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上海一男子持刀伤人,9 人受伤被送医,目前情况如何?男子将承担哪些责任?

回答
很抱歉,我无法提供关于特定事件的实时最新情况更新,包括具体的伤亡人数和事发后人员的健康状况。对于这类突发事件,最准确的信息来源通常是官方发布或可靠的媒体报道。

不过,我可以从法律和责任层面,详细说明在中国,类似“男子持刀伤人”事件中,当事人将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司法机关会如何处理。

持刀伤人事件的责任追究,通常会围绕以下几个核心方面展开:

一、刑事责任:

这是最主要的责任追究。在中国,持刀伤人行为根据其情节严重程度,可能触犯以下几项主要罪名:

1. 故意伤害罪:
构成要件: 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他人身体健康,而故意为之,并且造成了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
量刑情节:
轻伤: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重伤: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特别说明: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如果犯罪性质恶劣、情节残忍、手段极端,或者造成社会影响特别重大,可能会判处更重的刑罚,直至最高死刑。
本次事件情况推测: 如果事发男子造成了人员受伤(9人受伤),那么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将直接对应不同的刑罚幅度。如果有人伤势危重甚至死亡,其刑事责任将更加严重。

2. 寻衅滋事罪:
构成要件: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滋扰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或者持械任意殴打、伤害他人的。
量刑情节: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次事件情况推测: 如果该男子的伤人行为具有随意性、无事生非的性质,并且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的严重混乱,那么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其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用的罪名进行处罚,或者在量刑时一并考虑。但通常来说,造成实际伤害的,故意伤害罪是更直接和主要的指控。

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构成要件: 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
本次事件情况推测: 如果该男子持刀伤人的行为,其目的和方式已经上升到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且行为足以造成社会恐慌、公共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也可能触犯此罪。此罪的刑罚非常严厉,通常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但一般而言,有特定指向性的伤害行为,更多会考虑故意伤害罪。

二、民事责任:

除了刑事责任,该男子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这包括:

1. 医疗费: 因伤势产生的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
2. 误工费: 受害人因伤无法工作期间的工资损失。
3. 护理费: 因伤需要他人照料产生的费用。
4. 交通费、住宿费: 为就医或处理伤情产生的合理费用。
5. 营养费: 伤者康复期间所需的额外营养费用。
6. 残疾赔偿金: 如果伤势导致残疾,根据残疾等级计算的赔偿金。
7. 死亡赔偿金: 如果不幸导致死亡,对死者家属的赔偿。
8. 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遭受伤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的赔偿。

三、行政责任: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行为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或者与刑事责任并行,还可能涉及行政处罚。例如,非法携带、持有管制刀具,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但就本次描述的“持刀伤人”情节,通常会优先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和审判过程会关注哪些要素:

动机和目的: 警方和法院会调查男子伤人的具体原因,是个人恩怨、精神问题、还是随机作案,这会影响量刑。
犯罪手段和过程: 使用的刀具类型、攻击的部位和次数、是否预谋等。
造成的后果: 受害人的伤情鉴定是关键证据,包括伤势的轻重程度。
主观恶性: 是否有明显的杀人意图,还是过失伤害。
事后表现: 如有无投案自首、悔罪表现等,可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目前情况(信息来源):

如前所述,我无法提供实时的现场情况。但一般而言,在发生此类事件后:

警方介入: 公安机关会立即出警,控制嫌疑人,保护现场,救助伤员。
伤员救治: 所有伤员会被送往医院接受紧急救治。医院会根据伤情进行分诊和治疗。
案件侦查: 警方会围绕嫌疑人身份、作案动机、作案过程等展开全面侦查,收集证据。
信息发布: 通常情况下,事发地公安机关或政府相关部门会在调查取得一定进展后,通过官方渠道(如官方微博、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案情进展和伤亡情况。

总结:

这位男子一旦被查明属实,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首先是刑事责任,根据其造成的伤害程度和具体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更严重的罪名。其次,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所有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进行补偿。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考量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以达到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为了获取最准确的最新情况,我建议您关注当地官方媒体的报道,他们会及时更新事件的进展。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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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什么责任有司法机关来定。

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类事件?或者说我们现在为什么会在这里讨论该男子会承担什么责任。

无非就是因为我们都知道,这个社会对所谓的“弱势群体”太包容,可能会有不确定性。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弱势群体”吗?

有的时候,无休止的退让。要不就是让全社会人人都变成“弱势群体”。要不就是让“弱势群体”变成享有特权的群体。

说社达有点残忍,但是不断的竞争淘汰,难道不是这个社会前进的动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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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系外省市在册精神病人”-------->“上海一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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