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17岁男生出电梯,趁无人按亮剩余楼层按钮,后被叫到监控室,被查看录像的另一业主扇耳光」?

回答
这件事挺让人唏嘘的,也挺让人琢磨的。一个17岁的男生,在电梯里做了一个“恶作剧”,结果惹来了不大不小的麻烦。

先来说说这个男生。17岁,正是青春期,有点小聪明,也容易冲动。在电梯里,趁着没人的时候,把剩下的所有楼层按钮都按亮了。这种行为,说实话,很多人小时候可能都做过,或者有过类似的冲动。目的可能就是觉得好玩,有点“捣乱”的快感,或者想看看会有什么后果。这是一种青春期孩子探索边界、寻求刺激的表现,虽然不成熟,但也不至于是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更何况,他也不是去破坏电梯,只是按了几下按钮。

然后是后果。他被物业叫到监控室了。这一点也挺正常的,现在监控这么普及,物业查一下是谁干的并不难。关键在于接下来的处理方式。

另一些业主在监控室里,看到录像后,直接给了男生一记耳光。这一下,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从男生的角度来看,他可能觉得就是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结果却挨了一耳光,这种反差可能会让他感到委屈、害怕,甚至是对成年人权威的质疑。他可能不会理解,为什么一个小小的“恶作剧”会换来如此直接的体罚。对他来说,这可能是一种粗暴的、不讲道理的惩罚。

从打人的业主角度来看,他们可能觉得这个男生“素质不高”、“不懂事”,浪费大家的时间(电梯在每个楼层都停一次自然会耽误时间),甚至担心这是某种不好的苗头。他们可能觉得需要“教育”一下这个孩子,让他知道错在哪里,而且用比较直接的方式才能让他长记性。也许他们觉得物业的处理方式不够严厉,自己出手才够“解气”。

从物业的角度来看,他们夹在中间也挺为难的。一方面要处理业主的投诉,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如何教育孩子。但直接让业主去“动手”打人,这本身就有点越界了。

我觉得这件事情反映出几个问题:

1. 代际沟通和教育方式的冲突: 很多成年人看待孩子的行为,可能会用自己过去的经验或者成年人的思维方式去评判,而忽略了孩子的心理特点和成长阶段。用暴力或者粗暴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往往适得其反,容易激化矛盾,而不是真正解决问题。
2. 社会责任感和规则意识的培养: 孩子确实需要学习遵守规则,理解自己的行为可能对他人造成的影响。但这种学习应该是循序渐进的、通过引导和说服,而不是一味地打压和惩罚。
3. 社区管理和冲突解决的机制: 物业应该有自己的管理规范和处理流程。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方式应该是物业与家长进行沟通,共同教育孩子,而不是允许业主在监控室里随意发泄。如果业主的情绪激动,物业也应该起到一个缓冲和调解的作用,而不是任由事态发展。
4. “为大家好”的道德审判: 有些业主可能会觉得自己是维护了“公共利益”,对“不良行为”进行“纠正”。但这种“纠正”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是否真正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都值得商榷。

换个角度想,如果当时监控室里没有其他业主,物业工作人员只是对男生进行批评教育,或者通知家长,事情可能会是另一种结果。那种一记耳光,可能一下子就把一个不成熟的行为,升级成了一个可能给孩子心理留下阴影的事件,也让打人者自己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说到底,17岁的孩子犯错,确实需要被引导和教育,但这个教育的方式方法很重要。直接打耳光,虽然可能让打人者一时解气,但从长远来看,对于孩子的成长,对于社区的和谐,都不是一件好事。这种粗暴的处理方式,反而暴露了成年人在处理问题时的不成熟和缺乏耐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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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的出现,应该算作一种风险。

任何居民楼里有如此之多的住户,总归是可能有一两个熊孩子管不住的。就算没有熊孩子,那还会有精神病人和熊老人呢。

这些“熊类”虽然是“人的因素”,但是“人的因素”并不意味着你就能控制、有权控制。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别说你不是他们的家人,就算是你也不应该打人。

所以结论是什么?我的结论是:

对于只安装了一部电梯,且电梯不具备智能取消指令功能的情况下,我觉得住宅楼的住户就是应该自己承担“有熊类按了每一个楼层”这种风险的。如果在购房之前就很在意这种风险,你可以选择购买有多部电梯、高档电梯的住宅楼。

或者业主们可以在现有电梯上,集资加装能够智能取消指令的模块。

如果你不愿意支付这些额外成本来对抗风险,那就意味着你必须承受这种风险。你忍着就行了。每层都停也不是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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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的员工,我不得不跳出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一台常见的升降梯,会有三十几种标准功能,以及几十种甚至上百种选配功能,附上一张我们的国产梯种LEHY-MRL随机图册后面的产品功能表,出于公司保密条例,其他内容我打码了,大家可以看出我圈出了一种功能,FCC―A(轿内误操作自动消除)。

那么我来解释一下这项功能的运作原理:如果轿厢内已登记的指令数与乘客数不符,为避免不必要的停层,取消所有指令。

举个例子,如果这台电梯的的额定载重量为1050KG,那么按照国家标准,以75KG一个人的重量计算,这台电梯在轿厢内最多可以登记的指令数为14个。

如果只有一个小孩 ️,那么他的重量应该不足50KG,也就是不到额定载重量的10%,如果是配置了FCC―A功能的电梯,当电梯的称量装置检测到电梯内部人员与指令数不符,那么就会取消所有指令,也就是说一个小孩最多只能在里面登记一个指令。 ️

怎么样,问题是不是迎刃而解? ️

标准功能是电梯出厂是必须配置的,而选配功能是根据用户需要付费开通或安装的。

所以说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多花一点点钱加装一个FCC―A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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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两个乘梯小贴士~

1.根据《上海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这是我们上海市的地方法,我相信其他地区应该也有类似法律。),学龄前儿童没有在成人的陪同下乘坐电梯是违法行为。

我结合这点与最近那个熊孩子在电梯里对着操纵箱尿尿的事件写了另一个答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zhihu.com/question/2676

2.扶梯左行右立是不文明行为,具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具体原因可参考我的另一个答案~

zhihu.com/question/2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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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我看到网络民意的虚假性。

单从是非观来说,这事太分明,应该没啥争议。熊孩子不对,打人也不对。即使支持打人的,也都会说打人的确不对。

现在一眼望去,90%的支持打人,但我敢说,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熊孩子,90%的人不会一巴掌呼过去。

判断这个很简单,因为大部分熊孩子都得逞了啊,否则为什么天下苦熊孩子久矣。我们每个人100%遭遇过熊孩子,但亲自打过熊孩子的有几个?请举手。我没打过。

要是遍地都是打熊孩子的,打熊孩子这件事也就不至于上新闻了。

所以真的,支持打熊孩子,其实是支持别人上去打。自己遇到时,还是当啥都没发生过,或者最多说两句,是吧?

这件事的民意,可能正好暴露了大众内心想法和实际行为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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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岁了还是小孩子?

你们那儿管十七岁的人还叫小孩么?哪个地方啊?说出来让我开开眼呗。

十七岁了,估计连处男都不是了,还小孩子?

PS:打人当然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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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暴力。

  如果保安去叫电梯男孩之后,跟着电梯男孩下来的是七八个彪形大汉,这位皮夹克男子还会给电梯男孩一巴掌吗?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对吗?在我看来,之所以皮夹克男子做出打人行为,不只是因为「这位电梯男孩的行为很缺德,让我很生气」,同时还基于另外一个原因:「我比他更强大,我打得过他」。我反对暴力,就是反对任何一个人(不论其是否具有道德上的优势)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就可以凭借自己在权势、力量上的优势去对另一个人施加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我理解的文明,就是强者不能以自己的强势地位去压迫弱者,就算弱者存在道德上的可责性也不能。只有这样,弱者才能够安全地行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如果那些「缺德的弱者们」的缺德行为确实十分令人厌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那么完全可以对这种行为赋予法律上的可责性,用法律的手段去制裁这些行为。如果他们的行为仅具有道德上的可责性,那么就只能用道德的手段来制约,如批评教育、公开谴责。如果做出同种缺德行为的不同的人,因为他们的强弱而得到的是不同的对待,如果被打不仅仅是因为「你做错了」,还因为「你太弱」,那么这是不公平的。这甚至会带来一种误导:「如果你变得强大,你就可以犯错,你就不会受到惩罚。」

  暴力以伤害人的健康甚至生命为目的,暴力是野蛮的,比按亮每一个楼层的电梯还要野蛮。电梯男孩的行为是不文明的,但是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不是我们做出不文明行为的理由。不文明的行为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这些惩罚也必须是人道的。如果他违法了,你可以报警或者起诉;如果他只是违反了道德,你可以用道德来教育他;如果你不想教育他,你可以谴责他。但无论如何,你都不能擅自决定对他施加暴力。

  人类漫长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发明了法律、政府、监狱,把制裁他人的权力从每一个私人的手中收走了,正如洛克所说:「每一个别成员的一切私人判决都被排除,社会成了仲裁人,用明确不变的法规来公正地和同等地对待一切当事人。」人们还发明了人道主义、人权公约,反对对人的身体和健康施加伤害。但这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需要每一个向往文明的人的坚持,如果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或者支持采用文明的方式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社会就会更加文明。

  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暴力。只有消除暴力,我们才能生活在舒适、安全的社会中,我们才不会惧怕那些比我们强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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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糊上几个政治正确的问题,已经搞的我快吐了。一个是“文化人天然要支持女权”,另外一个是“熊孩子欠揍”,还有就是什么211、985天天神神叨叨,能不能讨论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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