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案里面的骑电动车男子是幸运的。但是2017年12月,我丈夫在北京朝阳区政府南门被开奔驰的一名男子一刀毙命!凶手鲁志哲嚣张跋扈、手段凶狠,与我丈夫并不认识,无故就冲上来殴打我丈夫和朋友,二次拿刀追杀我丈夫,一刀扎在心脏!案发后凶手一伙毫无悔意,甚至在其保护伞的庇护下让司机周杨顶包来逃脱罪责,“周替鲁罪”赫然出现在北京首都!凶手幕后保护伞究竟什么地位?什么权利?致其凶手如此嚣张,这样的人故意杀人案还要我们家属一遍又一遍的去证明么?(案件详情尽在知乎和新浪微博【强之爱】,感谢网友的关注和支持)
2020年3月5日更新,鉴于广大网友没有看到最新的宣判结果,直接在此文章下修改更新,关于整个案件的发展,都在我的文章里面及时有更新,或者关注我的微博@强之爱。
北京市朝阳区鲁志哲二次拿刀故意杀人案判决如下:
主凶,故意持刀杀人的鲁志哲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帮凶,殴打被害人并试图替主凶顶罪的周杨两罪并罚,17年。
帮凶,安小虎,5年。
北京市三人为团伙犯罪,但最终的罪名仍然是:故意伤害。
我们家属明确表示不接受判决结果。
(更多细节在我的文章中有说明,或者关注微博“强之爱”,感谢大家 )
只要你拿刀了,别管刀刃还是刀背,就直接等同于要暴力杀人了,谁还管你脑子里怎么琢磨的。
美国警察查车的时候,为啥看到手往腰里摸的,警告几次,就可以开枪击毙。
你说你裤腰带松了,不管用的。
即便我国警察也一样,拿凶器舞舞扎扎的,无论是威胁还是来真格的,警告无效,先打死再说。
当然,从视频里看,龙哥应该是不想当街砍死白衣大侠的,吓唬和装逼成分居多。
但这并不能证明白衣大侠不会被他失手搞死,打太阳穴上面呢?龙哥失手了呢?
毕竟龙哥刀都拿不稳,可能是小脑有先天残疾。
所以不存在什么“死手不死手”的问题,我觉得这也不会影响最终判决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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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到新闻,江苏省检给出了结论,正当防卫成立,这是最近听到的最令人高兴的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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