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南京一女子遛狗不栓绳袭击家猫后,反问猫主人「你的猫怎么不栓绳」?

回答
这事儿啊,听着就让人窝火!南京那位女士,遛狗不栓绳,结果狗扑上去了,把别人家猫给咬了,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她反过来质问猫主人:“你的猫怎么不栓绳?” 我跟你说,这逻辑简直是天上地下都没法儿接上茬!

咱们一点点掰扯开来看。

首先,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问题:遛狗不栓绳,这是不对的,这是违反了绝大多数地方的养犬管理规定。 咱们养狗,都知道有这么一条不成文的、或者说明文规定的规矩,就是出门必须得给狗栓绳。为啥?安全啊!你想啊,狗是动物,有它的天性和本能,你不能保证它什么时候会突然激动、冲动,或者因为什么原因(比如看到猫、其他狗、或者小孩)就做出攻击行为。栓绳就是为了控制住它,不让它失控伤人、伤其他动物。这位女士,自己犯了错,还这么理直气壮,本身就站不住脚。

其次,她的反问“你的猫怎么不栓绳”更是让人无语。 这句话暴露了几个问题:

混淆视听,转移焦点。 她明知道自己遛狗不栓绳是过错方,但她试图通过攻击猫主人“不栓绳”来转移大家对她自身行为的关注。她想让你觉得,好像双方都有错,她的错就不那么明显了。
认知偏差,逻辑混乱。 家猫通常是在家里活动,或者是在自己的院子里、猫窝附近。即使偶尔出现在公共场合,家猫的体型、攻击性通常也比不上一些体型较大的犬类。而且,很多猫咪本身就比较胆小,不太会主动攻击。就算有,它的活动范围相对也比较受限。而狗,特别是未经训练、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狗,它的活动范围更广,潜在的危险性也更大。让猫栓绳,在很多情况下,并不像给狗栓绳那样是出于“控制其攻击性”的必要,更多的是一种“不被狗攻击”的自我保护。这位女士把一个“不给狗栓绳导致潜在危险”和“猫未栓绳”放在一起比较,这本身就是一种对现实情况的误解和对责任的推卸。
缺乏同理心和责任感。 她的狗咬了别人的猫,造成了伤害。作为一个养狗的人,首先应该表现出的是歉意、关心和承担责任的态度。而不是反过来指责受害者。这种态度,完全没有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也完全不承认自己狗的错误和自己的责任。

再来说说猫主人的处境。 大家都知道,猫咪相对独立,很多时候会在自家院子或者附近活动。遇到这种情况,主人自然会觉得自己的猫没有主动去惹事,是被无辜牵连的。而且,即使猫咪在外面,通常也不会像没有栓绳的狗那样,对其他动物或者人构成巨大的、即时的危险。所以,猫主人被这么一问,心里肯定觉得委屈、愤怒,觉得对方是在胡搅蛮缠。

这件事情映射出来的一个普遍社会现象是“规则意识的缺失”和“责任推卸的倾向”。 很多人在公共场合,尤其是涉及到宠物的时候,往往会因为自己的便利或者疏忽,而忽视了规则。当出了问题,第一反应不是反思自己的行为,而是想办法把责任推给别人,或者找一个看似“对方也有错”的理由来为自己辩护。

从法律和道德层面讲,这位女士的行为是站不住脚的。 无论猫主人有没有给猫栓绳,她遛狗不栓绳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并且直接导致了宠物受伤的后果。她反过来质问猫主人,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让矛盾激化,显得自己更加蛮不讲理。

我的看法就是,这位女士的行为非常欠妥,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强词夺理”和“撒泼打滚”的表现。 养宠物,尤其是狗,就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遵守公共规则,保护他人和动物的安全。出了事情,更应该拿出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而不是像她这样,犯错在先,还反过来倒打一耙,让人觉得又气又好笑。

希望这样的事情能引起更多人的警醒,出门遛狗,请务必栓好绳!这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宠物负责,更是对这个社会和谐负责。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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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看完了,主要有两个感受。

第一个感受就是惊叹于这位女士的脑回路如此清奇,在2021年了这个魔幻的世界竟然还存在这种碳基生物。

第二个感受就是想起了之前小时候被狗追着咬的痛苦,这种怒火促使我找资料写下了这篇回答。

我实在是没想明白,人家猫咪可可爱爱乖乖巧巧在板凳上打瞌睡,你没管好自己的狗,硬是让狗猛冲到店里面骚扰小猫咪睡觉为什么还能怪人家。

而且店主也说了,狗是真的狗,上次就已经咬过自家的猫一次了,属实罪大恶极。

这次的故伎重演,只踢一脚已经很给面子了,反而是女主人絮絮叨叨不依不饶。

“猫为什么不栓绳啊?”

真是个好问题,气得我今天鱼也不想摸了,给大家打个比方。

我是个百万富翁,在家里面的保险箱放了大量黄金没有锁上,然后小偷大摇大摆进来全部拿走了,小偷看到你就在保险箱旁边,还理直气壮问你,你怎么不把你保险箱锁上呢,这我不就拿不走了?

可,问题是这是我家啊。

要不要脸了还?

外出遛狗不栓绳还有理了?

还觉得之前宠物伤人的案例不够多,警察叔叔不够忙是吧?


2020年8月18日,一段视频引爆了网络。

视频内容是这样的,一名女孩手中牵引的一大一小两只狗挣脱绳子的控制狂奔,大狗在追逐小狗的过程中,绳上的牵引绳瞬间绊倒了一位正在散步的老人。

老人悬空后头部着地,整个人摔倒在地上之后便没有了反应,而那个女孩看着倒在血泊之中的老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仓促逃离。

随后,这位八十几岁的老人被送往医院急救,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警方发布公告称,牵引两只狗的女孩年仅12岁,狗不是她养的,她只是把别人绑在门口的狗牵出来玩,狗挣脱了约束才发生了悲剧。

当初这个问题在知乎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给大家贴一个链接,感兴趣可以去看。

现在是哪怕用绳子牵住的狗还会挣脱伤人,不栓绳发生的事故就更多了。

2020年5月1日,一名5岁男童独自在后院玩耍,一只没有拴绳的大狗忽然扑向孩子。

等孩子的父亲反应过来,孩子的面部已经满是血迹了,便立即带孩子就医。

孩子经过医生治疗之后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很不幸的是,以后或多或少都会留下残缺的疤痕。

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找到狗的主人。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国内养狗的政策和环境都太宽松了,某种程度上是应该向国外学习一下管理经验。

意大利:

如果狗主人连续三天不溜狗,将会被处以最高650欧元的罚款

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处1年监禁或10000欧元的罚款

瑞典:

所有狗狗都需要注入芯片并注入主人信息于ANIS(动物身份认证)资料库中

禁止关笼饲养,如遇特殊情况,也禁止持续关宠超过三小时

德国:

养狗需要每年缴纳50-150欧元不等的第三方责任险保险

新手养狗需要考取养狗执照

无故丢弃宠物将要被罚款,最高是25000欧元,约合20万人民币

狗狗还必须要上学,主人和狗一起到专门的学校,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学习

美国:

养狗之前需要为狗办理身份证,做成一个芯片植入狗的体内,里面包含了狗主人的电话、家庭住址、狗接种疫苗情况等信息

新买到狗的话,必须及时给他接种疫苗,若未即时接种,宠物医院会根据狗的资料进行提醒,再不接种将会被开罚单

狗倘若未接种疫苗,因为狂犬病发作咬人,狗主人需要向受害方支付所有费用

巴黎为了杜绝狗市乱象,规定若不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会开出183欧元(约合人民币1437元)的高额罚款。起初民众主动捡拾粪便的积极性也不高,只有1%的人会实施,但在开出上万张罚单后,这一比例就提高到了70%;

西班牙的布鲁内特镇,也曾派出志愿者在公园“盯梢”:发现遗留狗狗粪便,要把它装好,寄回给无良狗主。上百张邮寄单后,公园乱留粪的现象同样减少了70%。

比起道德的不可控和因人而异,严格的处罚才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手段。



近几年来,宠物伤人的事故层出不穷,我今天还看到一份数据统计,是这样的。

目前中国每一年卖出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在1000万至1500万人份左右,按照一人份为五针计算,差不多就是5000万至7000万支疫苗,消耗量占全球的80%

倘若取最低值的1000万人进行考虑,很多人在实现打完两针之后,会根据十日观察法,没事就不继续打了。

也就是说,实际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数远远超过1000万人。

看着就觉得触目惊心。

害怕。

太害怕了。


回到问题本身,我认为管狗应该从管人开始。

如果每一位狗主都像视频中的狗主一样,不拴绳,攻击路人,传播疾病。

简直就像是自带打手的一位恐怖分子。

大家肯定都见过类似的事情发生。

在小区内,不牵绳的狗只把小朋友吓得哇哇大哭,有些养犬人会毫不在意地说:

“我们家的狗很乖的啦,不会咬你的,大惊小怪什么啊。”

“我家的狗从来不咬人,放心好了,你别哭了。”

狗不是人,它没有你想象中这么聪明。

能保证狗只不伤人,只有牵引着狗的主人可以做到。

更何况,按照规定拴绳遛狗更是养犬人的职责。

各位狗主可长点心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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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的反应很神速,她的那句话叫“你家猫在家里也没有栓绳子呀”听的我第一时间也蒙圈了,如果她参加辩论赛,相信一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诡辩型辩手。

在女人说这个话的时候我第一时间真的在寻思,是呀,确实没有栓绳子。但是返回来一想,不对呀,我在自己的屋子里栓什么绳子呀。

这个女人思维逻辑在于你没有做到凭什么要求我做到,有点偏颇有点强词夺理有点自大。

其实这个女人说的蛮有道理的,这位男士不该踢狗,狗又不懂事。老话说的好:子不教父之过,狗不严它主人的错。所以狗的主人应该替狗承担那一脚比较稳妥。

有的时候需要自身找问题,错了就是错了,承认就好;非要把责任推给别人,自己还要理直气壮,这就欠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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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脸可真够大的。

这不就是典型的撞了人还赖人家挡住去路的行为嘛。

论法律法规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1]

第二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养犬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二)不得在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内遛犬。
(三)不得污染环境。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四)不得在重点管理区掩埋和随意丢弃犬尸,应当对犬尸进行火化。
(五)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并避开高峰时间。
(六)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七)单位养犬的,应当拴养或者圈养,因登记、免疫、诊疗、培训、配种需要外出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束犬链、戴嘴套,由管理人员牵领。

这女的遛狗不栓绳明显是违规行为,需要罚款。

而目前没有对猫的任何规定。

在法规上,这女的就没资格指责对方。

论情理和事实

猫本来就不需要遛猫,很少有给猫栓绳的。

而且猫在人家店里,在店里属于私人区域,或者说私人的经营场所。并非公共区域。

就算猫在店里弄的四处都是屎尿,那也只影响店主一个人的生意,而没破坏公共卫生。

所以人家的猫在店里不栓绳,完全说得过去。

不知道这女的为啥要没理还要辩三分。

咋办?

南京市养犬条例里写的很清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在重点管理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遛犬的区域或者时间内遛犬的;
(二)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未对犬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约束措施的;
(三)携犬出户未挂犬牌或者未束犬链的;
(四)单位未按规定拴养或者圈养犬只,携犬外出未对犬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约束措施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携犬出户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由养犬人承担犬只伤亡责任。
被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自吊销之日起二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建议直接报警,对这女的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举报。让公安部门对齐进行罚款。

顺便那一jio踢的真漂亮,恶人养恶犬,活该。

参考

  1. ^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 https://baike.baidu.com/item/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8858570?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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