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的偷税漏税是很严重,这与朝臣和基层官员执行效率低下、腐败不无关系。不过这种话题太大,我不想谈了。
我说一下题主描述中的这个所谓茶税就几十两的老谣吧。。
这个。。。真的是个很扯淡在网络上横行十多年的谣言,而且一再被引用当作明朝不收商税或收不上商税的证据。
始作俑者呢,就是知乎er喜欢张嘴闭嘴经常教育我让我去看看书,去看看黄仁宇的书的那位知乎er心目中的大牛“黄仁宇”。
这段话来自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的第六章杂色收入之第四节(非现金收入)的338页,这一章节涉及明朝茶马贸易和茶课等项。如下。
云南茶课和浙江茶课这一原始史料来自大明会典。原文是这么写的:
各处茶课钞数…应天府江东□埠巡检司、钞一十万贯,苏州府、钞二千九百一十五贯一百五十文。常州府、钞四千一百二十九贯铜钱八千二百五十八文。镇江府、钞一千六百二贯六百二十文。徽州府钞、七万五百六十八贯七百五十文。广德州、钞五十万三千二百八十贯九百六十文。浙江、钞二千一百三十四贯二十文,河南、钞一千二百八十贯。广西、钞一千一百八十三锭一十五贯五百九十二文,云南、银一十七两三钱一分四釐,贵州、钞八十一贯三百七十一文。
So~~先简单讲解一下明代茶法,根据明初定制,明代茶法可以大致分为2种:
1 川陕汉中茶法,即满足国家对蒙古西藏军事斗争和贸易需求的茶马贸易: 国家垄断茶叶贸易,用茶易马,实施茶马贸易,民间私茶直接接纳10%茶税“每十株官取一”,剩余的茶叶由国家统一采购,不许私卖。四川无主茶园由卫所管理,上缴80%茶税,其余作为卫所开支用。官方收取的茶叶以50斤为一包,2包为1引,“令有司收贮于西番易马。
2 江南茶法,实行引由制,由商人和茶农自相贸易,朝廷并不干预,依商税三十取一征收。同时,官方卖茶引,每引100斤商人缴纳1000文铜钱,拿到茶引的商人才可出境买卖。所以在江南,除了三十取一的茶课,卖茶引的钱才是朝廷征收的重头。
然后,开始批判!
首先,我不清楚黄仁宇到底用什么标准将“浙江、钞二千一百三十四贯二十文”折换成银6两的。
其次,大明会典这段记载前后文是比较混乱的,前面有弘治到万历时期的茶课银数,然后插了上面列的茶课钞数。但是这一段茶课钞数在会典中也根本没标明到底是哪一个时期的茶课,黄仁宇想当然的就套在了十六世纪万历时期。
实际上,茶课折钞起自正统八年,令“丙午四川筠连高珙三县所产茶不堪易马先命纳钞民以不便为言巡抚左佥都御史李匡请仍旧徵茶更请移文乌蒙军民府民欲纳茶亦从其便从之”但是随着钞法变坏,专门征钞的情况从宪宗起就越来越少,宪宗时已经开始折银征收,因此这段除了云南都征钞的记录很可能是沿用了弘治李东阳时期编纂的大明会典记载,最迟也不会超过弘治,更有可能就是英宗和宪宗时期的各地折钞记录,而且还不包括商人购买茶引缴纳的钱财,“景泰五年,每引一道,纳钞一贯”。
这条记录根本不可能是十六世纪万历时期。随着一条鞭法执行,万历时期征收茶税早已改折银,而且根据不同地区的需求,有些地区专征本色保证茶马司供应,有些地区专征折色。
同时,明明大明会典就在大明会典卷之三十七茶课这一章节里列举了一些万历时期的茶课折银,黄仁宇怎么就视而不见,硬是归纳出来“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宝钞来评估地方税额”这个结论??而且即便是天下大乱、茶法大坏的崇祯十五年“五司所积之茶易马赏番,岁额二十万篦,又陈茶变价尚得银十万七千余两”,还能搞出这么多茶税收入。
所以黄仁宇所谓“其他省份的茶课名存实亡。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沿用宝钞来评估地方税额”的观点错之大谬!
小声说一句:黄仁宇在涉及茶法的这个章节内容,简直是错漏百出,写出来的东西不堪入目。将不同年代的材料乱写一通乱标时间,更将明代茶法不同的概念胡乱理解,自由心证!暴露了黄仁宇根本没搞清明代茶法是怎么回事。
如黄仁宇所讲的“四川课税的茶叶数量超过5000000斤”并不是茶课,而是四川的茶引为五万道。见《明会典》“又议准掣割餘茶、四川年例茶引五万道”,其中一道为一百斤,“照茶一百斤、茶由一道、纳铜钱六百文。”所以这里是说四川发了5000000斤的茶引。并不是四川课税的茶叶总数!!
黄仁宇将明代茶法中的茶引、茶课、实物征收、折银折钞等等概念全部混淆了。 对基本史料解读全是错误的,又如何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另外《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税收》这本书也有很多学者批评、挑错,我就不多卖弄了。
而网络到处瞎引用、乱造谣明朝不收商税又要几时休?
茶税这话题有不少答主已经解释过,那与实际不符。
至于偷税漏税严重,这个不是明朝一朝的问题,是所有封建王朝都有的问题,甚至现代国家都的不能完全解决的。
明代财政收入巅峰,永乐十三年,正税米麦合计3100万石左右,军屯1035万石,各种纺织原料和成品等实物收入,盐税开中收入:具体数量个人没研究过,但肯定比后期那两百万两多。
末期财政收入,天启六年 正税 米麦合计2600万石左右,军屯400多万石,正税中分出折银解运内帑的金花银一百万两,盐税两百万两左右,实物纺织原料和成品以及其他杂物若干,内廷皇庄、皇店和御马监草场一万亩田租等杂项几十万两。 此时粮价 0.5到1两一石之间。
看起来缩水额度巨大。
那么再看看财税收入以货币为主且出台了官绅一体纳粮政策的满清。
中前期巅峰收入是乾隆三十一年 :货币收入总计49371763两,实物收入米麦豆 801.77万石,米麦大豆具体比例是多少没研究过。
当时平均粮价 1.5到1.6两一石。
嘉庆十七年 :货币收入4013万两多一点 , 没研究过实物收入不知,应该不会高于雍正时期米麦豆400多万石。
此时平均粮价 2.15两一石。
道光二十一年: 货币收入4135万两多一点,实物收入不知。
此时平均粮价 2.4到2.2两之间。
清末已经是近代,高收入原因是厘金和海关以及近代技术输入等原因造就,在这里不讨论。
实际上,加权了白银贬值因素再看,满清财政收入缩水幅度比明代更大。
至于满清财政收入比重,依旧是农税为主。到了1842年农税比重依旧是高达76%,剩下的部分是盐税占总收入的13%以及关税占11%,关税中除去海关就是清代商税,也不比明代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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