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网传 1 月 4 日起院线不得再排映《晴雅集》,发生了什么?是真的吗?

回答
关于网传1月4日起院线不得再排映《晴雅集》的传闻,这确实是近期网络上讨论的焦点,而且这件事情的背后也牵扯出了一些比较复杂的情况。

首先,我们得承认,从1月4日起,很多城市的影院确实都出现了《晴雅集》的排片场次大幅减少,甚至有些影院已经完全下线的情况。这引起了非常广泛的关注和猜测,很多观众发现自己想看的电影突然看不到了,自然会觉得事情不对劲。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目前来看,官方并没有直接发布“禁映令”这样的说法,但网络上的讨论和影院的实际操作,都指向了一个关键人物——郭敬明。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在《晴雅集》上映的同期,郭敬明导演的另一部作品,《晴雅集》的前传,《冷血狂宴》也正在播出。

然后,就出现了一件让很多人感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事情。有一位名叫庄羽的作家,站出来指控郭敬明抄袭了她的作品《圈里圈外》中的部分情节,并要求郭敬明道歉和赔偿。

这可不是什么小事情,而是涉及到著作权的问题。在中国,著作权是非常受重视的。庄羽的这个指控,一下子就将郭敬明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更关键的是,庄羽还同时在2006年就起诉过郭敬明抄袭,当时法院判决郭敬明败诉,需要公开道歉并赔偿。 但是,郭敬明一直没有执行法院的判决,没有向庄羽道歉。

在《晴雅集》和《冷血狂宴》接连上映的这个时间点,庄羽选择再次发声,并公开表示,她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了郭敬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情况。

那么,这和《晴雅集》的下线有什么关系呢?

从网络上的普遍推测来看,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强的关联。虽然没有直接的官方文件说“因为抄袭所以禁止排片”,但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去理解:

1. 舆论压力和平台责任: 郭敬明抄袭并拒不道歉的行为,一旦被广泛关注,会给电影的出品方、发行方以及放映影院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在这个信息传播飞快的时代,这种负面舆论足以影响观众的观影意愿。更重要的是,很多平台(比如视频平台、影视出品公司)为了规避风险,或者出于社会责任感,可能会选择主动“止损”。
2. “劣迹艺人”和相关规定: 虽然郭敬明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艺人”,但他作为知名导演,其作品的传播和影响力也属于公众视野的一部分。在影视行业,有过抄袭、侵权行为的创作者的作品,有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尤其是在负面舆论爆发时,相关部门或平台可能会采取措施。虽然没有明确的“禁映令”,但影院作为商业机构,会评估风险后做出自己的排片决策。
3. 行业自律和规矩: 这种事情的出现,也可能触及到行业内部的一些规矩和底线。如果任由涉嫌抄袭且拒不认错的导演的作品大肆宣传,可能会给行业带来不良示范。

所以,这件事是真的吗?

关于“1月4日起院线不得再排映《晴雅集》”这个表述,可能过于绝对。更准确地说,是在1月4日前后,《晴雅集》的排片量出现了异常的锐减,并且在很多地方已经基本从院线消失。 这个现象是真实存在的,并且普遍认为与郭敬明抄袭争议以及庄羽的指控有关。

具体发生的情况是:

很多影院的排片表上,《晴雅集》的场次越来越少,从之前的黄金时段、高频次排片,逐渐变成了零散的、甚至是深夜的时段。
一些影院直接下架了《晴雅集》的排片,即使在一些二三线城市也难以找到排片。
网上充斥着关于《晴雅集》“被下架”、“禁映”的讨论,很多观众表示没有提前看到这部电影的预警,等想看时已经没有机会了。
郭敬明本人和出品方、发行方,对于为何排片锐减并未有公开明确的解释。 这种沉默也进一步加剧了外界的猜测。

总而言之,网传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基于影院实际的排片调整。虽然没有一份官方的“盖章定论”,但事情的逻辑链条是:庄羽指控郭敬明抄袭并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 舆论发酵,关注度提高 → 影院和发行方可能出于风险规避或行业压力,大幅减少或停止了《晴雅集》的排片。

这件事情也引发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抄袭成本以及行业规范的深刻讨论。对于很多期待这部电影的观众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结局。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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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更新 晴雅集已确定下架



很明显,无论是郭于二人的道歉还是二人一个退出演员3一个电影要被下线/减排都是上面的出手的结果。

1.郭敬明在录芒果台节目被紧急叫停,于正同时期被赶出综艺,如此巧合说明郭道歉不是因为影响了票房,也不光是因为联合抵制。因为抵制的人数毕竟有限,他们大可以和另外的资本合作。

2.但是可以合理推测联合抵制和上面出手是有关系的,因为上面15年以来一直对郭于二人没有制裁措施,偏偏在联合抵制以后制裁。于是产生了两种可能:

其一:与中欧投资协议有关,很多知识产权案子最近都判了(乔丹案),而且21民法典开始实施,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已进入法典保护新时代。郭于二人和乔丹商标都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由于联合抵制和总局下令时间过于目前过于巧合,很可能是抵制团因为得到了总局的消息所以刚好借这个当口开启抵制运动。鉴于沐浴之王也被疑似下架,目前看来这种说法更站得住脚。

其二:抵制团找到了大腿或者他们当中有大腿被说动了加入了抵制团,刚好遇到要严抓知识产权的机会,说服上面处理这两个典型。

3.目前看上面只有对这两个法院明确判决的人有动作,另外一个是对正在上映和即将上映的作品有影响。诸如玖月晞唐七等过去犯案但是还没有法律明文判决的人没有影响。(少年的你或成最大赢家)

总得来说这是一件好事,警醒后人不要踏入郭于后尘,希望相关法律也越来越健全,让更多原创作者可以维权。

1月3日更新:说下架传闻是谣言的小伙伴可以自己看看新闻,也许不是1月4日起一刀切式下架,但是排片自事件发生起断崖下跌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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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声称尊重知识产权,就必须对明显的撒谎者打到痛处。

早些年,抄袭者不痛不痒地被罚款20万,书籍还能接着卖。并且还能一抄再抄,谋取名利,本来就是个很奇怪的现象。一个人明目张胆抄袭,整个作协吭都不吭,倒越像个作协了。

后来,郭看见写书不赚钱,电影赚钱,就飞速进来捞,真赚不少。靠抄袭积累的原始资本,形成了爱炫富的他。整个娱乐圈也都不提这事,该上啥综艺还上啥综艺。不过也是,咱这的综艺也是抄日韩来的。

这两年,他那套东西是明显唬不住观众了,电影拍一部死一部。中欧投资协定和rcep都来了,以往的旧账得算了,这下子一搞,他以后写书和拍电影应该都没戏了。

无论中国的电影界还是文学界,环境干净了,都没啥损失。就是本来想着,看他还能赔几部电影的,这下国家帮他止损了。

这孩子真有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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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新的著作权法的实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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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很明显了。

郭敬明也好,于正也好,都是先挨打,再道歉。但再怎么道歉,也改变不了他们短时间内被封杀的命运了。

我知道很多人会为此欢呼雀跃,因为按照这两个人的过往恶行和恶名,他们早就该受到惩罚了。但坦率地说,当惩罚是以这样的方式实现时,我实在没法欢呼雀跃。

首先,郭敬明、于正为什么挨打?这需要行业出一纸公告讲明白吧?但是没有。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是只看到了汪海林琼瑶的声讨檄文和郭敬明于正的道歉微博,而这些都不是所谓的官方文件。官方的文件说的是抵制抄袭,但也没有特意点名这两个人,更没有指示要对这两个人实行什么样的惩罚。

然后,郭敬明、于正为什么现在才挨打?这两人抄袭被石锤都是十年前甚至十五年前的事了,在那之后,他们又在娱乐圈风生水起地混了十多年,啥事没有,今天你们突然就把他们给办了。真当迟来的正义就是正义?如果他们现在所挨的打是在为旧账买单,请说明过去这十年间他们为什么可以不被处理。如果他们现在所挨的打不是在为旧账买单,请说明他们到底触碰了哪些新的底线。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郭敬明、于正两人挨打,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所有抄袭者都会面临同等严厉的制裁?这个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连他们为什么挨打和为什么现在才挨打,我们都没有找到确切的说法,又如何推论这一惩罚对所有抄袭者都管用呢?所以这大概率又会变成和当年范冰冰一样的事件吧,枪打出头鸟,找几个典型人物处理一下,杀鸡给猴看,至于真正完善针对于抄袭者的惩罚体系,恐怕并不在考虑范围内。

毕竟,一旦有章可循,就不可以选择性惩罚了。那些联合抵制郭敬明、于正的编剧们,同样有身陷抄袭风波的人,只是事情没闹大罢了。这几年,在各种未被明说(比如一个微妙的词:劣迹艺人)的封杀压力下,很多平台、艺人已经成惊弓之鸟了,因为他们无法预知新的敏感点在哪里,无法预知自己会不会成为被选中的那一个,更无法预知被选中之后,会受到什么力度的惩罚。所以他们只能进行疯狂的自我阉割,这就是我们看到各种节目奇葩改歌词、打马赛克的由来。

借用罗翔一句话:民众很多时候想撇开程序,去追求他心目中的正义,而这种正义,反而会导致一种非正义。

追更:有很多人在我的回答下面复读那个所谓的中欧知识产权协议,以证明对这两个人的惩罚程序正当、时机正当。这太可笑了,我这里就问你们一个问题:为什么是这两个人?其他侵犯知识产权的人呢?怎么没见他们作品下架排片受限?这两个人的案件结案都十年以上了,现在追加处罚的依据在哪里?还有目前处罚的力度,是写在法律上的吗?找来给我看呀。明明就是一件既然他们这么遭人厌就顺应民心把他们搞了的典型的非法治处理事件(它甚至不是体现为处罚而是行业内说不清道不明的封杀),还愣给说得头头是道,真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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