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有些人对法律就可以选择性遵守,而说到盗版软件就以:“不可能购买所有用到的软件”作为理由?

回答
这确实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也触及到了很多人内心深处的一些矛盾和习惯。我们不妨一层一层地剥开来看,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双重标准”。

首先,我们来谈谈对“法律”的选择性遵守。这里说的“法律”,通常指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规定,比如交通规则、税收法规、合同义务等等。

法律的普遍性和强制性感知: 大多数人对法律的认知是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执行力。例如,闯红灯被抓现行,罚款或扣分是直接的后果。这种明确的、可预见的惩罚机制,让人们在很大程度上倾向于遵守。而且,遵守法律通常被视为一个公民的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

“钻空子”的心理与社会默许: 然而,现实中,很多法律条文是复杂的,并且在执行上存在模糊地带。人们可能会发现某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并不那么严格,或者可以通过某些“技巧”规避,而这些“技巧”可能并不直接触犯核心的法律精神,但属于灰色地带。久而久之,一些人可能会形成一种心理,认为只要不被发现,或者不引起大的社会影响,就可以“选择性遵守”。这其中也包含了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看到周围的人似乎也在某种程度上“灵活处理”,自己的行为就更容易被合理化。

对法律的“必要性”判断: 很多时候,人们会根据自己对某项法律的“必要性”进行判断。比如,对于一些他们认为不公平、不合理,或者与自身利益严重冲突的法律,遵守的意愿就会降低。这是一种价值判断,即便法律规定了,但如果内在的认同感缺失,人们就更容易动摇。

成本与收益的考量: 遵守某项法律的成本(时间、金钱、精力)和不遵守的潜在收益(省钱、省事),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如果遵守某项法律的成本过高,而违背的风险又看起来很小,那么选择性遵守的可能性就增加。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不可能购买所有用到的软件”这个理由,以及它为什么会与前面提到的选择性遵守法律的逻辑有所不同。

“必要性”与“可替代性”的辩驳: 这里最核心的区别在于“必要性”的定义。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购买所有使用的软件并非一种“生存必需”,而是一种“便利需求”。你可以说,很多工作、学习甚至娱乐都离不开某些软件,但总有免费的替代品,或者功能稍弱但免费的版本,或者干脆不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购买所有软件”的理由,实际上是在说“购买所有软件的成本太高,超出了我对其‘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风险认知”的差异: 与交通违规被当场抓住的即时、明确风险不同,盗版软件的风险感知要模糊得多。虽然知道存在法律风险,但很多使用者认为被发现的概率很低,或者即使被发现,潜在的惩罚(比如收到警告、被要求赔偿)也比直接的交通罚单要遥远和不确定。而且,很多盗版行为分散在个人电脑上,不像公共场合的违规那样显眼。

“行业习惯”与“文化接受度”: 软件行业在早期,尤其是在个人用户层面,盗版曾经相当普遍。这种“习惯”可能代代相传,形成了一种文化上的默许。很多人认为软件本身就是可以复制的、是信息时代的一种“产品”,其复制成本极低,因此对付费购买的合理性产生质疑。他们可能更倾向于将“购买软件”视为一种“投资”,而并非“基本消费”。

“价值创造”的感知模糊: 相较于直接的交通规则(保护生命安全)或税收法规(支撑公共服务),软件的价值创造过程对普通用户来说更加抽象。他们可能更直观地感受到的是软件带来的便利,而对于开发者投入的时间、创意、维护成本等,感知并不深刻。因此,当面对“我需要这个软件,但我不想付那么多钱”时,他们的“必要性”判断就会倾向于后者。

“公平性”的质疑: 有些人会觉得软件的价格相对于其可复制性而言过高,或者认为某些公司的软件价格设定不合理。这种对定价的质疑,也可能成为不购买的理由。他们会将“高昂的价格”作为选择性遵守的“正当理由”,而非是“我就是不想付钱”。

总结一下,这种“双重标准”的出现,源于人们在不同情境下,对“法律/规定”、“必要性”、“风险”、“成本”以及“价值”的感知和判断是不同的。

对于那些与个人切身利益、直接后果、以及社会责任感联系紧密的法律,人们更容易在强大的强制力或普遍的社会认同下选择遵守。而对于盗版软件这种,其“必要性”相对可商榷,风险感知模糊,并且长期以来存在一种文化上的接受度,加上其便捷性与高昂购买成本之间的冲突,就更容易被用“不可能购买所有软件”这样的理由来合理化其“选择性不遵守”的行为。这是一种心理学和经济学因素交织的结果,也是很多社会现象的缩影。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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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问一句,你们看的日本AV都是正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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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过盗版,初中的时候mp3里的歌都是网上下的,因为当时听歌确实没有盗版的概念,我知道这不是我使用盗版的理由。

我是错的。从道德上法律上都是错的。

但是我希望谴责我的人,以及说“难道作为一个有尊严的人,不应该使用一致的标准来对待这些事物吗? ”的道德卫士,自己能够做到听正版歌曲、看正版AV、用正版软件,等等。

如果自己是软件开发者,看着盗版AV,下着盗版音乐,却指责别人使用盗版软件,这算哪门子的道德卫士啊?

你看着盗版AV的时候,想过人家演员被你侵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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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就是轮子

@vczh

,我是轮带逛大军的一员,可能他在美国确实用的什么都是正版的,人家在美国可以买正版AV。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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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子在回复中提到的“根据我国法律,av不在我国发行,所以你无论用什么手段获取的av,在我国境内播放,都是不违法的。所以不存在盗版av一说。而Office是在我国境内发行的,因此不能盗版。”这在法律上是没错的,并且他的提问也是在法律层面上说的,看来轮子是法律卫士。

回答中那么多道德卫士你们歇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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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不是因为尊严和道德好么

遵守法律是因为承担不起违法的代价

用盗版就是因为没有代价

另外,请认清“人的本质是趋利的”

靠尊严和道德来约束人的趋利行为

题主你是天真呢?天真呢?还是天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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