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就纳闷了,以前央视介入司法案件的时候,知乎上一片“媒体审判”“疑罪从无”“未经审判不能定罪”云云的说法,现在又突然对央视主持社会正义抱有期待了?又觉得三星可以不经审判就“定罪”了?又对央视不报大恶人三星失望了?
既然大家都知道,央视是媒体,而且是政治性非常强的媒体,为什么还要对它有那么高的期待呢?央视收没收三星广告费我不知道,但收了央视也不违法,甚至我觉得只要央视播出的那些是确实有依据、对老百姓生活有实际影响的假货,也不算渎职。一个媒体,选择自己播什么、不播什么,有什么错吗?
遇到三星这种问题该怎么办?跟我一起复习下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六条 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的确,一两个人去告三星根本无关痛痒,大公司也很容易用各种手段把这些法律纠纷扑灭在萌芽之中。但如果十个人去告呢?一百个人去告呢?让美国的大公司心惊胆寒的不就是这种集体诉讼吗?
歌里早唱了,“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央视不是救世主,要创造一个更好的法治环境,需要每个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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