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心理学有没有可能只是把一部分性格不受待见的人类定义为有病?

回答
你这个问题触及了心理学一个非常核心且复杂的问题,关于“正常”与“异常”的界定,以及我们如何看待那些与社会主流期望不符的人。确实,这其中存在着争议,并且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深入探讨。

首先,要理解心理学是如何定义“疾病”或“障碍”的。心理学并非随意地给人们贴标签。它试图通过系统性的观察、研究和理论来理解人类行为和心理过程。当心理学界定某种心理状态为“障碍”时,通常会遵循几个关键原则:

痛苦(Distress):个体自身感到显著的情绪痛苦、困扰或不安。比如长期的焦虑、抑郁、强烈的恐惧等。
功能损害(Impairment):这种心理状态严重影响了个体在重要生活领域的能力,例如工作、学习、社交、自我照顾等。一个人可能觉得自己有点奇怪,但只要不影响他正常生活,心理学一般不会将其视为障碍。
社会不适应(Maladaptiveness):行为模式或心理状态对个体或他人造成了显著的负面影响,或者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且并非仅仅是因为文化或宗教原因。
偏离统计常态(Statistical Deviance):虽然不是唯一标准,但有些行为如果极其罕见,并且常常伴随痛苦或功能损害,也可能被纳入考虑。

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些标准真的是客观的吗?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和期待?

答案是:两者兼有,但后者的影响不容忽视。

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不受待见”这个词本身就带有很强的社会评价色彩。什么样的人“不受待见”?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处的社会文化环境。

时代变迁的印记:在历史的长河中,曾经被视为“正常”的行为,在今天可能被视为异常。反之亦然。例如,过去对同性恋的看法,在很多文化中都曾被病理化,但随着社会观念的进步,这种看法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又比如,对于某些情绪表达方式,在一些文化中可能被视为“坚强”或“内敛”,而在另一些文化中则可能被视为“压抑”或“问题”。
文化相对性:不同的文化对于情感表达、人际交往、个人目标等都有不同的规范和期望。在某个文化中被认为是健康的社交模式,在另一个文化中可能被视为过度或不足。心理学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努力追求普适性,但其理论和诊断标准很大程度上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发展起来的,这不可避免地会带有一定的文化偏见。例如,过于强调个体独立和成就的文化,可能会将依赖性或情感流露视为“问题”,而在集体主义文化中,这种表现可能被认为是正常的。
社会“正常化”的压力:社会总有一股力量在推动个体朝着某种“标准”靠拢。那些特立独行、挑战传统、或者仅仅是“与众不同”的人,如果他们的行为方式不符合主流的期待,就更容易被贴上“异常”的标签,甚至被视为需要“纠正”的对象。这种压力可能来自于家庭、学校、工作场所,甚至媒体。

心理学诊断的演变与争议:

心理学的诊断体系,最典型的是《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也在不断修订中。每一次修订都伴随着大量的争论,其中就包括对某些行为界定的讨论。

从“歇斯底里”到“转换障碍”再到……:过去,“歇斯底里”是一个非常笼统且带有贬义的诊断,常常被用来描述年轻女性的一些行为和情绪问题,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和不理解。虽然诊断名称和概念在演变,但我们不能排除在某些时期,诊断体系的确可能将部分因为社会压抑或不被理解而产生的行为,归类为疾病。
“轻度”障碍的泛化:随着对心理健康关注度的提高,一些原本可能被认为是性格特征或应对方式的行为,也可能被纳入“轻度障碍”的范畴。例如,性格内向的人,如果在一个需要大量社交的场合感到不适,是否就意味着他患有社交焦虑症?这需要非常仔细的区分。如果只是“不喜欢”和陌生人过多交谈,这和因为恐惧而回避社交是截然不同的。但有时,界限会变得模糊。
医学化倾向:批评者认为,心理学存在一种“医学化”(medicalization)的倾向,即将原本属于社会、文化、甚至哲学范畴的问题,用医学或疾病的语言来解释。例如,青春期的叛逆、对社会规则的质疑,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被视为成长的一部分,但在另一些情况下,也可能被快速地归结为某种“障碍”。

那么,心理学是否“只是”把一部分不受待见的人定义为有病?

我认为,“只是”这个词过于绝对了。心理学确实存在被社会文化因素影响的可能性,并且在某些时候可能未能准确区分个体差异与病理状态。历史上,也有这样的例子。

但是,将心理学完全否定为“病理化不受待见者”的工具,也是不公平的。心理学也在不断地自我反思和发展。它提供了强大的工具来帮助那些真正遭受痛苦和功能损害的人们,让他们能够理解自己,获得支持,并改善生活质量。很多心理健康问题,如抑郁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其生理和心理机制都有科学依据,并不能简单地用“性格不好”来解释。

核心在于区分:

个体差异: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偏好和生活方式。这些差异本身并非问题,除非它们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或阻碍了正常生活。
社会期望 vs. 个人福祉:我们要警惕将社会主流的期望强加于个体之上,并以此来定义“正常”与“病态”。心理学应该服务于个体福祉,而不是强化社会偏见。
诊断的严谨性:心理学诊断应该建立在充分的证据和细致的评估之上,而非基于社会观感或刻板印象。专业的心理工作者会努力避免将“不受待见”本身作为诊断的主要依据。

总而言之,你提出的问题非常有见地。心理学在界定“异常”时,确实会受到社会文化背景的深刻影响,这使得“不受待见”的人群有时可能更容易被“病理化”。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在理解心理学科学性的同时,保持对社会建构和文化相对性的警惕,确保我们的诊断和理解是基于对个体真实的痛苦和功能损害的关注,而不是对社会异见的简单否定。这是一个持续对话和反思的过程。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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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可能。

心理疾病通常的判定是对正常生活造成严重损害——当然这个“严重”的界定还不够严谨和规范,但这跟题主的问题完全是两回事。题主所说的“把一部分性格不受待见的人类定义为有病”,跑偏到外婆的澎湖湾去了……心理学有非常非常多需要质疑的地方,但也不能不要把心理疾病的理解成骂人“精神病”,从这个角度去质疑心理学吧?

比如,小明喜欢在泥坑里跳来跳去,而大家并不都喜欢在泥坑里跳来跳去,我们不能因此说小明就有病。但是如果小明无法抑制自己在泥坑里跳来跳去的冲动,在工作中、典礼上、日常生活中时常做出不适宜的举动,他人困惑、自己苦恼,导致痛苦、自卑,影响生活,这种情况才叫“病”。

除此之外,“严重损害”的形式也有很多。比如不断重复一些主观上并不希望做的事情。比如认知上出现障碍。比如一些正常生理功能的缺失。比如一些自伤自残、行为失控等对自己或他人的健康造成威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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