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报道很明显有倾向性,把民营企业家都包装成白莲花了。
真的白莲花,能在十几年前做到这个规模?能做这个行业?
1,民企不是救国企,是想赚钱。抓住“机遇”捞一票大的,实现跨越发展。
2,由于该“机遇”看起来非常珍贵,因此,搞集资借钱也得上,风控根本没做。
3,在没有实现矿权转让的时候,就投入设备和工程费用,对政策和国企的认识太幼稚了,也太胆子大了,前者可能性很小,后者代表民企有恃无恐是有依靠的,依靠是什么?为啥靠不住了?这个可以调研一下,告诉我们老百姓。
4,抓住“机遇’占国企便宜,这个事情是很多大佬当年发家的秘籍,但是到了十来年前还想这么干,就是火中取栗与虎谋皮了。
5,有个东西叫“国有资产流失”,有个东西叫“侵吞国有资产”。要火中取栗与虎谋皮,就得承担相应的风险。
6,折腾十几年了,现在出来找澎湃和新经济这种媒体了,之前干嘛了?是要抓住目前的环境机会逼宫吗?
以上。
纠纷的事情该打官司打官司,别在这扯了,没有白莲花。
更新1:
这张图上,报道说是为了挽救国企。
同一篇文章: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阅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简析,该集团净利润从2006年2.15亿元增至2007年5.31亿元。也就是说,龙成集团给许继集团的转让款6.3亿元让后者实现了扭亏为盈。 ”
1“该集团净利润从2006年2.15亿元”没有卖矿之前人家就是盈利的。
2,“2007年5.31亿元”,减去第一笔收的3亿元转让费,仍然是盈利2.31亿的。
3,这种企业需要你去救?还“扭亏为盈”????人家就没亏过。
一个不亏钱的企业要把国有矿产出让,一个民企急火火的接盘,这里面是什么性质?????
所以我说新经济和澎湃这种东西,不要信!
水军们还抬杠吗?再抬杠,继续挖,继续打脸。
这个问题莫名奇妙能被顶到热搜第一也是服气,最后一次补充回答,懒得再看了:
1.为什么民企可以建设?“2008年至2011年,龙成集团投入十几亿元资金用于矿井建设。主体工程在2011年底前完工,2012年许昌铁矿开始试运行”。难道没有人奇怪过,如果采矿权没有转的话,民企是怎么把矿井建起来还开采了至少2年的?一种合理的推测是,这两家内部可能还有内部风险安排,确保证办下来之前民企也能采。现在还觉得这个报道里的瓜保熟吗?
2.最高法院在审!最高法院在审!最高院在审!强调3遍。是不是采矿权没转,国企有没有一证二卖,这个结论是最高法院来下。能拿的出十几个亿去搞矿的企业,你信请不起最好的商事律师吗?中央这么强调保护民营企业下,你对最高法院的公正是有什么误解?是觉得事实太飘了,还是证据提不动刀了,才需要这么在法庭外搞事情?
3.为什么媒体有问题?最高法院官网能查到,禁止“对正在审理的案件报道严重失实或者恶意进行倾向性报道,损害司法权威、影响公正审判的”。一个最高法院还没出结论的案子,媒体先下结论了,不仅明显倾向一方,而且报道就报道,这种UC震惊体的标题和文风,摆明了就是要往“国企欺压民企”、煽动仇恨的方向上去引。是不是在给攻击中国营商环境的外媒口实?不说喷一句违背新闻价值与新闻精神,喷一下这个媒体政治态度有问题可以吧。
(这种贫瘠的商业瓜都能被吃上知乎热搜第一,相信没有买热搜的直接脱去填铁矿吧,手动狗头)
4.原来的高赞答案被踩没了,我捞一下。
如何看待河南一民企救国企引发「连环噩梦」致民企无法开工生产损失几十亿? - 默苍离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12379171/answer/1388284456
——最后一次割割割线——
评论有同志指出,200亿元只是“建起来的房子的价格”,不等同于资产本身的价值。为求严谨,改成:
1.用6.3亿元拿下价值200亿资产的开发权。
2.根据报道,民企实际投了9.2亿,2012年矿就已经建成,进入试运行了。9.2+6.3亿,用15.5亿元拿下200亿元资产。
——再次割割线——
回头又看了新闻全文,觉得绿茶味太浓,高赞答案已经说得很全了,补充几点:
一、6.3亿元怎么拿下200亿的资产?“河南省钢铁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称:“’许昌铁矿仅武庄一处矿区铁矿石储量就达2.3亿吨,估价约200亿元。‘”“由许继集团将采矿权转让给龙成集团,由龙成集团向许继集团支付采矿权转让价款6.3亿元”。
也就是说,用6.3亿拿下超过200亿的资产!???这个叫“民企救国企”的话,是不是有点又当又立的意思?
二、2014年铁矿下跌才喊冤?“2014年11月,龙成集团向许继集团发函,要求解除协议”。按报道的说法,采矿权一直没转让。那2007年签的协议,7年不做声不撕逼,2014年11月才突然喊冤?这真的是圣母转世,白莲之光。我反正是信了。
(2014年发生了什么,随手一查:嗯,2014年铁矿市场跌了超过40%。http://finance.sina.com.cn/360desktop/money/future/fmnews/20140928/084620433271.shtml)
三、一审判决全驳的隐情?“龙成集团诉请金额高达34亿元,虽然一审法院仅支持其中的12亿元,远低于龙成集团的预期,但因为可以卸下包袱,龙成集团筹集资金的几千名职工和社会出资方本以为看到希望。随后,龙成集团与许继集团均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看了一下报道,一审支持的12亿元是已经付的转让款3亿元和实际建设费用9亿元。还有一句话“但对于龙成集团提出的可得利益损失及违约金的诉请未予支持”什么意思?一审基本是据实结算,国企把实际拿的好处还给民企,事就这么了了,根本没判国企要额外赔偿损失。也就是说,一审可能都没有判国企“违约”!
更有意思的是,民企这一方虽然上诉,但字里行间对这个结果是接受了....接受了....。这要是没有隐情,答主拿头去填铁矿好吧!
四、一个还在审理的案件这么多关注?“龙成集团与许继集团均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报道里说一审判决是2018年9月,也就是说上诉快2年了。这种没有任何能引起吃瓜群众兴趣的上市案件,审了2年安静入鸡,突然间澎湃、新京报全部报道,连逼乎都有问答了,我说这是记者左肩传递真实、右肩背负历史的新闻人的坚守,你信?
吃瓜群众猜测,大概率是神通广大,觉得案件走势或许不妙,急匆匆的来想煽动情绪吧。别查水表。
知乎首次作答纪念
——分割线——————————
一、最高院正在审理的案件,最高法院没有判决,媒体先替最高院把结论给出了?连罪名都想好了?
二、商事纠纷有事说事,非要营造一副民企被国企无良欺压,国企横行霸道的氛围,是嫌国家在贸易战里的压力还不够大,非要给别人递刀子吗?
一股浓浓的绿茶风味。
这年头谁还没上过两节茶艺课啊。
趁火打劫变成仗义疏财。
风控失误说成做好事亏自己。
报道里几个词是真的让人浮想联翩。
“行政运作”,“协议转让”,““搭桥”同意”,“员工集资和通过社会高息融资”。
糊弄谁呢大兄弟?
有这么艰难的项目下回算我一个行不?
错失发展机遇也能算人家头上,我吃雪糕拉肚子导致我没买到百万奖金的彩票我能告蒙牛吗?
200亿的生意你请个8000块的法律顾问行不?
澎湃,心惊,两者都来了,我就觉得有意思了。
许继听说过,是当地一家相当规模的国企。
至于当年经营困难等等我并不知晓。
不过,按照某些记者一贯的小学文化程度,写点稿子闹出点啼笑皆非的幺蛾子简直是太正常不过了。
你要说某些记者搞不清立方米与立方分米的换算关系,或者一些比较稍稍专业一点的问题上闹笑话都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阅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简析,该集团净利润从2006年2.15亿元增至2007年5.31亿元。也就是说,龙成集团给许继集团的转让款6.3亿元让后者实现了扭亏为盈。
这句话我反复看了三遍都不知道记者想要表达什么意思,本来就盈利2.15亿元,怎么到了你记者大人嘴里就是亏损了,合着你的意思,我借给别人一个亿,别人第二年只要净利润增加值不到一个亿那就就是亏损的铁证,这种拿着拆借资金算100%的纯利放到实体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我实在想不出是什么行业会有这么好的效益。
这种水平的记者,写出的报道可信程度令人怀疑。
另外,6000万就想拿下200亿的矿藏,这算盘打的賊精,哪里是雪中送炭,而是趁火打劫,蛇吞巨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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