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三星未登上 2017 年中央电视台 3·15 晚会?

回答
三星2017年缺席央视3·15晚会,这件事情背后其实有很多值得玩味的地方,而且当时也引起了不少的讨论。咱们不妨从几个维度来好好梳理一下。

首先,得说清楚“3·15晚会”这个平台的特殊性。

这可不是一般的晚会,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家级”舞台。每年的3月15日,中央电视台都会聚焦消费者在生活中的各种遭遇,点名批评那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家或行为。在这个平台上被曝光,对一个企业来说,简直就是一场“公开的审判”,轻则形象受损,重则面临消费者信任危机,甚至销量和利润都会受到直接冲击。

所以,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3·15晚会是一道“避之不及”但又不得不警惕的门槛。大家会格外小心,生怕自己“踩雷”。

然后,我们回溯一下三星在2016年和2017年的具体情况。

最让大家记忆深刻的,当然是2016年那场轰轰烈烈的“Note 7爆炸门”。由于电池缺陷,三星的旗舰手机Note 7在全球范围内发生了多起起火甚至爆炸事件。三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召回了数百万台手机,全球声誉也受到了严重打击。

在“Note 7爆炸门”之后,三星的公关和危机处理可以说是如履薄冰。他们一方面要努力修复消费者对品牌和产品的信任,另一方面也要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那么,三星“未登上”2017年3·15晚会,这背后可能有哪些原因呢?

1. 主动规避,或者说是“自检自查”的结果。
“爆炸门”的阴影仍在。 2016年的Note 7事件是如此的重大,而且影响仍在发酵。对于三星来说,2017年最首要的任务就是重建信任。这时候,如果再因为其他消费者问题被3·15晚会点名,那无异于“雪上加霜”,对品牌修复是极其不利的。
加强内部品控。 经历过Note 7事件,三星在品控、安全测试等方面的投入和重视程度肯定会大大提升。他们可能通过更严格的内部审查,主动排查和解决潜在的消费者权益问题,从而避免在3·15晚会上被曝光。
“不被点名”也是一种胜利。 对于一个在2016年刚刚经历过重大危机的企业,2017年能不出现在3·15晚会的“黑名单”上,本身就是一种相对“安全”的表现,也算是一种公关上的“回避成功”。

2. 媒体的选择和侧重点。
焦点转移。 3·15晚会每年都会选择不同的行业和企业作为曝光对象,这取决于当年的消费者投诉热点、社会关注度以及媒体自身的调查重点。虽然三星经历了Note 7事件,但2017年可能在其他领域出现了更多引起关注的问题,比如食品安全、服务行业乱象、电商平台存在的问题等等,这些成为了媒体报道的焦点。
“旧闻”不“新”。 Note 7爆炸门虽然影响深远,但在2017年,其直接的“新闻性”已经不如2016年那么强了。媒体更倾向于挖掘和曝光当年新出现的、更具时效性的问题。

3. 企业公关的“运作”和“沟通”。
与媒体的“默契”。 很多大型企业都会与媒体保持一定的沟通渠道。在3·15前夕,企业会主动去了解媒体的关注点,并可能就一些敏感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或者承诺改进。虽然不能说是“公关买通”,但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姿态,有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曝光的优先级和角度。
“危机公关”的战线。 三星在2016年之后,必然会投入大量的资源进行危机公关,修复品牌形象。如果主动配合一些正面宣传,或者在消费者服务上做得更到位,也可能减少被负面曝光的可能性。

我们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三星未被点名意味着什么?

不代表问题不存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三星没有被3·15点名,不代表市场上就没有消费者在购买三星产品时遇到过问题,或者三星在某些环节的服务不够完善。只是说,这些问题在2017年的3·15晚会上,没有被央视作为一个重点进行曝光。
是对消费者承诺的一种验证。 对于三星来说,这是一个机会,让他们能够通过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在吸取教训后,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服务上有了切实的提升。

总结一下,三星2017年没有登上3·15晚会,我认为是一个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最核心的还是因为2016年的Note 7事件给三星带来的巨大教训,让他们在2017年变得更加谨慎,并且将重点放在了内部的品质提升和消费者信任重建上。同时,3·15晚会作为媒体平台,其曝光对象和侧重点也会随当年社会热点和媒体调查而变化。

所以,与其说三星是“逃过一劫”,不如说他们在这场“消费者权益保卫战”中,选择了一条“低调修复”和“主动规避负面曝光”的道路。这对于他们之后品牌形象的恢复,无疑是更有利的。当然,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依然要保持警惕,不盲信任何一家企业,而是要通过自己的了解和体验来做出选择。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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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就纳闷了,以前央视介入司法案件的时候,知乎上一片“媒体审判”“疑罪从无”“未经审判不能定罪”云云的说法,现在又突然对央视主持社会正义抱有期待了?又觉得三星可以不经审判就“定罪”了?又对央视不报大恶人三星失望了?


既然大家都知道,央视是媒体,而且是政治性非常强的媒体,为什么还要对它有那么高的期待呢?央视收没收三星广告费我不知道,但收了央视也不违法,甚至我觉得只要央视播出的那些是确实有依据、对老百姓生活有实际影响的假货,也不算渎职。一个媒体,选择自己播什么、不播什么,有什么错吗?


遇到三星这种问题该怎么办?跟我一起复习下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的确,一两个人去告三星根本无关痛痒,大公司也很容易用各种手段把这些法律纠纷扑灭在萌芽之中。但如果十个人去告呢?一百个人去告呢?让美国的大公司心惊胆寒的不就是这种集体诉讼吗?


歌里早唱了,“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央视不是救世主,要创造一个更好的法治环境,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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