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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案件? 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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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经历的真事,不是故事,09年5月份某天上午,前女友打来电话,让我记下她银行卡密码,说她如果出了什么事,把银行卡密码转告她母亲。

前女友东北人,算是初恋,不过当时已经分手有一年多,她去了佛山南海,我在广州,也重新找了女友,偶尔电话联系。

她失踪前一天下午还到过广州,我陪她在星巴克坐了会,听她说和她男友起了矛盾,她男友没打算和她结婚。

第二天上午接到她告诉我银行卡密码的电话,随后不久电话就关机了。我先电话告知她母亲,随后去了南海,通过她公司同事找到她住所的社区,再通过社区内房产中介找到她住所,并联系上房东。房东是一对老夫妻,以怀疑我有恶意为由,没让进。房东自己进去看过,说没人。

随后几天我每天蹲守,并报了警,附近派出所只做失踪人口协查处理,连回执都没有。为了探查她是否回去过,我拉过几道香口胶在门口下部,有一次发现有人进去过,敲门却没人应,很久后才知道是房东躲在里面。

换个思路,我通过她朋友打探到她男友的名字和电话,并追查到她男友车牌,通过车牌和名字查到她男友住址、籍贯、工作单位、已婚、有八岁儿子,并在近期更换了手机号码。

我打电话过去问,他说不认识,找人调取他通话记录,看时间前女友失踪前(打给我以后)和他通过几个电话,并且在我打给他以后,他和自己以前的号码有过通话。

几天后,前女友叔叔和表哥从东北赶来,我和他们去了她男友单位,她男友一听说她的名字,脸上的肉突然控制不住的抽搐,手也在抖,他带我们去看了QQ聊天记录,说自己也联系不上,并满口答应配合我们找。

过了两天,再打电话找她男友,突然态度大变,恶狠狠地说不要再骚扰他。到他男友所在地东圃的派出所报案,结果她男友居然也报警说我们骚扰他,于是民警让我们碰面说明情况。在派出所,他的手放在台面上也是不可控制地抖,我两次拿开台面上的东西,让民警看,原本警察很严厉地让他父母担保才能走,进去接了个电话后态度转变,他不承认失踪前通过电话,我偷偷拿通话记录给民警,民警居然说一周前的事可能记不住,最后也没有结果,回去的路上,民警打电话来,说他其实是离了婚的,给个离婚证号让我们自己核实。

她表哥和叔叔先回去了,过了半个月,她表哥和她父亲又过来了,托了老家的警察找到这边的警察,查到她的银行卡在南海黄岐某ATM被人输错几次密码锁了,近景视频坏了,远景视频看不是本人。原本以为报拐卖可以立案,最后南海、广州警察推来推去。

我把材料整理齐去广州公安信访办,信访转了广州刑警支队,让我去了解情况,并要她母亲邮寄了血样采集DNA,如果遇到无名尸体的DNA对上才能立案侦查,再去信访办就没有下文了。

至今八年了,我和她母亲仍有联系,仍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前年她母亲还问我,能不能通过倪萍那个节目找。

她父亲没工作,偶尔打点零工,母亲帮人看仓库,一家就住在仓库。有个姐姐下岗、离异还要抚养读中学的女儿,一家人没有精力和财力去折腾,只好看着一个亲人消失。



第二更

我刚才打开通话记录来看过了,2009年5月6日,上午8点29分、35分、50分,女的呼叫男的,呼叫地点在南海,通话时长是5分7秒,3分20秒,1分48秒。

上午9.34和10.09,男的打给女的,通话时长是2分45秒和1分34秒。

10点35分,女的拨打我的电话,告诉我银行卡密码,然后挂机,10点40分,我拨打回去,她说手机快没电了,就挂了。

10点42、11点06、11点11分,女的到了广州打给男的,通话时长为3分54秒,3分31秒,和11秒。

男的在这期间主动拨打了另一个号码1380开头的三次,10点37,通话1分55秒,10点46,通话5分51秒,11点15分,通话时长16分22秒,这个号码应该是他熟人的号码,后面多次都有通话,但是在5月1号之前到6号没有和这个1380的号码通过话。


第三更

翻了翻当年的材料,5月6日,南海海棠村,她楼下士多店的老板娘看她出去了,没拿行李。房间灯没关(房东说的),因为手提电脑、QQ没关,我被误导了,以为她在哪上网,一直发信息给她。8号房东在她屋内,我敲门不应,9号她QQ下线,后来才知道是房东拔了电源。

9号、10号是周末,我没来南海,那时还没车,都是朋友开车带我来。

11号第一次到南海的派出所报警,接警的民警让我写个材料留下,我说“要是人死在你们辖区就不好了”,这才呼叫两个警察陪我找房东进去,开门后衣服、被子凌乱,没有打斗痕迹,柜里、床下未见异常。

男的以前的手机号是女的以前同事告诉我的,说一起唱过K,我和她都打过去,都提示关机,过一会再回过来电话,说不认识女的,这个号是别人卖给他的。

13号女的表哥和三叔到广州,下午我们去男的工作单位找到他,我就问了句认不认识女的,一霎那脸就白了,坐下来双手不断抖,他说认识,已经分手了,我问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见的,他说能不能上去拿手机看下,我们允许后,他跑上去拿了手机下来,说5号一起吃了饭,看了电影送回南海,之后没见过了,还带我们去看聊天记录,期间一直手抖,说他会尽量配合我们。

15号又去南海派出所报案,重新写了材料,通过警察找房东开门,把QQ聊天记录拷回去。

找人查她银行卡记录,1号在广州东站建行取了2000元,去过一趟深圳, 5月4号上班一天,下属把客户买保险的现金3600元给她,她帮客户刷卡3600元到太平洋保险从化支行。

农行卡余额13300一直没动,期间招行信用卡一直打电话催她还款(她以前设过我为紧急联系人),说她以前还贷记录良好,上月欠3000元没还。直到去年都还有人来电问我这事。

16日上午,打电话问男的,原本是问他们在网上怎么认识的,聊天室还是群?这样我们好查别的线索,结果他电话里态度很恶劣,说你们别再来烦我,要就报警,是不是立不了案?

在派出所有个自称他弟弟的很嚣张,和女的三叔大吵,还怼警察“要什么担保,有嫌疑拿证据出来。”最后说只能南海立案,他们协查。

17号女的亲属回去,3号她表哥手机查余额,发现卡被锁,又来广州,通过朋友查到5月31号,被人在南海ATM输错3次密码锁住。

第四更

认真翻了当年详细的材料和记录,本着不放过一个微小的环节的态度,我再写得详细一点。

6号那天下午,我并没见到房东,甚至不知道她住在海棠村28栋201里面隔的6间套间中的哪一间,是房东和我通话时说他找了一个租客一起进去看过又出来了。

在我决定换思路找她男友时,其实啥线索也没有,我11号再次去她公司,找到了接替她工作的林总,一个长得像臧天朔的男人,林总说她平时为了方便管理,和下属走得远,下属对她私生活并不了解,5号她请假说想休息几天,之后关机联系不上。

我突然想起她以前有个同事叫阿雨,和她都是06年进的公司,一起升的主管,只是后来离开了,就问林总要了阿雨的电话。

打了阿雨的电话,她说知道那男的姓啥,并提供了一个手机号,当时她和她们一起唱过K,男的还有一个朋友也在,和他同姓。挂了电话不久,阿雨又打给我,说她刚打了男的电话,提示关机,可是很快就拨回来,问找谁,当知道是找那个女的,就说不认识女的。

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先打给他朋友,他朋友很爽快地承认,女的是他老乡的女友,最近没联系,手机号与阿雨提供的一样,他只知道男的叫阿荣,是潮汕老乡,有时候一起出来喝酒,问了问情况后,他朋友答应帮忙打听。

我打男的电话,也是关机,然后再回过来,电话里说这号是别人卖给他的,不认识女的。

过了一会,他朋友回我电话了,说他问了老乡,他们分手很久了,说阿荣家里反对,末尾加了句,“你是不是住XX花园?”

瞬间我就想起来一件事,08年9月份的一天,女的曾经打电话给我,说她最近休假,有便车来广州,想把她以前送给我的狗接去玩几天(狗是她以前养的,后来给我了),那天大约10点多,我把狗带到马路边,开过来一辆蓝色的车,车上有三个男的和她,她下车接了狗,在士多店买瓶饮料就上车了,我们全程无交流。但是我看天色已晚,担心有什么变故,就把车牌记在记事本里,后来也忘记删,存的时间是2008年9月6号晚上10点47分。

我立刻问他,你老乡车牌是多少,他说可能是粤AT多少,我纠正了,他说记不得了,还提供了男的新手机号过来。我给男的发了条信息,问知不知道女的去哪了,没收到回复。

根据车牌号,找人在车管所查到男的全名和车辆注册地址,姓和阿雨说的一样,名中也带荣字,再通过名字查到全部家庭信息。

我们一行四人去的男的单位,是家越秀区的国企,和前台通报说是客户找他,男的一下来,我搂着他问“认不认识XX?”他开始紧张,说认识,已经分手了,还用探询的口吻问我们“你们是?”被我朋友用目光逼视回去。女的表哥叫他不要害怕,尽量和女的联系上,同时和我们保持联系,知道我们只是在找人后,他明显变得放松了,边说话边剔指甲,说他们是08年5月份在网上认识的,后来家里反对就分手了,并表示一定配合我们。

从女的手提拷出的聊天记录来看,男的09年3月22日曾经在女的住所,用女的电脑上网,与一个广州警察的老婆初次加好友聊天和视频,那警察的老婆是湖南人,在海珠区一家潮菜馆做部长,男的说他是离异。

但是从3月份他和女的聊天记录来看,他只是说和他老婆分居超过两年,达到起诉离婚的要求,准备去起诉离婚,并多次在家里和女的视频,聊天中提到他咨询过律师事务所的朋友,还提到万一要打离婚官司他三叔肯定不帮他找人,他小叔会帮他找人,这证明他叔叔有一定人脉。

分居应该是事实,否则不敢明目张胆天天在家里视频,更不敢让6岁小孩出镜。

男的天天在QQ上说想女的,要娶她,不断描述一个美好的前景给女的。

派出所给的离婚证号是9位数的,只是我不能确定里面包不包含离婚日期的信息,如果有,那疑似是09年4月份办的,这和聊天记录谈话提到的二十几号差不多,只是4月20号时,他说要去借两万给前妻才能离,有借机拖延的可能,也有想女的借钱给他的可能。

原本他说要五一带女的去家里见父母,后来又说不行,女的提出分手,于1号和女同事去了深圳玩,男的2号又去深圳找她,接她回来,并提出会不顾家里反对和她一起租房,不同意分手,但是也以家里反对为由,不打算结婚。女的最后在QQ上说的都是厌世的话,最后在Q上说话时间是5月6号上午9点20分,之后就来广州了。

我们假设一下她是真的自杀,应该会有一封遗书或者交代多一些,还有银行卡是放在哪里,如果放在房间,房东无疑嫌疑最大,这点倒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南海黄岐取款。可是如果做好了自杀的准备,除了卡留给父母,身上还带着几千块干嘛不一起留下,如果钱在房间,房东还费事让我过去交一个月房租水电690干嘛?如果卡在身上,最后是怎么落在别人手中,尸体又去哪了,如果确定要离开,何不把银行卡带上,里面毕竟还有13300元。

第五更

有个地方,应该被忽略了,就是那个离婚证号。QQ聊天记录里,4月份,女的曾经质疑过离婚证封面怎么是红色的,不是绿色的(离婚证封面曾经是绿色的),并要男的拿出结婚证来看,想看看结婚证上有没有注销章(据网上说法,离婚后结婚证会还给本人,但盖上注销章),后来他们视频了,结果应该女的相信了。

东圃派出所给出的离婚证号是粤穗离050900XXX,05是街区号,09应该是年号,XXX应该是09年第几对办理离婚的,离婚证的格式真伪和具体时间就得考证了,这可以帮助排查犯罪动机。

5号下午她和我见面时叫我带几个信封给她,是那种白色的大信封,不是快递封,上都有我公司的名字,具体干什么用就没问,后来去她那搬东西时似乎并没有看到过那几个大信封。

还有6号电话里告诉我密码时并没有说是什么银行,也没有说卡号,还是后来去她单位才问到工资卡是农行以及卡号。

第六更

如果2009年5月6号上午没接到那个电话,我也是事后才知道的话,也许不会卷进来那么深,换成其他人遇到这事也许会有更好地处理方式,但是我如果无动于衷的话,恐怕心中难安。

而在探查过程中也是一波三折,我调动了当时我能想到的所有人脉,多少次以为看到希望时,希望却又破灭,最后也没有结果。

偶尔翻看电脑里的旧视频,她以前养的那条京巴犬听到她视频里呼唤的声音会仰天发出狼一样的呜咽和悲鸣。

一个月前,偶尔看到知乎上的问答,原本也是翻翻别人的回答打发时间,有一天晚上突然想起来这事,第二天就发了上来,在回答里我基本是以陈述方式,没有添加主观的判断,说手抖是主观的那位知友,其实手抖算什么,我估计你也没见过一个人脸上的肉不由自主地抽搐。

没想到发上来三天点赞就过万了,也引起了知友的关注。事情又有了新的进展,在朋友帮助下,通过她父母于2009年6月份提供给广州市刑警支队的DNA比对,发现和2009年5月8日猎德大桥水域广州水上公安发现的无名尸匹配成功(那个男的当时车辆注册地是在猎德路),只是这个匹配晚到了八年,尸体早已火化,骨灰都可能不会保留。具体要等女方家属过来办理后续事宜,而这些目前都隐瞒了女方父母,给她妈留一丝希望。

2015年因为一些变故,跟了我近十年的狗也死了,在五月二十号,也就是她的生日那天,一个风雨之夜死在寄养的朋友家的小院里,也许是她想它,把它带走了。

最后发自诚心地感谢知乎,感谢知乎里面的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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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09年。一对知乎族夫妇,那天妻子害怕,下班打电话让丈夫去接。丈夫半路上看到一个被打得奄奄一息的汉族女人,上去踹了她一脚,致死。

后来警方通过监控录像,找到并逮捕了这名知乎族男子。后来妻子就很丈夫离婚了,到现在这男的还关在里面没出来。

事情是妻子的一个亲戚转述的。按理说转述者不必偏袒肇事者,但妻子觉得丈夫很冤枉,她认为丈夫只是踢了一脚,人又不是他打的。

丈夫的家人责怪妻子不该那时候打电话叫丈夫出来,否则丈夫就不会在路上踢死人。

这个丈夫杀了人,无论之前死者是不是他打的,是他一脚致人死亡。可丈夫的妻子和家人所关注的不是他杀了人。

家人关注的是妻子不该打电话叫丈夫过去,以致他在路上踢了人。妻子关注的是人不是丈夫打的,不该判那么重。

而丈夫本人,对路上碰到的奄奄一息的人,全无怜悯之心,不但见死不救,还落井下石。

你说你见死不救,尚且能以冷漠度之,可是你却踢出了致命的一脚,即使你的本意不是杀人,但面对一个伤重半死之人,你仍下得去手,这又该怎么解释?

這也許就是仇恨和敌视吧。 我不禁想,在这个地方,在这个族群中,有多少人怀有同样的想法。

这个案件很简单,也不重口味,但是踹人致死者的恶意,及其亲属的冷漠无情,确实让人毛骨悚然,细思极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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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八岁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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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头是一个有点瞎的老头。他每天白天蹬三轮车送人去地铁,晚上七八点钟眼睛就看不到路了,然后他就收工回家喝点酒,逗逗孙子玩。

他今年五十多岁了,老婆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得癌症死了。他的儿子不孝顺,把还没上学的孩子放在他这里养活,自己在离的很远的地方卖菜,一个月也来不了一回。

老李很穷,除了低保的一千多点,还有就是每个月蹬三轮的辛苦钱。

但是他有一个大平房,是他死去的老婆留给他的。足足八十平米的大平房。

很多邻居都看着他的大平房流口水,蹬三轮的时候,其他蹬车的,都羡慕的说:“老李,你这个房子真棒,以后等拆迁吧!”

老李是一个内向的人,听到这里,总是含混不清的咧嘴一笑:“混口饭吃,混口饭吃,拆迁不知道啥时候了!”

老李有一天拉客认识了一个小姐。

其实不能说是小姐,应该是老姐,因为已经三十多岁了快四十了。

老姐嫌家里穷,刚和老公离婚,从河北来北京打工。因为什么都不会,还不愿意干累活,只能去便宜的夜场当陪唱,晚上再“兼职”挣外快。

一个月流水上万块的生活固然开心,但是没有男人依靠,没有安心住处的她,总觉得没安全感。

然后她遇上了老李,

两人一拍即合。

既有稳定的住处,又有了送她去上班的“司机”,她怎么会吃亏呢?

虽然老李很丑,但是他很温柔!顶多是偶尔需要陪老李“娱乐一下”,但对于阅人无数的她来说,这都是小菜!

孙子也很喜欢这个小奶奶,又漂亮又温柔,没事就带糖过来喂他吃,他当然不知道,这些糖,都是小奶奶从歌厅里面包房里的果盘中顺手拿的。

老李因为眼睛不好,家里也穷,从来没动过男女这方面的念头。遇到她之前,心里也很平静。

他一直以为自己会在不经意的一天,在床上一个人孤零零的死去,穿着一成不变的衣服,没有人会来看他。

她的出现,让他格外欣喜,他终于可以在落日的余晖中抓住一点东西,抓住一些能够让自己重新燃烧起来的激情。

虽然她不是良家妇女,有时候她会在夜里三点钟回来,头发凌乱,衣衫不整,一身的酒味。但是他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还能要求什么呢?她比老李小了二十多岁呢!!


老李从此像变了一个人一样,每天蹬起三轮车那是虎虎生风。脸上挂满了笑容。经常抢着去参加孙子的家长会,好像那不是自己的孙子,而是自己的儿子。


可好景不长,她终于还是不耐烦了。

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千古至理。

她逐渐适应了大城市的生活,又有其它年轻英俊的小老板愿意包她了,她也越来越受不了老李的呆头呆脑。受不了老李每天要吃一个瓶盖那么多的药,受不了老李呆板无趣的床上功夫。

她要离开。

老李不断取出自己的积蓄来,用尽各种办法挽留她,

连他的儿子也帮忙游说她。

但是钱花光了,话说尽了,她也表态了,我不可能和老李过一辈子。

终于有一天,她不见了。

儿子知道后,有些心疼老李,破天荒回来陪着老李待了好几天。

孙子也知道爷爷心里不高兴,总是伸着肉肉的小手让爷爷抱抱。

可是老李很高兴的样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每天早上早早就蹬三轮出去,晚上回来照例喝上半斤牛二,然后逗孙子玩玩睡觉。

只是有时候,老李会轻轻抚摸着她留下来的那台电冰箱,嘴里不知道叨咕些什么,神色很温柔。





就这样过了十多年。

老李依然身体棒棒的,孙子已经上了初中。

还是爷俩相依为命。

一切都没变,屋子里的摆设就像十年前一样。

那个单开门冰箱早就过时了,但是老李还是舍不得扔掉。


突然有一天,老李家停电了。


正好老李那两天不在家,一切都是天意,

单开门冰箱里发出了恶臭,臭到隔壁都能闻到,家里根本待不了。

孙子忍不住把冰箱砸了(冰箱门被胶水封住了),就这样,一个恐怖的案子终于被揭开!!!


当我们的侦查人员赶到时,也被眼前的景象震撼了!!!

那个小姐的人头,方方正正的摆在冰箱里面最上层,脸上因为痛苦而扭曲,眼睛半开半闭,连眼球上都是一层厚厚的冰霜。

整颗人头上,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紫色,嘴还大张着,似乎还在尖叫呐喊,祈求着不要杀她。

身体的大半部分变成了碎片,胳膊,腿等器官已经不知去向,

老李的十多岁的孙子当场就疯了,送到医院去了。

他终于明白了老李每天抚摸着冰箱时那诡异的笑容和爱怜的神情,那不是在怀念她,而是真的在抚摸“她”!!!

小姐的人头就在那里张开着嘴,保持着十年前死的时候那种困惑和痛苦的表情,在他们屋子的角落里足足十年!!

如果有灵魂的话,我想,那个小姐疑惑,痛恨,阴狠的灵魂应该从来没离开过那个屋子,在那间看起来最普通不过的平房里,她用听不到的声音绝望的吼叫着,期待着别人能够听到她的痛苦。

老姐的脸一点都没变老,但是老李已经老了。


老李被抓时,已经满头白发,人也很平静。他像说自己每天蹬三轮车的事情一样叙述了自己杀人的事实。

那天老李用安眠药药倒了她,然后把她绑在桌子上,用菜刀直接把小姐给剁了,从大腿,胳膊,脖子,一刀一刀,血都用盆接着。

中间小姐被痛醒了,老李急忙用毛巾堵住了她的嘴,然后还不停的柔声安慰她,让她再忍一会。

于是那痛苦的一幕如同照片一样,在她脸上永远定格了。

这段过程中,老李因为晚上视力不好,足足弄了四个小时才弄完。好多残尸后来都被扔掉了。

但是老李把他最最爱的头颅和胸部,阴部留了下来。

他是真的爱她,他不想让她走。所以他用了一个最稳妥,最有保证的方法留下了她。确切的说,是她的一部分。


这就是老李给我们叙述的动机。


我们连夜联系到了死者的家属,才知道她家里五个男孩,三个女孩。她妈妈听说她死讯时很淡漠,后来收尸的时候,是她一个远房舅舅来办的手续。

我常常想,如果那个女孩家里只有这一个女儿,父母知道女儿失踪时报个警,会不会早一点让女孩沉冤得雪,尸身重见天日呢?


最可怕的是,当我们问老李为什么这么做时,老李振振有词的说,他爸爸当年就是这样做的。

老李讲,他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没影了,他爸一直和他还有村里其它人说,他妈和别的男人跑了。

但是有时候,晚上睡不着时,老李从炕上向院里看去,在月光下,老李总能看到他爸在院子里抽着袋烟,对着脚下的土絮絮叨叨的。

那口气和对他妈说话一模一样。


他那时候就怀疑他妈妈被他爸给弄到那片土地下了。


后来等他爸爸死了以后,他终于鼓起勇气用铁锹挖开了院子里的土,里面真的是一具白骨。但是究竟是不是他妈,已经无法考证了。



我们听到这一段时,赶紧给他们当地刑警队发了消息,但是因为他父亲已经死了,当地拆迁后,地址已经对不上了,也没能找到尸体,所以就此做罢了。

老李的孙子疯了,他的儿子离开了北京去了别的城市。


那个冰箱成为了被诅咒的冰箱。


法医的哥们信誓旦旦的说他把冰箱放在了物证库里,

但是再也没人找到过。

冰箱人间蒸发了。

不过这件事确实大快人心。法院后来也没要求我们找。

我想,应该没人希望见到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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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将评论区的疑点一一解答给大家。

以上故事确有其事,但是发生时我并不在现在的单位。

那时候答主还是学生呢。

这件事一部分是我从本队其他大哥的叙述中听来的,还有一大部分是来自案卷中老李的嫌疑人供述及老李儿子的笔录。

但案卷上的照片,冰箱里的人头都完全真实。整件事,也很不幸的是真实的。

至于究竟是小区停电,还是冰箱故障,这种细节,本人的确不知。世界上恐怕也没人知道了。

本文中采用了小说式的叙述手法,这是我个人一贯风格。有兴趣可以翻阅我以前的文章,以后我也会陆续更新类似的文章。

有人问我糖的事,低保的事……我就乐了……那当然是老李儿子的笔录里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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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至于灭狗是否违法,灭杀流浪狗自然不违法,而未持有狗证的一样可以视为流浪狗,自然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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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一遍,木糖醇,洋葱,巧克力之类的东西不是对狗没用,但实际操作起来问题很大,要不就是致死量太高,要不就是狗根本不吃。灭杀流浪狗,还是要用火腿肠+异烟肼,便宜实惠,又对人类无害,成功率又极高,是目前唯一安全有效的灭狗方式。

至于灭狗是否违法,灭杀流浪狗自然不违法,而未持有狗证的一样可以视为流浪狗,自然也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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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sxc

邀请。非常非常感谢。

为了防止邀请我的sxc老师撤销邀请,我不得不截图。


@朱峰女士,你的答案,为了防止你进行修改,我已经截图了。没错,如你问题当中所说,礼貌是不是软弱?

当然不是。

我自问是一个普通人,在知乎得到关注多,也只是因为我勤勤恳恳,一个字一个字写得多,仅此而已。

我去咕咚网之前,当过记者,做过公关,我也不是什么名校毕业,但是我深深知道,原创是品德,是节操。做记者,报道要如实,要客观,要中立,要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

我为什么要在微信群“红包体育”里面和你抬杠,为什么要质问你,想必你已经不记得了,然而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关注你的微信号,那是有非常重要的原因的。朱峰女士,你说你没做过亏心事,那么想必在你看来,未经他人许可引用、转载他人原创的内容,不算是亏心事了。


你不记得的事情,我一点一点帮你回忆起来吧。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

当你加入“红包体育”的时候,我对群主说了一句话。【我很高兴,我有不删除任何聊天软件当中聊天记录的好习惯。】


这里截图当中的日期是一直就存在的。至今我的iPhone 4S也一直在用呢,不可能改掉。


你为什么和我说抱歉,你忘了?2015年3月3日你所说的,是真的都不记得了?


当时我的反应,算是很克制的了,毕竟当着“红包体育”群里这么多人的面。

为什么我过了这么久,才再次在“红包体育”群里质问你,我想你应该明白。我知道每个人做自媒体不容易,想靠着才华变现,更加不容易,当时你肯道歉,说你会改,那么我也就得过且过了。


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改了吗?如果你改了,你就不会不经过

@式微

同意,转载她的答案,而且还将她列为“第二作者”。

你的所谓声明,夹杂在你的正文内容当中,而不是正式开辟一个子栏目道歉,被诸多的信息噪声遮盖着,这就是你的诚意?

上述三张截图,是2015年6月17日早上8:43时截的。我现在还很怕诸多水军说我图片造假呢。下面两张图,是2015年3月3日晚上20:49时截的。那个时候,你的微信ID还没有“太阳表情”。

这个总不能说我作假了吧?



而你在面对我的质疑的时候,说了些什么话,你还记得吗?这就是我为什么要截图的原因。

二次编辑加了些东西,就可以等同于你自己的原创,是吗?


事实证明我当初心一软得过且过,才是真的错误。


你说了“最初开时,格式内容混乱,但转载内容标明了作者”——我还是那句话:用了我的东西,问过我吗?

你说了“微信对于转载格式有了新要求后,我们也跟着学习,把之前来源不明的全部删除。之后再也没有出现不合规的转载“——来源不明?请看看截图,你自己说过的话,怎么就这么快忘了呢?”是从虎扑、知乎、直播吧很多来源的文章“,这还算是来源不明?

你说了“暴力行为冠以道德名义,缺又恰恰选择了一个认真做事的自媒体下手,无论是出于要稿费,还是炒作涨粉,都不会实现的”——暴力冠以道德的名义?我质问你,就是暴力,你不告而拿,拿了我的答案,也拿了知乎上别人的答案,这种偷窃行为,就是道德的?


另外,请弄清楚,到底谁在炒作?我只是把原文作者式微老师带到了“体育红包”群,让她自己和你说清楚,这就是炒作?式微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没有成功,自己写了篇专栏,以正视听,这叫炒作?

你说了“另外。。。您在背后诽谤我的许多聊天截图我已经给了律师。我们没做亏心事,我们礼貌但不软弱,真的,用法律途径解决,只对我们单方面有利啊。但您若真的要这样苦苦相逼,请也不吝给我一个您的地址,给您去一封律师函”。


我在背后诽谤你?请把截图放出来,让知乎用户都看看,我到底怎么诽谤你了。


你没做亏心事?没做亏心事我会质问你为什么不经过我允许转载了我的内容?


说我苦苦相逼?到底谁逼谁?“咕咚-李旸”是我在“红包体育”群里的ID,那是因为之前说过要标清楚所在的企业、媒体和姓名,所以我这样写。


我再说一次: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我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我的内容;我质问你,是因为你在知乎未经式微老师的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了式微老师的内容。


知乎上的回答问题,是我业余时间所为,工作忙的时候我只能下班回答问题,晚上写公众号内容,或者把知乎的答案放到我自己的公众号上去。关于足球篮球的内容,和咕咚网没有一点关系,全部是我自己的业余创作。


而你,直接找到了咕咚创始人、CEO申波先生,也就是我的最高领导,去质问我的行为是代表咕咚,还是代表个人。


我在知乎的ID和个人说明写得清清楚楚,没有和咕咚有任何的关联。你没有经过我个人的允许,转载引用我在知乎的内容,被我质疑你转载了别人的内容,居然好意思说是“法律层面的诽谤”?居然还去和我供职的企业对质?


到底是谁苦苦相逼?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把知乎用户的文字答案,变成自己的声音和话语,放到视频当中去,是吗?


所谓认真做事的自媒体,是未经他人许可,擅自转载、引用他人在知乎的原创答案,是吗?



最后我很想问一句:你既然深知自媒体人的成长有多么不易,为什么你还要去做“未经许可,擅自转载和引用其他自媒体人的内容”这样的事情?


最后,是我放出的所有截图的具体信息。



我在这里声明:我是知乎用户李暘,在知乎的每一个答案,在知乎的每一篇专栏文章,不敢保证完美无缺,逻辑严密,没有错别字,但全部是我自己的原创内容,任何人未经我许可,转载、引用、抄袭我的答案,即为侵权行为。


user avatar   Scarletta 网友的相关建议: 
      

本人50岁,丈夫03年意外过世,自己带儿子至今。事业单位工作,业务优秀,职称也评下来了,目前做行政。在帝都,工资不高,再带个儿子,压力还是蛮大的。曾经数年,周末在外面兼职,直到儿子工作。目前一大一小两套房,大房子和车都给儿子,自己去住上班更远小房子。总之,做了一个母亲能做的一切。

工作上并不开心,我应该是个业务型,不适合行政,每天各种瞎忙,也没什么成就感。

至于想什么,感觉自己只有眼前的苟且,攒钱给儿子结婚,自己熬到退休,那时经济压力就小了。

我的诗和原方,就是退休后能去四处走走,好好锻炼身体,拥有好的生命质量。至于再婚,已经不抱希望,过往的经历让我清醒了,有的男人一听说你是儿子,连面都不想见。交往过的,有的对我各种算计。好容易遇到不算计的,却出轨……呵呵,而我偏偏眼里不揉沙子,即使有时候一个人很孤独,也不想将就。

原本不信命的我,现在信了,任凭命运安排吧!


user avatar   chu-yue-1-72 网友的相关建议: 
      

╮(╯_╰)╭无论去过多少次都很难,星巴克店员总是特别热衷于纠正我在点餐过程中的各种错误……

-“我要个小杯……”

-“您是说中杯吗?”

-“对对对,的冰红茶”

-“您是说红茶冰摇吗?”

-“对对对,加桃浆,不加糖”

-“您是说冰摇桃桃红茶吗?”

-“………今天可以不问这么多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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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无论去过多少次都很难,星巴克店员总是特别热衷于纠正我在点餐过程中的各种错误……

-“我要个小杯……”

-“您是说中杯吗?”

-“对对对,的冰红茶”

-“您是说红茶冰摇吗?”

-“对对对,加桃浆,不加糖”

-“您是说冰摇桃桃红茶吗?”

-“………今天可以不问这么多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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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问题吵火了,然后让微信部门的人看到。然后等待版本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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