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男子亲子鉴定儿子非亲生,诉至法院获赔62万”的新闻?

回答
这则“男子亲子鉴定儿子非亲生,诉至法院获赔62万”的新闻无疑触及了许多敏感的社会议题,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为了更全面地理解,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

事件本身与核心问题:

新闻报道的焦点是一个男人在得知儿子并非自己亲生后,通过法律途径向妻子(或前妻,具体信息可能需要更多细节)及其父母(可能涉及代孕或欺骗)索赔了62万元。这62万元的赔偿金通常包含了多个方面的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 这是核心部分。男性在长达多年的婚姻和育儿过程中,对儿子倾注了感情、时间和金钱,但这些付出是基于一个虚假的血缘关系。这种欺骗导致了巨大的精神打击、情感上的背叛、信任的崩塌,以及对个人身份认知和家族传承的冲击。这种长期积累的情感和心理创伤,是精神损害赔偿的主要依据。
经济损失赔偿: 尽管精神损失往往是重点,但法律也可能考虑实际的经济损失。这可能包括:
抚养费: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孩子支付的抚养费用。
教育费用: 为孩子投入的教育成本。
其他因抚养孩子产生的直接经济支出。
其他可能因欺骗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考量:

这则新闻将法律和道德推到了风口浪尖。

法律层面:
侵权责任: 妻子和其家人(如果知情)的行为可能构成对男子的侵权,具体来说可能是欺诈或侵犯人身权利。虚假生育行为直接导致了对男子生命权、健康权(尤其是精神健康)、名誉权以及家庭关系的侵犯。
亲权认定: 亲子鉴定是核心证据,它直接否定了法律上的父子关系。在法律上,父子关系并非仅仅是情感上的纽带,更与权利和义务紧密相连,如抚养义务、继承权等。
赔偿依据: 法院的判决基于对男子遭受损失的评估。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通常会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持续时间、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以及受害人的痛苦程度等因素。62万元的数额,虽然具体情况需要法院详细说明,但可以推断出法院认为男子的精神和经济损失是相当大的。
合同法与婚姻法: 婚姻本身可以被视为一种契约,其中包含忠诚和坦诚的义务。欺骗行为违背了婚姻的基本原则。

道德层面:
欺骗的道德谴责: 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基于血缘的欺骗行为本身就是对人性最基本的背叛,是对伴侣、对家庭、对孩子的不负责任。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不可原谅的。
对婚姻的冲击: 这类事件严重动摇了婚姻的基石——信任。当信任被彻底摧毁,婚姻关系也难以维系。
对孩子的伤害: 尽管男子是受害者,但孩子也是无辜的,他同样会面临身份认同的危机和家庭破裂带来的情感创伤。虽然赔偿是为了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但如何处理好孩子的问题,也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生育选择与社会责任: 这也引发了关于生育选择的讨论,比如是否应该在生育前进行亲子鉴定以避免此类悲剧?但这种做法又可能伤害正常的夫妻感情和信任。同时,也涉及到生育的伦理问题,如代孕、隐瞒真相等。

可能存在的细节与潜在争议点:

妻子的动机: 妻子为什么会隐瞒真相?是为了避免离婚?是为了获得经济支持?是为了维护家庭的“完整”?动机的不同,也会影响公众的看法。
双方家庭的知情程度: 妻子的父母是否知情?如果知情并参与欺骗,他们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知情”的时间点: 男子是什么时候得知真相的?如果是长期隐瞒,损失和精神痛苦自然更深。
赔偿金的具体构成: 62万是精神赔偿为主,还是包含了大量的经济损失?
判决的合理性: 62万的数额是否合理?不同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是“应得”的,有人则认为赔偿金额过高或过低。

社会影响与启示:

这则新闻的出现,给社会带来了多方面的启示:

警示作用: 对于试图隐瞒真相的人,这是一个强烈的警示,法律和道德都会对其行为进行制裁。
对婚姻的拷问: 它迫使人们重新审视婚姻中的信任、坦诚以及责任。
对生育权利的讨论: 是否应该赋予男性在某些情况下要求亲子鉴定的权利?这又会涉及女性的隐私权和生育自主权。
对社会保障体系的思考: 如果这种事件普遍发生,是否会对社会的生育支持政策、儿童福利等产生影响?
对男性群体情感的关注: 这类事件的发生,也突显了男性在婚姻和家庭中可能遭受的巨大情感伤害,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和理解。

总结:

“男子亲子鉴定儿子非亲生,诉至法院获赔62万”的新闻,是一个复杂且多层面的事件。它不仅仅是一个法律判决,更是一个关于信任、欺骗、家庭、伦理和个人权利的社会议题。

从法律角度看,法院的判决是对男子遭受欺骗和精神损害的补偿,是对侵权行为的制裁。从道德角度看,隐瞒真相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和坦诚义务,是对家庭的背叛。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这个事件背后可能存在的复杂性,以及对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孩子)可能造成的伤害。在评论此类事件时,保持理性、客观和多角度的思考至关重要。它提醒我们,在追求法律公正的同时,也需要关注人性的复杂和情感的脆弱。同时,它也促使社会反思如何在保障个人权利和维护家庭和谐之间找到平衡。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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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入手,讲讲欺诈性抚养关系下男性如何维权。


基于两性的生理差异,女性能保证后代的血缘一致性,而男性则会在婚姻中遭遇亲子风险。在未普及生殖鉴定技术之前,喜当爹的可能浑然不觉,而鉴定技术普及后,相应的案例也大量可查。


当男性的配偶与外人通奸,以婚生子女名义生下后代并与丈夫共同抚养,此时男性的境遇则是"欺诈性抚养关系"。陷入"抚养欺诈"的男性,有权主张返还抚养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


首先谈谈抚养支出。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建立在亲子关系的基础上,分为自然血亲(婚生与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和拟制血亲(继子女和养子女)。也就是说,婚生的孩子、打炮来的孩子、前女友的孩子、小三的孩子、现配偶带来共同生活的孩子和领养的孩子都有权得到父母的抚养。


而"欺诈性抚养关系"下,子女不属于自然血亲,也不属于拟制血亲。拟制血亲的成立是只需要依托于抚养关系的建立,但也要求有对亲缘关系建立的起码合意。收养或重组情况下,当事人对此明知,自不必说。反观欺诈性抚养关系下,受害男性作为生父母外第三人,当然地对异生子女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付出的抚养支出也属于女方不当得利,应当评估具化成一个额度,予以返还。


再说说精神损害赔偿。


目前法院可查判例中援引的法条都是《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原《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这类综述性法条,要具体解释的话,可以从三点入手分析。


一是《婚姻法》的"离婚损害赔偿",婚内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物质损害赔偿或者精神损害赔偿,而这些过错显然包括异生子女,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并长期欺骗抚养异生子女。


二是《民法》中的一般人格权(其他列举性人身权利外的兜底权利),受害者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三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二条,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我国并未明文规定权属,但婚姻产生的身份权体现为配偶权,含有抚养权、同居权、忠实请求权、离婚请求权等,有待进一步细化规定。


因此,法院往往会允准当事人的离婚请求,并判决女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诉求畸高,也会对主张数额酌改,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几万元左右。至于抚养费用的索取,则另行再诉。


综上,于情于理,被欺骗的男性也有权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更何况,付出的钱不能悉数收回,心灵伤害更不可量化。


有这些钱和这些爱给谁不好干啥不行,白白帮狗贼养了这么多年孩子,一场体面的起诉已经是给欺骗者最后的宽容了。孩子自然是无辜的,可并不代表可以用岁月加持的理由,当然地裹挟成年人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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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黄先生是个大傻逼,自己养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人是社会性的,由社会关系定义,这么多年的心血付出,亲子培养,是任何金钱换不来的。遇到这是咋办?还能咋办,如果自己没啥能力,那就当做不知道,继续过,儿子还是自己的儿子,丝毫不影响。如果自己能力很足,自己又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那就找个别的借口和原配离了。但离婚理由绝对不能是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必须仍然是自己的。如果原配不同意离咋整,那就冷暴力,在外面找个愿意和你生娃的女人。把女人和孩子这两个角色一定要分开。娃他妈对不起我,就让她受惩罚,但娃无论血缘上和我有没有关系,我付出这么多年,就必须是我的娃。女人可以惩罚,娃是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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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看,只能说,现在的卖假酒的水平太差了!智商都不在线!

我给各位女拳出个主意,你把桌子掀了不就完了吗?

懂我的意思吗?罗马毕竟不是一天建成的,国男的思想也不是一步到位的,要想和国际接轨还需要时间,还需要润物细无声!

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估计这种事会越来越多,在经济不景气的现在,毕竟没有那么多资源供养女权,女权都供不起了,更何况女拳呢!所以趁着余晖还有点热量,赶紧做打算!

1,立刻在更大门户网站上,论坛掀起活动,讨论关闭亲子鉴定中心!

就说亲子鉴定不利于家庭关系长期稳定,不利于女性的生育价值,违反人口持续增长,不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


2同时让代表在大会上宣传,并提交议案,关闭亲子鉴定中心。

宣传,造势,这就完了?不行,还要拿出狗粉的精神,在亲子鉴定中心拉横幅,要有演员,并声泪哭诉,图文并茂的控诉,亲子鉴定中心,毁了我家庭。


3你认为把中国亲子鉴定定为违法就算了吗?

NoNO,万里长征才走了第一步,还有很多步,以我们国男的思想,中国不让检验DNA,难道国外就不让检查亲子鉴定吗?当中国禁止亲子鉴定,东南亚各国立刻就会发现财富商机,亲子鉴定,加快10w,不着急1W,还能带动当地经济!

为了避免出现此种问题,

立法与司法就必须出台相关规则

比如,未成年人在未满18周岁时,禁止父母带去相关机构做亲子鉴定或者血型匹配【DNA都废了,只能做血型匹配测】,在比如,国外的亲子检测结果,中国境内一律不宜承认,那你想再中国做亲子鉴定,不好意思,参考第一条。

没有狗头表情包,请允许我手动狗头下

去年,爆出绿地事件。

我很不理解一些女性看法,说,女猪脚的老公很有心机,还录音,还收集证据,我只能说,幸亏他老公有所谓的“心机”,要不然,就不是录音了。

来请各位设身处地想下,你在我买的房子里面和你的领导颠软倒凤,还怀了孩子,最后还逼着我认这个孩子做儿子,我现在想问问,你是不是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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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一件我们这边发生的一个新闻。






图中的白裤男正和黑衣女在亲热,这本是一段视频,我就先不上视频了。全部视频中没有啪啪啪片段,就是亲吻。大家猜猜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是邻居关系。

白裤男自己有家庭,黑衣女也有家庭,图中的地点是在黑衣女家,而视频是黑衣女的被家里的监控录下来,被自己老公看到,然后在网上小规模流传。



发生这事之后,黑衣女的老公看到了视频,然后自己自拍了一段,就是图上这位,我们暂且称他为谢顶男。

他自拍的视频内容是什么呢?他在视频里表明他已经(通过监控的视频)知道此事,要白裤男在一定期限内给他个说法,或者赔偿他十三万,不然期限到就要去白裤男家里杀人,「见人杀人,见鸡杀鸡 」这是他在视频的原话。





谢顶男发完视频,然后白裤男并没有出现,所以谢顶男兑现了自己说的话。

这也是一段视频,因为太过血腥我就只发图片了。图上倒地的都是白裤男的家属。

我想表达的点是什么?

杀人是犯罪,犯罪者必须伏诛。

单单夺妻之仇恨,就可能产生这种悲剧,何况连后代都不是自己的。

中国虽然已经步入现代文明社会,但是也只是一只脚刚刚迈进去而已,很多地方根本支撑不了文明的成本,就是血债血偿,夺妻不是象征爱情和自由,而是屈辱和尊严的丧失,只有血能洗清这种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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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 题主是拿个出轨的妻子 或生父 。 这件事摆明了这位父亲是受害者好吧,受了这种伤害,不杀人已经不错了,还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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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就是那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女木水啊?

我说,黑社会都知道干久了要洗白,小V打名气的时候搏个出位也就罢了,您这都几万粉了,难道不知道到今天还要学凤姐秀脑残搞唾面营销有多掉价?一个大V混到这份上,简直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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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的有点少,

少女遭富二代毁容可以得到将近200万的赔偿。

同样是“毁一生”,这老哥才得获赔62万。


中国的男女真是太不平等了。

手动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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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啊,这道题发布于2015年6月,知乎这个时候怎么样其实我是没有亲生经历的,但是至少微博的状态我是知道的。看了这个问题的最早的回答,其实也有几个人认为男方不合理,当然因为当时回答的人不多样本不充分,也不能下结论。

至少目前除了这位题主,可能很少有人认为这个事情男方有什么过错,实际上这也是政治正确逐渐受到质疑的地方,也是性别平等在舆论上逐渐恢复的体现。遥想2015年,刷微博,一些问题下,经常会看到【就这样也有女朋友】【有个女友就不错了,还在乎xxx】【女人的青春很宝贵的,看你一眼就是恩赐】【我xx我xx我xx但我还是好女孩】。可能这些内容现在看来很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在2015年的微博这些内容还是比较多,尤其是前两句。我当时看了,实际上还是很觉得恶心,更让我无奈的是微博上几乎没有反对声,这是最恐怖的。如今微博上这种言论开始逐渐被质疑,有了零星的质疑声,虽然刷微博女性更多还是不太容易做到平等,但是已经比以前好多了。而知乎男性用户比例还是多一些,看到过有人统计了好像占55%左右吧。所以这些言论也就更加被质疑,这些性别不平等的现象慢慢得到了纠正。

其实仔细思考,女木水在如今应该不会提出这个问题,而在2015年能够敢于提出这个问题也是可以看出当时政治正确在知乎这种男性较多的环境下依然有市场,也间接证明了当时这种性别不平等的这政治正确实际上蒙蔽了很多男性。女木水当初提到这个问题的目的,我猜测可能是希望把家庭养育子女和血缘的关系割裂开,希望男人不去在意自己的血缘关系。只是,我们也知道母亲和孩子的血缘关系一般是确定的,目前医疗环境下,报错孩子的事情越来越少了。断绝的是父亲和子女的关系,而不是母亲和子女的关系。如果做到平等,那么每个家庭生的孩子收归国家,并且分配一个和双方都没关系的孩子。我想,女木水要求的可能并不是这个。

当然可能女权当时会提到一个社会化抚养的问题,需要搞清楚的是抚养成本社会化,而不是那种断绝家庭关系的模式。社会化抚养的目的是通过公共财政对家庭养育子女给予帮助,目前生育保险实际上也是这个范畴,当然或许由于社保比较紧张,这个做不到保障力度那么大。而社会化抚养,其实是让婚姻失去了意义,实际上也是反婚女权的一类。而反对婚姻的女权的论据其实还是婚姻造福男性压迫女性。

我们知道,不婚不育实际上是个人选择,但是宣扬反婚反育就不是很值得推崇的。就比如愿意做变性人是个人选择,但是不能说歧视不做变性手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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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看了一个应不应该废除死刑的,这里又是这么个题目。这个年头都只能是婊子要女权,禽兽要人权,我们普通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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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过“买断工龄”吗?这62万相当于买断“父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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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一个笑话,在我看来就是笑话。

朋友圈看到的,可能有些小出入,大体记忆如下:

“什么都准备好了,就差酒席和结婚证了。结果因为查出来怀的孩子不是自己的,就不准备结婚了,还要把彩礼什么的都要回去。人家都已经收心准备跟你结婚安心过日子了,你就不能原谅她?不就一个孩子嘛?是不是自己的很重要?人还不能犯一点错误了?明明就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个不结婚的理由,还说的那么冠冕堂皇。呵呵,渣男!”


社会底线越来越低,人的底线也越来越低。

女权怎么来的?不就是因为很多婊子(原谅我用这么粗俗的词)做了婊事,又受不了来自于社会的指责,给自己想法设法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如今网上所盛行的所谓维护女权,到底是为了维护什么?

婚前堕胎?婚内出轨?或者类似于题主所说的这种情况?你们维护的行为,大喊口号维护的行为,是这些已经违背了伦理道德的行为?如果真是这样,那很抱歉,没法认同所谓的女权。

并不想到最后,我们也要像法国人一样被嘲讽,不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所以,麻烦要维权的各位女性,摆正你们的立场,摆正你们的三观,摆正你们的心态。这个社会远不是你们所认为的没有底线,没有底线的,只有一小部分人罢了。在你们高喊口号的同时,请扪心自问:

“我们维护的,到底能不能维护?”

也请自问,自己到底是不是那一小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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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老娘辛辛苦苦的去找歪果仁,就你这老实模样,怎么会有这一黑一白的双胞胎!为了你家族基因,老娘我是尽心尽力,心力交瘁,把老娘全部青春都给了你这不懂浪漫的男人,现在居然要我赔你钱?想当初我为了嫁给你,也就只要了180㎡和180W,你没有180㎝和180㎜也就算了,现在你居然来跟我谈钱?呵呵……我做的这一切不都是为了你的后代能补上那180MM和180CM啊……呜呜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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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了这一步了吗?男人们还在当heforshe吗?呼喊你,快给我站起来!
先是要求男性必须放弃处女情结,后来要求男性必须接受另一半之前堕过胎,后来说女性出轨已经是新常态要求男性接受女性婚内出轨,然后就是这个问题。我很好奇某些heforshe和某些男性的底线在哪里?而且这一切都是在女权打着“女性被压迫”的旗号进行的,男性如此退让,究竟是为了什么?顶开盖子跳出锅吧,虽然也许会摔死,但是里面的水已经很烫了,北欧那些煮死的青蛙,不是我们逆来顺受的理由。我宁愿死在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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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和答案需要收藏,十年之后再看,在女权欧洲,这种事情太多了,孩子不是自己的也得养着,而且男性是没有资格做亲子鉴定的。十年以后,随着女权的发展,我们也会这样,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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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里教科书级的田园女权逻辑。


请大家认真学习。

这是必考重点,不在a卷就在b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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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把问题改了,个人观点全删了,岂不是让我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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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赔了62万?

我是女的。


这个女人,毁了丈夫的大半生生。也毁了丈夫父母家人的全部希望和幸福。

还把一个带着原罪的孩子,带到这个世界上。儿子无论什么时候,脸上都贴着“你妈是婊子”五个字。一辈子都会被各种歧视。


女权,是建立在自尊自爱,责任感,自强,的基础上。

对婚姻的忠诚,对家庭尤其是孩子的责任,都是女权。

如果连自己的逼都控制不住,你就一牲口,就一个会行走的阴道,别给我胡扯什么女权!你连人权都不配。



你可以性开放。这是你的自由。我支持你。

前提是,不会影响到你的父母。没有男友丈夫。做好避孕。不影响男方的家庭夫妻。并且独自承担一切后果(疾病,被人歧视,情感问题)。如果你做到了这一切,我尊敬你的性开放。

但是,你选择性开放,却是要丈夫承担后果,你儿子替你背负谴责,就别怪大家鄙视你。



关于孩子的原罪。。。评论区纠正我了。

我也希望孩子是无辜的。毕竟,孩子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

我也希望孩子不会受歧视。我自己,肯定不会去批评议论八卦的。

但是邻居们,七大姑八大姨们,某些老师们,同学们,将来的同事们领导们,女友妻子的亲戚们。。。不会这么想。

父亲不是父亲,母亲没有母亲样子。最疼爱我,惯着我的爷爷奶奶,也不是爷爷奶奶。成年人都没法接受这些事实。何况是个孩子?

他从知道这些开始,就得接受,无条件的接受事实,承受一切。所以,我的理解是,他是带着原罪来到这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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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也消停消停吧,对于题主这样一头走到黑的女权癌来讲,你越反驳她她就越觉得自己贼厉害,与社会保守旧思想作斗争,给新时代独立自强的女性谋福祉。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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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以下三个例子怎么样也不会有人支持……结果我错了,大家看看什么叫做真正的女权。


以下是原回答


是在下输了,我还以为女权患者,哪怕智商再掉线也不会公然支持这种没下线的言论。

结果还tm真有。

我在另一个问题下的回复,怕是要成真了。

非处、堕胎、怀别人的孩子…在男人底线的边缘试探.jpg

下一步是啥?

不就是在自己丈夫面前和别人的男人做爱吗?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这么多年的感情,不就当面出轨了一次,凭什么和我离婚?
离婚也就算了,我一个弱女子陪你那么多年,你连1/100000000的力都没出,为什么不净身出户把财产全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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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实在不懂一些女人的脑回路,一个男人,不想戴绿帽子,不想养别人的儿子就是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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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么傻逼啊,哑巴亏吃了几十年,因为有感情就不需要赔偿啦,这么说朋友间借钱,有感情就可以不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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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真是女权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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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得太轻了。


上海养小孩十几年花费下来,62万不算什么吧。当然这个不是关键,关键是十几年青春多少钱啊!说黄先生这辈子都被毁了也不为过。假设黄先生25结婚,现在也快40了,最好的时光都花在别人孩子身上了。今后就算再婚,生育能力下降多少?再养个自己孩子,没长大自己就老了多亏?这是区区62万能赔的了么?这种事起码罚个倾家荡产吧。毕竟中国法律又不是不让你离婚,俩人过不了离了得了。现在让人白养十几年孩子,把人生毁了,这种情况,不让这亲爹妈后半辈子从头再来,那还有公道吗?


插句话,中国法律界媚洋问题,对中国道德下滑是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大的如一直吵吵的废死问题,小的如这种事。的确,在西方遇到这种问题,首要原则是保护孩子成长。这话说出来冠冕堂皇,中国不少法律人也奉为圭臬。结果就是打着高尚旗号慷他人之慨,名正言顺的彻底不要正义。


没有了正义,要你法律何用?就为了吃人血馒头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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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杀人我都觉得他是好脾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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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意思是 这男人替别人养了儿子 还不能报账?你要搞清楚 这男人是受害者 要求赔偿有什么奇怪的?这和收养小孩养大可是有本质区别的 收养小孩养大是主观上接受“孩子不是亲生”这一事实 而这个男人是被动承受了女方卑劣的欺瞒 他错过了延续自己基因血脉的最好时机 他投入付出的大量心血和钱财 实际上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为别人支付的 就算对孩子有感情 就不能向孩子生父生母要求赔偿吗 这是什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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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在想,你们黑女权也不能这么下作啊,按照中国养育一个孩子要付出的金钱精力和感情,没几个人能接受非亲生的孩子,想想学区房多少钱一平,想想辅导家庭作业要死多少脑细胞。而且这一切没有机会再来一次,等孩子长大了才发现不是亲生的,还有精力去重新再生养一个吗?

这不仅是在挑战中国乃至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伦理,也是在挑战人的生物本能啊,更搞笑的是,什么叫“哪怕有一点点感情也不至于要求赔偿”,这是让孩子他妈赔偿,又不是让孩子赔偿,和孩子有感情,所以就不能找他妈索赔了吗?这都什么逻辑啊。

然而现实打了我的脸

请参考

某些人头顶上的一级头已经在闪闪发亮了。

多年以后,拿着亲子鉴定书的某些人,会回想起那个遥远的,在知乎为“女权主义”张目的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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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此问题的女水木最可恶之处在于明明知道自己是胡说八道,却还理直气壮的将这套歪理邪说说出来,甚至还妄图将此观点传递给大众,你明明不可能做到无条件给别人养孩子,为何还要要求别人这么做,你不觉得自己的做法让人作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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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呀,题主好一招混淆视听颠倒是非不辨黑白偷换概念!题目叙述这么长大段都在讲自己对“为何男性这么在乎血缘”的不解和对“集体育英”的伟大创想的希冀。

瞧瞧题目是什么?“如何看待男子亲自鉴定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之后索赔”对比的项目是什么?是“妻子发现男子婚前有私生子是否能索赔”。

来来来,你告诉我这俩事是一个性质吗?是一回事儿吗?前一个问题,这丈夫是把一个别人的儿子当自己的儿子养了半辈子,付出了多少爱多少钱?后面这个例子,你告诉我这个妻子对丈夫的私生子付出什么了?按照题目的问法,她甚至在想要索赔前都不知道这个私生子的存在,那这俩题目凭什么放在一起对比?

男子为什么要索赔?他索赔的是什么?是对于儿子的抚养费和自己的精神损失费!抚养费是什么钱?是指养大这个儿子当爹的掏心挖肝倾其所有的付出!这个精神损失费是什么钱?是这个当爹的付出了十几年的父爱,最后却发现这一切都是骗局!

而在“妻子发现男子婚前有私生子是否能索赔”。这个问题中,你这个妻子凭什么索赔?这个她根本不知道的私生子花她一分钱了?享受她一丝丝母爱了?你什么都没付出,什么都没损失,你索赔个球啊?

但如果,问题变成“如果妻子发现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被丈夫调包换成了他跟别的女人的私生子,该不该索赔?”。我觉得该!因为这样的问题才是跟原问题配套的好吗?这才是出发点相同,性质恶劣程度相同的问题好吗?

还问“男性怎么能因为没有血缘关系就不在乎十几年感情”,我的妈呀,咱们把这个问题里男女双方调过来,倘若妻子突然发现自己养大的孩子,那个叫自己妈妈十几年的孩子,那个用自己乳汁喂大的孩子,那个自己看着一天天牙牙学语的孩子,竟然特么的是丈夫跟别的女人的私生子,这个天杀男人竟然调包了你的亲生骨肉,一骗就骗了你十几年,让你喊着别的女人的儿子“宝宝”十几年,你能接受?你真的能接受?骗鬼呢?那你这么充满母爱光辉的圣母婊都做不到,凭什么要求这个男人能做到?

所以啊,能把“丈夫隐瞒了婚前私生子”和“妻子出轨还瞒着丈夫让他养了别人孩子”放在天平两端这是什么居心?还有那么多顺着这个等式答题的,都是什么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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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的存在应该是探索上限,而不是刷新下限吧,你又不是公众号来捞钱的,搞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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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诈骗还有理了?

“所谓欺诈,指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之行为。”

黄先生花费时间精力金钱的目的是把他的亲生儿子养大成人,对吧?

别管他为什么这么“直男癌”,“封建落后”,他自己就乐意这么干,他乐意养自己的亲身儿子这是合法的吧?任何人无权干涉吧?

你蓝女士故意欺骗黄先生,使其陷入他是在养育自己的亲生儿子的判断,并且基于此错误判断对蓝女士和奸夫的儿子付出时间精力金钱,这不就是妥妥的:

“故意欺骗他人,使其陷于错误判断,并基于此错误判断而为意思表示之行为”吗?

好了,涉案金额巨大,欺诈时间跨度极广,让你赔偿有错吗?

“而男人出轨的,恋爱隐瞒自己已婚的,对妻子或女友隐瞒自己有私生子的”,这当然也是欺诈,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我也完全支持大额赔偿,而且事实上中国也有不少案例不少男性通过谎言对女性骗钱骗色被抓走处理赔偿的。

当然了,你可以说,“黄先生怎么这么狭隘呢?他花费时间精力金钱的目的是把他的亲生儿子养大成人,为什么要强调亲生呢?为什么血缘对于男性尤其重要呢?

这个黄先生真的太直男癌了!为什么不把奸夫和他前妻生下来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爱呢?为什么不能坦然接受他前妻离婚前出轨跟别的男人上床呢?这也太自私自利了!一点都不尊重性自主权!”

你当然有权利暗自鄙视黄先生一通,网上大骂他一通似乎也没人管你,不过既然黄先生这样的直男癌根本配不上你们这些人,为什么不马上离开呢?为什么还要欺骗这样一个直男癌呢?

他上辈子挖你家祖坟了吗?

我们退一万步,就算按照你们的话语,黄先生乃至绝大多数男性拥有这样落后封建的想法,并没有妨碍到其他人(一个人喜欢瘦的不代表妨碍了胖的人的权利,喜欢高的人不代表妨碍了矮的人的权利,同理于不喜欢养别人的孩子,不喜欢通奸的人,并没有妨碍这些人的权利。

如果你否认这一点,你就必须承认任何喜欢高富帅的都是对没有这些特点的人的歧视,应该被批判,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他没有说要把跟他们价值观不一致的都砍死,那么他们自己乐意有这样落后封建的想法,按照法律这是合法的,并且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你凭什么干涉呢?

说好的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呢?只许尊重你的生活方式,别人的生活方式你就可以不尊重了?

你要是就要让男人养别人的孩子,你就是喜欢通奸的感觉,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人,不少有淫妻癖的,你为什么不找适合你的人呢?非要跟一个跟你价值观不同的封建落后的男人将就,不累吗?

难道这个落后的直男癌上辈子挖你家祖坟了吗?

——————

个别友善度我是懒得拉出来的黑的,拿个别情况黑全体也是不讲道理的泼脏水行为,不过我看到了这个

Emmm。。。我也替你们感到捉急啊真的。。。。。

我称不上是一个女权主义者,但是我见得太多了,而且对于男女平等和维护女性合法合理权益的运动是非常支持的,今天就得罪你们一下


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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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看了一遍原文,两人八字不合,嗯。

黄先生 + 蓝女士 = 孩子小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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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事情不杀人都算好脾气了,题主的意思竟然是怨人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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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真是让人又心疼又觉得荒谬。一个男子花了41万买个手镯,结果因为被质疑消费能力,气到眼震需要住院,这事儿闹得够大的。卡地亚的回应也挺官方,说在调查。这背后牵扯到的消费者权益、品牌声誉、甚至人身健康,确实值得好好说道说道。首先,咱们先来梳理一下事情的经过,越是细节越能看到问题的症结。 事件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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