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
感觉上边的大部分回答跑偏了。
这个问题问的很有意义,可以看做一个有效的思想实验,澄清一些常被误解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政治(民主政治)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或者:政治权力的正当性来自哪里?
如果因为题主假设的十全十美君主确实存在,就认为这个君主的统治是“正当”的,那么就默认了这样一个前提:政治的根本目的是功利,也就是人们的福利(利益)。只要能实现最大福利的制度就是好的,这个意义上,所谓的“父爱主义”政治当然是正当的。
那么,整个现代民主的前提就已经不存在了。
因为,现代民主的政治哲学前提是:同意理论。
也就是:以强制权力统治一个人的正当性,只能来自这个人自身的同意。
整个现代自由主义、民主理论,全部建立于这个根基之上。最经典的理论形态就是所谓“社会契约论”。
你能统治我,是因为我把这个权力让渡给你,而不是你的决定是否对我有利。
当然,我选择把权力让渡给你,可能是基于功利考虑——因为我认为,让你统治我,对我更有利。
但,这不是根本的原因:即使我认为你统治我并不能给我带来利益,我只要是基于其他任何原因同意了,你仍然获得了统治正当性。
在现代民主理论里,即使你给我带来最大的利益,我不同意,你也没有统治我的正当性。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想要什么。比如,你无比英明,能让我国GDP年增20%人人富裕,但我就喜欢大家一起过穷日子没攀比还保护环境;你能让我国君临天下统一全球,但我就是个和平主义者最讨厌打打杀杀。你再厉害,与我何干?凭什么你厉害就能收我的税,指挥我做事?
实际上,大量经验研究已经证明,民主并不一定对人民带来实质利益,甚至有时一个有效的开明专制政府,更可以为人民带来秩序稳定、经济发展等利益。但,如果没有民主的权力授予程序,这种政府在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里,仍然是不正当的。这也就回答了题主的问题。(民主的功利作用,可以参见这个答案)
「普选式民主」在国家发展强大中的作用到底有多大? - 知乎用户的回答但,最重要的一个补充:基于”同意“和”社会契约“的经典民主理论,其实也有很多薄弱环节,面临着相当多的挑战,也有很多新的替代理论。
比如从“同意”到“默示同意”的发展,再到后来发展出来的替代性的“感恩理论”,罗尔斯的“自然责任”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德沃金的社群连带关系理论等等……这就是另一个庞大的命题了。其实我个人不太同意那种正统的民主理论。
关于政治权力来源正当性问题,我在另一问题下回答过,但后来被我删掉了。
这个回答和我删掉的那个回答很像,也是总结了关于”政治权力正当性“/”守法义务“来源的几种典型理论。区别是他的答案没有提到德沃金,而专门讲了共同体理论。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