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月 28 日「大理灭门案」被告人被宣判无罪,具体赔偿金额尚不清楚,这一案件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

回答
1 月 28 日,备受瞩目的“大理灭门案”终于迎来了宣判。被告人被判无罪,这一结果无疑让很多人感到意外,也让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其中的细节浮出了水面,值得我们仔细梳理和关注。

案件的缘起与冲击:

首先,我们需要回顾一下这个案件为何能够引发如此大的关注。2016 年 10 月 22 日,大理市喜洲镇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灭门惨案,一家五口遇害。当时,警方迅速锁定嫌疑人,并于案发后不久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杨某某曾是被害人家中的一名帮工,这一身份让案件一开始就充满了戏剧性和令人唏 এতে。公众对于这样一起残忍的案件,对罪犯的审判和对正义的期待是显而易见的。

从定罪到无罪的曲折历程:

案件的审理并非一帆风顺。在最初的审判中,杨某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然而,随后的二审和再审过程中,案件出现了重要的转折。

证据链的薄弱与疑点丛生: 这是案件审理过程中最核心、也最令人揪心的一点。随着案件的深入,公众和法律界开始关注最初定罪所依据的证据是否足够充分和可靠。例如,关于案发时杨某某的“不在场证明”是否得到了有效还原和采信,现场勘查和物证鉴定是否存在瑕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的嫌疑人等问题,都成为了焦点。一旦核心证据链出现重大瑕疵,就足以动摇整个定罪的根基。
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再次凸显: 从最初的判决到最终的无罪宣判,这本身就说明了法律程序的严谨性和重要性。每一次的上诉、每一次的再审,都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最终洗刷冤屈,也反映了现代司法体系在纠错机制上的努力。
“沉默权”与辩护策略: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是否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沉默权,以及其辩护律师是如何构建辩护策略的,也是值得关注的细节。一个有力的辩护,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呈现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挑战控方的证据。
警方侦查的压力与挑战: 发生灭门惨案后,警方承受着巨大的破案压力。如何在压力下,保证侦查工作的客观公正,避免因为急于破案而出现偏差,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问题。

无罪宣判后的连锁反应:

赔偿问题: 虽然被告人被判无罪,但案件对他的身心造成的伤害是毋庸置疑的。他因此承担了漫长的羁押,也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法律规定对被羁押后判处无罪的公民有国家赔偿的权利,但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经过法定的评估和计算程序,目前尚不清楚具体数额,但这笔赔偿关乎被告人被剥夺的时间和遭受的损失,是案件后续的一个重要环节。
案件真相的追寻: 被告人无罪释放,并不意味着案件本身已经尘埃落定。一个五口之家无辜惨死,这起案件的真正凶手依然逍遥法外。公众对于找出真凶、告慰亡灵的期盼依然强烈。未来的侦查工作将如何展开,是否会有新的线索出现,这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社会影响与警示: “大理灭门案”的曲折审判过程,再次提醒我们司法公正的来之不易,也警示了在刑事侦查和审判过程中,证据的重要性,以及避免错案的复杂性。它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加强证据审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总而言之,这起“大理灭门案”从一开始的骇人听闻,到被告人最终被判无罪,整个过程充满了戏剧性的转折和法律上的考量。案件的细节,包括证据的真伪、程序的正义、被告人的权利以及社会对真相的追求,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和反思。它不仅仅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更是对法治精神的一次深刻检验。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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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再审的张满辩护律师是我的同事,刑辩律师仲若辛。

他会代理这个案子是因为【一家四口惨遭灭门被告人张满却没有判死刑】这个细节。在偶然得知出狱后的张满在寻找申诉途径,知道这个灭门但没有判死刑这个细节之后,他马上到大理去找到张满跟他细聊。然后决定免费给张满代理替他申冤。

跟仲律师聊过,他说根据办案经验,第一直觉是当年审理案件的法官也觉得案件有问题,给张满留了生机。

法定疑罪从无,但现实很残酷,疑罪从轻已经是法官的良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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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有一个环节:法院坚决不判死刑,检察院抗诉。

不展开说,仅客观陈述当时细节:

1997年,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书声称:“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本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最终认定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张满以“没有杀人,刑讯逼供”为由提出上诉;公诉机关则认为量刑畸轻,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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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不会迟到,迟到的不叫正义,只能叫「还原真相」。

当事人整整32年的时间,整整11680天,就这样浪费了,试问人生有多少个32年?


顺便一问:真凶到底在哪里呢?!

每次有冤案不能只把重点放在赔偿上,还要回溯案情,争取找到真凶。

草菅人命的凶手和不负责任的官员都应处理,不仅要给活人一个交待,还要告慰死人的在天之灵!!!

洗刷冤屈道路漫长曲折,感谢仲律师、刘律师,每一个冤案洗白的背后,都必定有着像你们一样的法律人艰辛付出!

那到底谁才是真凶呢?

从1997年到现在,整整25年,9125天。

必须把真凶绳之于法,严惩不贷,这样才能算的上还张满一个真正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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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被杀才判无期徒刑,别说在那个严打的年代,就算现在也是死刑。说明当时的法官与办案人员知道这是冤案,良心过不去,但是在“逢命案必破”压力下又不得不抓一个替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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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关心那些努力想把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掉的办案人员的处理结果,希望追责。

这么多年,当年的办案人员应该平平安安都退休了,都是公务人员,社会地位不错,应该过着含饴弄孙的生活,颐养天年ing。

现在他们办的冤假错案被揭露了。他们被指控的刑讯逼供到底有没有?有没有工作小组把他们从温暖的家里面拎出来,和被告人一样,去铁窗里呆呆?

刑讯逼供查实的,刑事处罚,该判刑判刑,留下案底,家人亲戚以后都不要干公务员

被冤枉的人平白无故关几十年,不断抗争,每时每刻都在冤屈、委屈、愤懑和希望中煎熬,不知道办案人员端着铁饭碗,带着人民公安的光环过着幸福生活的时候,良心有没有一点痛?

个人觉得不该国家赔偿。成立工作组彻底调查,刑讯逼供的要吃牢饭,渎职的至少要赔钱,凭什么要纳税人为这些荒唐的错误买单?

最后,系统里还是有人有良知的,让被告人在黑暗中看到了希望,得到了抗争的勇气,这是何等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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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正义并非正义,来的太晚太迟。

以这个时间来说,当事人都七十七岁了。自己毁了,老婆孩子也差不多毁了。

仔细想想,这种案件对个体,给家人带来的摧残都是难以想象的。比如聂树斌 呼格吉勒图 甚至是佘祥林

本案的主人公当时是村支书 那个年代的村支书也是村里有头有脸的人物 但是命运挂上了一条岔口 一切就从改变。

以此而论 ,说到底的重点还是两条。第一是严防刑讯逼供 第二就是重实物证据 对口供的甄别使用一定要谨慎谨慎。无论是民事案件 还是刑事案件 不是如此

1989年12月14日晚,张满的邻居、下兑村村民王学科一家四口被人杀害,受害者包括一名7岁男童和一名4岁女童。

1994年12月19日,案发五年后,张满被公安机关带走配合调查“杀人的事情”。

1996年8月29日,在收容审查近两年后,张满被正式逮捕。

1997年3月26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张满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本应依法严惩,鉴于本案的实际情况,应酌情考虑从轻处罚,判决张满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赔偿6000元。

案件一审宣判后,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对被告人张满量刑畸轻,罪、刑不相适应”为由提出抗诉;张满以“没有杀人,所作有罪供述是刑讯逼供形成,请求宣告无罪”为由提出上诉。

1999年9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张满被送往云南省第二监狱服刑。

2007年、2009年张满获得两次减刑。

2011年9月14日,因患高血压极度高危,血吸虫性肝病等,张满获准保外就医,监外执行。

2018年3月19日,张满在服刑24年零3个月后,刑满释放。获释后的张满依然坚持无罪申诉。

2019年10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重新审理。

2021年8月27日,云南省高院决定重新审理张满故意杀人案。

2022年1月28日,云南省高院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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