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河南安阳机动车道女司机突下车,被后方公交撞亡」一事?

回答
2023年7月26日发生在河南安阳的一起悲剧,一辆公交车撞上了一名突下车的女司机,导致女司机不幸身亡。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也让我们不得不深入思考其中的原因、教训以及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件经过回顾(综合公开信息):

根据当时的报道,事发地点位于河南省安阳市的一条机动车道上。一名女司机驾驶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在机动车道上停车,并打开车门下车。而此时,一辆后方行驶的公交车未能及时刹住,发生碰撞,导致女司机不幸当场身亡。

从多个角度分析此事件:

1. 交通安全法规与责任划分:

女司机的行为: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比如身体不适、车内有异响、与乘员发生争执等),在机动车道上随意停车并下车,是极其危险且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机动车道是为车辆正常行驶设计的,任何非紧急情况下的停车都可能严重干扰交通,并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风险。
公交司机的责任: 公交车作为营运车辆,对乘客和公众负有更高的安全责任。公交司机在驾驶过程中,有义务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路况,并根据道路情况和前方车辆的动态,保持安全车距,随时准备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女司机行为不当,但公交司机未能及时刹停,也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责任,例如车速过快、注意力不集中、刹车性能不佳等。
责任划分的复杂性: 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处理中,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女司机在机动车道随意停车并下车的行为,显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甚至可能是全部原因。公交司机是否完全没有责任,或者存在次要责任,需要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证据(行车记录仪、目击者证词等)进行详细认定。

2. 潜在原因的探究(虽然具体原因未完全公开,但可以推测):

紧急情况? 女司机下车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是突发疾病?是车内有紧急情况需要处理?亦或是其他原因?如果是突发疾病,那么她是否应该尝试将车辆滑行到安全地带,而不是直接在机动车道上停车?
驾驶习惯与安全意识: 很多新手司机或部分女性司机可能对交通规则的理解和实际操作存在偏差,安全意识有待提高。例如,不清楚何时可以停车,停车的正确位置,以及下车时应注意的事项。
社会压力与情绪因素: 有些情况下,驾驶员可能因为工作压力、家庭矛盾或其他情绪问题,导致在驾驶时出现冲动或非理性的行为。
对道路状况的判断失误: 即使是在机动车道上停车,如果能提前观察后方是否有来车,并采取一些警示措施(如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也可以降低风险,但女司机的行为似乎并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

3. 事件带来的反思与教训:

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者)在机动车道上的安全: 这是最核心的问题。机动车道是高速通行的区域,非车辆或驾驶者在其中活动,其危险性不言而喻。任何人在机动车道上的停留都是对生命安全的极端漠视。
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作为驾驶员,不仅要熟练掌握驾驶技能,更重要的是要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是交通的参与者,每一个行为都可能影响到他人。
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对: 如果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应尽量将车辆滑行至安全区域(如路肩、紧急停车带等),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然后寻求帮助,而不是在行车道上冒险下车。
对公交行业的监督与要求: 公交车是公共交通工具,其安全性至关重要。交通管理部门和公交公司应加强对公交司机的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驾驶水平,并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性能。
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要性: 这类悲剧的发生,也暴露了社会在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不足。需要不断地向公众普及最新的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尤其要强调在机动车道上任何形式的停车和下车的危险性。

4. 公众舆论的普遍看法:

在公众讨论中,多数人对女司机的行为表示不解和批评,认为其行为是“作死”、“不负责任”。同时,也有人呼吁对公交司机是否尽到注意义务进行调查。一些人会将此类事件与“马路杀手”联系起来,但也有声音认为不应“一概而论”,而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结来说,这起悲剧是一场令人扼腕的生命逝去。它深刻地提醒我们:

在中国,绝大多数情况下,机动车道就是车辆行驶的唯一合法且安全的区域。 任何非车辆在机动车道上的出现,都极大地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
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是防范交通事故的关键。 即使遇到突发状况,也应该冷静地按照交通规则处理,而不是采取极度危险的行为。
交通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监管、企业责任、个人意识共同作用才能实现。

这起事件的发生,无疑是一个沉痛的教训,希望它能促使我们所有人更加重视交通安全,并从中吸取深刻的警示。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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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道全空着,早早的就看见有车停在那,如果只是刮蹭事故,公交车司机肯定无责,但是出人命了,不可能无责,正常人开车都会躲着点路边停的车的。我认为尊重生命和遵守交通法规是一样重要的,两者只能选一个的话,我选第一个。因为我良心上过不去。

我前几天走左一,一个电动车驮个人在我右道,他为了超公交车,突然变道,我因为预见到了,我减速的同时往左带了一点点方向,当时我和左侧护栏和右侧的电动车都几乎擦肩而过。我老公说:你知道你差点擦到护栏吗?我说我有准儿。而且我宁愿撞护栏也不要撞人,他嫌命长是他的事,我才不想杀人呢。而且,车撞坏了,花钱修就是了,又不是没保险,人命没了,多少钱也换不回。人命永远高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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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女司机违章违法什么的都没什么好说的了。

主要是,公交司机没有半点避让的举动。

不管前面多远是站台,就公交车左边那空荡荡的几根虚线大道,在看到前面有人逆行过来,有车挨着线停着他没偏哪怕一点。

我只能说,这公交司机很可怕的。

“你小车敢这么停!你给等着!”

“你小车如果不开门,那老子擦着车20公分过,吓不死你个傻X。”

“你小车如果敢开门,那老子直接把你门撞飞,还教育不了你个傻X了。”

“你如果敢开门下人,那老子直接……”

“只要我占理,我就可以毫不犹豫的弄死你。”——我他妈一直以为只有键盘血崩侠在网上才能这么NB。没想到真有这么NB的人……

…………

并不否认有太多太多突然开门的司机害了甚至害死了很多人。

但在无数开门的司机中,怕没有几个是故意要开门搞死人的。

很显然,这个公交司机是故意贴着小车开过去的——别扯公交车要靠哪边走,行车的第一要素是保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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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开驾驶座的门


1、旁边过一摩托或者电动车,拍死了。司机会说哎呀我好倒霉开个门还要赔钱;


2、旁边过一王者,连人带门撞飞,司机:………………


经常有人在王者内轮差压死摩托或者电动司机的时候说一句教科书,在有人指出“是大车违法转弯导致小车出事,责任在大车”的前提下,总会遭到反怼:“责任是别人的命是自己的”


那么原话奉还,责任是别人的命是自己的,只不过碰上的目标不一样罢了。路上开车的人多了,看不惯摩托电动了,就开始阴阳怪气的数落人家教科书。换到自己开车成了送命的一方,扭头又要说大车该负责了。


乱开车门的司机人命关天,被开门杀的摩托司机活该投胎?


屁股决定嘴巴,这句话永远在应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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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内的自利就是最好的道德。


我开大车避让你可能会蹭到另一侧的车辆造成事故,

公交车上还有乘客,紧急制动也很危险。

没有人有义务牺牲自己去拯救另外一个人,

尤其这个人还没有按照既定规则行事的前提下。


按照社会规则,该死的是这个女司机。

这就是最好的道德。

前提是这个公交司机也遵守了社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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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代总会淘汰一些不守规矩拿自己和别人命开玩笑的浑人……无论昆山龙哥、李某湘或者这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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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可能以为后面车看到她会打方向给她让半个车道,这是私家车司机和新手条件反射的行为……

但后面是公交车!

包括公交车,大客车,渣土车,箱货车,环卫车等经常在市区行驶的大型车辆,因为车宽,打一点方向可能就会蹭到旁边的无辜车辆,并且大车不怕撞,所以司机看到旁边有东西别过来,不会有任何打方向的动作给你!甚至不会去估测右边有多少距离(离得这么远也没法估测,有盲区)一般都是“听响打住”,听不到响声就开走……这是大车司机开车的方式,并且听到响声司机也紧急制动了,我认为公交司机没有任何的毛病!

给你们画一下重点啊“所以司机看到旁边有东西别过来,不会有任何打方向的动作给你!”很多人看都没看就说大车是故意的,我再重新说一遍,在市区开大车的司机跟小车的思维模式或者说条件反射是不同的!大车的条件反射就是不动轮甚至下意识往右打,因为人都有恻隐之心,希望往左打一点让别人过去,往右打一点就是在跟这种下意识行为对抗,你做不到这种条件反射,你开着大车在市区寸步难行!你那点工资都不够你赔别人车的!

利益相关,我就是开大车的,上面的车型是东风天锦。

我刚开大车的时候有一次排队过路口,就让私家车给挤到道牙子上去了,师傅告诉我“你齐着线开,他不敢撞你”,过了几个月我才养成这个习惯,这是克服对撞车的恐惧,跟开小车克服对速度的恐惧一样,没有人刚拿本就敢在快速路一直开80吧?类似本题的事件我也遇上过,我开的是货车不是客车,一脚急刹直接给副驾驶刹到挡风玻璃上去了,完了捡了一条狗命的开门小车司机还敢跟我对骂?如果我开的是客车,在极其有限的时间里我想的肯定不是他会不会跟我对骂,而是我急刹车上的人摔倒,我肯定要扣工资……所以客车司机必然会撞上去的,没撞到是单方事故,撞上去就变成了双方事故,车上乘客就归开门的赔了……

其他答主也分析了,这么短的时间内,公交车司机连看左边镜子都没功夫,更别提想什么故意撞了,肯定是脑子里想着工资,下意识稳住方向,然后就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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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看到车祸后现场图片大车司机压线,就一口咬定大车司机蓄意杀人的,在警察没出最终结果前,既然都在猜测,我来提供个思路吧。你们说大车司机蓄意杀人,没问题,可以,那我觉得大车司机可能真的就是无辜的,至少你通过压线来说事本身就有漏洞。有些人解释说是急刹车侧滑我觉得也不好说。可以看我画的图,本身公交车正常行驶,离线比较近,女司机开门越线,车撞上了,你是大车司机,听到声音肯定本能反应向左打方向盘吧,车子那么大,后半部分肯定多少向右靠的,这是常识没什么可争的,最终出现图片的情况,谁能开大车向一个方向转,后半部分不向另一个方向靠的我叫他爸爸。当然最终警察没出结果前一切都只是猜测,如果最终判决向评论里很多人说的是大车司机全责,判故意杀人,我道歉删回答

评论里很多人提到这个图画的太过于那啥了,其实我画的时候就感觉画的有点过头了,不过也懒得改了,希望大家能明白我想表达的意思就行,图片也不删了就留着吧。。。

图画的不是很好,大家知道我想说的是怎么回事就行,可以看看视频这个截图明显前半部分没压线,压线是后车轮后面的部分,而且也只是踩着线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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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回答:不知道论坛里有多少有过亲身经历的,看很多回答纯属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就你们理中客对吧?我初中的时候骑电动车有一次经过人民公园,差点被路边停车的司机挂过,我都骑到车尾部的位置了,那个瞎子突然开了门,当时我精神一恍惚本能地向左打了一把,幸亏反应得快加上旁边没车经过,不然我估计都没机会在这边答题了。当时还是下坡,真就是初中生年龄小反应得快,我当时都看到司机的小半截身子探出来了都能反应过来扭车把,反应晚0.5S我人至少残废了。已经过去至少10年了那个场景我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待,作为差点被害过的人,我只能拍手称快,这种开门杀的人你不能说她真的有恶意,但就和马路上的鬼火少年一样,自己不死,迟早有一天害死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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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里第一句话就说很多人理中客,下面就有人跟我扯就事论事了是吧,挂一个人大家看看吧。我的回答下里的很多评论都有人说过遇到过这种事,我想知道怎么就没关系了。开门杀撞的是公交车,受害者就是司机自己,开门杀撞的是骑车的,受害者就是别人,同样的事情,只不过撞上去的不一样,怎么就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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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我可以开,你不能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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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女司机的行为肯定是错的,这没什么可说的,讨论她该死还是不该死没啥意义,她已经死了,她已经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生命代价。唯一可取之处就是警醒后来人不要犯同样的错误。

其次,公交司机是否有责任,取决于他是否尽到了避让义务。

公交司机是否有责任,取决于他是否尽到了避让义务。

公交司机是否有责任,取决于他是否尽到了避让义务。

重要的话说三遍。

具体来说,事故发生突然,来不及刹车就撞了,或者全力刹车仍然撞了,这叫尽到了避让义务。 在这个前提下,公交司机无责,或者最多给点民事经济赔偿。但如果经过技术分析,比如事故发生之前两车的距离、车速、相对位置等条件,判定这个事故有避让空间,而公交司机没有避让,放任甚至促进了事故的发生, 那他妥妥的逃不掉法律责任。

别拿交通法说事,交通法保护的是你的路权,而没有赋予你惩罚违法者的权力。对方违章再离谱,你也有避让的义务。能避让而不避让,那就必须负法律责任。交管部门一直没发声,就是在做这个技术分析。 分析结果出来之前,谁说啥都没用,等官方通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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