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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新区一男子因邻居狗吠协商未果,入室杀人导致三死一伤。如何看待这一行为本身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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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不仅仅是养狗一个问题。
这种事情太多了,数不清,更多的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小事化了,比方说到处都是插队的,你排了半天快到了突然前面插进来一个,你过去跟他说他还大骂你八辈祖宗,仿佛他才是利益被侵害的一方。昆山被反杀的“龙哥”算是一个非典型例子,明明是他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反过来要把非机动车道上的电瓶车暴力搬走,当然后来的发展超过本讨论范围了。这种人到处都是,从来不缺,为什么。
因为政府不处理放任不管破坏规则的这部分少数人,因为守规则一方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却无法维护,因为心中有股恶气却压不下去。

99%的人在99%的时候都选择诅咒这些不守规则的人,但也有例外的时候,如果人心中的愤怒在偶然的状况下到了极点,就会爆发。

要说因为噪音影响睡不着有多痛苦,有的人可能经历过。但到底有多痛苦,很多国家的情报机构都采用用噪音和强光使审讯对象持续无法入睡的方法,审讯对象最后处于精神崩溃或出现幻觉,据说经过专业训练的特工也很少能扛过这招。

人活着已不易,谁都有心情低落抑郁的时候,谁也不能保证在任何时候碰到不守规则的无赖的情况下,都能用绝对理智的方法处理。
如果不是相关部门不作为,和稀泥,他用不着大动干戈赔上自己去坐牢。
有人说没有报警的记录,我想问下你有碰到过类似的情况么,你报过警么,结果如何?(具体例子其他多个回答可做参考)

还有人说这是试图给杀人者脱罪,有么,哪句?

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改变,在下次遇到这种无赖人员时,不需要用极端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矛盾,因为这样那样各种无赖我们都遇到过太多次。我们不想在万一心情暴躁的时候因为无赖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想在碰到视规则为无物的无赖面前不至于倍受煎熬心力交瘁却束手无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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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情形下,人们已经分不清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到底是道德问题是还是法律问题。

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就是日益增长的经济,复杂的社会关系,和落后的法制建设之间的严重失衡。

高铁霸座都凑成一家子了,这一家子肯定认为霸座不过是道德问题,谁也不能真拿他怎么样,如果早知道后来被限乘,他们肯定不敢这么嚣张。

道德和法律都是用来约束人的行为,只不过法律是强制性的。

养狗的人不处理狗屎是道德还是法律问题?插队呢?我认为只要是道德无法约束的行为,都应该归到法律范围内。不同的人群对同一个事件因为三观不同有不同的看法,看法产生矛盾怎么调和,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之一。

违反规则的人认为道德标准仅适用于除他之外的人,根本没打算遵守,如何解决?

也是昨天的新闻,一女士在地下车库碰到有人遛狗不栓绳,狗不大但她很怕狗于是大喊让主人把狗弄走,可狗主人无视还恶言相向,两人吵了一顿告终。女士回去后一气之下决定把房子卖掉。

这也算是一种极端方式吧,土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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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都知道,英雄好汉别的不怕,就怕碰上无赖,于是乎周围的无赖行为越来越多,一哭二闹三上吊,一个人不够就叫上亲戚朋友一起闹,很多事情竟然不是通过法律而是通过赖和闹解决的。这也算得是中国特色之一。

我们怕和无赖打交道,要对付无赖,只能用更无赖的方法,万一我们属于拉不下脸来的那部分,就只能认倒霉。

每天有很多轻生的人,和更多打算不活了的人,连命都不看重的人,还会怕无赖么?难道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治不要脸皮的泼皮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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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为灭门的行为叫好,也希望不要有人叫好,这件事不值得叫好,这是一个双输的结果。虽然客观上事件的发生有可能促进(仅仅是可能,甚至希望不大)国家对相关领域立法,但我仍然认为这件事还是没有最好。

此类事件的发生,绝对是必然的(另一位答主 @鲁森林林 下的因为噪音扰民的灭门案)。此事所引起社会的巨大关注和讨论,说明在此类行为的管理上存在严重缺失。

说好的物质精神一起建设呢,什么时候把精神文明建设给忘的一干二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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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另一位答主 @赵伯庸 的回答:

“美国是养狗大国,对于养狗,不仅形成了严苛细致的法律规定,还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在美国,有“三吠法则“《妨碍公共利益法》(即睦邻法),即在允许养狗的居民区内,犬吠超过三声,被邻居举报,狗主人就要受到相关法律的惩罚。同时,法律还要求饲养这类狗的主人购买10万美元的保险,以备在不幸被狗咬伤时能支付赔偿费。"

美国《妨碍公共利益法》(“睦邻法”)这个名字很好,公共利益不被妨碍,受到保护,才能有睦邻的结果。

美国各州法律不同,明尼苏达州的养狗规定其中一条是 @王瑞恩 : 347.04 任何犬只经常性惊扰、追逐平和行走在公共区域的路人,都可视为妨害公共安宁的现象。受惊者可向地区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法院传唤犬主人出庭应诉。法官在听取各方证词后,如果认为构成妨害公共安宁,应当判令杀死或者用其他方法妥善处理涉事犬只。

英国关于狗叫扰民的规定是: 如果小狗狂吠,邻居投诉,狗主人将会收到一张提醒通知单;如果在规定期限之内,狗的叫声依然扰民,狗主人将面临罚金,最高达5000英镑。(这个就很好,完全可以照搬过来,金额可修改下)

德国要养狗得上高额的三者险,有点像机动车,柏林规定保险不低于100万欧元。

在日本,根据东京都动物爱护和管理条例,遛狗不拴绳,将被处以1至30天拘留,罚款1000至1万日元。(这条也可以考虑照搬)

天天说别人捂着高科技不肯出口给我们,那这些现成的法律法规也禁止出口了么?难不成还有专利要收费?

整天说法规不健全,随便一个人都搜的出来的信息,摆在你面前你说还要研究?excuse me?

@我是魔鬼 下的回答,日本在1974年发生一起因为钢琴噪音的灭门事件,引起日本国内极大震惊,随后就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

我国的扰民灭门事件怕不止两三起了,还在等下一起。我们的高铁已经超过新干线了,可为民立法的意识,还在日本的1974年之前徘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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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众场合不吸烟,原来是道德问题,没人听啊,只好出法规,不过很多人照样抽。

今年初郑州有个劝烟案。杨某对在电梯吸烟的老人进行劝阻,发生争吵,老人因为争吵引发心脏病猝死,家属起诉要求赔偿共计40万元,一审判杨某赔偿1.5万,杨某接受判决认罚,高潮来了,死者家属竟然认为赔的太少,提出上诉,二审认为虽然杨某没有上诉,但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为司法裁判对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支持和鼓励。根据郑州市有关规定,电梯间属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鼓励公民自觉制止不当吸烟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一审判决判令杨某补偿15000元错误,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纠正无责不需赔偿。(感谢 @牧心 提醒修正)。

幸亏改判了,不然“不敢扶”之外又多一个"不敢劝"。

我国的法律很多只有一半,只有不准做什么,没有做了什么应该怎么处罚。公众场合禁止吸烟,如果有违反的怎么处罚?对不起,没有写,所以照抽不误。开车超速和各种违章的处罚就很规范,超多少怎么罚罚多少清清楚楚,可做范本。

如果在写着禁止吸烟的场所看到有人吸烟你会怎么应对。去和他友好的提醒下?以下哪种情形最可能: 他灭烟,他当没听到,他粗口骂你多管闲事,他对你挥拳相向。。如果报警警察来了会怎么样,最多他灭了烟,再加几句教育。仅此而已,下次他还是想吸就吸,无所顾忌。

劝烟案中的杨某是运气不好呢还是运气好呢,已经认罚了后来剧情反转了,但反过来想想,如果死者家属没上诉呢,那可就罚了啊!还好这次二审改判,如果碰到上次的南京法官,保不齐改赔五万五了。

不过即使有这样的正能量的二审案例,我看到吸烟的还是不敢劝,说不定这是另一个龙哥呢,或者碰到心脏病,或者碰到没这么正能量的二审。。

为什么要等着人去劝呢?书里早就写过了,不要好为人师。

很简单,不需要谁去劝,在条例中写明违反的处罚方法就够了,谁违反,抓几个典型,以后还有谁闲着没事找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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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下侮之。

好的管理者,把所有的条条框框规则制定好,以后不管管理者怎么换代,管理都规范有序。

差点的,看运气,碰到好的管理者,就天下太平,碰到不好的,只能一起吃灰。

扯远了,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易中天写的美国宪法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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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本上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我们哪条做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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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开大会,都有代表提案,可惜哪次都没有我们所期待的。既然没有起到该起的作用,是不是有更好的方法呢。以前必须有代表,因为每个人都去投票技术上是不现实的。可如今不同了,每个人都可以在手机上摁键投票,至少技术上不存在问题。

下次开会全民一起开,选哪些议题和提案,就选网络上最热的,选哪些议题也可以投票,一人一票,按身份证,得票高的进入大会最后表决。

我国的无现金支付宝应用已经领先世界,下一个领域可以试试全民参与电子提案表决。省的美帝天天说我们没人权。

至少可以在城市范围先做试点,效果好再做深度推广。

同意的请留言(手动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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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男子很有可能已经被狗逼疯了,建议他的律师为他做精神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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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不是没打过胜仗。

傅作义的部队,尤其是第35军,在平津战役之前纵横华北,从来没吃过亏。结果在平津战役中被杨罗耿兵团在新保安一举歼灭。

邱清泉兵团,在淮海战役之前也是指哪儿打哪儿,算得上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结果在淮海战役被全歼。

胡琏指挥的第十一军也是当年的王牌,每次与解放军作战基本都能取得胜利。结果交到黄维手上,在双堆集被歼灭。

陈明仁在血战四平的战斗中让林彪损兵折将。战斗结束后,东北局面刚刚好转陈诚就来摘桃子,用“浪费粮食”的罪名撤了刚刚打完胜仗的陈明仁。后来东北国军被全歼,不能说与此事没有一点关系。

孙立人指挥新一军的时候在东北也曾经打得林彪溃不成军,后来孙立人遭蒋介石猜忌被撤换。不久之后,新一军也就灰飞烟灭了。

所以说,国民党的军队不是没有能力击败解放军,之所以输了,可以说是非战之罪。军事以外的原因才是关键。

另一个明证就是,解放军中最精锐最能打的战士除了极少数经过长征的老战士之外,大多数是解放战士。所谓的解放战士就是被俘以后自愿参加解放军的原国民党军士兵。这些人在国民党手下的时侯战斗力并不突出,可是加入解放军以后就战力倍增。这一点非常说明问题。

当然,军事上的问题也不是没有。一个细节很能说明问题:

淮海战役时,刘伯承一眼看出宿县是一个要害,决定发动进攻抢占宿县(这个行动彻底改变了淮海战役的形式,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决策)。在发动进攻的同时,刘邓致电中央军委进行请示。毛的复电是:以后碰到这种情况由你们自己决策,不要请示!

同样是在淮海战役,杜聿明临危受命,把几十万大军带出包围圈。出发之前详细向蒋介石解释了自己的行动计划,并再三和蒋介石确认,得到了蒋的首肯。蒋授权他“放手去干”。结果杜放手没两天,正领着几十万大军撒丫子跑路呢,蒋反悔了,派飞机空投手令给杜聿明,让他回过头去救黄维。看到手令,杜聿明长叹一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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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女拳已经在对乃万重拳出击了。在豆瓣、微博等各个平台对乃万进行谩骂和侮辱。乃万工作室被逼的发声明维护名誉。

真正的女权是追求平权。而女拳是无法认同平权的,她们要的是特权。她们称呼平权女生为“仙子”。有时候直接把乃万们开除女籍。

不极端、不偏激、不丑男。都没有资格做女人。乃万已经被她们全面开炮。

它们的论调都是这样的:

1.买房买车又不是女的逼的。繁衍癌们可以去找不要房不要车的。

可是当新闻中出现女生陪着男生一起奋斗白手起家的时候,她们又骂女生“倒贴”“免费妓女”。当新闻中出现男生付不起高额彩礼而哭诉时,她们又幸灾乐祸:彩礼都付不起,还想娶什么老婆,直接滚回家去。

她们就是这样的双标。直接写在脸上都不带避讳的。跟她们不一致的,她们就跳脚骂人。

2.乃万做为女性,居然和男性共情,这太不女拳了。这简直是女性中的败类,必须要批判。

女拳在寻求支持的时候,经常会找一些男性来给她们站台,比如杨笠嘲笑普信男的时候,她们找来一些男人说自己没有感受到嘲讽等。

3.社会已经给予男性“太多”宽容。凭什么还要呼吁给予男性宽容?女生的宽容谁来给?

给予男性宽容并不代表着不给予女性宽容。这本来是可以齐头并进的事情。比如男性和女性可以携手来对抗资方在职场上的强势。但女拳只要属于她们的特权。她们不敢对抗资方,但是她们可以踩着身边的男性上位。

乃万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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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万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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