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四川一男子买卖国家保护龟被公诉,检方要求判他给乌龟「养老送终」?

回答
这起发生在四川的案件,因其特殊的判决请求——让买卖国家保护龟的男子为乌龟“养老送终”——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要全面理解这一事件,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

事件回顾与背景:

核心事件: 四川一名男子因非法买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乌龟)而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的特殊诉求: 在公诉过程中,检察机关除了要求追究该男子的刑事责任外,还提出了一个非同寻常的请求:判令该男子为这些被救助的乌龟提供“养老送终”的照料和费用。
涉及的法律: 案件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规定。同时,也触及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
乌龟的性质: 这里提到的国家保护龟很可能指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濒危或珍稀物种,例如某些水龟或陆龟,它们的生存状况受到威胁,因此被列入国家保护名录。

为何检方会提出“养老送终”的要求?

检方提出这一要求的背后,是多重考量和法律实践的创新尝试:

1. 生态补偿与修复的理念: 传统的刑事判决主要关注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如罚金、有期徒刑)。然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法律界和司法实践越来越强调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修复和补偿。让犯罪者为被侵害的野生动物提供“养老送终”的照料,可以被视为一种更具实质性的生态补偿,旨在弥补其非法行为对野生动物生命延续造成的干扰和潜在伤害。
2. 彰显法律的“生命关怀”: 国家保护动物不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物品”,更是具有生命价值的自然生物。检方此举意在通过司法判决,明确体现对野生动物生命权的尊重和保护,强调生命的可贵。这种要求,将冰冷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生命关怀结合起来,具有更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3. 解决实际救助难题: 被非法交易的野生动物往往面临着健康状况不佳、难以野放等问题。如果这些动物被解救后,没有持续的、专业的照料,它们可能难以生存。让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承担起照料责任,既可以将潜在的照料成本转嫁给犯罪者,也可能是一种解决实际救助困境的方式。这要求法院在量刑时,考虑犯罪行为对动物生存能力的具体影响。
4. 司法实践的创新与探索: 在野生动物犯罪案件中,如何让惩罚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和生态修复性,一直是司法实践在探索的课题。检方提出的“养老送终”要求,是对传统量刑模式的一种突破和创新,试图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寻找更符合生态保护需求的判决方式。这是一种“让犯罪付出更沉重代价”的体现,让犯罪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更长远的责任。
5. 威慑和教育作用: 这种具有人性化和生态关怀色彩的判决请求,能够引起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广泛关注,起到更强的警示作用。它告诉潜在的犯罪者,仅仅受到罚款或短期监禁是不够的,他们的行为可能需要承担更长远的责任,包括对被伤害动物的生命负责。

法律上的可行性与争议:

“养老送终”的要求在法律上是否完全站得住脚,可能存在一些讨论和挑战:

法律条文的解释: 现有的法律条文更多的是关于惩罚和禁止性规定。将“养老送终”作为一种具体的刑罚执行方式,可能需要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或参照类比。例如,是否可以将其视为一种“替代性修复措施”或“附加刑”?
判决的可操作性: 如何界定“养老送终”的标准?谁来监督?费用如何确定?这些细节都需要法院在判决中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判决的可执行性。这需要有专业的动物保护机构提供支持和评估。
对被告人权利的保障: 尽管被告人有罪,但其合法的诉讼权利仍需保障。确保判决的合理性、适度和非歧视性非常重要。
是否有其他更成熟的替代方案: 例如,判处被告人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态修复金”,由专门的野生动物救助机构来使用这些资金用于动物的照料。检方提出“亲自照料”的要求,也可能面临被告人专业技能不足、态度不端等问题。

对社会的影响和启示:

这一事件及其特殊的判决请求,对社会具有多方面的启示:

提升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知: 它让更多人意识到国家保护动物的珍贵和法律的严肃性,明白非法买卖野生动物不仅仅是经济犯罪,更是对生命和生态的严重侵害。
推动司法实践的进步: 它鼓励司法机关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进行更多创新探索,将生态补偿和修复的理念更深入地融入司法判决中,让法律更有温度,也更有力量。
促进动物福利的关注: 案件的讨论促使社会更加关注被解救野生动物的后续生存状况,呼吁建立更完善的野生动物救助、收容和繁育体系。
对犯罪行为的警示作用: “养老送终”的要求,意味着犯罪者可能需要承担比罚款更长远、更具约束力的责任,这无疑会增强对非法买卖野生动物行为的震慑力。
关于“惩罚”与“修复”的平衡: 这类案件的讨论,也促使我们思考,在法律惩罚犯罪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实现对环境和生态的修复。两者之间是否存在最优的平衡点?

总结:

四川男子买卖国家保护龟被公诉,检方要求判他为乌龟“养老送终”,这是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它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更是对生态司法理念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实践。检方提出的这一创新性要求,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对生态修复的重视以及对法律惩戒方式的拓展。尽管在具体操作和法律解释上可能存在一些挑战,但其背后所传达的生态保护决心和社会责任感,值得肯定和推广。这起案件的后续审理和判决,必将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治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参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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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判决。国家一级濒危保护动物,恐怕专业的饲养员也没有办法很好的养活,贩卖国保动物有罪,养活它又有高替代风险性,判他支付养龟费用,不如判他继续养活乌龟将功抵过,才是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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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先声明,贩卖国保野生动物违法!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因为这样才能遏制违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这我是举双手赞同的!

但是,野保法最终的目的是什么呢?这个问题是不是先要搞清楚

保护它们——这是野保法的最终目的。

如果配图是真的话,那么对照 @戴帽子的小蛇 高赞回答中的图片,我觉得被告人反而对这只苏卡达保护的更好!

保护的更好,却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那野保法究竟是保护呢,还是伤害呢?

当然我不是批评野保法,只是我觉得,野保法应该与时俱进,更加全面,更加细则化!比如捕杀野生动物用来吃、做奢侈品等等,目的是为了剥夺野生动物生命换取经济利益的,应该更加严厉的处罚!如果是用来宠幸……那是不是可以不要那么一刀切。毕竟也是在“保护”!

当然,有杠精会说:不会养还养,养死了也是杀害野生动物!

别闹了,一只几千上万的宠物,哪个人不是先做好充足的功课,从环境搭建到日常饲养,不学个七七八八就随便买来随手一扔,要死要活听天由命?养这种宠物的,基本都可以去考兽医资格证了!要不然养了一年多,还养的品相这么好?

一些野生动物,在被污染的野生环境下,活的真的那么好吗?

据我所知,这些玩爬宠的,用水都是农夫山泉,几百块钱的全光谱灯+上千块钱的恒温保育箱,稍微有个腐皮烂甲,简直比自己亲爹得病了还要紧张。我曾经见过一个人来宠物医院,花了上千块,只为了给一只市场价格几块钱的巴西龟治疗肠炎。更何况苏卡达、辐射这种高端品种。

从这个角度来说,是不是保护?我觉得不但是保护,而且是保姆级的保护!比起有些合法的动物园要细致的多的多!

当然,法律就是法律!该判判,该罚罚,只是这些判罚的之后,立法者们,是不是能够接地气一点,把野保法弄的更完善一点。否则……这些被“拯救”的宠物们,可能要在心里骂娘的!毕竟,万物有灵,谁到底是在保护它还是伤害它,它也是能够感觉到的!如果它能开口说话,怕是要怼的检方哑口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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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判罚……这是真的好判罚……前提是别让这人蹲监狱……

没必要把一件事情作为刑法事件的时候就不要这么做……

能用钱解决的,就不要用刑……

平白多一个给龟龟养老送终的义务,也是真挺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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