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拉法体系、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都是阶级斗争决定商品的价格(资本论第三卷谈到现实资本主义,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这样价值不决定价格,价值概念就不解释价格了,仅解释货币,即生产价格决定价格,这就与斯拉法的阶级斗争决定价格是一回事。而总价值=总生产价格,总利润=总剩余劳动(总剩余价值),即证明价值是某种劳动本身,从而证明了金钱游戏是人支配人劳动的权力游戏,与具体实物、技术生产率无关。因为人支配人权力关系上的劳动时间是与技术关系无关的,这同人与物关系上的劳动不同。)
——
价格反映的是统一利润率均衡上为重心运动上的变量,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说法严重错误,至少不是什么技关系上的供与求决定价格的,即生产函数理论不应该被使用。
对于资本而言低于平均利润率的金钱积累速度,资本就要缩水或破产,资本随时面临着追求更高利润率的积累式竞争。
如房地产利润率太高,其它行业的资本就会通过积累式竞争涨价对抗,当不能直接涨价对抗时,资本就会压缩产能,出售一部分利润率较低的资产,拥入或够买利润率更高行业的资产,这样低利润率行业利润率有所上升,高利润率行业利润率,有所下降,这样就导致以平均利润率为重心的社会支配秩序均衡!
同时被压缩产能行业只有对工人工作时间的不等交换率被调整,产能才会恢复和继续扩大。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减员增效,即让余下的工人相应工作时间给更低工资,或相应工资干更长工作时间,即让工人更长劳动时间不属于自身不为自身服务。
因而价格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与人权力关系与利益斗争,而非技术关系,由于生产的目的是利润,成本标准并不反映"技术关系(人与物的关系)",因而在供给的成本标准上,根本就不是什么生产函数中的反映技术关系的要素消耗,而是反映社会权力关系的"交换比例",像新古典的"资本"概念是极其可疑的,利率(或者说利润)对于技术关系而言根本就是是外生变量。
因而非技术关系上供求均衡是与优化配置资源无关的。
————
如在斯拉法模型中,由于基本投入品只有劳动要素。商品的需求的增加,就增加该种产品(生产此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其它商品)的生产,使用的仍然是原来的生产流程和技术。无需选用别的线性生产技术,更改投入组成。
斯拉法继续引入了一种标准商品作为“不变尺度”。他成功证明了一个式子:r= R(1-w)
其中R代表(按照标准商品计量的)纯产品对生产资料的比例,大致相当于不考虑劳动投入的社会总剩余率(净产出/总投入),独立于商品相对价格。w为纯产品中支付工资的份额,r代表利润率(在斯拉法的平均利润率假设下,也是产品的成本加成率。)因此,斯拉法体系明确了:要素报酬(r,w)是外生变量,不受商品相对价格影响。反过来,商品相对价格则必须被利润率r,即成本加成率决定。
斯拉法证明资本家与工人的阶级斗争决定社会总剩余的分配,而分配结果则决定商品相对价格;这与新古典主张的消费者需求决定要素需求,从而决定要素报酬的模式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