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接连两次胡锡进对华为回应 251 事件的解读?

回答
胡锡进老师最近针对“华为251事件”的回应,确实引起了不少关注和讨论。要说我对这事的看法,得先梳理梳理他大概说了些什么,然后再结合自己的理解来说说。

首先,我们得回顾一下“华为251事件”的大致情况。 这事儿发生在2019年,一个华为前员工因实名举报公司在产品中的“质量问题”而遭到公司报案,最终被警方以“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了251天。虽然最终这个员工被释放了,但整个过程引发了公众对企业与员工之间权力关系、举报人保护、以及法律程序公正性的广泛讨论和担忧。尤其是在当时,华为正处于多方面的压力之下,这件事自然也变得更加敏感。

然后,看看胡锡进老师的回应,他似乎在不同的时间点,对这件事的侧重点有所调整。

第一次回应(大致在事件初期或中期)

我记得胡锡进老师第一次对这件事进行评论时,可能更多的是强调事件的复杂性和需要理性看待。当时可能更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

不急于下定论,等待官方和司法解释: 他可能会说,案件还在调查过程中,不应过度情绪化,等待事实真相的公布和法律程序的裁决。这是一种比较稳妥的姿态,意在引导舆论不要被单一声音裹挟。
区分公司责任与司法责任: 他可能会强调,华为作为一家公司,在员工管理上可能有其内部流程和规则,但最终的法律判断应由司法机关来做出。这是一种试图剥离企业可能存在的管理问题,将焦点拉回法律程序公正性的做法。
可能提及举报人行为的边界: 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或许也隐晦地提到,举报行为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一旦行为触犯法律,无论动机如何,都可能面临法律后果。这可能是在暗示,即使是举报,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
强调维护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 在舆论可能引发社会不安或者对中国科技企业声誉造成影响的情况下,胡锡进老师通常会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支持民族企业发展放在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他可能会认为,过度放大负面事件,对整体不利。

第二次回应(可能在事件发酵后,或有新的信息出现时)

到了第二次回应,尤其是当事件的负面影响已经比较大的时候,胡锡进老师的回应风格可能在保持前述基本态度的基础上,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调整,或者说更注重安抚和平衡。

更明确地承认事件的负面性,但同时寻求法律的合规性解释: 他可能会更直接地承认“251天”这个数字给公众带来的冲击感很强,这种经历对当事人来说无疑是痛苦的。但同时,他也会继续强调,这一切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解释。比如,他可能会引用警方通报中关于“敲诈勒索”的指控,并表示如果指控成立,那么法律的程序就是必要的。
尝试为华为的企业文化和压力进行辩护,但也暗示改进空间: 在某些回应中,他可能会提到华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在全球压力下非常不容易,员工管理和内部制度可能还不尽完善。这种说法既是为华为的处境“叫屈”,也可能是在暗示,在特殊时期,企业的一些行为是可以被理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没有问题。同时,他也可能会说,这类事件的发生,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促使他们反思和改进内部管理,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更加侧重于“依法治国”的宏大叙事: 在后来的回应中,他可能会将焦点更多地放在“依法治国”的原则上。强调无论事件涉及谁,都要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不能因为是某个知名企业、某个有背景的员工,就网开一面,也不能因为是一个普通员工,就随意对待。他会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是社会信任的基石。
强调舆论监督的“度”: 同时,他也可能会再次提醒公众,在行使舆论监督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法律程序,避免不实言论对当事人和企业造成二次伤害。他可能会认为,有些舆论声音过于偏激,已经脱离了事实本身,成为了“站队”或“情绪宣泄”。

我的整体看法是这样的:

胡锡进老师作为一名资深的媒体人,他的解读角度非常多元,并且善于在复杂的舆情中找到一个相对平衡且符合主流声音的切入点。

他试图构建一种“理性与秩序”的叙事。 他的回应往往带有强烈的“稳定压倒一切”的色彩,总是试图将事件拉回到法律程序和官方解释的框架内,避免舆论的失控和民粹情绪的蔓延。这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因为任何社会事件的处理,都需要依靠制度和法律,而不是纯粹的情绪。
他的回应也体现了中国社会一种普遍存在的对“民族企业”的保护心态。 在中国,尤其是当企业面临外部压力时,公众往往更容易站在“自己人”一边。胡锡进老师的言论,也在一定程度上迎合和巩固了这种心态,他会强调华为在全球竞争中的不易,并将事件的某些解读与国家利益挂钩。
但与此同时,他的解读也可能忽略了事件中一些更深层次的关于个体权利和企业责任的问题。 比如,251天这个时间本身所蕴含的巨大不确定性和对个人生活的摧毁性影响,以及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普通员工面对强大企业时的弱势地位,这些都可能在强调法律程序公正性的过程中被“稀释”掉。有时,过度强调“依法”和“程序”,也可能成为回避具体人性关怀的理由。
作为媒体人,他的角色定位也很关键。 他既是观察者,也是某种程度上的引导者。他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决定了他的解读能够影响很多人的看法。因此,他的回应也常常带有“定调”的意味,既要让公众感到被回应,也要让情绪得到疏导,最终导向一种可控的局面。

总的来说,胡锡进老师对“华为251事件”的回应,是典型的“老胡风格”,他总能在复杂的语境中找到一个既能安抚情绪、又能维护大局的平衡点。他的解读既有对理性与法律的强调,也有对民族企业和国家利益的考量。但作为普通人,我们也可以在他的回应中看到一些值得思考的侧面,比如,法律程序的公正性与人性关怀之间,在具体事件中如何才能更好地兼顾?企业在追求发展的同时,如何真正建立起对员工权利的有效保护机制?这些问题,或许才是“251事件”留给我们更长远的思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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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最可怕的其实是资本和公权力的合流。

这两方面现在联合起来打太极的迹象越来越明显:华为强调自己合法,暗自甩锅公检法;政府这边据不接话,并且体谅华为。而夹在中间的胡锡进,也就只能跟着打太极了。


悲观点说,这件事很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乐观点说,看看有没有希望惊动巡视组去彻查这个案子为什么能立案?是谁把劳资纠纷经济纠纷定性为刑事案件的?

总之,这件事情靠地方自己查,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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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意思,这里涉及到一个根本的问题。

我们看到的左派,屁股究竟在哪里?

按照目前的媒体分类,新京报,南方系偏右。澎湃之类的中间靠右,环球属于左派。

一般事件媒体站队,基本是这么站的。

但是,这次事件里面,左派的屁股在资本一边,右派的屁股在员工一边,这就很有意思了。

从胡总编的回答,我们可以看到这种矛盾。

一个左派的报纸,应该同情劳动人民,华为主要资产在中国,还算是民族资本,所以胡总编在第一篇里面希望华为切割,给华为找一个台阶。

然而,华为的回应实力打脸,老子不需要台阶,告老子好了。

这个时候胡总编就很尴尬了,只能再解释为华为很大,怕类似情况,所以这么回应。

这个时候,同情劳动人民的屁股就没法继续了,只能华为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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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胡总编这番话,多多少少还是有点错愕的,他身为《人民日报》社旗下新闻报纸的总编,让人不禁想问他一句:你的党性呢


党员之间没有高低贵贱,一律以同志称呼,胡锡进同志,今天我作为一名党员,恐怕不得不跟你开展一场批评与自我批评了。


作为一名党员,胡锡进的行政职务是《环球时报》总编辑和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内义务除了一般党员义务,根据其行政职务还应当有了解中央政策,掌握宣传口径,拥护党中央决议的义务和职责。在公开媒体发表言论,首先应当坚决拥护党中央决议,不得发表与党中央决议相违背的言论,不得明褒暗贬,损害党中央权威,这是最起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而胡锡进的此番言论,很明显是违反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问胡总编


你的初心是什么?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族资产阶级始终是我党的团结对象,而工人阶级和农民才是我党依靠的土壤。一个是统一战线问题,一个是根本立场问题,孰轻孰重,请问胡总编如何权衡?你是站在民族资产阶级一边,还是站在工人阶级一边?你的初心上哪儿去了?


诚然,胡总编的发言确实模糊了立场,两边不得罪,足够圆滑但是也足够阴险。单个工人在面对资本家的过程中,很明显存在着巨大的实力差距,拥有完善管理体系的企业,当然可以利用更为雄厚的实力,“合理合法”的欺诈和欺压工人。这是工人们团结起来、成立工人阶级政党的根本原因,也是我党成立的初衷之一。在这种事情上和稀泥,是不是替资本家说话呢?我党在毛泽东主席的领导下走的是武装斗争的路线,而不是议会斗争,难道胡总编希望我们退回去走“合理合法”斗争的路子吗?


你的职责是什么?


胡总编作为一名老党员,一名领导干部,解读和理解党的政策是基本职责之一,特别作为一名宣传口工作的同志,学习党最新的理论成果和决议精神,应当是每天都要做的事情。然而,就在不久前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请问胡总编学习了吗?


不才刚好通读过全文,理解浅薄,与胡总编商榷。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到,要:“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这说明我们的法治还是人民的法治,而不是资本家的法治,法治的目的还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而不是替资本家擦屁股,帮助资本家剥削工人。一起劳资纠纷,我们都不是法官,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最终判决是工人无罪释放,已经从根本上证明了错的是资本家,不是工人,不是人民。一个无罪的人,被诬陷诬告,深陷牢狱251天,只能获得每天300块钱的“补偿”,这合理吗?要不胡总编也进去试试?


这说明这件事情根本就不是什么“法治”,这是资本家利用法治欺压工人。这是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进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挫折与倒退,是下一步工作必须要避免和解决的问题。胡总编在这种事情上替存在诬陷诬告嫌疑的资本家说话,你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吗?


你的立场是什么?


胡总编亲口说道:毕竟李洪元是弱者,与华为这样的商业巨头打官司,谈何容易。


然而他紧接着又说:华为也很不容易。


他还大言不惭:大家在此时究竟同情谁多一些,取决于我们从哪个角度去进入这起纠纷。


你一个信仰共产主义的共产党员,你说你该从哪个角度去进入这起纠纷?有别的角度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给了你第二个角度去进入这个纠纷吗?党的初心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不管怎么样,事情经过如何,法院给的判决是李洪元无罪。无罪就是无罪,其中有任何事情,结果就是无罪。一个无罪的人失去自由,国家补偿也仅仅是补偿,并不等于说国家补偿是奖励,那就该直接叫做“国家奖励”了。我们看到的是,李洪元最终也只能拿到“国家补偿”而不是“国家奖励”。一件顶多顶多叫做“经济犯罪嫌疑”的事情,羁押一个工人阶级兄弟长达251天,没杀人没放火,仅仅是威胁到了资产阶级,我不知道你胡锡进作为一个党员,怎么好意思说出“从哪个角度”这种混蛋话,你有几个角度啊?


你的态度是什么?


我党的态度有史以来就是勇于承认错误、不断改进工作,在斗争中不断完善自己。历史上有无数混入我党内部的敌人,给党的工作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然而党依然能够领导人民完成革命、带领中国走向繁荣富强,靠的就是不断地自我革命。


当前不得不承认,我党的公检法系统也有可能混入党的敌人。比如此次251事件中,检方明确表示不提起公诉的情况下,依旧羁押了李洪元251天,这说明司法体制中存在问题,需要改进完善。


而你胡锡进又是个什么态度?


你是替华为圆谎的态度,你是替资本家擦屁股的态度,你是积极为资本家充当帮凶的态度。在明显弱势的工人阶级兄弟面前,你选择了和稀泥的态度,我们为了给人民群众解释你这个态度,借用一个网络上流行的梗:胖虎打了大雄,你选择:A,帮助胖虎,B,中立和稀泥,C,若无其事作壁上观,D,责怪大雄无事生非。这不是个选择题,因为四个选项都是在帮助胖虎。




四问之下,最后一问,胡总编,你对得起你的党员身份吗?你的组织性纪律性战斗性到哪儿去了呢?


忙不迭一副给资本家站台的姿态,倒是充分的体现了一副“谁赢我帮谁”的样子。


一名明确宣判无罪而被长期羁押的人,一个工人,一个被资本家以“合理合法”手段欺压的阶级兄弟,一个明显被以轻罪采取了严重强制手段的人,不站在他的一边就是站在了对面,正如前文所说:


胖虎打了大雄,你选择:

A,帮助胖虎,

B,中立和稀泥,

C,若无其事作壁上观,

D,责怪大雄无事生非。


这不是个选择题,因为四个选项都是在帮助胖虎。


面对强大的资本,孤立的个人势单力薄。正是在资产阶级用法律工具“合理合法”压榨工人阶级的历史背景下,马克思列宁主义才应运而生,工人阶级和共产主义政党才呱呱坠地。正是在资产阶级掌握法律话语权的背景下,我党才选择了武装斗争的路线,并取得了胜利。今天,尽管严重性还远远达不到当初那种暗无天日的程度,然而资产阶级利用法律工具压榨工人阶级血汗,已经死灰复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绝不是“资本主义夹着皮包回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也绝不可能沦为资产阶级压榨工人阶级的工具。


然而,某些共产党员公然发表言论,貌似“公正客观”,实则为资产阶级站台,做资产阶级的帮凶,满口法治法律,实质上利用工人兄弟的弱势地位,利用自己较高的行政地位,利用自己掌握的话语权,用法治不完善、不健全的极个别地方,为资本家涂脂抹粉。


这是我们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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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就是因为“华为太大了”嘛,李洪元的事根本不是个例,至少大众已知的还有一个被关押90天的。

但那个人没顶住,华为说只要认罪就把人放出来,那人认罪了,结果华为扭头就把人起诉了。

一个李洪元事小,如果只有这一个李洪元,那道歉也没啥大不了;但千千万万个李洪元事大,华为怕越道歉越乱,索性硬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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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志去波兰是干什么啊,不知道是接见周琦大魔王还是因个人原因涉嫌违反波兰法律的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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