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就是不爱这个女孩子啊。
我记得几十年前,失恋的时候,每天哭啊,哭啊,觉得哪怕她有个孩子给我,在孩子身上看到她的影子,我都能觉得非常幸福。可惜,我没这个福气啊。不然,孩子都可以博士毕业,去申请教职了。
所以,我很不能理解那些爱过对方,却不愿意爱对方孩子的男人的(女人也是)。
真爱,何止是100%的付出与奉献,是200%的加倍付出啊。
爱人是这样,爱我们伟大的祖国,也是这样啊。
爱是什么?爱是奉献,是付出,是不求回报,是无条件。
既然不爱,就谈不上谈恋爱,就是牲畜一般的交媾。
这下不提丧偶式育儿了?(而且实质上是孩子双亲都不在)
这不可能消失的,曾在学校上学,只要有身份证号,就能找到这个女的,根据身份证能关联住房、租房、行程、手机号、手机所在地等等各方面信息,但是这个公安上也很棘手,这属于民事纠纷,单方面查询公民这些信息程序上很麻烦。
但聘请律师进行民事诉讼就很好,直接上法院请法院进行判决,律师拿着律师证和立案材料查询就很方便。
所谓的彩礼费、扶养费、精神损失费一个都别忘,全部按最高的要。
然后劝劝各位男同胞,现在男女风气不比原来,孩子生下来最好做个鉴定,没多少钱,千把块钱,买个安心,而且也很方便,只需要头发、口腔唾液、指甲就行。
这个还只是6年,人的一生还长,如果几十年后才知道,这个男人及他的一生就全完了,我建议应该设立一项法律,治治这种歪风邪气,可以参考下军婚罪。
救救郭楠。
根据新闻,该女生是怀孕2个月后,和男方发生了性关系。
按理说,一个月不来大姨妈心里就已经有数了,何况是怀孕两个月?
明显是找人接盘,还找到了竟然。
接盘以后,还要了男方六万块钱,男方家里那么穷,那家境,简直是月入两千的家庭条件,就这还让人接盘,还要了6万,心够狠的。
不接电话,拉黑微信,事儿闹大了还不肯出面,说自己还要上学,各种卖惨,潘金莲都没你这么能装。
依我说,早点把这女的揪出来才好,让老实人躲远点,免得又给她接盘。
微博有不少女生说男的活该,我想笑。
男女互换。
17岁女生被男生引诱上床,完事还讹了女方6万,还各种甩锅,让女方一家饱受白眼,男方天天风花雪月,你看微博瘫痪不瘫痪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等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