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个起诉的关键其实是:“该起诉称,因为被告上述侵权行为,致使阿里巴巴陷入错误认识,最终做出要求原告引咎辞职的错误决定。”
你要知道在中国,法院判决书是法律效力最大的东西。如果法院认定其在起诉书的内容,认为其在此事件处理中没有过失,阿里就得准备赔钱了。
后续怎么看,我估计这官司肯定会打下去。就算和解条件是当众磕头也没用。没有判决书,这起诉起诉是毫无意义的。
这真是喜闻乐见的好消息。
周某如果不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仗着自己的弱势身份敲诈勒索。
举双手赞成支持!
每一个被污蔑,被造谣,被捏造事实的受害者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坚决不放过一个恶人!
现实告诉我们,只要一个被纵容,就会有无数个这样的人,为了钱,为了利益,毫无底线!
纵容就是助纣为虐!
当初义愤填膺的正义群众也没几个道歉啊,估计去下一个热点主持正义了,留下一地的鸡毛,不会多看一眼。最重要的是某些官媒,也提前下场,各种立场预定,也不见有人道歉。
单纯给大家科普下。
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也是本文的原告)和HRG徐昆
讲道理这两位是阿里女员工事件中最冤的
当时事情发生后,他俩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因为当事人曲一提供了不少反驳的证据,而周莉除了小作文什么都没提供,凭借多年经验他俩觉得这事可能会翻转,所以打算等公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看。现在我们从上帝视角看他俩当时做法完全没问题
只不过周莉自己心虚,要求立即开除曲一,并且大闹食堂
最后舆论闹大
“傻白甜”张勇表示震惊。
兢兢业业处理事情的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 被强行“引咎辞职”。。。
后来事情翻转,证明他俩当初根本做的没错,反而被周莉当枪使。诬陷说“领导不管”。
就凭这一点,周莉确实欠他们1个道歉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件事情里,被周莉当枪使的人还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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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周莉说自己重度抑郁。要求法院中止审理
我在之前的回答里面说,我希望周某被追究法律责任。因此,很乐意见起诉周某的行为。
我之前也猜测要么是提起民事诉讼,要么是刑事诉讼。
今天的问题已经回答了问题——名誉权侵权,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名誉权侵权——若胜诉,对方的代价是民事赔偿。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如果原告方面提出民事诉讼,通过名誉权侵权提出民事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若胜诉,这位女员工有可能需要付出高额精神损害经济赔偿。
因为作为一个引起过全国关注的案件,在一开始的舆论漩涡中,可谓是遭到了宇宙暴击,想要证明自己的名誉权被侵害的事实与结果,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以上,我是 @郭律E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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