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看完了,主要有两个感受。
第一个感受就是惊叹于这位女士的脑回路如此清奇,在2021年了这个魔幻的世界竟然还存在这种碳基生物。
第二个感受就是想起了之前小时候被狗追着咬的痛苦,这种怒火促使我找资料写下了这篇回答。
我实在是没想明白,人家猫咪可可爱爱乖乖巧巧在板凳上打瞌睡,你没管好自己的狗,硬是让狗猛冲到店里面骚扰小猫咪睡觉为什么还能怪人家。
而且店主也说了,狗是真的狗,上次就已经咬过自家的猫一次了,属实罪大恶极。
这次的故伎重演,只踢一脚已经很给面子了,反而是女主人絮絮叨叨不依不饶。
“猫为什么不栓绳啊?”
真是个好问题,气得我今天鱼也不想摸了,给大家打个比方。
我是个百万富翁,在家里面的保险箱放了大量黄金没有锁上,然后小偷大摇大摆进来全部拿走了,小偷看到你就在保险箱旁边,还理直气壮问你,你怎么不把你保险箱锁上呢,这我不就拿不走了?
可,问题是这是我家啊。
要不要脸了还?
外出遛狗不栓绳还有理了?
还觉得之前宠物伤人的案例不够多,警察叔叔不够忙是吧?
2020年8月18日,一段视频引爆了网络。
视频内容是这样的,一名女孩手中牵引的一大一小两只狗挣脱绳子的控制狂奔,大狗在追逐小狗的过程中,绳上的牵引绳瞬间绊倒了一位正在散步的老人。
老人悬空后头部着地,整个人摔倒在地上之后便没有了反应,而那个女孩看着倒在血泊之中的老人,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仓促逃离。
随后,这位八十几岁的老人被送往医院急救,抢救无效身亡。
事后警方发布公告称,牵引两只狗的女孩年仅12岁,狗不是她养的,她只是把别人绑在门口的狗牵出来玩,狗挣脱了约束才发生了悲剧。
当初这个问题在知乎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给大家贴一个链接,感兴趣可以去看。
现在是哪怕用绳子牵住的狗还会挣脱伤人,不栓绳发生的事故就更多了。
2020年5月1日,一名5岁男童独自在后院玩耍,一只没有拴绳的大狗忽然扑向孩子。
等孩子的父亲反应过来,孩子的面部已经满是血迹了,便立即带孩子就医。
孩子经过医生治疗之后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很不幸的是,以后或多或少都会留下残缺的疤痕。
截至目前为止,还没找到狗的主人。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国内养狗的政策和环境都太宽松了,某种程度上是应该向国外学习一下管理经验。
如果狗主人连续三天不溜狗,将会被处以最高650欧元的罚款
虐待或遗弃宠物者,可被判处1年监禁或10000欧元的罚款
所有狗狗都需要注入芯片并注入主人信息于ANIS(动物身份认证)资料库中
禁止关笼饲养,如遇特殊情况,也禁止持续关宠超过三小时
养狗需要每年缴纳50-150欧元不等的第三方责任险保险
新手养狗需要考取养狗执照
无故丢弃宠物将要被罚款,最高是25000欧元,约合20万人民币
狗狗还必须要上学,主人和狗一起到专门的学校,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学习
养狗之前需要为狗办理身份证,做成一个芯片植入狗的体内,里面包含了狗主人的电话、家庭住址、狗接种疫苗情况等信息
新买到狗的话,必须及时给他接种疫苗,若未即时接种,宠物医院会根据狗的资料进行提醒,再不接种将会被开罚单
狗倘若未接种疫苗,因为狂犬病发作咬人,狗主人需要向受害方支付所有费用
巴黎为了杜绝狗市乱象,规定若不及时清理宠物排泄物,会开出183欧元(约合人民币1437元)的高额罚款。起初民众主动捡拾粪便的积极性也不高,只有1%的人会实施,但在开出上万张罚单后,这一比例就提高到了70%;
西班牙的布鲁内特镇,也曾派出志愿者在公园“盯梢”:发现遗留狗狗粪便,要把它装好,寄回给无良狗主。上百张邮寄单后,公园乱留粪的现象同样减少了70%。
比起道德的不可控和因人而异,严格的处罚才是最有效的解决办法。
罚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教育手段。
近几年来,宠物伤人的事故层出不穷,我今天还看到一份数据统计,是这样的。
目前中国每一年卖出的人用狂犬病疫苗在1000万至1500万人份左右,按照一人份为五针计算,差不多就是5000万至7000万支疫苗,消耗量占全球的80%
倘若取最低值的1000万人进行考虑,很多人在实现打完两针之后,会根据十日观察法,没事就不继续打了。
也就是说,实际注射狂犬病疫苗的人数远远超过1000万人。
看着就觉得触目惊心。
害怕。
太害怕了。
回到问题本身,我认为管狗应该从管人开始。
如果每一位狗主都像视频中的狗主一样,不拴绳,攻击路人,传播疾病。
简直就像是自带打手的一位恐怖分子。
大家肯定都见过类似的事情发生。
在小区内,不牵绳的狗只把小朋友吓得哇哇大哭,有些养犬人会毫不在意地说:
“我们家的狗很乖的啦,不会咬你的,大惊小怪什么啊。”
“我家的狗从来不咬人,放心好了,你别哭了。”
狗不是人,它没有你想象中这么聪明。
能保证狗只不伤人,只有牵引着狗的主人可以做到。
更何况,按照规定拴绳遛狗更是养犬人的职责。
各位狗主可长点心吧。
以上。
这个女的反应很神速,她的那句话叫“你家猫在家里也没有栓绳子呀”听的我第一时间也蒙圈了,如果她参加辩论赛,相信一定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诡辩型辩手。
在女人说这个话的时候我第一时间真的在寻思,是呀,确实没有栓绳子。但是返回来一想,不对呀,我在自己的屋子里栓什么绳子呀。
这个女人思维逻辑在于你没有做到凭什么要求我做到,有点偏颇有点强词夺理有点自大。
其实这个女人说的蛮有道理的,这位男士不该踢狗,狗又不懂事。老话说的好:子不教父之过,狗不严它主人的错。所以狗的主人应该替狗承担那一脚比较稳妥。
有的时候需要自身找问题,错了就是错了,承认就好;非要把责任推给别人,自己还要理直气壮,这就欠骂了。
这女的脸可真够大的。
这不就是典型的撞了人还赖人家挡住去路的行为嘛。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1]
第二十四条
重点管理区养犬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个人养犬每户限养一只,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二)不得在禁止遛犬的区域和时间内遛犬。
(三)不得污染环境。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四)不得在重点管理区掩埋和随意丢弃犬尸,应当对犬尸进行火化。
(五)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并避开高峰时间。
(六)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七)单位养犬的,应当拴养或者圈养,因登记、免疫、诊疗、培训、配种需要外出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或者束犬链、戴嘴套,由管理人员牵领。
这女的遛狗不栓绳明显是违规行为,需要罚款。
而目前没有对猫的任何规定。
在法规上,这女的就没资格指责对方。
猫本来就不需要遛猫,很少有给猫栓绳的。
而且猫在人家店里,在店里属于私人区域,或者说私人的经营场所。并非公共区域。
就算猫在店里弄的四处都是屎尿,那也只影响店主一个人的生意,而没破坏公共卫生。
所以人家的猫在店里不栓绳,完全说得过去。
不知道这女的为啥要没理还要辩三分。
南京市养犬条例里写的很清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在重点管理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遛犬的区域或者时间内遛犬的;
(二)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未对犬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约束措施的;
(三)携犬出户未挂犬牌或者未束犬链的;
(四)单位未按规定拴养或者圈养犬只,携犬外出未对犬只采取本条例规定的约束措施的。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携犬出户不遵守交通法规致使犬只伤亡的,由养犬人承担犬只伤亡责任。
被吊销养犬登记证的,自吊销之日起二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建议直接报警,对这女的的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举报。让公安部门对齐进行罚款。
顺便那一jio踢的真漂亮,恶人养恶犬,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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