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y Winehouse的死亡使她成为青史留名的人,不仅是因为那张获得巨大成功的Back to Black,还因为这个人(我指的是她的公众形象)。这可以blablabla牵扯许多。咳咳,扯淡时间到,大家搬好小板凳...
若你关注Amy在世时的八卦新闻,对她的死亡就不会惊讶。她何止是毒后!酗酒、和老公狗血不断的恩恩怨怨、与狗仔队的交锋、戒毒所、当年格莱美前被拒签...甚至连她老爹都提前写好遗嘱。这种自虐不停折腾不止的人生态度,在如今乐坛已不多见。话说我一直觉得The Libertines的Pete Doherty属于“绝逼活不过三十岁”的那一拨人,结果...他居然活下来了...
首先是音乐风格。虽然Amy、Duffy、Adele三人曾经被相提并论,但除了烟酒嗓和同为Blue-Eyed Soul Singer,三人的音乐风格和形象都相差巨大。Duffy继承的是有White Queen of Soul称号的Dusty Springfield的衣钵。Amy则向大批黑人女歌手取经:Billie Holiday、Etta James、Sarah Vaughan、Motown时代、 Macy Gray、 Lauryn Hill...所以Amy歌曲...怎么说呢?更“糙”更“黑”。Duffy的歌曲有大量华丽的弦乐铺陈,符合听众对Soul的传统印象;Adele的流行味更重,也有民谣、福音甚至成人抒情元素;Amy则将复古Jazz、R&B、Soul、Ska、Swing融为一炉,听她的歌,眼前就闪过各位上古大神的即视感。
为什么Back to Black比Frank更成功,我是这么想的:Frank中有大热单曲Fuck Me Pumps、Stronger Than Me,不过相比大热单曲,其他歌曲未免不夺目;而且它的风格化太突显。到了二专,除了大家都知道的更加大热的单曲Rehab、Back to Black、You Know I'm No Good,其他歌曲也颇为上口(Me & Mr Jones、Some Unholy War、Tears Dry On Their Own),这使整张专辑更有流行度,同时保证了专辑风格完整度。此外就是制作人Mark Ronson,他在Back to Black增加了和声和大量弦乐,使歌曲层次更丰富,也更有气势,Mark Ronson作为制作人也因此名声大噪。不过Mark Ronson这种雷同的制作手法后来也受了不少诟病,那是后话了。还有一点,Back to Black述说了很多黑暗情事,如今Amy离世,两相对照,歌曲被听者赋予新的含义,这增添了专辑的传奇性。
Amy最大的功劳,是带动了英国白人骚灵女歌手的复兴。达菲姐和阿呆妹的走红也不能说与她无关:2008年,Amy在第50届格莱美上拿到5项大奖;在第51届格莱美上Adele拿下最佳流行女歌手和年度最佳新人,Duffy拿下最佳流行演唱专辑;到第54届...阿呆妹的事儿大家都知道了。
题外话,其实这三位中,我最喜欢的是达菲姐的首专Rockferry,这无关专辑质量,只是单纯的个人喜好(潜台词是:“不服你来咬我啊!”无赖脸=,=)...不过后来这三人的命运截然不同,令人唏嘘啊~~
接下来,就是传说中的“27岁俱乐部”。“27岁俱乐部”是指一批27岁时早夭的摇滚明星。较为知名的成员有3J(Jimi Hendrix、Jim Morrison、Janis Joplin)、Kurt Cobain、曾经的滚石乐队吉他手Brian Jones、Manic Street Preachers乐队吉他手Richard James Edwards...大部分都走“狂放不羁”路线的。其实所谓“27岁俱乐部”有点倒推因果,很多非自然死亡摇滚乐手并不是27岁。比如John Lennon(40岁)、Ian Curtis(23岁)、Nick Drake(26岁)、Tim Buckley(28岁)、Jeff Buckley(30岁)、尾崎丰(26岁)...有数据表明,摇滚乐手的确是个高危职业,车祸啊嗑药啊酗酒啊打群架啊精尽人亡(咦?)啊不对精疲力竭啊....导致其人均寿命低于其他职业。而神秘的非正常死亡,则能够为歌手增加神话光环,使其由“伟大”荣升为“传奇”,其效果跟魔兽世界中紫色装备升级为橙色装备似的——虽然歌手本人是无福消受了...
如今Amy也成为了27岁俱乐部中的一员,自然镀上了一层传奇光环。所以这对单纯的判断她的作品造成困难。这就涉及到“形象”问题了,说起来比较复杂,容我展开一下。
我曾经说过,作者和作品不能割裂开,不然汪峰现在也不会成笑柄了不是?我们没法想象他会唱:“我生来就是花心~~”嘛。Amy给公众的印象是“狂放不羁、no作no die”,而她也从不在作品中讳言自己的混乱生活,那些露骨直白的歌词就像把自己的伤口扒给大家看。这种表现,好听的说法是“做我自己”,直白的说法是“老娘就是牛逼!老娘就要鬼混!爱看看不爱看滚!”如果再在歌曲中稍微暴露一下小脆弱,矮马顿时魅力值爆表了有木有?——但是脚多马呆!这种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塌糊涂众人皆知的歌手并不鲜见,60年的一大帮嬉皮士歌手、80年代的一大帮朋克青年、Whitney Houston、Michael Jackson、曾经离悬崖很近的Britney Spears、Lindsay Lohan、Pete Doherty...当然上述这些人作死原因不同,有的是先天缺爱,有的是环境压力,有的…只是单纯想作死…你对3J不熟,总知道Kurt Cobain吧?Cobain也是“生活一塌糊涂把伤口扒给别人看”的好手。这么说吧,Amy要是不死,喏,搞不好Axl Rose就是她的未来。
更诡异的是,观众也成为这场闹剧的一部分。我们一边为歌手的胡作非为惋惜,一边又搬来小板凳津津有味的欣赏这一幕幕闹剧。除了脑缠粉,其实观众都希望The Show Must Go On:“啥?洗心革面?开神马玩笑,他/她从良了我们看神马啊?!”你看自从Pete Doherty稍微消停,关注度立刻大降,有谁还关心Babyshambles去年的新专辑?大家念念叨叨的还是他在The Libertines时期的故事。这算神马情况?“演员与观众的合谋?”
所以很多人不喜欢Amy是有理由的(“The self-destructive tortured-artist routine was bullshit when Kurt Cobain did it, it was bullshit when Elliott Smith did it, and it's bullshit now. ”),这种不喜甚至会延伸至其作品。排除死亡光环和混乱生活形象的干扰(这挺有难度),单论作品,Amy Winehouse的两张专辑能否让其进入神坛还存疑。做个比较,Jeff Buckley凭其生前仅有的一张录音室专辑Grace便名垂不朽;Ian Curtis在Joy Division期间的两张专辑也极具开创性。Frank和Back to Black更多的是向古人致敬,而非创新,将其定位于“令人耳目一新的精彩的流行专辑”是恰当的,但再往上拔高就不合适了。不过综合考量所有因素,Amy Winehouse和Back to Black必将为人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