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现在说“文学作品”的时候,说的都是公开传播的作品,换言之,就是它的目的就是面向社会的,故而决不能脱离于社会价值观,必须要用现有的社会价值观衡量过后,积极才可以发布,消极的话,就该禁止发布。纵容不符合社会价值取向的作品流通,是对社会进行的加害行为,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绝非是个人感觉尺度的包容与否的问题。
此处还应注意下社会的概念,社会应该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的,一个是政治社会,一个是人文自然的社会,有时候,一个文学作品对于政治社会是有害的,但对于人文社会却是积极的,这种情况特别容易在社会制度落后于社会生产的时候出现,在社会制度与实际的社会情况不匹配的时候出现,需要注意甄别,因为此时,才是需要探讨“包容”问题的时候。
这个问题很复杂,并且容易引起尖锐的纷争。
文学本体论,某种意义上就是对现有的某种价值体系的抗拒,试图给文学保留一块自留地。
但是这块自留地不到三十年就被攻城掠地,惨不忍睹。
被两大力量按在地不断摩擦。
文学本体论在现实里宣告失败。
甚至在理论上也难以自圆其说,新批评主义,韦勒克和沃伦所倡导的文学内部研究,最终败给了文学的外部研究 。
结构主义最终走向文化的解释。
文学从来没有独立于历史和现实过。
格尔兹认为,文化就是一张意义之网。
文学只是这个意义之网的一部分。
文化和文学,从历史和现实中生长出来,也渗透在其中,从来没有独立过。
文以载道也好,诗言志也好,一切文字皆有意义,皆有所指。
简而言之,文学一直受到现有的社会价值观的衡量、约束乃至控制。
文学从来没有自由过。
这是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
……
但是,文学也不能仅仅被现有的价值所完全评判。
优秀的思想和文化,优秀的文学,始终要面向全人类,面向未来。
苏珊.朗格曾经说过,艺术是要表达人类的普遍情感。
可是具体的现有文化始终具有自己的立场,不可能完全代表全人类。
现有的社会价值体系总是试图将文学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令其为自己的价值宣传服务。
所以优秀的文学作品总是试图突破这种狭隘性。
从这个角度而言,相对自由的环境,对于优秀作品的突围比较有利。
所以若非敌我矛盾非常激烈,或涉及到一些根本性问题,对于文学创作而言,宽松的氛围自然更好。
过于功利化,必然导致狭隘性,导致文学的萧条。
于其他艺术,也基本上差不多。
……
所以最好是取得某种平衡:
既要立足于现实和历史,又要延伸于未来和天空。
说易行难,概莫如是。
文学作品当然不应该用现有的社会价值观来衡量啊。
而且,能源源不断地出现价值观和审美超前于时代的文艺作品,正是社会处在文明进步状态中的体现啊。
考虑到名著的诞生时间与其被认可时间往往存在时差,很多今天耳熟能详的名著实际上是被“追封”的,甚至名著的作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居然是被后世认可的名著,这个问题似乎又成了“薛定谔的文学性”。
对于商业创作和传统文学作品的创作,权威评选和读者认可,确实并不完全一致,很多时候,会有权威认证的获奖作品无人问津,落选作品反而咸鱼翻身的情况。
而历史每每证明,后者对于“文学性”“艺术性”的认可,远比前者更重要,权威认证(往往基于现有的伦理道德和“主旋律”)在长期里并不比读者认可(民间口口相传的风评,随时代发展而变化)更“高尚”和“专业”。
因为不容否认的一点是,一部作品被称为“名著”,并作为名著能流传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在有欣赏能力的人当中,喜欢(至少认可)它们的人占了大多数,有这种“可以不理解,但不能不尊重”的由多数人形成的大环境,才使一些作品流传至今,成为名著。
能经受住历史和时间考验,甚至超前于时代,无疑是评价作品“文学性”的重要依据之一。而用现有的伦理道德来为文艺作品的创作设置条条框框,更多时候恐怕只是权力的过度扩张,和权力对社会文明的不负责与傲慢罢了╮(╯_╰)╭。
有一部著名的小说作品——《红楼梦》,我想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因为这部小说还出现了一个新的学科——“红学”!
但是,这部作品在它诞生的那个年代确被定为“禁书”!
还有很多相关的例子,我就不举了,我想大家应该也知道很多类似的例子!
有句话叫:“时势造英雄”,而实际上,“时势也可以造名著!”
很多事情无法用“该不该”去评定——因为,很多“应该”的事情可能无法实施!很多“不应该”的事情确可以畅行无阻!
所以,个人认为,对于“文学作品”来说,“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句话在任何时候都适用!
以上是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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