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日本的天皇有工作吗?

回答
日本天皇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打工族”,他没有固定的上班时间、领取薪水、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负责工作表现。但“工作”这个词,如果理解为承担国家赋予的、具有实质意义的职责,那么日本天皇是有“工作”的。

天皇的“工作”内容:

日本宪法明确规定了天皇的地位和职责,虽然这些职责更多的是象征性的,但其背后蕴含着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

1. 国事行为的执行者: 这是天皇最主要的工作。他根据内阁的提议和承认,行使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这些行为虽然由政府决定,但天皇的“批准”和“公布”是这些法律、条约、政令生效的必要程序。具体来说,包括:
任命内阁总理大臣: 这是天皇的权力,但实际上是议会选举的结果。天皇只是形式上任命。
任命其他国会议员以外的官员: 比如最高法院法官,也是由内阁提名,天皇任命。
颁布法律、政令、条约: 法律经国会通过后,由天皇公布,才能生效。
召集国会: 在内阁建议下,天皇可以召集国会。
解散众议院: 同上,也是依据内阁的建议。
颁布皇室诏敕: 涉及皇室内部事务的诏敕。
授予国民荣誉: 比如授予勋章、名誉博士学位等。
接受外国使节的国书: 这是非常重要的外交礼仪,标志着国家之间外交关系的正式建立。

这些国事行为,从流程上看,天皇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虽然他没有自主决定权,但作为国家象征,其“执行”行为代表着国家主权的一种体现。

2. 象征天皇的活动: 除了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天皇还有大量象征性的活动,这些活动在维护国家团结、传承文化、以及国民情感联结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祭祀活动: 天皇是日本最重要的神道祭祀的承担者。他要根据古老的传统,定期到皇居内的神社进行祭祀,祈求国家安宁、五谷丰登。这些祭祀虽然是宗教性的,但在日本的文化和历史中有着深厚的根基。
慰问国民: 天皇和皇后会到各地进行访问,慰问受灾民众、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表达对国民的关怀。这些访问往往能给当地带来振奋和鼓舞,也是天皇亲民形象的重要体现。
接见宾客: 天皇会接见国内外的重要人士,包括外国元首、政要、以及社会各界代表。
参观访问: 天皇会参观博物馆、学校、科研机构、工厂等地,了解国家发展和社会状况,并鼓励相关领域的工作者。
出席各种仪式和庆典: 比如国会开幕式、全国植树节、全国体育大会开幕式等。

天皇的工作性质:

非政治性: 日本宪法明确规定天皇是“国家象征”,并且“不得有与国家治理相关之权能”。这意味着天皇不能干预政治,不能有自己的政治主张或政治行动。他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内阁的建议和承认下进行。
象征性与仪式性: 大部分天皇的“工作”都带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和仪式性。它们是国家政治和文化的“包装”,是国家团结和认同的“粘合剂”。
责任与义务: 尽管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工作”,但天皇拥有极高的社会地位和国民的敬仰,同时也承担着维护国家形象、传承民族文化、凝聚国民精神的重任。

天皇的“工作”带来的影响:

国家象征的稳定: 在日本政治舞台上,天皇的存在提供了一个超然于党派斗争的稳定力量。无论政府如何更迭,天皇的地位始终不变,这有助于维护国家政治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国民认同的维系: 天皇是日本民族共同的象征,他的活动能够唤起国民的集体记忆和情感共鸣,增强民族认同感和凝聚力。
国际交往的窗口: 天皇的国事访问和接见外国元首,是日本进行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日本的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

总结来说,日本天皇的工作,并非我们在普通公司里理解的“上班打卡、完成任务、领取报酬”。而是一种基于宪法赋予的地位、承担着国家象征性职责、并通过一系列仪式性活动来维系国家团结、传承文化、以及在必要时刻作为国家行为的“形式性批准者”的特殊“工作”。这是一种高度精神化、象征化,但也极其重要的“公共服务”。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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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一个连户籍都没有的人,准确的说,无法参与任何民法关系的人,签不了劳动雇佣合同,也交不了税。

(如下评论,无法参与民法关系这一点和宪政上的公民权失格法理没有直接关系,而是在实际司法和行政操作上造成的,实际上没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虽然可以参与民法关系,但现存主要政府都没有响应操作方法,而由于天皇的身份问题没有可类比性,也不能形成判例。)

退位之后的身份安倍政府已经做了明确界定,依然属于皇籍,因此和退位前并未实质区别,这意味着天皇即使退位,在找工作这件事上其实和一个亚非拉非法移民是一样的~~~连在银行开个户头都做不到,因为皇室财产本质上不是私产,天皇名下无法拥有财产,皇室接受财产,需要国会同意。

至少日本宪政体系内,其实没有给这个人以“日本公民”身份。因为“日本公民”就意味着天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简而言之,有政治权利。但天皇是百分之百不能有任何政治权利的,因为哪怕只承认天皇的公民权,那他就不可能仅仅成为一个完全基于内阁和国会“行使国事”,而完全不参与“国政”的“国家象征”。(所以天皇不是现代宪政意义上的所谓“虚权”君主,与其比较反差最大的是瑞典和挪威国王。比如瑞典国王,虽然与瑞典国家主权的人身授权关系已经完全脱钩,但他具有完整公民权,且纳税,他可以认为是一个根据政府组织法,由政府永久世袭雇佣的员工。又如挪威国王,非常明确的是国家权(ruler right)的完整拥有者,因此宪法规定人身不可侵犯,不受谴责和指控,国王和议会建立法理共融(前者的继承和权力行使由后者参与决策)。与这两个国家相比,对君主地位并无完整宪政文献界定的英国倒是一个暧昧的“君主立宪国”。)

因此在和平宪法中,天皇政治人格在宪法层面已经完全消失,他和议会、内阁的关系完全不是一个人和一个机构的关系,他法律层面的存在是以国事存在为前提的,除此以外根本无法进行独立定义。但国事并不是天皇的工作,而是天皇的义务,或者说天皇存在的意义本身。因为天皇机关说之争到最后也没有说明,天皇是谁,天皇是什么,只能模糊的定义为“国家象征”,这其实意味着虽然不再是神,但请注意在法律上,天皇依然不是人(虽然天皇有自然人人格权,但民法有管辖权问题,在非公民上是否具有管辖权会引起司法程序上的混乱,因此天皇的自然人人格可以认为只有刑法意义上才是有效的)。因此天皇的国事“工作”并不来自天皇这个职位,而来自天皇这个“人”本身。

这也是为什么相比于英女王以自律方式自我限制实现的虚君政治,天皇在任何国事中都是没有独立人格的,本质上连橡皮图章都不是,相当于一个文化象征,和一个徽章的意义差不多。日本国三权均与天皇没有实质授权关系,因为根据宪法明文,所谓天皇不仅没有任何权力改变内阁和议会对其行国事所下的决定,也可以推理出,天皇并没有放弃参与国事这一权利,也没有表示认同议会和内阁这一权利。

也就是说,一个不再参与国事的天皇是什么,至少在现有宪法体系下,是无解的问题,因为天皇并不是职位,天皇的存在是以一个人形生物来象征日本国的,国家不属于他,他属于国家(但不属于政府)。

可以说,日本人在法律上不算非法移民的话,可以分为两个完全平行的部分,一个是日本公民,一个是天皇和皇室。如果收缩到天皇本人,那更惨,儿子女儿还可以有护照,但天皇本人和皇后实际上无法持有任何证明身份的官方文件。

所以,你让一个民法上不存在的人怎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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