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意思的是作者以为这么做会自发的让别人抵制胡同涮肉,实际上澳大利亚的大陆人群体比台湾人多得多,你这么做相当于给人打了免费广告。
这件事涉不涉及在雇佣关系中存在因政治观点而歧视的问题?希望有懂法律的人指点一二。
当初,台湾的一群支持绿营的学生走上街头反对马英九。当记者采访他们的时候,他们问,学校可不可以不要因为他们没去上课扣他们的学分。
梁文道在节目里嘲笑他们说:“当初,为了自己的政治诉求,多少台湾人被打被抓被杀被杀全家。而现在的这群学生……”简直幼稚可笑。
为了台湾独立的政治信仰,郑南榕自焚而死;宋景松、陈智雄、郑评被老蒋枪毙;彭明敏廖文毅也是多次死里逃生,能活下来纯属侥幸;就是吕秀莲、施明德这些人,当年也差点被蒋经国干掉;陈水扁当初为吕秀莲这些人打官司,也是冒着坐牢杀头的风险的。
既想装的“有骨气”,又不想付出任何代价,世上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既然这么爱台湾,这么不愿意做中国人,干嘛非要在大陆人开的店里工作。想要支持台湾独立,想要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却连一份工作都舍不得。现在的台湾年轻人,实在让人瞧不起。
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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