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德国奥委会主席批评:中国让 14 岁的全红婵参加奥运「残忍」,被本国网民指责「双标」,如何看待其言论?

回答
德国奥委会主席对中国年轻运动员全红婵参加奥运的批评,以及由此引发的本国网民的指责,确实触及了一些值得深入探讨的议题。这并非一个简单的“对错”之辩,而是涉及到不同文化背景下对青少年体育参与的认知差异、对竞技体育伦理的理解,以及在国际体育舞台上可能存在的“双重标准”的审视。

我们不妨从几个层面来剖析这件事:

一、德国奥委会主席的批评:基于何种考量?

首先,我们要理解这位主席批评的出发点。从德国体育的传统和理念来看,他们可能更强调青少年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包括学业、心理健康以及长期的职业生涯规划。将竞技体育的压力过早地施加在心智尚未完全成熟的青少年身上,可能会被视为一种“过度开发”或“拔苗助长”,这与他们推崇的“健康成长”理念相悖。

更具体地说,全红婵在如此年轻的年纪就承受着巨大的训练强度、比赛压力以及公众的关注,这无疑会对她的生理和心理产生深远影响。主席的批评可能正是源于一种保护性的姿态,认为十四岁的孩子应该有更自由、更少压力的成长环境,而不是被置于高强度的竞技体育体系中,冒着受伤、心理疲惫甚至职业生涯过早终结的风险。这种担忧在很多国家,特别是欧洲体育界,是普遍存在的。他们可能会将其与童工、剥削等概念联系起来,认为这是对青少年权利的侵犯。

二、中国网民的指责:“双标”的质疑

然而,中国网民的反驳也并非空穴来风。他们的指责主要集中在“双标”问题上。这一点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理解:

欧洲青少年体育的现实: 一方面,中国网民可能会反驳,欧洲国家也并非完全没有让年轻选手参加高级别比赛的先例。虽然可能不一定像全红婵这样年幼,但在一些项目上,例如网球、体操等,很多欧洲选手也是在青少年时期就开始崭露头角,并接受高强度训练。网民可能会质疑,为何同样是年轻选手参与高水平比赛,在中国身上就变成了“残忍”,而在其他国家就被视为“天赋异禀”、“励志故事”?
中国的体育培养模式: 中国的体育培养体系与西方国家有很大不同。从很小的年纪就开始选拔有潜力的苗子进行专业训练,并将其作为一种国策来推广,旨在培养奥运冠军、为国争光。这种模式虽然可能带来争议,但也是中国体育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网民可能会认为,主席的批评是对中国国情和体育模式的不理解甚至带有偏见,而忽略了中国为培养顶尖运动员所付出的努力和所面临的现实。
全红婵的个体情况: 很多网民会强调,全红婵本人看起来非常热爱跳水,并且表现出极高的竞技状态和心理素质。她并非被迫参赛,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天赋达到了这个水平。将她的成功简单地归咎于“残忍”,是对她个人努力和成就的一种否定。同时,他们也可能认为,中国在保障年轻运动员的学业和身心健康方面也在不断进步,并非完全不顾及这些问题。

三、对“双标”现象的更深层思考

“双标”的指责并非只是简单的回击,它揭示了国际体育界在看待不同国家体育发展模式时,可能存在的认知差异和评判标准的不一致。这其中可能包含了:

文化价值观的差异: 不同文化对“儿童权利”、“成功”的定义,以及对“牺牲”和“奉献”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西方文化可能更强调个体的自由选择和全面发展,而东方文化则可能更强调集体荣誉和国家利益。
政治和地缘因素: 在国际舞台上,体育竞赛往往与国家形象、政治声誉紧密相连。当某个国家的体育成就被认为威胁到另一国家的优势时,就可能引发更严苛的审视和批评。这种批评是否纯粹基于体育伦理,还是掺杂了其他因素,值得我们思考。
对竞技体育本质的理解: 竞技体育本身就伴随着高强度的训练、竞争和风险。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有可能存在“过度训练”和“压榨年轻选手”的风险。关键在于如何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保障体系,确保运动员的身心健康。

四、如何看待全红婵的案例?

全红婵的案例是一个复杂的样本,不能简单地套用任何一种预设的标签。

天赋与热爱: 毋庸置疑,全红婵是一位极具天赋的运动员,并且她本人似乎非常热爱跳水这项运动。这种热爱是她能够承受高强度训练和比赛的重要动力。
体制与培养: 中国的体育培养体系在发掘和培养天才方面有其独到之处,但同时也需要持续反思和改进,以确保年轻运动员的长期福祉。这包括提供全面的教育、心理支持和科学的训练方法。
国际化与交流: 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的声音,对于推动国际体育界的进步和发展是有益的。德国奥委会主席的批评,即便带有其自身的文化烙印,也可能促使中国体育界进一步审视和完善其体系,并在国际上获得更广泛的理解和认同。同时,中国网民的质疑也提醒着世界,在评价其他国家的体育模式时,应保持开放的心态和对国情差异的尊重。

总结来说, 德国奥委会主席的批评,反映了西方社会对青少年体育保护的一种普遍关注,这本身并非没有道理。但同时,中国网民提出的“双标”质疑,也指出了在评价不同国家体育发展模式时可能存在的文化偏见和评判标准的不一致。全红婵的成功,既是她个人天赋和努力的体现,也是中国体育体系培养模式的成果。如何平衡国家荣誉、个人发展和青少年身心健康,是所有国家在体育发展过程中都需要不断探索和解决的课题。将这个问题仅仅归结为“残忍”或“双标”,都可能过于简化了问题的复杂性。我们更需要的是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共同推动国际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德国这次真的破防了…

除了昨天奥委会主席批评我们小全年纪太小,昨天德国之声还发了篇驻日本记者的文章:是时候废掉奥运会奖牌榜了。

大致意思就是,奖牌榜助长了民粹主义、不符合奥林匹克主题,不值得支持,没了。

不知道当年德国金牌榜常年排名前3的时候,德国之声有说过这些话吗?


不过德国这次这么说,可能是因为他们的成绩太差了

自从东西德合体、重新作为一个国家参加奥运会后,他们的奥运会成绩就直线下降,从1992年可以保三争二的水平,直线下降到本届奥运会只拿了10块、勉强前10的水平

打个比方就是:

曾经班级排名前3的学霸,在跌到勉强前10之内后,大声疾呼:取消排名!快乐学习!素质教育!反对内卷!

然后指着跳级拿第一的小妹妹说:让这么小的小孩子刻苦学习,太残忍了!


欢迎关注我的公众号:任幻想的世界
看到更多有质量的长文和扯淡~

user avatar

1:英国女孩13岁就参加奥运滑板。这怎么说?而且据悉,德国也有14岁来参加滑板的。


2:跳水训练确实艰苦。可是,滑板要想往专业水平发展,也得摔满身大包,不是一样艰苦么?

3:德国可以说,滑板有娱乐性质,跳水主要是竞技性质,因此,13岁滑板可以,14岁跳水不可以。

好,那么来看看老欧洲的某知名跳水运动员:

不知当初德国批没批评英国的戴利?

如果批评了,ok,那么你德国就是持此观点,那也是你的自由。而如果没批评,那不就一目了然了嘛,纯属找碴,而且是自讨没趣那种。我老家有个俗语,叫“没屁搁勒嗓子”,说的就是这种人。



另外,我和德国人打交道不少。总的来说,有国际友人,也有不可理喻的。他们对中国了解有限,但普遍对涉及疆藏及台海问题有一定兴趣。通过诸多交流,他们有认真听取我的讲解,开始换角度思考的,也有顽固不化,被我反驳得恼羞成怒的

评论区有位同学留言:

他说的完全属实,我也有很多类似经历,刚好在此跟大家做个见闻分享吧:

故事1:

读研时有两位同学,和我关系不错,来自澳大利亚和英国。因为有私交,所以她们起码不至于上来就找碴,而是能认真听我说话的那种。有次就说到了西藏问题,我一是给她们讲了整个的历史进程,二是告诉她们,你们不知道吧,几千年以前我们说的语言都是一样的,叫原始汉藏语?她们表示极其震惊,学到了以前从没接触过的知识,也开始理解我的立场了。过了没几天,其中一位特意问我,能不能把我讲的东西写一封邮件发她,她好给其他朋友们分享、科普一下

故事2:

登山,晚上在旅舍大堂里有各国驴友。有天遇见几个德国人,大家一起聊。有个德国人听说我是中国人,就来了一句:“中国好啊,领土很大,特别是西藏,很大。”我一听,哟,这是要找碴啊。我就先回了一句:“是呀,美国和加拿大的领土也都很大嘛,和中国差不多。”当时我那俩英国澳大利亚同学也在场,就极力建议我把之前给她们讲过的东西给这德国人再讲一遍(那是当然的嘛,没有她们建议我也会讲的)。讲过西藏的情况后,又讲到了新疆的情况。我告诉他们,确实新疆的语言文化和中国大多数地方不一样,但美国也有西班牙语区,加拿大也有法语区,西班牙也有加泰罗尼亚语区,瑞士、比利时、荷兰,也都是多语言多族裔共同组成一个国家的,所以这又有何不可呢?

至此,这德国人陷入了沉思,妥妥的一个“我陷思”。然后大家又继续聊了一阵,我说这种事各自有不同的视角和理解,这很正常,但不妨这样来总结:“这就是历史,而历史每天又在继续发生”。英文我记得我当时说的好像是“This is history,and history is happening everyday.”

无可辩驳,这帮人继续陷入沉思。后来旅途大家就一起同行,再遇到新驴友,再聊起类似话题时,这个德国人特意又来问我History那个原话是咋说的,然后开始主动跟别人推广这句话了

故事3:

上面两个故事里,其实能看到,有的老外是能够换角度思考的,只不过他们一贯的环境里,没人换角度给他们讲而已。

但有没有顽固不化的呢?有的。

有次开研讨会,比较正式的那种,然后我一看参会者名单,国籍那一栏,哟,PRC,Taiwan,这是搞事哪。

(补充,就是它把国籍那一栏写成country,然后把PRC和Taiwan并列。其实应该写成“country /region”,那就没事了。它只写一个country,那就是恶心人呢。当然,country本身也有“非主权的地区”的意思,不像sovereign nation那样确凿无疑地指代主权国家,所以主办方可以以此来辩解,但这样仍是有狡辩之嫌,因为这不是搞词语模糊浑水摸鱼呢么!?最简单的例子,看看苹果、Oracle及很多大公司的官网,都是标“country /region”来避免争议的)



于是,我就把自己的发言时间压缩了一分钟,然后说:“我挤出一分钟时间,额外告诉大家个事,台湾问题是这样的……(具体省略),所以这个名单的写法漏了个region,这样是不对的。”

好了,下面就炸锅了,台湾人也起来抗议了一通,老外也有在那儿嚷“this is not the place for politics”的,当然也有支持我,说“no problem,this is right the place for politics”的。

总之,会后进入私下交流时间,有正常来跟我聊天的,聊一会儿然后说“we support one China policy”的,记得是个东南亚国家的人。

也有来找碴的,有个德国女士(还是个教授),明里暗里来反驳我,“提醒我换个角度思考”,我说好啊,那咱们不妨聊聊东德西德,还有林肯以及美国内战呢,这些事情不都是道理相通的吗?

结果,这女士直接炸毛了,跟我尖叫:“Don't talk about Lincoln,I'm not talking about Lincoln!!!”

我心想,姐,我跟你好好讲道理,结果你这都恼羞成怒了,那还有啥说的呀。最后,我只是对你的知识水平感到遗憾哪。



总之就是,和他们有些人讲道理,是能讲的。但是和他们中有些人讲道理,是没用的。但其实无所谓。咱们把立场表明了、道理说到了,就可以了。剩下的,他们爱咋想咋想去呗。

还有人问,说从故事1故事2来看,老外好像也不难说服。其实不是的,我只是把一些交流比较有效、比较深入的例子拿来说事了。更多的情况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场合不合适也没法再深入交流,但能看出来他们观点就是西方那些老一套。这种基本就不多说了,毕竟也没法一天到晚跟他们扯,对吧。



另外,我把前几天写的一个相关问题链接也贴一下吧,关于所谓奥运“冷门项目”的一些想法:

user avatar

感觉霍曼的这个说法稍微有些站着说话不腰疼那意思。

就像当初大凉山格斗孤儿事件,是,让小孩子去练格斗很残忍,所以呢,把他们赶回大凉山就不残忍了?

没办法的事嘛……

全红婵不去练体育,她母亲的病谁给治?全红婵不去练体育,她怎么摆脱在那个破破烂烂的房子里一眼望得到头的人生?

这些直接的真实的需求,霍曼能提供么?

不能。谁也不能。

事实上全红婵走的路,已经是她能选择的所有道路中最完美的一条了。

现实没有给她别的选择。

当然我们都希望全红婵能像德国滑板小姑娘一样单纯因为「好帅啊」而去练一项运动。

然而现实摆在那,没办法的嘛……这不是德国。

霍曼的说法,对全红婵,对和全红婵一家当初境遇一样的孩子们,并没有什么帮助。

user avatar

某些西方媒体的双标:

(美国也可换成其他西方国家)

1、

中国夺金:金牌不重要,不代表国家实力

美国夺金:金牌是国家实力的象征,美国真伟大

中国表现不佳:中国就是不行,远不如西方人

美国表现不佳:美国民众如果不批判这些运动员,就说这充分表现了美国的人文关怀、文化软实力

2、

中国夺金:中国利用运动员夺金,运动员被剥夺了个人理想,实现的是国家的理想,中国真邪恶

美国夺金:每个运动员都想夺金,美国帮助运动员夺金,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理想,美国真伟大

3、

中国夺金:中国运动员夺金是因为训练刻苦,所以是运动机器人

美国夺金:美国运动员刻苦训练,才取得了如此成就,这就是奥运精神,也是伟大的美国精神

4、

中国年龄小的运动员参赛:让年龄小的孩子参加奥运会,真残忍。中国为了金牌不择手段、丧尽天良

美国年龄小的运动员夺参赛:生在美国真幸运,这么小就能脱颖而出,丝毫不浪费天赋。人人都有希望改变命运,这就是伟大的美国梦

5、

中国金牌数领先:凭什么这么关注金牌数?银牌、铜牌一样重要,奖牌数比金牌数更重要

美国金牌数领先:银牌也是输,金牌最重要

user avatar

你们真的以为人家傻吗?他不是蠢,他是坏。

他坏在哪里?他支持率跌了,于是挑起这个议题,把“为了金牌虐待未成年人”这口生造的黑黑的锅甩在中国身上。你们以为西方那些普通民众有多少知道奥运会参赛规则?有多少知道除了中国还有别国也有14岁以下参赛者(包括德国自身)?他们中有些人不知道事情的详貌也懒的查,议题挑起键盘飞起就好了,你乎有些社会性议题不也这样?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可能会左右选票;有些人就算知道也会顺着这个议题键盘。这便是不是蠢就是坏。

人家只要挑起负面中国的议题就能搞生搞死,这才是我们应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挑起反华的议题就能得到选票?

user avatar

我们要守护好“全红婵们”,这些事值得思考

8月5日,在跳水项目女子单人十米台项目的决赛当中,2007年出生的全红婵以466.20分的总成绩夺得冠军。

14岁的全红婵在比赛上化身狂战士模式,“杀”疯了:

第一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0的《107B向前翻腾三周半屈体》,得分82.50,轮次并列排名第1位。

第二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2的《407C向内翻腾三周半抱膝》,得分96.00分。总成绩178.50分,排名第一位。

第三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3的《207C向后翻腾三周半抱膝》,得分95.70。总成绩274.20分继续稳居第一位。

第四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2的《6243D臂力向后翻腾两周转体一周半上》,得分96.00。总成绩370.20分继续排名第一位。

最后一轮面对的是难度系数为:3.2的《5253B向后翻腾两周半转体一周半屈体上》,得分96.00,五轮动作拿到了三个满分,总成绩466.20分完美夺冠,领先优势达到了40.80分,帮助中国队实现了该项目的奥运会四连冠。

全红婵大获全胜以后,配合现在强劲的中国国力、经济,对西方的“高血压指数”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澳大利亚首先绷不住了,直接“发病”。

就在全红婵夺冠后,澳大利亚新闻集团旗下媒体News.com.au,阴阳怪气的报道称:全红婵即便表现惊人,拿到了满分,却“没有露出笑容,观众都被她丝毫没有愉悦心情的这一幕惊呆了”。

实际上我们都知道,全红婵是非常开心的,人家还准备去游乐园玩、去抓娃娃、吃辣条呢。

真正不开心、没头脑的是澳大利亚,作为反华急先锋的土澳,他们面对日益强大的中国,非常惊恐,已经到了化身阿Q模式,无法正常的观测现实了。

澳洲媒体阴间滤镜版新闻:

现场真实情况:

澳洲绷不住以后,我国台湾省内某些人也坐不住了,一家名为EToday新闻云的台媒以转述德国媒体的方式,强调全红婵苦练和缺少玩耍时间的方式,试图让读者认为中国运动员是“无灵魂的奖牌工厂”下的产物。

台湾省内的这个抹黑,是源于德国《南德意志报》记者对中国羽毛球运动员陈雨菲的攻击,只要中国胜利,就要被扣帽子是“无灵魂的奖牌工厂”下的产物。

台湾省内蛙媒之后,德国媒体也又开始发作了,8月8日德国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图片报》写了篇“德奥委会主席阿方斯·霍曼严厉批评儿童运动员”,来指责全红婵的成绩。

霍曼无耻的声称,“这种不断降低参赛者年龄的方法是没有意义和不负责任的。”这种人居然可以成为奥委会主席,要知道德国滑板运动员莉莉·斯托菲修斯与全红婵同岁,也是14岁。

请问严谨的德意志精神何在?本来这个年龄就可以参加比赛,全世界这个年龄段的运动员都有,比如英国女孩布朗13岁打破奥运参赛记录,完全就是赤裸裸的眼红、嫉妒狂。

澳洲、台湾省绿媒、德国媒体等等...这些反华势力攻击全红婵虽然恶心,但是有一个现象更不容忽视,那就是国内网红对于全红婵家庭的伤害。

从全红婵夺冠以后,她家乡“广东湛江XXX”就开始成为全网网红打卡地,甚至全红婵的堂哥都不得不求这些网红小点声:说奶奶2天没休息了。

大量主播冒雨在全红婵家外直播,犹如丧尸围城一样,很明显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防疫压力,有的奇葩主播为了搞怪,甚至说要爬到全红婵家附近的树上,把菠萝蜜搞一个带走。

对于外界传闻的当地企业向她家捐赠一套房子、一个商铺以及20万现金。全红婵父亲表示:“我也感谢他们有心来,但我真的什么都没拿到,我一分也没拿。”

这是比较淳朴的一家人,她本人也只是一个孩子,如果说外媒我们管不住是没办法,我们是不是应该管一下国内的网红们?某短视频平台主播大量聚集在她家门口,就是典型的自己人搞自己人。

首先现在是疫情期间,外地人过多聚集是有风险的,让冠军极其家人暴露在危险之中,合适吗?

其次是一个舆论导向问题,现在直播方便以后,动不动某地某人出名了,周围人就全民开始直播,偷窥人家的日常生活,这是否构成骚扰违法?

最开始这股风气是始于流浪大师,流浪大师火了以后,本来无人问津的他,马上就被一堆网红包围直播。

还有大衣哥也是,他火了以后,全村村民开始偷窥他私生活,甚至最后大衣哥不给拍,还被村民鄙视,说大衣哥嘚瑟。

这种风气很不好,如果我们要建设美丽乡村,这种恶俗的风气,应该成为法律和地方道德建设的关注点。没事别骚扰其他人,人家就是暴富也和你没关系。

最后是直播平台的问题,如何禁止骚扰直播。现在技术这么发达,我认为从技术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解决其实很简单,只要有骚扰他人隐私的恶俗直播,就对其进行投诉,平台方面应该迅速处罚,比如封禁其直播和打赏功能。

以上是国内角度值得思考的事情。

对于海外媒体的抹黑,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方法,现在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已经出台,在美国副国务卿舍曼访华之前,我们就制裁了七名反华分子。

7月16日,美国国务院、财政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发布所谓“香港商业警告”。美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将7名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金融制裁。

随后中方决定采取对等反制,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对前7个美方人员和实体实施制裁。

《反外国制裁法》总体是国家层面的,去制裁那些抹黑中国的小角色有些杀鸡用牛刀了。也许我们应该考虑,有一个适用于民间的反制法案,配合中国国内法律系统,这样我们就可以在中国国内起诉外国相关机构、组织,如果对方拒绝道歉、赔偿,我们就可以对其展开制裁。

中国的制裁确实是有效的,因为今天已经经济全球化了,全球产业链是相互配套的。比如BBC记者长期抹黑中国,但是这些记者从BBC离职以后,未必不会去其他西方大企业工作,而只要是国际大企业,几乎就不可能和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没有关系。

目前中国的反外国制裁法,是只要制裁,对方就不能来中国,中国国内的财产会被冻结,本人、亲戚朋友都不能和中国经济发生联系,所在的公司也不行,是彻底的封杀。

而从新疆棉到全红婵,国外的那些媒体,对我们中国公民的名誉侵权一天都没有停止过。其实这从法律角度是可以解决的一件事,那就是出台相关反制机制,一旦我方起诉对方,对方拒绝回应、道歉,那么制裁就可以启动了,类似国内对老赖的强制执行一样。

比如抹黑全红婵的《图片报》是德国最大的媒体,媒体的收入就是来源于广告,而德国的大企业都是全球化程度很高的,绝对和中国市场联系紧密。

如果我们出台一个反制法案,规定对华出口的德国企业,不能在涉嫌犯罪的媒体上进行广告投放(反华媒体基本都是涉嫌诽谤、名誉侵权),那么我相信这绝对会暴击德国《图片报》的广告收入。

德国媒体对于全红婵名誉侵权确实是证据确凿,同样14岁的运动员很多,但是德国媒体却只攻击中国运动员,这种双重标准的行为,至少名誉道歉是应该有的。

中国现在已经连续五年成为德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有超过5000家德国企业在中国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在中国的分公司已经达到100多家,营销额超千亿,为各行业提供超12.5万种产品,如果德国离开中国市场,最起码损失2435亿人民币左右。

在如此巨大的贸易量下,双方都相互有巨大利益的。但是很明显,是德国在中国的利益,要大于中国在德国的利益,我觉得在这种情况,我们是具备对德国讨个说法的基础。

其实不用太复杂,让5000家在华德国企业都遵守中国法律即可,不要在涉嫌犯罪的主体上面继续广告投放,就足够《图片报》死了。

也许现在唯一没有这么做的原因,就是美国还支棱着,如果没有美国,那时候很多事情,我们就可以慢慢算总账了,这一天不远了。

世界上没有那种坏事做尽,但是还想好事占全的事情。希望德国、台湾省、澳洲多给自己积点德。

拉清单、然后执行清单的时代即将到来,毕竟谁也没想过,今天的中国会制裁美国反华人员吧?

美国现在已经成为西方“全村的希望”,不过问题就是他现在整天都想睡觉。

文章来源 公众号 每日怡见
user avatar

可以肯定的是,要是这次德国队是金牌榜第一,他完全不会有这个言论。退一步讲,这次要是德国是金牌榜第三,仅次于中美,超过日本、英国啥的,估计也不会有这些废话。但事实你也看到了。人总要找点理由的,可他忘了,哪怕中国把全红婵这块金牌送给德国,他依然不行……

客观地说,13-14岁参加奥运会级别的体育训练,的确是超出了这个年纪的孩子应有的水平了,可问题是你问一下全红婵他是被强迫的吗?如果德国人知道全红婵夺金以后带来的收益是多大,她可以给家里的人治病,一举解决家中的贫困问题,他还会有此言论吗?

西方的自由是你有选择贫穷的自由,你有被饿死、病死的自由。我要是帮助你了,反而是干涉了你选择贫穷的自由。所以新疆棉花事件才会有这么多西方人相信强迫劳动的逻辑。因为你教别人通过劳动脱贫,就是干涉了别人贫穷的自由。就象美国人写的,中国人用尽一切办法要留在金牌榜首位,以至于运动员“没有了退赛的自由”……我都千方百计去参加奥运会了,我为什么要退赛呢?

这就是西方的自由,他们的自由临驾于生存之上,那大概是饱饭吃多了惯的吧。

user avatar

1、奥运会早在1936年,就不是一个体育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

奥运会是一个用来展示国力的广告。奥运会项目众多,一个国家不能靠一个天才获得第一。

奥运会金牌总数奖牌总数

表明一个国家有多大能力把拿出财政经费,投入到与大众健康关系不大的竞技体育上。

表明一个国家的科研实力,尤其是医学、生物、化学研究的实力。

表明一个国家的教育组织和选拔能力,能把适合体育运动的人选出来。

奥运会奖牌榜,基本是潜在的国家战斗力榜单。

因为竞技体育和军事有一点类似。


2、由于奥运会性质的改变,1936年以后,奥运会争夺奖牌,就无所不用,所以才有各种各样的兴奋剂。

英国有人把专业运动员成为职业病人。

为了体育竞技出成绩,几乎所有体育强一点的国家,都是通过学校体育从小选拔的。

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举国体制。用体校、专业队、国家队的体系,把进入教育体系的孩子都筛一遍。

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奥运成绩一向不错,在商业化程度比较低的项目里面,社会主义国家往往有优势。

所以,孩子从小接受训练是必然的。

在非社会主义国家,孩子也是从小训练,只是这个训练放到了学校体育,俱乐部体育。

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有几个不是从小训练,而是到了18岁成年以后才开始专业训练的?

凤毛麟角吧。

德国人揣着明白装糊涂,纯粹是酸。


3、一些项目的特点,决定了运动员年龄过小。

奥运会很多技巧项目,都是看动作难度,这绝对年龄小,身高矮,体重轻的运动员,有更高的动作难度。

这类项目,运动员年龄小很正常。

体操为此专门限制了不允许16岁以下的参赛。

但是,你就是规定18岁以下不能参赛,孩子也是从小练体操,练到18岁再参赛。不能解决孩子从小苦练体育的问题。

如果,你说从小专业训练不利于儿童成长,那把奥运会,甚至竞技体育取消好了。

user avatar

这伞兵,穆科科16岁德甲登场,没几场就伤了,他咋不怼多特蒙德啊?

user avatar

十四岁参加奥运会,德国人可以,中国人不可以,具体点说不能拿金牌,拿了金牌就得对你进行无端的指责和谩骂,和年龄无关,这是羡慕嫉妒恨。

令人好笑的是,霍曼此言一出,我们还没有生气,就遭到德国网友的批评。纵观德国奥运代表团的表现,成绩不佳,丑闻频出,恐怕有转移民众注意力的嫌疑,以掩饰自己在管理上的失败。

查了一下:

关于运动员参赛年龄,国际奥委会没有作出限制。单一的体育组织向国际奥委会申请,经批准后可设定年龄上下限,跳水年龄下限为14岁。

有些天才小小年纪就展现天分,纠结年龄没有意义,但训练方式一定要科学,不能忽视了人的天性。

速来围观德国《图片报》双标现场:


user avatar

1.逢中必反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2.原来他们也是这么说体操的,结果现在美国体操大发展大繁荣,我国体操人口锐减。希望同样的招式对圣斗士使用第二次是无效的。

user avatar

年纪小参加奥运就叫“残忍”?

退一万步说,小小年纪参加奥运姑且叫残忍,贫困更加残忍!

全红婵出生在贫困的家庭,贫困的阴影,就像死亡一样,“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有的人苦一辈子,从14岁的全红婵得到奥运会冠军的那一刹那,贫困这个残忍的怪物,就注定远离这个孩子,远离她们家了。

全红婵排行老三,还有4个兄弟姐妹。

父母都是农民,靠种甘蔗和应季的蔬菜为生,看了一个新闻,他们家年收入只有3万块钱。

后来妈妈出了车祸,腰部受损,需要长期治疗,更加没有办法干活。

全家吃低保。

全红婵自己想吃辣条,但没钱买,想去游乐园,更是没钱。

这岂不是更加的残忍?

全红婵得了冠军之后,当地企业给他家捐了一套住房,一套商铺,20万元的现金。

这些都被她爸爸拒绝了。

各种势利眼的亲戚登门造访,她小小年纪进了祠堂。

更有蹭热度的企业,开车去广东送辣条。

本来无人问,一朝成名天下知,小小年纪让她感知到人性的丑恶,这也是一种残忍。

或许,她可能感觉不到。

总而言之,贫困这个残忍的东西已经远离她们家了。

全红婵要做的事情,就是赶紧恶补文化课,跳水什么的先放一放吧。

至于老外这种言论,送他们两句诗:

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

user avatar

【双标】与【输不起】是欧美政客与舆论的一贯嘴脸,原亦不足为奇。

对中国奥运军团的优异表现,西方政客与体育界人士,果然又不出意外地大放酸话。美国报纸长篇累犊批判中国运动员是“夺金机器人”。

德国奥委会主席霍曼(Alfons Hörmann),更是公开称14岁的中国跳水冠军全红婵,参加奥运、接受严格训练是所谓「残忍」,

并称 「反对奥运赛场上出现儿童运动员」,全然不顾德国队此次参赛,同样有14岁的滑板选手:莉莉 · 斯托菲修斯(Lilly Stoephasius) 。而巴西队与英国队,甚至有13岁的滑板选手参赛。

说起曾经的德国体育,也算得一方豪强。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苏联与大部分东欧国家集体缺席的前提下,首次回归奥运的中国军团,获得15块金牌,金牌榜第四名,前三名是美国(83金)、罗马尼亚(20金),西德(17金)。

1988年汉城奥运会,中国军团在多个优势项目意外失利,仅获得5枚金牌,金牌榜第11名,前五名是苏联(55金)、东德(37金)、美国(36金)、韩国(12金)、西德(11金)。

此后,柏林墙推倒,东德和西德这两个传统体育强国合并,按常理说,理应超美赶俄了吧?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前三名果然是独联体/原苏联(45金)、美国(37金)、德国(33金)这奥运会的传统三强,构成第一集团。

而中国军团获得16枚金牌,金牌榜第四名,不止挽回上届颓势,而且取得了第二集团的领先地位。

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中国军团再次获得16枚金牌,金牌榜第四名,前三名还是美国(44金)、俄罗斯(26金)、德国(20金)这传统三强。

中国军团不止是完成了第二集团领先的既定目标,而且和第三名德国队的差距也大幅度缩小,到最后几天才被其超过。

2000年悉尼奥运会,中国军团取得28枚金牌,首次跻身金牌榜前三名,真正成为与美国(39金)与俄罗斯(32金)并肩的第一集团之列。

前两名是美国(39金)与俄罗斯(32金),而且俄罗斯同样是到最后几天,才凭传统优势项目,反超了中国军团,差距已经很小了。

也就从这一届起,中国军团的主要对手已经变成了美国与俄罗斯,而德国(14金)已经被挤出第一集团,还被东道主澳大利亚(16金)超过,已经被中国军团远远抛在身后了。

2004年雅典奥运会,中国军团又一次辉煌胜利,32枚金牌,打败了俄罗斯(28枚),名列金牌榜第二名,而且距离第一的美国(35金)的差距也非常小了。前阶段,中国军团甚至一直在金牌榜首领先,后半程美国田径游泳两个金牌大项发力,才被反超。

此刻,所有中国体育迷都憧憬着,到了4年后的北京奥运会,凭主场之利,我们确实很有希望成为金牌榜首。

而德国(13金),被澳大利亚(17金)与日本(16金)超过,位列第六名,巩固了自己在第二集团的位置。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军团占据天时地利与人和,各个项目全面开花,横扫51枚金牌,极大优势领先美国(34金)与俄罗斯(29金),

值得注意的是,英国(19金)也在本届发力,超过了德国(16金),跻身前四名。德国继续巩固了自己在第二集团第五名的位置。

2012年伦敦奥运会,中国军团延续了上届强势,取得38枚金牌,仅次于美国(46金),力压东道主英国(29金),与俄罗斯(24金)。这是中国军团在海外客场取得的奥运最佳战绩。

而德国(11金)又被韩国(13金)超过,稳固自己第二集团第六名的位置。

2016年里约奥运会,中国军团发挥不佳,多个项目失利,仅取得26金,被英国(27金)超过,位列第三名,好在最后阶段,女排姑娘的表现太过优异,小组第四出线,连克强敌,奇迹夺金,太过提气与振奋人心,因此大家也并不觉得这次奥运会从整体上是失利。

而德国队发挥已经是多年来最佳,以(17金)位列第五名,位居第二集团榜首。

只不过,就在同一年,俄罗斯黑客成功揭露,欧美国家操控的【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的相关资料,更证明了数十位声名显赫的欧美奥运冠军,竟然都是些“哮喘病人”“心脏病人”“多动症患者”,竟可以一直滥用药物豁免权,“合法吃药”的真相。

此前的2015年,美国运动员申请“治疗用药豁免”的人数高达653人,通过的人数高达402人。比如在里约奥运会获得4枚金牌的美国选手拜尔斯, 一度被欧美吹嘘为女子体操项目的历史GOAT选手,实际上竟是所谓的 “多动症患者”,靠着WADA组织的豁免特权,长期服用禁药。

2016年,有53名参加里约奥运会的英国运动员,利用“治疗用药豁免”服用了禁药,占英国代表团总人数的七分之一!——靠这个秘诀,终于超过了当时发挥明显不佳的中国军团。

至于说到德国人 “公平竞赛”的体育精神,54年世界杯,靠着集体嗑药创下“伯尔尼奇迹”的西德队;多届奥运会上,集团性嗑药打针,汇聚了一群胡子拉茬的女运动员的东德队,都是很好的榜样呢。

2021年东京奥运会,对比中国军团的连奏凯歌,而德国队……只获10金排名第九名,被日本、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荷兰、法国力压,就多1枚银牌才侥幸压过意大利,总奖牌37枚,甚至不如意大利的40枚,创下其几十年来的最糟糕战绩

输红了眼的德国奥委会与德国体育界的政客,攀扯乱咬,转移焦点,推卸责任,也是顺理成章的。

一如某些人整天发明和内销各种历史上的“辱法”“辱意”段子,鼓吹“青岛下水道神话”,

但是呢,对于从红衣主教、太阳王一直到拿破仑,把德意志当做地理名词虐了二三百年;

腓特烈大帝怒宣四方,被逼得走投无路要喝毒药,全靠脑抽德棍沙皇帮忙,才侥幸逃生;

耶拿之战惨败于拿破仑后,普鲁士王后为国献身,国王甘在隔壁房间恭候,并且割让一半领土,终于避免亡国之耻等等,就绝口不提一般。

【战败国】就是【战败国】,丢光了东普鲁士、波美拉尼亚、西里西亚这些本国崛起“龙兴之地”,最初的国都柯尼斯堡,也变成了俄罗斯的永久领土,

只剩下一群喝啤酒吃红肠到大腹便便,到点打卡按时下班的公务员“军队”,自家领土驻扎了美国大兵半个多世纪,居然还哭喊着求他们不要撤军,再无任何“武德充沛”和“铁血刚勇”可言……

——早已被打断了脊梁骨,也就耍耍嘴皮子的本事了。

user avatar

以前就有,德国怎么不早说?要现在说?

我跟你们讲,太浅薄了

他为什么这么着急啊?


憋不住了知道么?


user avatar

中国人没死绝

洋大人很无奈啊

user avatar

如果是个人的话,他应该说,一个贫寒家庭的孩子能够出人头地,这是人们梦寐以求的事情,这样美好的梦想在中国出现,我表示祝福。

但是它不是人,而是一个种族主义动物。

user avatar

说的话部分有道理,也可能夹杂私货。

14岁奥运,之前很小就要参加艰苦的训练,对于一个儿童的确不太恰当——不用说是成年人诱迫而去,考虑其体制身份和职业,的确是个童工。

自己喜爱愿意的话,另当别论。可在玩耍的年纪进行大量枯燥的体育训练,特别跳水这种,没几个会真心喜爱——个人看法。

过分的训练对运动员涉及摧残。这方面官媒有过介绍,退役的运动员,多数身上有伤,却只是少数人有好的成绩和待遇。

西方发达国家的体育模式往往和中国不同。运动员日常大量地靠自己练习(和家庭经济支持),和公共的运动设施,只有出了好成绩才有可能拉到商业赞助和国家补助,或进入职业圈——实际上她们那边很多业余运动员。在美国,正是街球、中学和大学联赛构成了NBA的基础。

像滑板这个运动,更“民间”一些,参考她们的体育模式,那位德国14岁滑板的更像是业余运动员,自己练好了才轮到国家帮助,和中国体制如参军一般的“从小塑造冠军”不太一样。如果是业余运动员,会更多趋向于对运动的热爱而运动,而较少功利心。自己喜欢,自己运动,年龄小点也罢。

各国对“童工问题”都有法律要求,但如果不是从事专门职业,就无所谓了。在中国,国家队员、奥运冠军是不折不扣的体制身份,属于职业运动员。

其它个例,再说。

user avatar

拿个小本本,都记录下来。

哪天揍它的时候,记得拿出来。

国家与国家,从来只有以直报怨。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