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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中有哪些细思极恐的故事?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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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宓和曹丕第一次相见时,头发是披散着的。

《世说新语》:太祖下邺,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妇人被发垢面,垂涕立绍妻刘后,文帝问之,刘答“是熙妻”,顾閴发髻,以巾拭面,姿貌绝伦。既过,刘谓后“不忧死矣”!遂见纳,有宠。

猜猜之前在甄宓身上发生了什么?

猜不到?没事,我们先来看下事发背景。

《后汉书孔融传》: 初,曹操攻屠鄴城,袁氏妇子多见侵略,而操子丕私纳袁熙妻甄氏。

曹军在邺城在屯兵半年之久,积怨极深。城破的这一天,邺城犹如大屠杀时的南京,曹军把他们攻城半年来的怒火转换成欲望,对城中群众肆意发泄。不仅平民惨遭荼毒,连贵族妇女也无法幸免。在惨叫声与烟尘下,尸体的黑血流遍了所有街道和屋舍,到处都有赤裸的女性和狂欢的曹军。

现在有一个绝美的年轻女性出现在我们的视角里。她的头发散乱,满脸是泥,抽泣不止,畏畏缩缩地躲在人后。

能猜到之前发生什么了吗?

是的,甄宓在被曹丕强暴之前,已经遭到曹兵多次轮奸了。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真正细思极恐的地方在于甄宓婆婆说的这句话。

既过,刘谓后“不忧死矣”!

甄宓美丽异常,曹军们会不断地对她施暴。而高强度轮奸导致死亡的案例在军队屠杀中比比皆是。

《南京大屠杀全纪实》:

日军士兵东征雄:有次大家一起干了,是6个人干的,最后女孩子好像死了。我没觉得可怜,认为“要恨就恨蒋介石”。在征发和强奸的时候也是认为“坏的是蒋介石”。

三木本一平:因为士兵们都是如饥似渴,没有一个人去听他们的。三五个人按住还没有跟男人睡过的女孩,那女孩当即就昏过去,嘴上直吐白沫。父母说“不要”,但我们还是非干不可.....
.....分队的几个人就上前按倒,以抓阄儿的方式决定强奸的顺序。如果抓到第一的话,要把姑娘脸上涂的灰擦干净,然后才能干。五六个人轮流按着,姑娘已经吐白沫了。

按照《魏略》的说法,当甄宓看到又一波兵进入房间的时候惊恐万状,甚至吓得缩到了婆婆的身上。她后面的行动也需要婆婆帮助。

 《魏略》:及邺城破,袁绍妻及后坐堂上。文帝入绍舍,后怖,以头伏姑膝上,文帝谓曰:"袁夫人令新妇举头。"姑乃捧后令仰,帝就视,颜色非凡,称叹之。太祖闻,遂为迎之。

一个成年人到底受到多大的伤害才会狼狈到这种程度。此时贞操已经不算是什么重要之物。如果继续下去,她很快就会死在数万曹军的蹂躏下。

幸好这位导致甄宓被轮奸的罪魁祸首及时化身为一个拯救者,甄宓借由他单独霸占的强暴才得以逃离轮奸致死的命运——直到十六年后,年老色衰的她再次被曹丕抛弃杀害。

当甄宓最后被埋葬时,她的头发又披散开来。

《汉晋春秋》:初,甄后之诛,由郭后之宠。及殡,令被发覆面,以糠塞口。

十来年的侥幸残喘,仿佛只是一场幻梦。这便是曹魏版的“人生只如初见”吧~



P.S.

我感觉评论区里很多人对甄宓当时的情况存在盲目乐观。

这么说吧,古人为尊者讳,不会把事情说的太残酷。特别是女子,更要考虑风化影响。实际上在这种语境下,头发披散往往就是事主处于不能见客状态的暗示,它真正的潜台词是“衣衫不整”。

《晋书》: 晋惠帝元康中,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倮身之饮,对弄婢妾。逆之者伤好,非之者负讥。希世之士,耻不与焉。盖胡、翟侵中国之萌也。

《明史》: 崇祯中,汉阳陷,从群妇将出城,贼守门者止之。有顷,贼大肆淫掠,见女美,执之。女剺面披发,大骂。贼具马,命二贼挟之上,连坠伤额,终不肯往。贼露刃迫之曰:“身往何如头往?”笑曰:“头往善。”遂被害。

《聊斋》:宋官御史,坐行赇免,居林下,大煽威虐。是日亦上墓归,见女艳之,问村人知为生配....竟遣数人入生家,殴翁及子,汹若沸鼎。女闻之,弃儿于床,披发号救。

以上三个涉及淫事的例子里,不打马赛克的只有《晋书》——因为只有它不涉及到具体人物。后两例描写的虽然是平民,亦只写了头发状态,不敢在衣着上轻着一字,何况堂堂甄后呢?

顺便再说一下甄宓死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的状态。“被发覆面”和“披发”一样暗示着衣着不齐,而“口塞米糠”更是在照顾读者的感受。我们来看看古人都是用什么塞口的。

《五元灯会》: 铁丸蓦口塞,难得解吞人。

便好把特石蓦口塞,便是屎上青蝇相似。

《红楼梦》: 焦大越发连贾珍都说出来,乱嚷乱叫说:“我要往祠堂里哭太爷去。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牲来!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咱们‘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众小厮听他说出这些没天日的话来,唬的魂飞魄散,也不顾别的了,便把他捆起来,用土和马粪满满的填了他一嘴。

石头泥土屎粪都有,愣是没听过塞糠的。因为糠再难吃也算是食物,它肯定比马粪石头的味道好的多,这样写多少可以帮甄宓遮丑。实际上郭后和曹丕是怀有极大恨意处理甄宓的,甚至一度试图杀害曹叡,不可能在葬她时在意什么。甄宓死前嘴里塞的东西绝非米糠。

甄宓的真实死状远比纸上来的残酷。



P.S.

统一回答下评论区的问题

1.甄宓抽泣是被曹兵吓的,并不是因为强奸后的痛苦

当时甄宓年龄二十多岁,非常成熟。考虑到袁氏身份,她也算王族子弟,精神性非常稳定。

而且她并非没有主见之人,十几岁时就指导母亲处理家事。

《三国志后妃传》:(甄)后年十馀岁,白母曰:“今世乱而多买宝物,匹夫无罪,怀璧为罪。又左右皆饥乏,不如以谷振给亲族邻里,广为恩惠也。”举家称善,即从后言。

甄宓所作诗歌《塘上行》也是一首名作,是当时少见的女性诗人。这样一位母仪天下的成年女性仅仅因为见到几个兵勇就彻底破防,哭的好像一个小朋友,实在不合情理。


2.甄宓散发垢面是故意的,为了不让兵勇发现她的美

脑补很好,我也喜欢脑补,可脑补得符合事实,盖住脸能盖住身材吗?既然曹丕一眼就能意识到她是个美女,并立刻擦脸验证,其他兵难道是瞎子?而且刘夫人为什么不涂面?她也就五十岁吧,保养也比一般人好,曹军口味不会那么挑吧。

脑补不如类比,我们不妨来看看一些曹魏精神继承者的回忆。

《南京大屠杀全纪实》:

日军士兵井户直次郎:(强奸)是所到之处都有。这是少不了的事情。在所到之处都目睹过扛着女人和强奸妇女的场面,连老太太也抓
  对城里女人藏身的地方也是了如指掌。年轻的、年纪大一点的都干过。干完后如被发现的话会惹来麻烦,所以就给杀掉了。不管是进南京之前,还是进南京之后,强奸妇女可以说是任你随便干,干多少都无所谓。还有的人自吹“干了70岁的老太婆,腰都变轻了”。
  士兵是一边说“死了,死了”,一边把女人带出来。女的也害怕被杀,所以立刻答应了。脸上虽然涂着锅底的灰,但是马上可以看出来的。每天净抓女人,虽然也害怕,但有意思的事情更多。


3.小兵们不敢染指袁氏妇女,会把她们留给大小曹

“袁氏妇子多见侵暴”是明明白白的二十四史文章。而且曹军疯起来,女性逃起来,场面乱的一塌糊涂,怎么管?

而且古代军队的军纪很成问题,尤其是经常哗变的曹军。别说曹军了,在这么多近代侵华日军的回忆录里,有谁会逮到女人不动,留着给长官吗?

假设曹军真的纪律吊打近代政府,逮到甄宓后只会送给曹操,他们也没办法认出甄宓。因为甄宓当时根本不在袁熙府里,她和婆婆一起逃进了袁尚府,曹操如何未卜先知?小兵们又怎么知道她是甄宓?

《世说新语》:魏甄后惠而有色,先为袁熙妻,甚获宠。曹公之屠邺也,令疾召甄,左右白:“五官中郎已将去。”公曰:“今年破贼正为奴。

那么在实际情况下,曹兵遇到贵族妇女会怎么办呢?我们可以再类比一下曹倭的日本友人。

《南京大屠杀全纪实》:

三木本一平:在南京两三个人一伙去找姑娘的时候,房子里躲着一个穿着漂亮的中国衣服、像是国民党高官的夫人似的女人。我们对她说“×看看”,她是害怕被杀死吧,丝毫没有抵抗,老老实实地把衣服下摆拉上去让我们干了。事情结束后,因为让我们干得舒服,我们还向那个夫人说了声“谢谢,谢谢”,握手道别了。士兵们都很年轻,想到明天可能死掉,就更加急切地想和女人睡觉。抱女人是谁都愿意干的事情。

嗯,他们轮奸后会多说一句“谢谢”,顺便握握手。真是感天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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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答案就知道,对《世说新语》的解读是多么的牵强附会无病呻吟,都是些流于表面的假大空。不是从事件解读现象,而是先有立场再去凑事例,还凑得似是而非的。

陈仲弓为太丘长,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之,令吏杀焉。主簿请付狱,考众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政事 1》)

颍川陈寔字仲躬,是曹魏名臣陈群的爷爷。刘义庆误作仲弓。他与荀淑、钟皓、韩韶四位颍川老乡都是名动中原的名教卫士,因为察举入仕时都担任过县长,因此并称“颍川四长”。这四位都是汉末德行典范。要是有电视台主持感动汉朝十大人物评选,他们肯定位列其中。

汉代大县地方官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两件事都发生在陈寔担任芝麻小官太丘县长的时候。

太丘县曾经有小吏以母亲生病为由请假,后来被发现病假条造假。陈寔裁断,立刻收捕杀掉那个撒谎的小吏。

决刑杀人不是小事,主簿申请对其加以拷问,纠察其他不法行为,以便充实罪状。因为撒个谎旷工就杀人,未免太儿戏。陈寔觉得完全没有这个必要。欺骗长官是不忠,谎称母病是不孝,还需要拷问?还能有比不忠不孝更大的罪行?

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政事 2》)

接报有强盗要劫财杀人,结果踢到铁板反被捉拿。县长陈寔在赶往案发地点处置的时候又有人来报官:县里有“在草”妇人“不起子”。

“草”就是草席,因为汉代妇人分娩要垫草席,因此“在草”引申为妇人分娩。“不起子”就是不肯养孩子。

陈寔一听这是产妇弃婴案,立马就要掉头回去处置。主簿又反对,觉得刑事案件更重要,而另一边毕竟只是一个构想,还没有形成犯罪。陈寔却认为,强盗杀人劫财这种小事,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重要?

劫财杀人的刑事案件,违犯的只是刑法,根本碰不到政治秩序的本源;生而不养,对抗的却是“父父子子”的人伦。违犯刑法,既有程度大小之分,又有处理的具体条文,在陈寔看来不属于紧急事件;但是对抗名教人伦体系,因为没有具体条文,一旦有对抗产生,一律视作破坏名教根基,必须赶在萌芽状态加以消灭。

诈称母病的事情,如果那个小吏只是装病请假,或者干脆直接旷工,都没到掉脑袋的程度。究其根本,还是谎称母病犯了陈寔的忌讳,也即是触碰了“父父子子”的名教家庭伦理。两件事情的内核其实是一样——不孝。

这两件事情的影响有多大?

陈寔五辟豫州、六辟三公府,再辟大将军府。但是他的名满天下却是因为对这两件人伦事件的处理。因此在以官职称呼陈寔的时候,他就是永远的陈太丘。

东汉末年,名教掌控了天下秩序。他们可以肆意双标,无视法纪,巧言令色,随意决刑,然后还要给人扣上不忠不孝的大帽子。对名教秩序的维护高于国法。

从这两则不难看出,东汉末年的道学伪君子如何又狠又坏。

桓南郡与殷荆州语次,因共作了语。顾恺之曰:“火烧平原无遗燎。”桓曰:“白布缠棺竖旒旐。”殷曰:“投鱼深渊放飞鸟。”次复作危语。桓曰:“矛头淅米剑头炊。”殷曰:“百岁老翁攀枯枝。”顾曰:“井上辘轳卧婴儿。”殷有一参军在坐,云:“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殷曰:“咄咄逼人!”仲堪眇目故也。(《排调 61》)

桓玄、顾恺之、还有殷仲堪三人闲扯淡,先比谁作的ending有趣,后比谁说的事情更危险。

殷仲堪有个参军插嘴: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被殷仲堪骂咄咄逼人。

因为他瞎了一只眼睛,被人戳到痛处。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殷仲堪怎么瞎了一只眼?《晋中兴书》记载:

仲堪父尝疾患经时,仲堪衣不解带数年。自分剂汤药,误以药手拭泪,遂眇一目。

殷仲堪的父亲殷师患病多年,殷仲堪衣不解带伺候多年,因此还得了孝子的美名。他自学医术,为父亲开方抓药。在煎药的时候,用只是沾了药的手擦眼泪,殷仲堪从此就瞎了一只眼。

卧了个大槽,那药可是要给他老爹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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