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微博转发其他作者的文章然后说明出处算侵权吗?

回答
微博转发其他作者的文章,并在转发时明确标明出处,通常情况下不构成侵权。这是一种常见的网络传播行为,也符合内容出处标注的惯例。

在著作权法中,侵权通常指的是未经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改编、翻译等行为,并且这些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了损害。而转发并注明出处,在很多情况下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首先,微博转发功能本身就是一种引用和传播的机制。用户通过转发,是在将原文的内容“展示”给自己的粉丝,而不是将原文据为己有、重新发布或者用于商业营利。这个过程中,原作者的劳动成果得到了传播,反而可能增加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其次,明确标明出处是非常关键的一点。这相当于在转发时,清晰地说明了文章的作者是谁,文章来源于哪个平台或账号。这样做,既是对原作者的尊重,也是在告知读者文章的真实来源。这种行为,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剽窃”或“盗用”的嫌疑,因为用户并没有试图掩盖文章的真实作者。

当然,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

如果转发的是已经设置为“原创保护”的文章,并且对方设置了不允许转发,那么强行转发可能触犯了平台规则,但未必直接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侵权,更多是违反了平台的约定。

另外,如果转发时对原文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增删,并且没有清晰地标明哪些是原文内容,哪些是自己添加的,或者对原文的意思进行了歪曲,那么就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的界限,构成侵权。仅仅是转发,不修改,或者只做少量的评论性补充,并注明出处,通常是被允许的。

最重要的是,判断是否侵权,还需要看这种行为是否对原作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如果转发导致原作者的作品被大量盗用、商业化,或者其声誉受到严重影响,那么就可能构成侵权。但仅仅是出于信息分享的目的,并尊重了出处,这种损害通常是不存在的。

总而言之,在微博上转发其他作者的文章,只要做到“注明出处”并且没有对原文进行不当的修改或用于不正当的目的,这种行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合法律和平台规则的,不属于侵权行为。这是一种促进信息流动和作者作品传播的积极方式。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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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王潇的评论,略作类型化补充:

我国著作权法于第22条明文就「个人使用」、「合理引用」等情形设置对著作权及邻接权的限制,即认为在形式上虽然满足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模式,但依据法政策考量,而例外地阻却该行为的违法性,不认为其侵犯著作权。

网络转载,其行为模式符合著作权法第10条第5项「复制权」与第12项下「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的行为规定:

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网络上(不限于微博)转载他人作品,此行为应该认为形式上符合侵犯著作权。

但与王潇所不同者,在于,除了著作权的限制(即评论中所说的「合理使用」)以外,可能仍存在其他方式阻却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略述如下:

微博作为社交媒体与信息传媒并存的网络工具,与传统或者新兴媒体不同之处可能在于,以信息的快速流动为其主旨。同加入知乎即应当遵循知乎协议一般(但仍有可能存在格式条款对双方拘束力的问题,与本提问无关,不表),使用微博也需遵守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协议。比如微博中的「转发」功能实际上即是「转载」。若仔细研究,微博于一般情形,仅允许用户对「评论」作出限制,而无法限制他人「转发」,这与微博社交媒体鼓励信息传播的功能定位息息相关。微博虽然有字数限制,但如果内容满足「独创性」,仍然可以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此时若某人发布微博,未经其许可转发其微博,是否侵犯其著作权?

在此,则有必要推定,微博作者在享受微博服务之前或之际,即已了解微博功能,并就其发表在微博上的作品,放弃其「限制他人用户于微博上转载」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或也可认为其与其他微博用户达成一定限度的「复制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协议」,此时若他人转载微博作者发表于微博上的内容,因认为经过权利人默示许可,而不认为侵犯著作权。

对此类转载行为需做出限制:

1.该作品需首发于微博。若该内容是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将权利人作品发表于微博上,则他人转载的,仍有可能侵犯著作权。但如权利人将自己作品经他处发表后,又于微博发布,则认为其放弃该作品在微博上的「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2.转载场合仅限于微博内流转。若将微博内容转载于他处,仍然受到权利人的规制。而是否只在同一运营商微博内转载,是否用于商业营销,则在所不问。

3.权利人仅仅对其「复制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作出限制,而不涉及其他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若他人并非以上述方式演绎、公开传播微博上作品,仍有可能侵犯权利人的著作权。比如任意歪曲微博内容,则会侵犯作者「保护作品完整权」。在此处不应对「转发」做过多限制,如虽未经过转发,但若某人复制他人微博发表于自己微博上,也不侵犯「复制权」,但于此时需合理署上作者姓名,注明作品来源。

4.这并不意味着微博属于著作权法的法外之地。若未经权利人许可,将他人发表于微博之外的作品复制至微博,此时作品因有大量传播的机会,在此场合下,应认为侵犯他人著作权,需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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