也就不知道郭某的持续吵闹是个人性格、品德原因,还是因为她被拉了偏架?

这些事看起来很琐细,但其实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就是通过无数的细节被建构起来的。陈某到底做了什么,关系到我们怎么样认识郭某的行为。如果陈某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为合情合理,那我们对郭某就没有那么大的同情。如果陈某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为大可商榷,我们就会对郭某的行为多几分理解。

所以,这个通报其实用了春秋笔法,它隐去了陈某在事件中的行为,于是郭某的行为很自然地成了无理取闹的独角戏。这样的定性,和之前那个地铁微博的声明是一致的。西安地铁压根不觉得自己有问题。或者说,他们觉得自己问题很小(类似于惩恶手段过火)。

我不是说我不相信郭某就是无理取闹。而是作为舆情发酵后的调查通报,应该最大限度呈现证据,以保证结论的有效性。尤其是在通报方本身有足够的动机将郭某塑造为无理取闹者的情况下:毕竟地铁保安行为过火这个事已经有视频为证了,当然是郭某这个人越坏,大家对地铁方的同情越多啦。

不过,现在社会上有的是看到通报就说散了散了的人。

更有的是看到谈性别不公平就本能地要反这个反那个的人,比如这里的高赞答案。

就很简单的一个问题:通报提到了保安一开始是让肢体冲突的双方下车。那陈某下车了吗?下车了就很好,但没有下车的话,保安单单把郭某拉下车的合理性在哪里?这个事件里的陈某没受到任何的批评,也就是官方认为他整个过程里的行为都经得起社会道德的考量,那么叙述出来,叙述出来,接受检验,像我这样的人就没有什么疑问了。

可能有的人会跳出来,说都像你这么着的话,以后没人敢管地铁大声说话了。大可不必,真相是越辨越明的,陈某不必是圣人,事实上,只要在事件中他是更合情合理的那方,我就不会觉得现在对陈某的处理有什么问题。问题在于,我连他干了什么都不知道。

倒是一旦让人产生一种我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感觉,这个社会才可能真的糟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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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有一起类似案例。

但是保安的处理方式,堪称教科书式的处理。

五年后,一名弱女子被强拉硬拽拖下车,致使其衣不蔽体。

抱歉,各位,刚刚差了下详细新闻。

五年前的保安,叫陈陆杰。

2019年荣获“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运营保障先进个人”称号。

2021年,也就是现在新闻事件中的保安,也叫这名。

巧了。

原新闻地址:

大致的新闻我简述一下。

2016年8月,那时候,西安地铁3号线即将开通。

在西安地铁2号线上,有一名男子,气焰极其嚣张,大吵大闹。

一名年轻的保安及时上前制止。

地铁保安工作人员:“坐下,坐下!”

醉酒男子:“我敢打你,你敢打我吗?”

醉酒男子打了保安两拳,保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年轻的保安联系了站台。

这时列车开到了体育场站,站台上的保安,上车支援,将中年男子带下车,地铁的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这个时候中年男子还在骂骂咧咧。

随后,警察也来了,


民警先把他带到地铁站的警务室进行询问。

年轻的保安告诉记者:“乘客安全是第一位的。”

这个保安名叫陈陆杰,今年只有22岁,临危不惧,冷静处置,咱得给个大大的赞!

而那名醉酒男子,最终被西安公安地铁分局的民警带走。

再看看现如今。

西安地铁3号线开通也几年了。

一名女子与乘客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

保安的做法是什么?

强拉硬拽

衣不遮体

而西安地铁官方回应也是含糊其辞,并没有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

对于保安拖拽女子下车的行为也是轻描淡写。

女性乘客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

为什么发生口角?谁对谁错?

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女子带离车厢?

和平带离还是强行拖拽?

在地铁内,如果有人闹事,危害公共安全,那么该出手时就出手。

可从目前的视频中可以看出。

保安到达事发车厢后,女子并未与其他人继续发生冲突。

保安让女子下车,女子也有说到底是谁无理取闹,可以查监控。要求与其发生口角的男子加微信。

而当地铁行驶到站后,保安突然采取强制措施,将女子强拉硬拽带出车厢。

视频中,女子并未做出任何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情,也并未做出过激行为影响列车运行。

反而是保安的行为,使得原本是女子和他人的矛盾进一步恶化。

双方发生口角发生肢体冲突发生纠纷,在双方停止肢体冲突后,可以听取双方的陈述,耐心劝导。

无法调解,可以报警,交给执法部门处理。

处理矛盾和纠纷,可以有很多方式方法。

可以和五年前一样,采取温和的办法处理这件事。

也可以像现如今这样,不由分说直接暴力强行带离车厢,致使女子衣不蔽体。

而西安地铁官方的回应,也含糊其辞,掐头去尾,将矛盾进一步引导在女子身上,反而将自身的错误忽略,将事情起因忽略,将女子遭受到不平等待遇忽略。

也希望日后在地铁内发生类似矛盾或者纠纷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可以采取更加柔和的应对措施。

西安市公安局通报: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事情很复杂吗?

并不复杂。

解决问题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暴力,往往都不是最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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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处理结果,只有两个字——心寒

说什么“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你们的良心不会痛吗?

近5年来全国共有82名保安员牺牲 1.1万名保安员负伤——这是20年的数据

公安部:近5年来全国共有119名保安员英勇牺牲——这是21年的数据

如果你是一个保安,你看到这个处理结果心寒不心寒?反正我是心寒了

以后再有这种紧急事件发生的时候,请现在这些说什么“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不要找人家保安,因为“保安没有执法权”,请自己去面对解决谢谢

而且不止在地铁,在学校在公司在医院在商场在任何地方都请自己上,别叫人家保安过来,人家心寒了怕了

尽职尽责的维护公共安全,维护地铁这种公共设备的正常运行,得到的结果是什么?

——自己被网暴,个人信息泄露被攻击、丢掉工作、同事受处罚

张麻子:我让你翻译给我听,什么叫惊喜?
汤师爷:不用翻译,这就是惊喜啊。
黄四郎:难道你听不懂什么叫惊喜?
张麻子:我就想让你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
汤师爷:惊喜嘛
张麻子:翻译出来给我听,什么TMD叫惊喜!什么TMD叫TMD惊喜!

所有的保安工作者们,惊喜吗?

以后有这种紧急事件的时候请先记得自保,别再“多管闲事”了,真的,不值得

“小仙女儿们”你是惹不起的,以后遇到了就赶紧跑吧,自保要紧,别给自己惹麻烦


武汉地铁一男子脚踩座椅看剧,地铁客服:违反规定_七环视频_澎湃新闻-The Paper

果然不能说啊,你看,后果马上就来了,这次再也没有哪个保安会傻傻的冲过来“多管闲事”了

对了,这会儿那些前脚大喊“保安没有执法权”的人又开始要求地铁公司派人处理了,真的是很魔幻啊

她们前脚刚把一个尽职尽责的保安网暴到泄露了个人信息、网暴到人家丢了工作、网暴到其同事受了处罚,那架势恨不得把人家给打死

现在又大喊要人家再过来管事儿了,这是“精神分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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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再也不是以前的知乎了,戾气特别重。

而且大家的想象力都十分丰富,微博那边揣测着保安怎样怎样,知乎这边就是女生怎样怎样,还举了一堆不恰当的例子。

在我看来,本来就是一件小事,大家都把它放大了,就目前官方通报来说,大爷责任5%,女生35%,保安50%,有关部门10%。

如果非要争论女生保安谁更错,那我只能说是保安。

女生不等于醉汉好吗?危害程度也不一样。根据某些人的答案,还以为女生要把地铁掀翻了呢,至于吗。

保安我倾向于主观上并没有侮辱的意思,也不至于微博上把他给形容成孙兴一般的人物,罪不至此啊。

大概是知乎和微博的群体不同,站的立场不同,所以会又那么大的分歧吧,当然,也少不了一些有心人的浑水摸鱼。

一件公共事件,只因主角是女生,莫名其妙就变成了男女对立,站男生变成直男癌,站女生变成女拳,这是逼着人不能说话呀

我真的希望大家是在理性讨论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煽风点火,凑热闹起哄。

知乎真的变得太多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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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答案不让评论?还有这种操作?那我就只能在答案里跟你掰扯掰扯了!

先看看这位答主的答案:

所有在那里扯人权,扯保安的职权边界的,真的就属于那种玩女拳玩魔怔的了。

开篇就扣帽子!只要说“人权”,谈法律规定的“职权”,在这位答主眼里,就是“魔怔女拳”!

我想请问这位答主,把“保障人权”写进《宪法》的,是“魔怔女拳”?

提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职责”的,是“魔怔女拳”?

到底是谁魔怔了?

感情这趟地铁不是你们座,就算全线停运也无所谓。

接着,这位答主直接臆想“全线停运”,偷换概念!

根据《城市轨道运营安全管理条例》,对“全线停运”也有相关规定。如果地铁上两个人争吵,肢体冲突就可以导致“全线停运”的话,那我们还坐什么地铁?走路都不坐地铁快!

答主可能觉得“全线停运”不够刺激,随后还抛出来了“地铁追尾”这种更惨烈的臆想。我真的不得不佩服答主的想象力!地铁上两人争吵,就可以导致“全线停运”,导致“地铁追尾”。即便是全世界最无能的编剧都不敢这么写!

保安连这点强制操作都不能做了,那还要保安这个职业干什么?

随后答主又抛出了惊人的观点。那我想问答主,既然保安都能采取强制性执法了,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综上

答主完全枉顾客观事实,主观臆测“全线停运”“地铁追尾”,进而质疑国务院2020令732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宣称保安可以强制操作。

好家伙,答主完全不是依据客观事实在回答西安地铁事件,完全是依据自己主观构想出不存在的“事实”在回答“虚构西安地铁事件”

希望知乎er回答问题能依据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测;能就事论事,而不是预设立场;能共同维护早期知乎难得的清朗环境。

如果喜欢主观臆测、预设立场、非黑即白。请回某博与和你们一样的另一波人继续打擂台。不要破坏知乎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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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目前见到的可信度最高的目击者:zhihu.com/question/4840

你信带节奏的媒体,我信某乎的匿名回答,我们都有自己的判断。

觉得这个匿名回答不可靠的不用在这边冷嘲热讽,麻烦去报警,答主说了愿意负法律责任。

另一个我觉得比较可信的目击者:

这个回答的描述比较客观,并没有明显偏向女生或者老大爷,属于各打五十大板吧。但之前发生的事情所做的描述比较简单,没什么细节,逻辑上也有一定漏洞和空白,不像上面那个回答比较详细。

就比如说关于他所说的老头推搡女生这点我觉不是特别合理,也有可能是他视角问题。毕竟据他虽说,当时女生应该站着,老爷子坐着,那这个姿势不太利于老人推女生,一般推搡都推肩部吧?坐着的话是要推肚子还是胸部啊.....真不太合适。我觉得应该还是女生拿雨伞指着,大爷抓伞两者形成对峙,看起来像推搡了女孩。

我来总结一下现在可信来源的信息吧:

1.不断辱骂身边乘客(西安地铁通报)

2.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警方通报)

3.在保安到场制止冲突后,女生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警方通报)

说女孩是在理智表达合理诉求没有影响公共秩序的可以看看这里哈

4.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情节轻微(警方通报)

5.保安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警方通报)

6.一名女乘客:疯子一样,另一名女乘客:让她下去。(视频)

7.一名男乘客帮助保安将女生拖出车厢(视频)

8.没有乘客前来制止或谴责保安的行为(视频)

这里还有个更详细的分析回答可以去看看:zhihu.com/question/4841

最下面那个经过是我在事情热度刚起来的时候纯属靠看视频+西安地铁通报推测的,现在这个是我这两天看了其他回答和通报之后重新还原的。

我的推测:

女生在地铁上打电话,声音很大,有些乘客提醒她小点声,她正生气就辱骂其他乘客,骂得挺难听,在这期间可能出现了拿伞指着别人平行挥动的行为,老大爷骂她女流氓,她把伞头对准了老大爷(可能指着脸之类的),于是大爷就抓住了伞的一头,女孩尝试把伞拽回来,就把这个伞拽成了两节。然后女孩要求大爷赔偿,大爷不肯,矛盾升级,保安前来要求两人下车调解,女孩执意不肯下车,其他乘客也表示让她下车,保安强行将女生拽出地铁,在地铁门口造成卡顿,一名男乘客帮助保安将她拖出去,女生衣服经撕扯掉落,成功拖出后,保安往后退绕了一个小圈后站到了女性安全员身后,此时女生大喊:我的市民证和身份证还在里面,并不顾裸露的身体冲回地铁,保安随即伸手尝试环住女生腰部来阻止她。

再来看看另一种推测:

女生在地铁上打电话,声音很大,有些乘客提醒她小点声,她正生气就辱骂其他乘客,骂得挺难听,老大爷骂她女流氓,并出手打她,把她都伞打成了两节。然后女孩要求大爷赔偿,大爷不肯,矛盾升级,保安前来要求两人下车调解,女孩执意不肯下车,坐在座位上合理表达诉求,并没有扰乱公共秩序,但保安没有执行权力还暴力执法将女生拖拽出地铁导致其衣不蔽体,女生在被拖出车厢后冲回车厢,还伸手去抓女生内裤,在事后也不找衣服给女生遮盖。

不知道有些人说视频证据确凿而我只是凭借想象捏造事实是怎么想的?视频证据确凿的只是保安简单粗暴拖拽女生导致其衣物脱落,其他的我们大家都是想象,都没有确凿的证据。我的推测也不是凭空想象,是结合视频+通报+其他答主想法综合总结出来的。你觉得上面两种推测,哪个更符合逻辑?

我这样推测,是因为我选择相信现在的时代,大部分人们不会冷漠到看一个女生被一位老大爷欺负,在保安赶来后被他误会,也没有一个人为她解释发声,反而骂她疯子,喊着要她下车,并帮助保安把她拖出去。

我相信一名保安在事态可控的情况下,不会随随便便采用将一个女生强制拽出地铁这种极端手段,视频中两人都情绪激动,群众也颇有不满,任由事态发展,谁也不能预计会发生什么。也有点庆幸,他是一名保安,不是一名警察,因为我觉得即使是有执法权的警察,在这件事里的下场也不会和这名保安有多大区别,可他若真是一名警察,更叫人寒心。

我相信如果女子真的是被冤枉的,保安将她带出地铁这件事做错了,官方不会仅仅会对他做出停职处理。

所以站在对立面的你们相信的究竟是什么呢?相信的是人情冷漠,暴力执法,官方包庇?相信无良媒体带起来的节奏和别有用心的剪辑?这视频传播的这么广,一瞬间引起如此大的舆论,真正让女生社死的,想把这件事情搞大的究竟是谁?

我不否认这个事件里,女孩和保安双方都有问题,也从来没说过保安简单粗暴的拖拽没错,真要拖,其实叫另一个人帮忙一起架住手臂拖出去会体面很多,但他出发点是维护公共秩序保持地铁运行畅通,维护的是大多数乘客的利益,并没有那么罪大恶极,只是他的执行方式不合适。


原回答:

我也是女生,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事件也会害怕自己在某天会不会碰到不好的事情,都说girls help girl,可我真的没法对这位女生产生共情。我不会在公共场合大声打电话还反过来辱骂其他提醒我注意的乘客,我不会在地铁上跟人打架,我不会在保安赶来劝说了三站让我下车调解后还赖在车上不走扰乱公共秩序,只要我不做这些事情,就不会被那样拖出地铁。况且保安是故意要让她走光吗?是因为她拒不配合,被拖出地铁时尝试用身体重力抵抗背靠地,才会被拖得那么难看。

而且不把她带出地铁,万一矛盾升级,那节车厢的乘客因害怕大量移向后节车厢,导致其他乘客不明就里产生恐慌造成踩踏事件,怎么办?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先例。一旦决定把她拖出去,就一定要成功,她负隅顽抗的时候卡在地铁门口,门要是关起来了怎么办?卡在门口门没法关影响到后面的车引发一系列连环反应怎么办?她这个抵抗方式不知道的还以为地铁外面有人要鲨她呢。

女性的权利不是给这种人来浪费的,我很疑惑,现在某些人嘴里口口声声女权,追求的究竟是男女平等,还是女性的特权优待?

要是这件事里女生和老大爷角色对换,还会是现在这样的舆论吗?

一位老大爷在地铁中大声打电话,被提醒后辱骂其他乘客,并与一位女生产生肢体冲突,保安前来调解三站后拒不下车,被强制拖下车并导致部分身体暴露。

“现在的老人就是倚老卖老。”“太没素质了,你瞧瞧他那啤酒肚,看着就好吃懒做只知道欺负人小姑娘。”

舆论会不会就变成这样了?别说是老大爷,换成一个男性,甚至换成个大妈,事情是不是就会不一样了。


事件刚发生时的回答:

一种可能性是女生打电话声音很大然后老大爷就说她了,然后她可能转过来辱骂老大爷还有其他乘客,骂得挺难听,于是老大爷就骂她女流氓,接着她拿手中的伞要去挥老大爷之类的,大爷抓住了伞的一头,他们俩人就拽这个伞,把这个伞拽成了两节(不然我真的想不出打打人怎么能把伞打成两节),之后就是大家看到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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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班里有个女同学偷看了我的日记,而且还笑哈哈的把我日记本传给所有人看。我就去找她理论,之后发生了争执,抢夺日记本的过程中不小心把女生推到地上去了。

女生当时穿的拖鞋一下子就飞出去了,重重地摔了一屁股蹲。


她当场就哇哇大哭起来,那形势简直如丧考妣。


班级里的同学见状都围过去安慰她,同时也开始骂我说:


“你干嘛欺负同学!““她就看了下你日记你就要打她吗?”


然后老师来了。


同学们纷纷报告老师说,他推倒了女生!老师见不是大问题就舒了一口气,然后开始骂我:


“你一个男孩子怎么能打女生呢?”

“没有一点宽宏大量!不懂友爱同学!平时怎么教你的?”


女同学的一个闺蜜觉得老师就轻轻骂了两句不解气,马上就又报告说,老师他用力很大,把女同学的鞋都踢飞了!


然后老师看了一眼飞出去的拖鞋,心想还真的挺严重的,但是把女孩扶起来以后觉得她没事,就把我叫到办公室里又训斥了一顿。


没想到啊,过了两天以后,同学们对老师的处理越来越不满。


他们又去报告说,被打的女同学虽然没有受伤,但是有很严重的心理创伤,已经快抑郁了。


然后老师看了一眼女同学,发现她一直趴在桌子上蔫蔫的。


老师赶紧让女同学回家休养两天。


这下班里同学可气坏啦!


他们群情激愤:“明明是男同学打了女同学,为什么只让女同学回家!”


“男同学凭什么还能好好的在教室听课?”

有一个和我关系还不错的男生忍不住说了一句,“其实女同学也有错啦,她先去看人家的日记的,有错在先啊!”

其他女生立马生气了,说:“再有错也不能把人家鞋给脱了啊!踹人家一脚就算了,把人家鞋都脱了以后怎么见人啊!”

这时班里最成熟的小女孩幽幽的说道:“诸位有所不知,在咱们家乡这里习俗,女子的脚比脸面都重要,倘若一个女子的双足被男人看了去,恐怕此生再无颜见人!”

“对啊,我们也不是说要包庇女生的错误,就是你这个要日记方式有问题,你太暴力了!一上来就脱鞋。。。”

男生还想辩解,老师就松口了,说让我也回家反省两天吧。

但是同学们依旧不依不饶,他们说:“老师这就是在变相的保护男同学,让男同学回家两天后我们就忘了这个事啦!难道女同学被强制拖鞋,强闻臭脚的事就这么算了吗?”

但是老师只能做出这么多让步啦,她呵斥了这些不认真上课一直捣乱的同学,说我就是按照校规办事,你们不服气可以去找校长。

这下同学们可算是被点燃爆炸啦!

他们窃窃私语起来:“明明是老师的处理态度有问题,现在还捂着咱们的嘴,不让咱们说话!”


“就是就是!还让咱们去找校长?谁不知道校长和老师都是一伙儿的!”


同学们不光在教室里这么说,他们回家去把这个事告诉了所有的家长亲戚。

包括住在乡下的二婶子,说:“你们看到了吧,安西小学四(七)班的风气一直都是这样坏,从里到外烂透了!”

二婶子还没说话呢,二婶子的小女儿绿茶妹知道了差点吓哭了,马上出去告诉村里人:

“呜呜呜,我原来还想考安西小学的四(七)班呢!在我心里安西小学一直都是最美好的存在,可是现在看到安西小学都烂成这样了我不敢去上了怎么办?”


然后村东头的二傻子悄悄说了一句:“那啥,绿茶妹上次月考不是才考了65分你也考不上人家安西小学啊。。。”

二傻子他爹扇了他一巴掌。


然而,这边安西小学的所有年级的学生和家长都知道这件事啦,他们纷纷跟别人说:“安西小学处事不公,虐待女娃,我都想退学了!”

甚至跑到隔壁的旭日小学哭诉,说你们都看看安西小学吧!关注安西小学的惨状吧!内外沆瀣一气,上梁不正下梁歪,你们还记得去年安西小学一位矮个子女老师处罚学生的事吗?他们就没有人quan!

“现在不是说我家女儿的权利受到侵害,是整个学校的人quan!”

有个男家长站出来说,"大家要理性一点,你们想想咱们这么闹下去孩子怎么上学啊?"

其他家长可受不了这种言论,立马攻击他,“闹事?你觉得我们在闹事?你装什么理中客啊!难道不是那个小恶魔先强脱人家小姑娘的鞋子吗?这么小就会猥亵女同学,长大了那不得万宗之恶??”

“对啊,”另外一个家长也说,“听说就是为了一本日记,而且听说人家小姑娘也不是故意看他日记的,谁知竟遭此大祸!”

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直接就拿出手机对着男家长拍了起来:

“让大家都看看是什么人在帮这种恶魔学校说话!”

其他人都点头称是,封上了男家长的嘴。

学校知道后,依旧忧心忡忡,这事怎么就闹这么大了呢?影响明年升学率咋整?


于是开了个会决定,开除掉我这个男同学,理由是寻衅滋事。同时班主任也扣两个月工资。


但是事情闹这么大显然是收不住场啦!


因为学生和家长包括同城的几个兄弟院校都对此表示不满,说现在外地人和乡下人都觉得咱们虐待女童,偏帮男童,都要去外地衡水上学了!


这都是你们学校的错!你们为什么还在和稀泥?


其他学生也附和道,说“对啊,事情出了这么久,都没见当事男生出来道个歉,合着女生就是白白的被踹翻在地,听说鞋子都飞出去好几米呢!”


旁边的女生吓坏了,问“真的吗?鞋子都飞那么远吗?那不得是70码的小汽车撞飞的啊?”

“可不是嘛,其实我都怀疑他故意脱人家鞋子想闻人家的臭脚,我听说有的男孩子就有这么恶心的癖好!”

“不是吧,这个世界也太黑暗了!有没有监控视频啊,我觉得男同学肯定趁乱偷偷闻了女孩臭脚了。”

“谁知道呢,可能监控又坏了吧!懂的都懂。”

“哦对了,那个鞋子什么样子的啊?”

“是个紫色凉鞋。”


“紫色凉鞋?他们学校竟然让穿紫色凉鞋吗?跑步的时候不怕摔倒吗?”

“他们又不是衡水中学,不会每天都跑步啊!而且紫色是今年最流行的颜色。”

“搞错了吧,今年最流行的颜色是芥末黄。”

“。。。跑题了吧!难道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被踹女同学的权益吗?人家穿什么鞋子重要吗?”

“对,从这个穿鞋管理上就能看出来为什么安西小学校风这么差!呸!恶心,气的我半夜都在被窝发抖!”

“对啊,有些人可能觉得没什么,就是踹了一脚而已嘛!但是如果咱们不反抗,下一脚可能就踹在咱们身上了!”

“你没有妹妹吗?你没有表妹吗?你二婶没有女儿吗?如果这一脚是揣在她们身上你怎么想呢?如果你们的母亲被人脱了鞋闻臭脚你们是什么想法呢?”

人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这时候,我们班的几个小闺蜜已经不知所措了,她们不知道这把火怎么就烧到自己身上了。

因为外面的学生不仅在骂男同学欺辱女同学,还骂班主任和校长偏袒营私。

还在骂整个班级整个学校,说他们眼睁睁看着女同学被强行闻臭脚都无人问津,冷漠的旁观者,吃人肉包子,sorry,人血馒头。

校方又连夜开会,讨论说:“眼下怎么办?这当事男生都开除了,总不能把他抓回来道歉吧!”


这时候一个沉稳的中年老师终于开口了,他说:

“要我说就该把证据完全摆出来,让大家看看事情起末,再决定谁对谁错。”

校长摆摆手。

“不行不行,班里录像我和几个主任看过好过好几遍了,内容只能证明俩孩子发生了争执,却证明不了男同学是否有意推倒同学,咱们也没法证明这个视频没经过处理。”

“况且视频中还有其他孩子的情况,比如坐在倒数第三排的李小红和王小刚上课打盹,他们家长看到了是不是还要怪罪学校监管不力?“

“比如摄像头第一个对准的正是坐在角落里的刘燕同学,那个角度从上往下拍,刘燕同学发育的早,穿的又很凉快,万一让其他男家长看到是不是会侵犯人家刘燕的隐私权?”

这时候会议现场的一位豆豆脸女老师开口道:

“是呀,校长,男同学是否真的踹翻了女同学真的重要吗?重要的是,大家都已经这么认为了!”

“群众看到女同学的鞋都飞那么远,满心怒火只会想着是谁把她害成这样,必须要赶紧撒掉这股怒火才行。”

“此时咱们说什么,都会被认为是狡辩,而且会加深对两位同学的伤害!”

“因此,咱们要努力转移矛dun焦点才行。”

她脸上露出阴沉的笑容,提议道:“我们可以给隔壁的旭日小学制造一点花边啊,这样群众注意力不都转移到旭日小学上去了,刚好咱们学校和旭日小学长年累月的恶性竞争,有世仇啊!”

校长当即就否定了。

“这不行,旭日小学和我们安西小学是城里最好的两所学校,掌握着整个县城的教育资源。虽然世仇并且一直竞争,但是这几年我们一直在努力进行战略合作,准备共享教育资源,互惠共赢。”

“明年就准备签订合约了,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捣乱。”

豆豆脸女老师撇撇嘴不再说话。

然而另外一个男老师喃喃道:“我看你们都疯魔了,难道我们不是按照校规办事吗?难道还要根据当事人和不知情群众的情绪才处理事情吗?”

校长笑了。

——————————————二更

校长跟男老师说,“你觉得你能想到的我就想不到吗?”

“我们为了平息群众怒火,开除那个男同学就是违规操作,那个男同学的家长当天就找过来说要告咱们学校!”

“他们家在省厅似乎有点关系,真到了那一步我们能否打赢官司都是问题!”

“所以为了安抚该家长,我和王主任就答应家长首先该事件不会录入学生档案,其次也答应帮助该学生把学籍转入隔壁市区某小学。”

男老师听后惊诧不已,原来学校已经付出这么大的代价了。

但是更劲爆的消息还在后面。

三天后,校长的秘书带过来一个消息。

据他在隔壁旭日小学工作的亲戚透露,红脖子小学近期正在准备接收几个我们学校转过去的学生!

经过私下调查,那几个学生家长就是在这次“脱鞋”事件中起哄喧闹最厉害的几个。

“校长,您觉得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

“你是说,旭日小学暗中支持学生家长闹事?”

但是校长感到匪夷所思,“这几个学生都是成绩比较差的啊,旭日小学号称自己是精英小学工匠精神,怎么会为了挖几个差生过去如此大动干戈呢?”

但是没过多久,这几个差生就办理了退学手续转到旭日去了。

然而又没过多久,学校里的前十名的尖子生又都陆陆续续转到旭日小学了。

校长恍然大悟,原来这才是旭日下的棋!

他们的目标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尖子生,而差生不过是这起恶性舆论事件的跳板而已,他们就是负责shan动气氛的领头人。

我们知道旭日一直在搞分级教学制度,虽然上头规定不能再分尖子班普通班,但是旭日换了个名头,搞了个火箭班和飞机班出来。

顾名思义,火箭班依然聚集了学校最好的学生和老师,飞机班是差生集聚地,收费还更高。这次几个差生转过去听说是旭日给他们免了学费。

“可恶!”安西校长一拳砸在办公桌上。

“跟我砸钱是吧!搞下三滥的手段是吧!”

校长把豆豆脸女老师叫了过来,一脸深不可测道。

“你上次说把矛dun焦点转移到旭日小学是吧!。。。”

————————————

几天后我妈带我去改了名字,并连着好几天在学校里办手续改资料。

终于把我这段历史给抹去了。

我现在是另外一个人了,我曾经在安西小学的尖子班里读书,现在我要转移到旭日小学去了。

去之前我妈交代我,在学校里一定要低调,等过了这段风头就没人能认出我来了。

我也听着话在新学校新班级里角落中坐着。

平安无事。

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从我们班级门口走过。

忽然她又不可置信地回过头来,擦了擦眼睛看着我,然后惊恐地跑开了。

下午,全校都知道了旭日私自接收了来自安西小学的恶魔人渣、舔脚狂魔。

家长们自然不愿意,一起跑到学校来抗议了。

“枉我们如此信任你们旭日,这就是你给我们孩子的交代?”

“明知道这个孩子的恶行还强行接收,万一我女儿又被他脱了鞋舔脚怎么办!!”

家长们哭喊着,暴怒着。

这时候我蓦然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小小的影子。

是和我争执的那个女同学,王晓燕!

竟然是她,王晓燕也转到旭日小学来了?!

其实作为整个舆论事件的中心人物,我和王晓燕早就和好了。

当时她回家修养,我被开除在家。我们又住的比较近,所以对方啥情况基本都知道。

我俩关系其实之前还好,平时打打闹闹的,包括抢日记本事件也只是意外而已。

那天我在家里的角落里捡到一本书,是王晓燕以前借给我的漫画书,我看见封面上她的名字,鬼神时差般的想要送还给她。

我去她家时只能跑到她家后墙那里,隔着窗户喊王晓燕的名字。

她应声探出头来。

我这才知道原来她父母为了躲避风头,一直把她锁在家里不让出门,而她家这几天也是门庭若市,来了很多客人。

他们都是来慰问王晓燕的,各种邻居家长亲戚都来,担心王晓燕的情况,反正就是不停的问那几句:

“那个男孩怎么踹的你啊?”

“那小鬼真的脱你鞋闻脚了?”

“晓燕你可不要怕阿姨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不过也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家长来批评王晓燕,说她在学校不守规矩,为什么挑起事端,把学校弄的都不能正常上课了。

怪不得王晓燕会抑郁,我想。

在我的怂恿下,王晓燕偷偷翻了窗户出来。

我们一起在郊外的小河边散步,我一边走一边踢着石子儿。

王晓燕则是时不时的哼着小歌儿。

我们很默契的对那天吵架的事都绝口不提,甚至都忘了是怎么吵起来的。

————————

不过她转到旭日小学来我也算是想明白了,也是,在原来的安西小学她怎么还能生活下去,别人见了她都想问清楚现场情况,可是又对她的回答百般追问。

他们根本就不是关心王晓燕,他们就是想看热闹满足自己的猎奇心和伪善爱心。

不过现在看到我和王晓燕都双双出现在旭日小学,家长们简直濒临崩溃边缘。

有个女家长直接抱住王晓燕哭了起来,“妞啊!你不要怕,阿姨们都在这里保护你!那个小东西要是再敢脱你鞋闻臭脚,阿姨第一个跟他拼命!”

王晓燕大无语,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解释道,“阿姨,他没有脱我鞋,也没有闻我脚啊。是我自己飞出去的。”

阿姨听了哭的更厉害了,“看这个小妞多可心儿啊!都被人欺负成那样了还是这么懂事,可怜见儿的娃!”

说罢还要指着我的鼻子骂,那模样恨不得将我抽筋削骨,挫骨扬灰。

旭日小学的校领导班子很快疏散了人群,在调查清楚我的背景后,确认了我就是那个始作俑者。

校长大发雷霆,质问相关主任为什么没有把好关。

也把我家长叫了过去。

我妈对此早有准备,她按照安西小学校长教的,

——————————


(注:故事仅前半段为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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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问你们三个问题

1:如果你是一个保安,这件事发生之后,你知道了强制带离扰乱公共秩序的女性可能会被开除,下次遇到这种情况你是否会出手?如果对方威胁你动手就脱衣服呢?

2:如果你是乘客,在赶一个会,遇到有人在地铁上吵架,导致地铁停运,保安来了但是就在边上看着,你怎么想?

3:如果你在地铁上被一个女的问候父母,甚至被她动手打,保安来了就在边上口头劝阻,而对方拒不配合,甚至继续侮辱你,你该怎么办?

我举的例子可能有点极端,和原事件不完全一样,但是如果这次的事件都能被舆论洗成保安全责,那我上面说的也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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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者的影子 鄙视拉黑捂嘴的人。

公共治安系统毕竟算一国政府内政,针对中国的公共治安事件,@歌者的影子 作为新加坡警察在发文通篇里却只以含乎的警察二字自称,这未免不妥,不同国家的国情和规章,难道新加坡警察执法时不会先公开亮明身份吗,还是可以越境执法?

另外,请@歌者的影子 先看完中国官方通报后再说话,此保安明明就是已经陪着当事人坐了两站地,在外援迟迟未到,而车厢内的扰民公共治安一直没有得到解决,车内乘客已经非常不满的情况下,才强行带该女子下车的。至于衣服破坏,视频短到按秒记,保安就是脱衣服给女子盖,也应该是把女子带出车厢到安全不阻饶公共交通的地方后再给她盖,而视频确只纪录这个转移的片段,并不是全貌。您把脱自己制服给女子遮体说得好像1秒完成的样子,新加坡警察制服外边没有武装带,通讯器材那些零件吗? 再说,看该女子冲进车厢的样子,保安就是脱制服,那女的都不会接。

综上,希望新加坡警察先生在关心他国内政之前,还是先把具体事件事实了解清楚,更不要不切实际的乱带风向。谢谢。

Ps, 我是女的。

女性只是我们为人的众多社会属性的其中之一,客观观察、理性思考、实事求是这些特性不分男女。如果遇见社会治安事件不能还原事实,而是看见自媒体中的眼球词语就瞎炸乎,分析得一点没有深度和可操作性,那根本就不是什么为女人主张权益的女权,纯粹是把女性形象弱智化,拿女人当枪使,骗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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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总提保安没有执法权!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带节奏了,保安根本不是在执法,保安只是在扭送。

扭送是中国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种权利。公民抓住人犯后,应立即送交司法机关处理,不得擅自拘禁。司法机关对于公民扭送前来的人犯,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都应当接受,并立即讯问。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并非通缉在案的,应立即释放;需要进一步审查处理的,依照管辖分工,移送主管机关处理;需要拘留或者逮捕的,依照法定程序迅即办理拘留或者逮捕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


那么女子的行为是否涉及犯罪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别的不说,寻衅滋事里面第一、二、三条都有可能涉及,所以任何公民都有权力把她扭送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如果有罪就接受处罚,如果没有罪就立即释放!


补充说明:

女子涉嫌寻衅滋事,理应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她应该和其他当事人一同前往公安机关或者停留在原地等警察过来,而不是继续乘坐交通工具逃跑!难道报警跟警察说我正在一列飞驰的地铁列车上,请快来处理纠纷?地铁那么多站,人流那么大,逃脱是分分钟的事情。

如果她在肇事后拒绝留在原地等警察过来,也拒绝前往公安机关接受处理,反而要继续乘坐交通工具逃跑,那么其他人当然有权力把她扭送到公安机关去!

还有杠精说女子没有逃跑,屁股一直在地铁座位上。这显然是没学好初中物理,以列车为参考女子确实没有逃跑,但是以地球为参考系不就逃跑了吗?

难道开车肇事了屁股不离开座位,右脚不离开油门保持原状态就不算肇事逃逸?如果是开车肇事理应立即停车,地铁飞机火车这种也理应在最近的站点下车。

补充:

1、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后面保安见扭送不成放弃行使自己权力,任何人都没资格责怪他。

2、至于“正在犯罪”怎么判断,法律没有明说,没有明说就要看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了。

在司法实践里面很多群众把违法但不犯罪的人扭送到公安机关,当事人并未因此收到刑事或行政处罚。最典型的当然就是群众抓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小偷送公安了。

至于如果群众把没有丝毫违反犯罪行为的人扭送至公安怎么处理,我是没找到案例的,所以不知道司法会怎么实践,相信智商正常的人也不会去试一试。

3、扭送过程中如有其他违法,那么这是另外一回事,并不能因此质疑扭送这个行为的合法性。

欢迎转载,让更多人看到,不要被人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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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儿不简单。

我说的不是地铁里的事儿,而是地铁外的。


我没混过新媒体圈,但基于我不算强的推理能力,也能看出这件事情是被某个基于微博、具有强烈情绪输出目的的群体刻意就性别这一标签进行了包装、炒作,以及扩散的。

我相信在这个时间点下,应该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这个组织汹涌的目的性。如此滔天的恶意是无法一直隐藏在一件连民事案件都算不上的普通纠纷后的。

这就好比你和同学打了一架,处于优势的你把同学的皮擦破了,却被挨打同学的家长叫来的几十名记者的长枪短炮对着,并且把这件事儿层层发酵,最终闹得地方新闻设置专栏,新闻联播口播。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已经明显变味儿了,却仍还有不少人在讨论着保安是否做的正确,西安地铁有哪些失职。在我眼里,只看到了一个打着弱势群体旗号,却做着无法无天勾当的组织,在舆论中兴风作浪到了甚至能向官媒施压,并捞得一把利益,全身而退的地步。

换作以前,我希望这样的组织受到打压。但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反倒乐于见它更猖獗一些,我想看看其暴露的野心在没有了制约后会暴露出怎样的丑态。在当下郭嘉一刀砍房价,二刀断教培的时态下,都敢继续恰男女对立的烂钱,破坏郭嘉为人口做出的努力,这根本不是无知或者头铁,这就是单纯的刹不住车了。这样的组织受到公义的制裁,并受到应有的惩罚的那天,或许真的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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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给部分脾气比较大的女同胞说几句。

因为这事开端是女的打电话声音太大。然后和男的打起来,然后保安让她下车处理,她拒绝。反正保安不是故意扒她衣服。

女同胞们,你们在家里有爸爸妈妈老公或者男朋友宠着让着。但是,在外面最好收敛一下小姐脾气。社会上不是每个人都让着你。虽然绝大多数男人都知道好男不跟女斗,但你碰上一个半个非要和你斗的,你也肯定斗不过,男女体力差距太大了。另外,我不知道为什么男的会和女的动手,骂人的时候千万不要骂娘。

有人总是说,如果是你家女人被如此粗暴对待,你怎么想,巴拉巴拉……

呵呵,我家女人在家里脾气是不小,但出去挺淑女的,俗称窝里横。她和陌生男人发生口角甚至动手?断然不会有这种没数的举动。

这还是个老师啊。看来不光是家里惯着她,在学校里是不是家长也都捧着她啊。

就因为你的臭脾气,你挨顿揍、在全国现一次眼,保安停职,可能砸了饭碗,地铁领导一个警告处分,一年内不能提拔。你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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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最近出的一个警,公交车上有个乘客上车健康码是黄色的,司机不让他上车,他偏不下去,硬要站在车门口,司机直接就把车停在路上,让其它乘客自己下去换其他车,然后报警等我们来处理,我来了之后三两句就处理完了,问司机怎么没及时让他下车,司机说,我不动他,我不想惹麻烦,所以只能麻烦你们来了。

以后会不会这种事情越来越多。至少现在这种事已经越来越多了,邻里纠纷本来一两句话的事,物业来了丢下一句你们报警吧,消费纠纷双方也协商不了,其中一方那我报警了,劳资纠纷劳动部门也不来,丢下一句你们报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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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香港警察,你们可以打我了。

我支持地铁保安,妳们可以骂我了。


表扬信

尊敬的西安地铁公司领导:

你们好,作为一名普通乘客,对地铁内各种不文明行为深恶痛绝。此次女乘客闹事被拖拽事件,起因也是其在地铁内大声喧哗通电话、不听劝阻扰乱公共秩序导致。

面对该不文明女乘客,地铁保安没有和稀泥,没有置之不理,更没有明哲保身放任不管。

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哲保身少做少错”的社会不良风气下,地铁保安依然尽忠职守、敢于担当,即便处置过程或有不妥,但依然值得表扬!

微博上的极端言论不能代表乘客,请西安地铁公司领导切勿寒了安保人员的心。

向西安地铁安保人员致敬!

向西安地铁全体工作人员致敬!

此致,

敬礼!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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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博某团体部分账号被关闭。


挺惊讶的,我发答案之后,发现他们的号没了……没了

我还想着怎么才能让不理智的单纯群众理解这些人的险恶用心来着……

结果,就没了?

有些单纯的群众被性别对立团体带了节奏还不自知,甚至反污性别对立。希望以后能够识别出这些团体的嘴脸。


有心人团体的影响力,真的很大,不容忽视。

本事件究竟是如何变成一场辱骂保安猥亵强奸的狂欢的呢?

1.“扒衣”

有人故意引导群众混淆扒衣处罚和在双方对抗过程中造成的衣服脱落。

扒衣处罚是极其野蛮的行为,正常人都绝不会同意扒衣处罚。

可是因为意外衣服掉了也离谱?保安的目的只是让她下车,难道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人,不需要下车?难道保安当着其他乘客的面,对她进行了扒衣处罚?

另外,关于女子衣服掉了究竟是不是保安的责任呢?

在正当防卫中,暴徒因为和防卫者对抗导致暴徒受损,于是要求在暴徒还没有停止恶行的时候要求防卫者立刻停手?

暴徒的损伤的责任由谁承担?

对于维护秩序的保安,和扰乱秩序的女子,他俩发生对抗时,究竟谁应该停手?

意外损失的责任究竟谁应该承担?

如果女子答应下车,她的衣服还会破吗?

2.恶意截图利用视觉效应

第一张图是保安抓内裤,然而那只是一个完整动作中的一个分动作,如果保安真的抓了内裤,内裤早被扯了。

在双方都在快速运动的情况下,保安的目标只是抓她腰令她别上车。

第二张图是白衣男子踩伞。

仔细看能看出来,伞在前面,鞋在后面。视觉效应罢了。

3.声称女子上车是为了找身份证

然而事实是,该女子跑上车后,抱着个铁柱子坐地上了。根本没去找身份证。

而此时,有一男一女两位工作人员帮她把车外面的包和东西放回了车里。

如果她是关心她的东西,她怎么不关心车外面的包?

找身份证就是上车的借口。

4.“你女儿母亲家人遇到这种事也被扒光”

其实这句话本身挺没素质的。

不过还是解释一下其中的逻辑。

因为害怕被枪毙,所以我们反对给贩毒者死刑?

因为害怕坐牢,所以我们得反对给强奸犯判刑?

这有什么好共情的呢?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又怎么会落得这么狼狈呢?

5.“保安不公平,没有一视同仁,男子没下车”

然而依据警方通报,保安要求双方下车。

郭某拒绝!

人家同意你拒绝,你还想一视同仁?

而且视频里也可以看出,保安拽女子的一瞬间,白衣男子同时出去。

其实视频上很难分清谁先出去,谁先拽。但是有心人用一张截图误导群众白衣男子没出去。其实视频里0.1秒后白衣男子就出去了。

这就是恶意截图的魅力。

结果就是,维护秩序的保安因为操作问题丢了工作,扰乱秩序的女子可怜无辜又无助。

他俩究竟谁的德行有亏呢?

我们之中的每个人,又都帮了哪个人?

帮了失德者?还是帮了维护秩序者?


有人提到了该安保人员5年前的事。


该种论调的意思是,该保安面对男子不敢动手,面对女人就敢拉扯。

敢拉女子下车,不敢拉男子下车。

然而事实却是在最近的事件中该保安同样让某博所谓的强壮的白衣男子下车了。

而在5年前的事件中:




该保安开始让醉酒男子安静坐下,而没有让他下车,是因为那时候车门还没开啊!

车门都没开怎么把人弄下车,只能让他坐下别干扰到其他人。

然而,一到站。

该保安就在其他保安的配合下将该醉酒男子拉出了车外。

如果他是个害怕男性的胆小鬼,他敢面对醉酒男子不退让?

他所做的一切不都是为了维护乘客利益?

该保安曾经选择的是制止,今日他选择的还是制止。

而结果,不怎么一样。

当初这个醉酒男子衣服因为自己抵抗而被扯掉,我想,现在的评论,很难有这么多支持该醉酒男子的吧。


补充

最近又多了很多有心人传播的文案,本人在详细解释后和有些单纯的善良网友达成共识,但避免继续有人被误导,特此补充其中一条。

6.视频中女孩安安静静坐着论。

该观点认为女孩在视频里面啥都没干。保安根本没对白衣男子做任何事,在没让他下车的情况下,一句话没说,突然暴起拉人。

问题是,视频只有几十秒,但真实的世界可不止几十秒啊。

视频里存在的,确实存在,而视频里不存在的,就一定不存在吗?

这个逻辑谬误其实挺好分辨的。

吴某凡流传的视频里面可没有犯罪,那么他是不是个阳光善良的大哥哥呢?

在地铁一站到下一站之间,有几分钟的时间给保安和他俩沟通。按照警方通报,保安要求双方下车,其中郭某拒绝下车!

所以是有几分钟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并不是没有任何交流的突然暴起。

然后,地铁开门的时间只有十几秒。保安不抓紧时间的话,很可能发生危险事故。

故意误导的文案还有很多,当有很多人拿着完全相同的一整段话来问你反驳你的时候,那他/她要么是被误导的善良单纯网友,要么就是有心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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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告已出,可以软站队了

某些把女方洗成清清白白盛世白莲的人,脸也差不多肿了,但即便是警方通告已出,这些人依旧要用自己仅剩的一点智力来哗众取宠,那我也不介意给这些人一个展示的舞台


“另一个争执的男乘客啥事没有,他被无视了吗?”

“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予以批评教育”

问:如果接受批评教育等于啥事没有,那么女乘客是不是被无视了?


“那大爷踩着伞,根本没有下车的动向,也没看有人让他下车”

“他一到站就立马逃下地铁了”

“老头可是地铁开门的第一时间拔腿就跑了”

“人家看到事情闹大了就自己偷偷摸摸下车溜走了”

问:老头到底跑了还是没跑?


“这还是法治社会么”

“我希望网友能把保安人肉出来,一起去网暴他”

“想集资暗杀保安”

“杀了他”

问:如果现在是法治社会,那么上述群体到底是否想通过合法渠道解决问题?


那保安应该怎样被微博法官定性呢?

“当街qj”

“猥亵犯”

“犯猥亵罪”

“yj男,猥亵犯”

“猥亵犯”

微博审判结束了,但是警方通告是怎么说的?

“尚不构成违法犯罪”

一个被警方认为不构成违法犯罪的保安,也未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已经成了qj犯猥亵犯了,应该被网暴暗杀

一边喊着要法治要人权,一边违反刑事诉讼法直接给人定罪,违反法律对他人实施网暴,甚至试图剥夺他人生命权

保安确实没有执法权,但这些人权战士又是何时被赋予了审判权和执法权的?

我真的很好奇,这些满口“人权”的道德标兵,又到底在遵守什么样的人权标准呢?


2021-09-02 二更

防杠,把态度和立场说清楚点

1.站队:目前只站警方的队

2.可以对事件有不同看法,但最起码不要过度自相矛盾

3.可以对警方的处罚感到不满,但网暴和集资暗杀是违法犯罪

4.要讲法治就一直讲,不要有利于自己立场时候就讲法治,不利于自己立场的时候就想着违法犯罪

5.可以对保安的解决方式不满,但不能定罪动私刑

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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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两个值得注意的信息。

1.保安拖拽闹事女乘客时,周边乘客大喊让她出去,包括女乘客。

2.保安将其拖出之后,见她衣服脱落,只好放手,结果闹事女乘客冲回车厢紧抓扶杆。

最后一位热心女乘(男的谁敢)客协助保安将闹事女乘客抬出。

网上拳师再怎么共情无赖(物悲其类),现实中的女性更讨厌破坏公共秩序,影响她们出行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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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拘留已经很不错了,

你们知道我指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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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一个不太相关的情况:


我们走渠道反应的你懂的___bot操控舆论的情况,突破点居然还是吴谢宇案(同工确定没有串场)。

某些部分人员,看来不太相信存在类似情况的。 同工举得例子就是吴谢宇案。

吴谢宇是个学霸不假,但是他并不是个惯犯型罪犯。

然而就这样,吴谢宇却能够轻易买到十余张身份证。 这样身份证理论上都可以注册几十个平台的账户发言。


所以,现实中是有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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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件事,我的态度是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自由开道者,不可令其困厄于荆棘。

无辜的小保安在舆论的影响下丢了工作,倒霉的干部们吃了挂落。并不是因为他们不做事,而是因为他们做了实事,只是做的有瑕疵。试想一下,如果保安什么都不做,他们会被处罚吗?大概率是不会的。

设身处地的想象,如果自己是相关岗位的管理人员,保安人员,下次遇到这种问题还能出来制止?能打个110就不错了。

这种看似各打50大板的行为,实质上就是纵容地铁不文明行为。不利于对各种不文明行为的制止,是文明向不文明的让步,是谁闹谁有理,谁闹谁有利,是坏文明。

看待问题,要看谁受益,谁承担损失。

这个事情本质就是女乘客不遵守公共关系秩序,且拒绝执行相关人员的要求,最终被狼狈的强制立场。整个事件中她是始作俑者,结果她除了狼狈一点什么坏处都没有,只不过是被批评教育啊!连行政拘留都没有!作为最应该受处罚的始作俑者承担了最少的处罚,最基本的公平正义都没有兼顾。

保安小陈为了维护秩序,为了大部分乘客的用户体验,将破坏公共秩序的郭某拖下了地铁,虽然做事风格存在一定瑕疵,但是他却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公共秩序。结果他被停职调查。

我的预判放在这里,以后地铁遇到类似的案件,保安人员绝对不会在为了乘客的体验,维护秩序及时将不守规矩的乘客拖下地铁,能向站里报告,下一站请警察过来就算是尽职尽着了。为我们将来可能遇到的类似案件时将会牺牲的体验,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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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目前的舆论,如果你是个女生,还身穿裙子,那么是否拥有以下特权:

1,学校保安不能驱逐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2,小区保安不能驱逐进入小区的外来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3,博物馆保安不能驱逐门口跳舞的自媒体,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4,烈士陵园不能驱逐公知在里面褒奖战犯,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5,高铁保安不能驱逐车厢谩骂他人的乘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6,飞机保安不能控制机舱谩骂他人的乘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7,医院保安不能驱逐谩骂医生护士的患者,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8,商场保安不能驱逐在谩骂商家的消费者,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9,工厂保安不能驱逐进工厂摆拍的自媒体,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0,公司保安不能驱逐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1,景点保安不能驱逐谩骂名人雕像的游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2,演唱会保安不能驱逐购票后插队的观众,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3,图书馆保安不能驱逐馆内在喊叫的人员,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4,动物园保安不能驱逐挑衅动物的观光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5,游泳池保安不能驱逐向他人泼水的客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6,银行保安不能驱逐在银行大喊大叫的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7,超市保安不能驱逐在超市破口大骂的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8,电影院不能驱逐看电影大喊大叫的观众,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19,球馆保安不能驱逐大声放音乐跳舞的人,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20,餐厅保安不能驱逐餐厅大声谩骂的食客,敢动手就舆论网暴。

各位想想,这样让保安该怎么做,学西方讲人权然后持枪上岗吗?

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告诉大家,保安维持治安,是具有必要性的。

这件事在短时间内,飞快上升到男女对立问题,肯定有人带节奏。

好,如果你能想明白这点,我们再来讲点客观的,先看西安市官方通报

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由此我们可知事情的详细脉络,以下内容,郭某=女生,陈某=老人,陈某某=保安

我们提取重点,再看看每个环节发生了什么,又违反了什么:

1,女生在地铁上打电话影响到周围人,结论:女生,违反治安管理。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和安全的行为:(十三)在车站或者车厢内打闹嬉戏、大声喧哗。

2,老人看不惯上前去干涉女生的行为,结论:老人,有言论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等自由

3,两人发生口角,产生轻微肢体冲突,结论:老人和女生,都违反治安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保安介入,制止冲突,要求双方下车,女生坚持不走并继续吵闹和骂人,结论:女生,违反治安管理法。

同上面:大声喧哗,公然侮辱他人。

5,因女生吵闹行为没有停止,保安强行带离女生,结论:保安,行为违反条例。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三十条 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女生和老人在青龙寺站发生冲突后,保安发现问题,制止冲突,劝解下车,女生拒绝下车,这最少要5-10分钟。

显然,保安及时介入,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的行为是正确的。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通报只说女生拒绝下车,那么老人就是同意保安要求下车意见的。

截止至目前为止:老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一条,女生两条。

保安已经第一时间报警,没有做到保护现场,初步判断地点太特殊,因为事情是发生在车厢内,地铁有严格的时刻表,地铁不能停留太久。

考过驾照的很清楚,如果在路上发生事故,事故轻微却不立刻移开车辆导致严重拥堵,要负法律责任,西安的中轴线路就是3号线,客运压力很大。

女生拒绝下车,如果不赶紧恢复地铁营运,强行让这趟地铁在青龙寺站停留,然后等待警察到来再处理两人的纠纷,会发生什么?

地铁是单通道行驶,一旦停滞不前,后面的车辆全部会在半道卡住,一辆地铁上几百人,届时将有最少几千人因此耽误了出行,甚至引起恐慌。

如果真造成这样的后果,那社会影响比现在要大几倍,如果保安不进行处理,那么由此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最终肯定要由两人共同买单。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六十一条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发生突发事件,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及供电、供水、供热、供气、通信等单位,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尽快恢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
涉及恐怖袭击、治安突发事件,公安机关应当启动相应的反恐、治安应急预案,依法予以处置。

从17点38分到17点45分,因女生不肯下车,保安从青龙寺站跟着女生到大雁塔站,期间女生在保安面前继续大声吵闹,保安多次劝说女生下车,其他乘客劝说都被女生谩骂,女生让老人加她微信进行赔偿。

女生当保安面继续违反治安管理法。

保安在警察没有到场的情况下,采取强制带走女生的行为。

女生反抗不走,拉扯女生出车厢期间,女生卧倒在地,连体套裙被站台和车厢门槛勾起,造成右半边的裙子掀起至头部,女生被带离出车厢后,继续冲回到车厢内并抱着铁柱不下车。

后续女生整理好衣服,保安没有继续强制带离,女生也不再继续吵闹,保安陪同女生直到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下车。

最终,三人涉嫌:女生多次重复违反治安管理法两条,老人违反治安管理法一条,保安违反保安管理条例一条。

有网友把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最早出现的微博,直接定性:暴力执法。

网络上瞬间出现男女对立争议:保安是否故意扒掉女生衣服?

其实,我们只需要看这件事的本质,保安动手的目的,是为了带离女生,还是要羞辱女生?

根据视频判断,跟通告一致:保安主观行为是强制带离女生,拉扯过程中衣服才脱落。

可是我们会发现很矛盾的地方,《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一边说保安有权制止违法行为,一边说不能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那么灵魂拷问来了:

如果保安发现持刀的乘客,有权利限制他人身自由吗?

如果保安发现乘客殴打他人,有权利限制他人身自由吗?

保安发现乘客在车厢内耍杂技,踢球,打球,炸气球,吃榴莲,外放音乐,挑衅他人等等行为,有权利限制该乘客的人身自由没有?

这次的事件,暴露出更多的问题,才值得我们去思考:

1,因地点特殊,保安无法做到阻隔本次发生冲突地点和相关人员,西安地铁是否紧急预案培训不到位,或没做过这种情况的模拟处理?

回答:通报已做处理,保安因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被停职,处罚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的相关人员。

2,如果现场保安按照条例,只有报警等到警察到来,那么对于一辆行驶中的地铁,如何让警察在不影响地铁行驶的情况下,最快速度的介入?

回答:保安有报警,但地铁每次只能停留几十秒,警察难以精准卡到地铁到站的短时间内上车处理问题,目前无解。

3,理论上要等待地铁到达终点站后,在警察的介入下进行处理,但如果双方都不配合擅自离开,保安无权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行为,双方就是要走那怎么解决?

回答:目前无解,在目前的保安管理条例中,无法限制寻衅滋事的乘客自行离开。

4,如果保安无权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那么群众在公共场合产生争执没有了威慑力,群众在警察介入之前马上离开,是否成为一个寻衅滋事的漏洞?

回答:目前无解,全靠乘客素质。

5,保安的执法尺度和权利到底有多大,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怎么做到及时制止又不限制人身自由?

回答:目前无解,公权力是否下放到第三方,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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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罚措施里女子郭某在通告里排在最前面,应该为引发事件主因,可以认为是“主责”,通告不谈具体细节,可能是不想让郭某受二次伤害,可以理解,但也可能让人觉得事情还没说清;

2、保安陈某某行为粗暴,但不违法,说明衣服脱落是意外,并非保安故意“扒衣”,目前已停职;

3、老大爷陈某没啥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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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主问题在这里,那我再发一遍:

开题援引通告原文:

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

也就是说,先找事的是这位郭姓仙女,

所谓的扒衣服,也不过是她扰乱公共秩序,违反乘坐条例在先,

安全员维护秩序,郭姓仙女不配合,他不得已而为之!

通告都看不明白的人就不要继续在我这里捣乱了。

感谢官方还这位公正执法,

无论男女一视同仁的安全员一个清白。

他的行为无论如何都不是犯罪行为,

他也无论如何都不是犯罪者,

那位仙女,才是触犯法规的人。

可惜安全员还是被停职了,原因我们懂得都懂,

希望他后续能够正常工作吧,

如果他没办法再继续做下去,祝他未来前程似锦,

作为男性,我们都要记住,

究竟是谁害这位坚决维护秩序的安全员失去了工作。

当然,如果这位仙女确实是教师,

那我认为她在这件事上体现出的的行为举止,

足以证明她已经不再能胜任教书育人这种职责,

都停职,才是真正的一视同仁。

还有一件很有趣的事,

在这两个问题的评论区里面,

总会有人打着“要维护人权,尊重人权”的旗号,去无脑共情这位闹事的仙女,

那我想问了,维护秩序的安全员有没有人权?

被耽误行程的乘客,他们有没有人权?

为什么他们的人权,还比不上这个仗着性别优势,遇到问题就撒泼打滚的仙女重要呢?

而嚷嚷着人权的这些人,又为什么只有在这种仙女的事情被爆出来之后,才开始成群结队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呢?

为什么这种问题下从来都看不到你们的身影呢?

或者说的更直白点,在你们眼里,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是有人权的?

我很费解。

这个问题由大家来解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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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结论:整个事件走到今天,是通过把控舆论渠道激化群体对立的又一次“伟大”胜利。

制造一场全国性舆情事件多简单?

首先,发掘放在过去也就是派出所调解的纠纷,亦或者是声情并茂的小作文。

其次,发动宣传机器,在主要官方媒体下方进行刷屏控评,通过巧妙形容词修饰,迅速将其定性为群体对立乃至敌我矛盾事件,若有人对刷屏提出质疑,立刻被群起攻之,确保压制声音。

再次,通过控评顺利将事件破圈,放大至互联网所有平台,逼迫公众站队,深入激化矛盾。

最后,官方被迫下场发声,无论给出什么结论,都只能满足一方需求,加剧另一方不满,留待下次机会反复激化。

如此,互联网进一步割裂,并且会在未来不断开展线下实操,将原本不关心网络动态的沉默大多数也卷入争论中。

而且据观察,和过去无脑控评相比,为了尽可能掩盖目的,控评者们会机智地不在一些爱国主题等正能量内容下面刷屏,避免弄巧成拙。

毕竟49中事件刷屏时,就因为犯了应刷尽刷的错误,弄得不好收场。


所以我很认同江宁婆婆的观点,目前重大舆情都是经过微博发酵到其他平台,如果继续持一种微博是粪坑不用管的鸵鸟心态…最终就是放弃舆论阵地。

对方手段总是在进化的,而且如果自己这边应对跟不上的话,丢掉的就不只是舆论阵地这么简单了。

要问我现在的心情如何,

只能说很沮丧。

因为可能几天之后,同样的风波又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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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啥,现在经过了这么多天的发酵,我竟然已经不在乎谁对谁错了

我现在更在乎的是保安职权的问题

我觉得是法律对于保安职权范围模糊的问题,地铁色狼和地铁斗殴事件的最终结果都是保安将双方带离

(当然,我没见过拒不配合下车的,顶多是打架时两名保安抱住腰部强行分开)

如果未来出现类似事件,那么只要我抱着杆子拒不下车就可以了,到了目的地离开就可以逃避责罚。

最好的结果是对这个保安处理后由正式部门详细列出保安职权范围,明确处理流程,这样才可以避免此事件的再次发生


我没法与女乘客共情,因为我不会想她那样撒泼

我没法与保安共情,因为这种处理确实有些过了……

我和老大爷有一丢丢的共情,但仅限于咒骂一下公共场合道德低下的人,打人我并不愿意

我更多共情的,是车上的普通市民

真的,如果我遇到这件事,我一定会快速远离并且到站了就赶快下车

因为我知道踩踏追尾等事件的危险性严重性。

站在一个普通乘客的角度,我认为保安做的手段即使有些过激,但却很正确。

我之前的回答里写到,我经历过一起地铁偷拍裙底的事件

那次车上没有保安,是我和两位男陌生乘客堵住了偷拍者的门,后来也是保安把偷拍者扭送下地铁的,我认为这种强制措施一定是要有的。

当然,身为一个小民,谁来做这种强制措施,我不关心,只关心这种强制措施有没有

保安此次遭殃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职权划分模糊。都有言语口角,都有肢体冲突,更何况那只色狼被带走的过程中也没有向这位女子那样反抗,为什么引发了这么大的舆论风暴?

普通小民,不希望被掺和到乱七八糟的势力中,我们只希望当我们的权益受损时,有一个人能把闹事者带走,无论这个人是见义勇为、地铁保安,还是常驻民警!

我的诉求是,要么为地铁保安赋予应急处理的权限、要么为地铁增设常驻民警(如果社会风气良好,热心市民增多,那再好不过了),总之强制措施一定要有人实施,否则受伤的将会是全列车的甚至全线的人民!


在别的答主评论区下面开的玩笑,如果官方不再明确职权范围,我觉得就要变成事实了




想了很久,还是出来回应一下吧。

我的私信收到一位已注销用户的辱骂,其中有这样一句话:你***就只敢在网上哔哔赖赖,你敢在朋友圈打拳吗?

我……第一,我敢在朋友圈公开自己的言论

第二,我没有打拳,我只是站在了一个普通乘客的立场上,想着如何保全自己。我希望在这种人流量密集的地方有一个可以实施强制措施的人来保障我们的安全,难道有错吗?

引用我自己的话

愿当下,受委屈的人能得到公正的处理
愿未来,当依旧需要我挺身而出的时候,我还能有少年那般的热血与激情
愿海清河晏,让真正无辜的人无辜


感谢大家的赞同,我本人是一名十八岁的大一男生,有幸能再一个平台上发出一点点自己的声音。

评论区已经吵翻天了,有站女子来骂我的;有站保安来骂我的;还有人用“冷漠”来骂我,向各位动了气的大哥大姐说声对不起,但我依旧不会改变自己的诉求:地铁上缺少一个能合法使用强制措施的人。



1.有人纠结于为什么不能让女子和老头待到车厢里。首先,警方通告中显示两人“大声吵闹”、“肢体冲突”、“扰乱公共秩序”,并且在视频中二人也情绪激动并互相大声吵闹,我们不妨把保安去掉,猜测一下有没有二人斗殴的可能性?

如果两人斗殴,会不会引发地铁上乘客的恐慌,进而扩大为踩踏事件(深圳地铁乘客晕倒,引发踩踏;上海地铁两名男子玩防狼喷雾,引发恐慌踩踏;广东地铁斗殴引起踩踏,三者均有伤者);西安三号线,五分钟一趟,地铁急停调度不及会不会造成地铁追尾事故?

我始终是站在一个普通乘客的立场上,当然不希望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同时地铁方也肯定是优先保障地铁运行安全的。

我说过,我不站保安、不站女子、不站大爷,我只是身为一个普通乘客,希望这场二人迅速转移到站台而非在车厢爆发冲突。此时,我之前提到的“诉求”应运而生——

地铁、动车、飞机等重要交通枢纽一定要配备能够执行强制措施的人!


2.这件事情引起轩然大波,我觉得还是因为女乘客的衣物损坏,这涉及到女性尊严的问题。衣物损坏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在座位上时,女乘客拒不配合导致保安行为过激;而是保安能力不强,倘若两人共同把乘客带离车厢,哪怕是强制的也不至于多出一个“莫须有”的猥亵,而是围绕在“强制带离”这一点上

至于微博上说的猥亵罪和强奸未遂?我直接懵了个大菠萝,我认为最多也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惩处。


3.之前将权力下放至保安的观点的确是我的疏忽。保安不像民警那样素质高接受专业训练,大多情况下意气用事,执法权下放会导致混乱。这一点是我的问题,我表示十分抱歉。

那么方法就只剩下了常驻民警了,经评论区的朋友提醒,青岛就采用了这种方法。西安地铁可以效仿之。



不知道是我回答了这个问题还是别的

我明明盐选会员屏蔽了“西安地铁”四个字,为什么还是频繁给我推送……

刚刚被一个观点类似的答主吸引

点进去看了一下

我发现现在很多人的一个逻辑漏洞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管是支持女子的,还是支持保安的

我这里有几张截图,各位可以看一下这种逻辑,我最后我反驳的观点




保安视角:

保安只是在强制过程中把衣服卷起来了,鬼知道衣服质量这么差?!

事实:保安行为过激且能力不足,造成女子衣不蔽体

我见到火车上骂的比这凶的人多了去了,我还见过一两起强制带离的例子,其中有一起,一个男子(时候证明他是受害者)反抗过于激烈,被两个乘警摁在地上不能反抗,冷静后扭到独间进行调解。

(其他评论区的例子,没复制,大概转述一下,我觉得这才是强制措施的标配,必须要有控制场面的能力,一个人能力不足,那就两个人合作,西安地铁着实调配能力弱)


感悟:

当代网民一个个都是春秋笔法,话有三说巧说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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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有司机劝乘客戴口罩被划伤6/7刀,司机停薪留职,乘客安然在家休养。

后有乘客在公共场所发生口角和争斗,安检要求下车处理,因处理不当被停职。

以后公共秩序的维护是要每辆车都配备一名执法人员吗?不对,应该是两个,一个还抬不动。

我有个问题,正常人遇到这种问题,是下车等候警察处理,还是抱柱不下,在车上大吵大闹,弄的周围人纷纷斥责呢?

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

万事都要讲究因果,是拒不下车在前,还是拉扯衣服在前呢,安检处理方式确实存在问题,但是这位女性乘客自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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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和稀泥式的通报,但很慎重,确实是女孩先动手,通报里面有细节,自己找。也证明警方和地铁方照顾了该女生声誉,为避免引起第二次网曝,所以省去其中细节。


值得庆幸的是,官方还是很冷静,没有上纲上线。再次加深我,尽量只信官方通报的印象。换个角度来说,这次通报真的值得表扬。


希望那些声援女生的,嚷嚷要放监控的,也不要只图口舌之快,目前按照这个通报内容来看,如果放监控,对这个女孩极有可能不利,深挖细节,对该女生没有任何好处。


以上说法,是建立在通报基础上而得出,不是猜想。


怎么做阅读理解:


①经查,郭某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

此处的主语是“郭某”,1,翻译过来就是郭某(是主动行为)和乘客陈某(老头)发生轻微肢体冲突,2,是郭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现场截图地上有把伞,可能是在肢体冲突中发生毁损。


②根据目前调查掌握证据,乘客郭某、陈某扰乱地铁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轻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郭某、陈某不予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

此处郭某是顺排位第一位,官方通报以一般都是按级别、责任等来排位的,放在第一的要么是官职最大,要么责任最大.......此处显然是说郭某为第一责任人,责任是扰乱地铁公共秩序,这个可大可小,重一点就是寻衅滋事(刑)。


PS:插句嘴,

首先,这是一份通报,官方通报,那也是一份公文,公文自有自己的语言规范和要遵循的逻辑惯例;虽不能保证百分百是真相,但在所有信息流中,至少是最接近真相的。

其次:保护的原因也很简单,这件事情所有人员,都不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不可饶恕,犯不着一定要放在网上鞭尸。政府行为,一定会考虑社会和谐,以及社会安全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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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没有因为舆论而影响处理结果,保安停职、女方批评教育、领导问责,算是很公平了。

公告里说地铁方调查事故不深入不全面,就是意思之前西安地铁出的公告太敷衍,要不是地铁那个乱七八糟的公告,事情也不会闹那么大。

事件关键点的用词很妥当,“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而不是什么“故意扒人衣服”,说猥亵、强奸的可以停停了。

特别是通告全文都没有否认保安维护公共秩序意愿的合理和正义,这点非常好,不会让保安行业出现“行吧那我以后就只做个稻草人就好”的职业行为滑坡。

保安的行为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合适内容,拖拽之前没有进行警告,过程中造成衣服散开,确实太“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停职调查也就可以了,“放大问题”不是“寻找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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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写了很多,但最终还是删了

今天终于等到了官方通报

我也不马后炮,我说一个没人提的角度


过去偶尔会传出来打小三的视频,正主基本上直接在马路上把小三扒光了踹

这时候评论基本上都是“打的好,活该”

而没有人提“不管怎么样扒光就是不对的”

这些正主公然扒光打人也并没有被法律制裁,更没有被她们网暴

而保安维持地铁秩序过程中的粗暴行为就直接被她们定性为违法犯罪了

她们在网上真的太无法无天了

各种女性诬告都能洗,各种男性见义勇为都能骂

还真以为铁拳不会砸到你们吗?

这仅仅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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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在地铁里抽烟、纵火、危及列车安全,危及他人生命,不需要保安,不需要警察,不需要执法权,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把他拿下,那叫见义勇为。

但如果只是视频中这个情况,两人口角,轻微冲突,当事人已经坐在椅子上了,没有攻击性行为,你没有权利把她强行拽出去,你没有执法权就是没有执法权。

视频里那个中年人一声喊“把她抓起来”,保安就动手……这观感很差。


她不是犯罪分子,不是恐怖分子,没有影响到列车运行,没有危害他人生命,只是坐在那里,哪怕她真是个泼妇,你都不能对她动手。

中国大城市的地铁上每天都在发生很多奇葩的事情,有人吃东西,有人大声打电话,有老太太嗑瓜子吐瓜子皮,有老大爷不讲理要别人让座,有外国人大声喧哗,有老外儿童在地铁里抓着钢管翻跟头……这些人都很讨厌,那么请问是不是保安都可以直接把他们拦腰抱住往外拽?或者扯着衣服在地上拖行?

不能因为一个人被多数人讨厌,就觉得可以对这个人使用暴力

有人说,保安不是主观故意,扯烂衣服不构成“侮辱”,实际上,够不够成侮辱不看主观故意,暴力、贬损人格,都算是“侮辱”。

将心比心,大夏天,无论男女在这种暴力拉扯中衣衫破碎,都不好看,人是会社死的。

说难听点,你就算用防爆叉把她叉出去,也比这个文明多了,也不至于闹得如此难看。

话说回来,这个女性并没有干扰地铁的运行,她没有携带危险物品,没有扒车门,没有卧轨。甚至那个男性,以及一车厢人都没过阻碍地铁运行,车可以继续开,开到下一站乃至终点站请警察来都没关系。

阻碍地铁运行的,不是别人,正是西安地铁的保安。

整个事件的冲突、混乱,不是来自于那个男性和女性当事人,就是来自于保安,他不动手,就不会干扰地铁运行,就不会有这么大的混乱,也不会有这么大的舆情。

这个保安不专业、不理性、做出来鲁莽而荒唐的判断,激化了矛盾,显然不是个称职专业的保安。

西安地铁的故事很多,不只是这一件,有保安被醉酒汉打还保持克制的,有地铁三号线电缆以次充好的,也有领导侵吞国有资产违法犯罪被拿下的……


不要给我扣“打拳”的帽子,我一向反田园女拳,但这个事情就不是男女的问题,是人的问题,是文明社会的问题。

PS:有些人过分了吧?我这篇回答有任何针对男性女性的地方吗?

我看到评论区男女互相攻击太严重,所以关闭了评论区,然而居然有人私信恶毒辱骂我家人,到底是谁在打拳?到底是谁没有理智?能不能做个正常人?

我怀疑女拳男拳都是一种人扮演的,他们不关心男性也不关心女性,他们就是故意走极端,煽动对立和撕裂……我现实中从未见过这样的人,大多数人男女都是异性相吸、互相喜欢尊重的,哪来这些幺蛾子。

男女又不是阶级矛盾,哪来的不共戴天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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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16时55分,郭某(女)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随即两人发生口角,并引发轻微肢体冲突。

这段与网上描述基本一致,但是对谁先动的手依然没有确认。网上好几个版本。警方确认是轻微肢体冲突。


期间,地铁公司保安员陈某某到场制止双方冲突,并要求两人下车进行处理,郭某拒绝下车。

这段描述没啥问题,但是从视频看老头也在车上。只说郭某没有说老头。


因郭某持续大声吵闹,影响了地铁公共秩序,在车辆到达大雁塔站后,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随后,郭某再次返回车厢,自行整理好衣服,未再与他人发生争执,于18时05分从丈八北路站自行离开。

这段否定了六个保安抬走一个女人的谣言,确认郭某自行离开。重复了保安员陈某某强行拉拽郭某下车,造成郭某部分身体暴露的事实。

这个事情对地铁公司和两个当事人的处罚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这个处罚太轻了。

陈某某第一次从地铁往外拖人,他没有执法权,这个行为可以说工作方法简单粗暴。

但是,拉衣服造成走光,然后继续拉扯,造成女方在公共场合大面积暴露这个事情,警方认定是尚不构成违法犯罪。处罚仅仅是保安公司停职,这个太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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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调查结果为:

该女子扰乱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保安在正常履行工作,

是有权利将扰乱社会秩序的人驱逐出去的。

只是处置方法简单粗暴。

但他没有扒女人衣服,更没有扯内裤,

保安没有违法,更丝毫不涉及犯罪!

这是西安政府官方为在保安维持公道,为此专门下文给保安公司给保安进行停职处分,其中的潜台词就是:

这事他没错,只是处置不当。
责任在于你们保安公司培训不到位,
保安公司不能因此开除他!


这是中国司法正义战胜舆论压力的里程碑式事件,

说明各种牛鬼蛇神再怎么折腾注定也必将以失败告终。

那些在微博上造谣生事的无耻之徒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我由衷的感谢西安政府为人民作主,

维护了人民的利益,顶住了压力。

而且还保住了保安大哥的工作。








结果是你错了,保安的行为并不违法。

说好了,你要给我道歉的。

可你为什么要拉黑我呢。

@打开黑匣子

作为一个法学研究生,

这么做也太不讲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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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汉不吃眼前亏,很多女孩不知道!

西安地铁处理结果出来了,

那个女的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批评教育,

衣服伞坏了也没人赔,

保安搞得她在大半个中国走光最后也没有违法犯罪。

处理看似各打五十大板,其实亏都是还是那女的,

而且这事后续还长着呢,

我听说那女的是老师,

给当地折腾出这么大的负面新闻,

在教育系统估计是没好日子过了,

别人就算不明着搞她,

暗地里估计少不了各种挤兑。

比如大肥之前推动规范养狗立法,

估计北大那边有些混动保社团的人看大肥不顺眼,

就想要我的单位来让大肥闭嘴,

可惜大肥为人正派人品好,

单位的领导也深明大义没有为难大肥。

就这样北大那边的人很不满,

就停止大肥单位的科研招聘,

不出文件,不做说明,

单纯要挟恶心人而已。

也就大肥有足够坚强的心智来对付这些事,

换一个一般的女孩

能顶得住这种压力?

姐妹们听大肥一句劝,

忍一时风平浪静,

爽一会鸡飞狗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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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地铁上这件事,各种元素冲突很难分辨是非对错,需要加上西安的魔幻新闻作为背景,在大背景下去理解这件事。

比方说:





真兵马俑入口大把的骗子会试图把乘客带去假兵马俑:

虽然各地都有自己的不太光彩的一面,但是这样密集、恶劣的新闻,你很难在别的城市看见。武汉不会容忍假黄鹤楼,南京不会容忍假中山陵,哪个大城市也不会让乘客成车地被骗去山寨旅游点,但是西安,可以。它就敢让假兵马俑抢真兵马俑的游客,如同敢明晃晃地欺负清洁工给他们带脚环,让他们把地扫到灰尘按克算。这些新闻从各个方面都揭示:这个城市是一个惯于欺凌弱小的地方。

清洁工,弱小可怜,欺负欺负怎么了?外地游客,不懂路,欺负欺负怎么了?女生,力气小,欺负欺负怎么了?保安打眼一看,身强力壮的大爷和坐着发脾气的年轻女子,哪个好欺负一目了然,上头命令赶紧把人带出来,那就一把抓住拽出来,衣服扯掉又怎么样,谁叫她不识相,不谨守自己弱者的本分,老老实实听话?事情闹大,地铁官博觉得发个公文说都是女子的错,识相的就不会追究什么责任不责任了,官方都说话了,那还能有错?

从上到下,都是一样的。

谁弱,就欺负谁。因为没有人会帮助弱者。这样的原则,多么简单,直接,省事。

那么作为一个弱者,在这种环境下,遇到冲突最理智的做法,同样简单直接:抓住自己占优势的短暂时间尽可能发挥战斗力,把损失要回来。管理人员不值得相信,周围人不值得依靠,能保护自己的,只有语言暴力。所以她不下车,只坐着叫喊。

谁知道保安会突然使用更大的暴力呢?


我对这次事件的处理结果不抱希望。

受害者至今没有在公共空间开一个账号,公开说一句话,公布一份有利于她的视频。遭受到的侮辱和伤害,很可能就白遭受了,想帮她的人,都找不到一个着力点。

就像那些被骗的游客,跟韩国强奸犯享受同样待遇的清洁工一样,白受罪。谁叫你是弱者?

此地不存在对弱者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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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奉“互联网克苏鲁神教”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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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哈,这个保安肯定有一定的问题

动作太粗野了,直接拉人家衣服干什么?地铁配备的那么多防暴叉防爆盾是买来看的吗?

你直接叫个保安来,防暴盾顶住,防暴叉叉住拖走你看看还有这么多事嘛?

不管是地铁高铁飞机

两个人发生冲突已经到了惊动保安的程度,你就应该跟保安下车处理,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能谈好和解咱就和解,该赔偿物品损失赔偿,谈不妥了,不能和解,咱就报警走法律程序。

发生冲突了,你觉得你有理,你觉得你委屈了,伞都让人弄坏了,你想要人赔,你跟地铁保安下车处理呗,谁先动手谁吃亏不就完了吗?地铁保安让你下车来处理你又不下,咋的你俩吵个架全车厢人在原地陪着你啊

这件事最恶心的,就是闻风而动的打拳的

这尼玛破事至于上升到男女对立的程度吗?

按照打拳的说法,这社会可尼玛乱了套了

以后小仙女在地铁站都得横着走,倒立走

地铁保安敢执法吗?不敢,人家一撒泼,你就得跪下叫姑奶奶,不然你碰人一下你就得被扣上猥亵耍流氓的帽子

你要是使劲使大了,更毁了,你那就是强奸未遂了

这保安以后还能干嘛?

以后保安全是立正稻草人了,谁敢管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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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通告写的很清楚吧,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最该受惩罚的西安地铁公司负责人被处理了。被处理的原因:

1是群众服务意识不强——对待乘客处理过于简单粗暴

2是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让保安上手处理乘客,地铁公司人员并未行动。地铁公司人员是服务人员,他们要接受相应的培训。而保安只是一个维护日常秩序的人,大概率是从属于外聘单位的,不一定接受过服务训练。

3是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保安人员主要应该承担维护日常秩序的责任。而把地铁车厢里的乘客拉出车厢并不应该是他的责任,

4是事件发生后调查核实情况不深入不全面——是指西安地铁发的那则把责任全部推给乘客的公告。

所以负责职工培训,日常调度,对外宣传的负责人都应该受到处罚。网友们义愤填膺的认为处罚力度不够,但是纪委能处理的级别就到这,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企,所以纪委可以警告调离和谈话,但是他们不涉及受贿、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公检法也不能凭空捏造对吧。

再来看三位当事人:

①郭某和陈某发生争执,影响地铁正常运行环境,扰乱地铁公共秩序,因情节轻微,不做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②保安员陈某某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不冷静,方法简单粗暴,存在拖拽行为,造成恶劣影响,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按照微博上喊得最凶的强制猥亵罪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其中,对“猥亵”的解释为: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罪只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违背男性女性或者儿童的意志,强制猥亵男性女性或者儿童,并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对暴力、胁迫等方式的解释为:

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另外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在本次事件中,客体(郭某)的羞耻心受到了伤害,可以认为她受到了侮辱,但是保安拖拽的主体是女乘客,并不是女乘客的裙子,无法认定保安陈某某存在故意的倾向。西安纪委、公安部门已经给这个行为定性为非故意行为,也就是说保安并没有想利用拖拽行为让乘客赤身裸体,除非网友是他肚子里的蛔虫能证明该保安真的有故意倾向,否则没法按照强制猥亵定罪。

③再然后,就是网友们关心的“女乘客的视频被这么多网友看了造成那么大伤害他居然不担责”。

我们来捋一捋,保安陈某某和乘客郭某作为当事人,没有要求任何人拍摄相关视频并发上网。同时,郭某有权到公安机关举报立案,让公安部门查证保安陈某某是否构成犯罪,相关资料均可以交给公安机关作为证据。按照这个程序,只有取证时会有人看到视频,对女乘客基本不构成二次伤害。

但是拍下视频发到网上,各路媒体火上浇油,事情越闹越大,看视频的人越来越多。这个过程与陈某某和郭某无关,为什么在这个过程中造成的二次伤害,要让当事人承担?

担责的人不应该是各路转发的无良媒体吗?

媒体现在在很多时候,不光推送消息,还会玩舆论操控。他自己各路转发的视频,添油加醋的让人去愤恨当事人,殊不知媒体也应该有职业操守,你可以报道事实,你可以还原现场,你可以用文字或者录音来证明你所说的话的真实性,但是你有必要把会伤害到当事人的视频一传再传吗


综上所述,网友们大可认为西安地铁没有道歉,保安没有被关进去这事让人很不爽,但是法律规定如此,它并不是为了让人爽而存在的。

类比一下,每天被城管粗暴执法的小商贩多的是,跟城管部门厮打造成衣不遮体的大部分都是男性。那么他们被拽掉衣服的时候,法律有处理城管人员吗?

同样,在疫情防控期间,跟小区门口保安起争执最多的,也是男性吧。法律有处理这些保安吗?

法律不应因性别而改变,男性女性都应享有同等的权力和责任。如果你认为这个事情是“男性欺负女性扒掉了她的衣服,周围一群人没有一个上去帮忙的”,那我只能说你的视野正在被媒体控制,你的思维正在被女拳侵蚀。这个事情的正确表述是“乘客被保安粗暴执法受到侮辱,围观人员不仅没有上去帮忙甚至录下视频传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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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实说,已经比预期好多了。

保安行为不构成违法,这就是最大的胜利。至于停职(不是开除)、整顿,也是现行制度下的无奈之举。但起码西安警方没有被拳师裹挟,把保安抓起来,这已经难能可贵了。

乘客这边我还真想说两句北京“正黄旗”大妈一没动手,二没对抗公交安保,结果领到的是拘留。此次两个乘客动手了,而且女的公开对抗安保,请问只批评教育是否合适?如果合适,那请问正黄旗大妈的案子是否就是一个司法被舆论影响的案例?

保安这边只是短暂的胜利。因为根本矛盾还存在。

另外一个问题下我说了,现在的规定就是让保安既管又不管,吵架了要管,对方不听你的那也没办法。讲理的保安能管,歇斯底里的保安管不了。

如果说在法制社会建设初期,你担心保安滥用权利,那我也理解。但现在我们依然运行着这么烂的体系,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

1、西方以及我国香港等地,保安就是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这些地方能做的事我们之前做不到,为什么现在不做?

2、总有人拿保安素质低说事,那请问为什么不构建培训体制提高保安能力?写字楼什么的暂且不论,地铁、公交、银行等地的保安,由公安机关负责培训,经过更为严格的训练后赋予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这种在西方早就行之有效的做法为什么我们就不做?

从西安这件事上看到,我们已经开始重视保安的“不作为”了,甚至可以说,相比较保安胡乱打人,我们现在对保安“装不存在”更反感。社会对于公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不可能永远容忍保安不管事,更不可能一直容忍某些人撒泼打滚之后能全身而退甚至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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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个勇敢拔枪制止哄抢的警察,却被带节奏滥用警械,拿枪指着老人时,我多么希望这样勇敢履行职责的警察能多一些!

西安地铁事件的处理结果,只会让更多的人选择自扫门前雪的冷漠。

可以预见:

保安会明哲保身,因为出来管事会丢饭碗,协助报警已经是讲良心了。

大众只能被迫忍受不文明行为的人,因为遇到撒泼的人,你惹不起,维权成本太高。

那些认为处理公平的人,

丢了饭碗的保安 VS 被批评教育几句的某女士

真的公平吗?

我只看到又一个彭宇案!

——

社会现实告诉你,千万别多管闲事!

——

看到老人倒地,要不要扶?

看到有人电梯里吸烟,要不要劝阻?

看到有人乱插队,要不要指责?

看到有人霸座位,要不要呵斥?

如果你是上述场景的当事人,你怎么处理?

你是被呼叫来的保安,你又应该怎么处理?

——没想到评论区这么激烈,多写一句——

图片涉及的新闻链接如下:

官媒当时的报道,立场还是比较稳的。自媒体当时疯狂带节奏,警察滥用职权,滥用警械,居然拿枪对着老人。

这类问题的本质就是:你是赞成每个人更应该守秩序,还是每个人更应该享有自由。

我认为,任何自由不可能是无限的,必须被规则所约束。

所以警察拔枪制止村民哄抢,是对的。

保安勒令扰乱秩序的人下地铁,也是对的。

守序阵营的人,站车祸司机和地铁里的其他人,认为不守秩序的人,妨害了自己的利益,希望他们受到惩罚。

混乱阵营的人,同情哄抢的人和扰乱公共秩序的人,认为他们没有犯多大错误,乃至认为自己有自由,不希望被管。

那些说这个保安太暴力,滑坡到保安今后都会暴力,很恐怖的人,请问:

如果人人都遵守秩序和法规,恐怖在哪里?

如果人人都不遵守秩序,不受处罚,才是真正的恐怖吧?!

设想一下,任何小纠纷,要么忍气吞声,要么打110,会是什么场景?

感同身受这个词真的非常准确,你怎么看这个事情,就看你和谁更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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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事情已经落幕,但有一点值得提一下,有6767个账号,借这个事件兴风作浪了。

或许这个也很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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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2017年美联航3411班机事件。非常类似,以供参考。

很多人误会了,这不是给谁背书的意思。而是多了解一下其他语境下发生的类似的事件,自己去提取值得思考的东西。

就酱。

以下内容均来自网络。

事件:

2017年美联航在芝加哥到路易斯维尔的班机上,要用这班机接载四名职工到下一个航点,需要四名乘客腾出座位。

事发时,乘客被告知可以领取400美元另加当晚酒店住宿,以及翌日下午的机位。

要是没有人接受,赏金就会加到800元。结果还是没有人愿意,于是一名经理登机告诉全体乘客,他们会挑选四人下机。

挑选准则有好几个,但一名联合航空公司的女发言人证实,飞行常客计划成员与买了贵价机票的乘客有优先权留在机上。

一对被选中的男女同意自愿下飞机,第三个人据报是那位被带走男子的妻子,她也同意了。但这位据报是医生的男子拒绝,他说隔天早上要看诊。

美联航调动三名保安,以暴力手段,强制将该男子拖行离机,从网络上流传的各角度视频中可见该男子眼镜歪斜、嘴角带有大量血迹,在被保安拖行时已无力反抗,似已失去意识。

同机乘客纷纷表示愤怒,有些人拿出手机拍摄视频,并上传到社交网络上,引发了网友的强烈谴责。

一位名叫布里奇(Tyler Bridges)的乘客在发布的视频里说:“他说,大概内容是:‘就因为我是中国人所以要选我。’”(后被证实是越南裔。美国人估计对亚洲人的身份也搞不懂)

布里奇说,最初两名保安人员平静地与这位亚裔男士对话,但后来来了第三个人,而这个人表现粗暴。

布里奇的另一段视频可以看到这位男士拿着手机,衣衫不整的跑回座位,口中歇斯底里地说着:“我要回家。”

来自另一位乘客的视频还拍到这位男子抱着分隔前后客舱的屏风,不断的说:“你就杀了我吧。”

事后:

芝加哥航空管理局(Chicago Department of Aviation)在事后表示遗憾,称事件中行为不符合标准,并对事件中的一名执法人员进行停职。在事件发生后的4月12日,另外两名事件中的执法人员也被停职。根据芝加哥论坛报在4月11日的报道,芝加哥警方在一份声明中称:在空警到场后尝试把乘客带出机舱时,乘客摔倒,而乘客的面部伤情是因为头磕在了座椅扶手上造成的。

联合航空方面对事件表示歉意,且声明已经联系该乘客;但同时有媒体报道航空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奥斯卡·穆诺兹在对公司内部的备忘录中称航班机组的处理符合规定程序,而拒绝离席的乘客是“具有破坏性和咄咄逼人的”。

事件发生后,联合航空周二股价一度跌超4%,收盘股价跌幅收窄至1.13%,成为标准普尔500指数中表现最差的股票。

当事人随后被送往医院,幸无危及生命之虞。律师表示,在被警员的拉扯中,当事人鼻骨骨折、两颗牙齿被打掉、颚骨受伤,需要面部修复手术。事件还造成他脑震荡,以至于事后无法回忆起自己曾经跑回飞机上。

律师列出了他的伤势:鼻子骨折、脑震荡、掉了两颗牙齿,可能需要做重建手术的鼻窦问题。律师托马斯·A·德米特里奥(Thomas A. Demetrio)在芝加哥市中心说:“长期以来,航空公司一直在霸凌我们,特别是联合航空公司。”

赔偿:

杜成德委任以美国著名律师托马斯·德米特里奥为首的律师团对联合航空进行诉讼。

2017年4月27日,联合航空与杜成德达成和解,杜成德获得一笔金额保密的赔偿。

后续:

两年后,David Dao终于在经历了“可怕”的恢复期后,在“Good Morning America”节目访问中讲述这个事件。他称当看见自己被拖拽下飞机的视频后,“我只是想哭。” 事件发生后,Dao说,此事对身心健康造成了持久的不良影响。在之前疗伤过程中,自己也决定康复了就去从事慈善工作。现在David Dao表示,对于当时的决定,自己并不后悔,也因为这件事让航空公司意识到政策上的缺失和疏于管理。

希望就如美联航首席执行官Oscar Munoz所说,“我们美联航从未忘记3411航班上的事故,这起事件让美联航努力成为更好、更有爱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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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关注几天了但是一直没写,因为我觉得这事儿信息缺失实在太多,放出来的那段视频剪辑上就存在很强的误导性。

女生一方大喊大叫,保安一方暴力拖拽,而且视角多次切换,每个角度只在冲突时停留几秒,很明显是不想让观众知道事件全貌,从而激发冲突。

到现在来看,这视频剪辑发布者的目的也确实达到了,男女对立冲突被无限放大,大多数网友的争论早就脱离了事件本身,转而变成了声讨男性对女性的压迫。

但是根据这份通告发布的内容,保安在赶到现场时是要求冲突双方都下车进行调解的,男乘客同意女乘客不同意(通告里写了女乘客拒绝,之前看过一位地铁上乘客的说法,描述的事件过程和该通告相同但更详细,里面有提到男同意女拒绝这一点,如再有反转欢迎补充),最后保安才采取了拖拽这一暴力手段,并不存在保安站在男乘客的一方压迫女性的情节。

那我们就抛开男女对立等情绪来看这件事,两个乘客如何起的冲突以及冲突过程通告没写,网上说法版本过多,这里就暂不讨论,只讨论保安到场之后的事。


阶段一:保安赶到现场时。

女乘客诉求:让男乘客赔偿雨伞。

男乘客诉求:不赔偿雨伞。

保安诉求:不让双方影响公共秩序。


阶段二:保安要求双方下车调解。

女乘客诉求:让男乘客赔偿雨伞,但拒绝下车。

男乘客诉求:是否愿意赔偿未知,但是接受下车调解。

保安诉求:让双方下车调解不影响公共秩序。


这里新的冲突就出现了,女乘客想让男乘客赔偿,但又不愿意下车调解,而保安的工作就是维持列车秩序,让双方下车调解。

到目前为止,女乘客确实影响了公共秩序,就像你在饭馆吵架,老板让你去办公室私下调解,但你偏要在餐桌上吵吵,不管你主观意愿如何,对老板和其他食客来说你就是来闹事的,影响了他人正常的体验。

但是后面保安采用了暴力拖拽的方式同样十分不妥,安保人员是没有权利实施这种行为的,本来只是个双方口角影响其他乘客的小事,但是保安的暴力拖拽对女乘客造成的伤害远远大于原始事件本身。

作为保安,职责应该是解决问题,但是该保安解决问题的手段反而造成了更大的冲突,不管该保安道德如何,业务能力确实是大有不足。


但这事反映的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冲突事件,而是所有公共服务人员遇到类似“电车难题”时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如果之后再发生类似事件,争吵的乘客就是不愿意下车,保安无论怎么劝说都是无效,那这件事该如何处理呢?

是放任这一个乘客继续吵闹影响其他乘客?还是报警把警察叫到地铁上继续劝阻?如果警察也劝阻无效又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所有公共场所的运营者都应该考虑下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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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公交车上我记得原本是没有保安的,配备安保人员是在某年的恐袭事件之后,还是公交坠河事件之后,我记不太清了,目的当然就是能够及时制止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既然现在这么多大V说保安没有执法权,我学习到了,而且非常同意。那保安当然也没有制止诸如恐怖袭击或者抢夺方向盘的权力和义务,没有执法权嘛。再遇到此类事件,请大家报警后安静等待警察到场处理就好了。

什么?你说来不及?那就没办法了。

不,也有办法,我们也可以走美国路线嘛,大家都配枪出门,遇到问题,各凭本事,强者生存。

还得是灯塔啊,一早就预料到了我们今日之困境,并给出了终极解决方案。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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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唏嘘。这要是搁过去铁老大的时代,上去的就不是保安而是铁路警察了。该女乘客就涉嫌妨碍公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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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高能

作为一个每个月地铁充值300~600的人,每个月都能观摩到地铁吵架/打架,我觉得我还是有点经验和资格说话的。

一般来说地铁上的争执,能和解你们就和解,但是如果你们要一直吵架或者打架,那绝对会有反馈机制,等到了下一站,你们就会被截停,保安就会进来把你们都请出去,如果乘客拒绝执行,地铁当然不可能停运等20分钟警察来,保安硬拖也会把你拖下来。于情于理,保安拖你下来都没毛病。

什么?保安没有执法权?喔,原来没人关心女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寻衅滋事,违法在先,反而一直在关注保安有没有违法?

感情女性犯罪分子违法,没关系,男性见义勇为,就是没有执法权?没有执法权,我总有见义勇为的权力吧,有个人明显违法,已经严重干扰到公共场所的秩序,我劝阻他不听,我把他驱离/控制起来还违法了。

万幸公安机关并不是那些女性诉棍,没有被万恶的舆论所裹挟,还是得出了保安并没有违法的结论。

很多小白,老是说,那你地铁公司把视频发上来呀,首先,公共场所里的视频,除了公安机关可以调用,其他任何人不得调用,更别提发到网上了。最多可以让你看看,但绝对不允许你录制或者拷贝,因为室外监控视频涉及个人隐私,不能随意进行公开。。。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苏行申970号行政裁定书。
公共区域的监控视频是公安机关的执法辅助设备,用以弥补公安民警日常巡逻的不足,监控视频资料是未经处理的原始基础数据,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政府信息。且因其可能涉及不特定个人的隐私,无法通过征询案外人意见程序确定是否予以公开,治安监控或接入公安机关的非治安监控视频资料皆同此理……

既然官方视频吃瓜群众大概率看不到,那我能只能通过网友录制的视频进行观察和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已经有其他网友补充了当时发生的实际情况,就是女乘客嘲讽辱骂在先,而后乘客和女乘客发生推搡,女乘客拿伞反击。基本和我分析的一致,说明以下并不是单纯的个人猜想,而且有间接论证,接近真实情况的事实还原。

图1

图1中戴口罩白衣绿裤的就是所谓的打人大爷,后续人家已经主动下车,而且后期一直在车厢外(看图2图4)。很多女拳师所谓的为啥不拉大爷不攻自破,人家大爷自觉的很,一开始就站在门边,并先于女乘客下车,还怎么拉?往轨道里面拉吗?

图2

图1大约5~10S后,此时大爷已经往车厢外走了,注意左侧半个白衣绿裤的人,视频上是有完整的离开的动作的,你可以去看原版视频,截图的话,我只能截一帧。

刚才图1大爷左侧乘客坐的稳稳当当,几乎同一时间图2女乘客右侧座位身边一个人都没有,很明显,这边的人都受不了她跑了,可见推断之前撒泼有多厉害,只是没有之前的视频做证明罢了。

此时图2可以看到保安拖的也是手腕,并不是拉别人的裙子,屁股,胸部,腰部。至少此时就是执法,而不是主观上的想占便宜。

图3

证据之一,图3右侧黑夹克男子,抓住女魔头手腕,协助保安,送她出来。。。一个非保安(黑色制服),非地铁工作人员(白色制服)的热心市民为啥要无缘无故帮忙?可见女子之前应该跟很多人都发生了冲突,犯了众怒,否则正常情况应该会有人劝解/袖手旁观,而不是帮忙保安。

而且该男乘客很克制只是拉手腕,很明显,也并不是为了占便宜才帮忙的。

拖女乘客的人不只保安,乘客也参与了,左侧女乘务员是否参与了?因为有马赛克,所以看不到,很明显,绝对不是保安一个人的决定。

另外,图3的女生是被四脚朝天抓着出来的,为什么是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姿势呢?

很明显,保安不可能去搂抱背扛,把女生弄出来,这样还不得被女生告到社死,保安能做的,只能是拉着她的双手往外面拖,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往地下坐并拼命挣扎,你是根本拉不走她的,因为她的重心低,你的重心高,她用力下坐,你可能就会摔倒,如果女的躺在地上,你个保安强行拖拽,好了,又上热搜头条了,怕不是立马被开除。。。。保安也很聪明,寻求了身边人员的帮忙,两三个人一起把她“体面”的抬了出来。。。所以这次也就换了一个停职留薪,限期整改,大概率工作是保住了。

既然从头到尾只是抓手,那女乘客衣服脱落,你能全怪保安吗?感情女的衣服破了就占理了,就要反转了,显然并不合理。

图4

图4右侧应该就是白衣绿裤大爷,人家没说不赔钱,不去警察局,全程配合在车厢外面等。。。而女乘客一直不配合离开车厢,一直强调,要加大爷微信,目的显然不纯,很可能并不是想要赔偿,也不是想要道歉,只是想人肉,让大爷社死。


至此事情的大概情况已经基本还原了。

女乘客先是不知道为什么(说话声音大只是起因,肯定还有其他的不良行为),得罪了整个车厢的人,导致有人报警或者通知地铁公司,让保安把她请出车厢,她自己有某种目的不得而知,她拒绝离开车厢,并要求先加大爷微信为条件。。。在大爷已经离开车厢,要在外面等女乘客后,女乘客依旧拒绝离开,试图继续撒泼并讲道理(可能是已经发现有人录制视频),但这时候讲道理已经晚了,因为事情已经闹大了,把你请下车是因为你之前的行为,而不是因为你现在讲道理就可以不下车,你现在在车厢里讲道理,相当于继续撒泼。。。甚至连乘客都看不下去了,帮着保安一起把她抬了出来(图3)。。。她不服啊,继续冲进车厢,拉着车的一根扶手,拒绝出来。

网上那两段视频都不完整,截取的很明显,估计又是一次无良自媒体的狂欢。

之前浏览其他回答的评论也看到了其他匿名用户的说法,也基本证实了我的猜想。

根据这个匿名用户的说法,这位女乘客开始是在那里打电话,声音很大,周边人都劝他小声点,但是她一直不听,并一直言语嘲讽辱骂,后面有一个比较近的大爷气不过,打了她之后,女乘客开始拿雨伞攻击,可能由于高度近视,误伤了身边所有人,雨伞也是这个时候打坏的,根本就不是别人踩坏的。

大爷其实一直在配合保安工作,而且后面主动下车了,但是女的一直在那里撒泼,后面这个用户说自己后面躲起来了,没有看到后续。但是已经不重要了,因为我已经把后续前因后果通过截图分享给大家了。

希望大家也懂得,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一个人不是嚣张跋扈,无理取闹,别人不大可能会对他进行很强硬的对待。。。任何新闻如果显示的是一边倒,完全是毫无缘由,毫无道理的粗暴对待,那一定是他隐藏了什么关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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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男女问题的讨论。

我是个男的,我也不希望我的衣服被撕烂。我唯一的优势,也许是保安看我性别和体格不会直接上手吧。

很多人说保安怎么做,也已经有人回答了,保安能做的就是请双方当事人一同下去,女方要求看监控,那地铁里没法看,一起去监控室调解室看吧,这样说不就好了吗?如果乘客硬要不下去,那就报警,让警察在下一站进来处理,我能处理的就是双方不打不吵,如果打起来吵起来我有权力制止。

所以现在处理的主要是地铁工作人员。这就对了。为什么?因为这些地铁工作人员的指令才是令保安陷入这种保安怎么做都不对的困境的原因。当然事实上保安的具体操作和事实结果使这个问题扩大了。所以地铁工作人员和保安都不冤。很多人说的保安没办法,不是事实上的没办法,而是下属被上级安排不合理任务又无法拒绝,劳动方弱势的没办法(想到春晚门卫的小品,执行规定被辞退,放松规定错在你)。

其实从事件的发展来看,应该地铁方只要求女方下去才是真相,因为女方要看监控肯定要下车,那她拒不下车,肯定有对方不用下车的原因。现在这种说法似乎消失了,不知道具体原因。

所以这件事情,不论对错双方下车就是标准,所有自以为现场判断对错只带走一方的做法都会为管理者带来非常大的风险。

现在也算大事化小,大家都挨点板子。但大家都明白,也许损失最大的是保安,不是损失的绝对值,而是有可能工作不保,但这不是处罚的问题,还是劳动者弱势的问题。虽然我个人觉得单纯处罚是罪有应得,但还是一声叹息。枪口抬高一厘米,不是摸鱼,而是正道啊。

我们企业的保安,从来都不上手,发生冲突,都是自己双手背到身后,几个人并排做人墙压迫住,我一直觉得是标准操作呢。看到很多警察也是这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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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男人,很能体会男人的心情。

男女吵架,吵多了,真的是男的一句话也不想多说。

保安在家要忍受自己家女人,在外还要忍受别人家女人吗?

没必要吧。


这种女人真的是一刻不消停的给你整事,整个社会还是对女性的毒打太少了,以至于中国现在大量产生这种女人。

有事你就讲道理,好好说话,这一点都不会,也能算个人吗?

记住:女人,你只有一个丈夫,不要把社会上所有男人都当成你丈夫。


道德的高地好占领,只需要一张与己无关的嘴脸就行。

映照现实,你家是真有一头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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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情绪激动主要是通告认为保安行为不违法,对保安的处理不满意。

以及,西安地铁之前的报道在避重就轻。




但是我看到某些人的评论大概是:

1. 这辈子不去西安,把西安拉入黑名单

2. 地铁很危险,保安不违法,太恐怖了

这就直接定性成地铁、西安有问题,不能坐,不能去了。

是不是有些发泄情绪怨恨和因噎废食了?




本质上是保安为了交通能正常运行,但是处理方式过激。

但我看某些评论还以为保安好像另有所图,对女子有不轨似的。

是不是某些人眼里,思维太定式了,眼里只有男女问题了。




不过,这确实不是保安粗暴拖拽的理由。

保安可以劝说为主,但是不应该动手。如遇违反法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以报警,由警方调查处理。

但是保安不应强制暴力措施解决。

保安只是维护治安秩序,但是没有执法权,不可以实施强制行为。



女乘客吵闹但是没有威胁他人安全,保安的拖拽行为明显超出了职权范围。

保安的行为肯定是存在问题的,

处理通报中也说了,西安交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对相关人员教育培训不经常,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保安人员履行职责不文明不规范。给予相应处分和谈话。





我觉得这事吧,保安和女方都有点责任,没事的时候可以学点法律知识,以及如何处理问题等。我最近在看抖音博主:四平警事(id:LPpolice)的视频,都是用一些严肃认真的普法态度,但是幽默风趣的风格给大家普法,我觉得没事看看挺好的。

大家多学点,平时在社会上处理问题也会更好一点,给社会少添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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